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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民法典》对社区环境管理相关制度进行了“绿化”,但物业公司违反环境管理义务的侵权责任制度仍有完善空间。物业公司违反环境管理义务,并致损害发生时应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公司的环境管理义务,属于法律上的安全保障义务。物业公司违反环境管理义务,为第三人实施侵权行为提供了得以顺利进行的机会,对损害发生有间接原因力。物业公司的不作为与第三人侵权行为发生竞合,构成竞合侵权行为。第三人应对受害人损害承担侵权责任。第三人不能承担侵权责任时,物业公司应在其能够预防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相似文献   

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对股东不承担民事责任,但作为例外,在特定情况下,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股东承担直接责任,该责任性质为法定损害赔偿责任,其构成也有异于一般的侵权责任构成.应明确规定董事对股东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形以利于司法操作,针对不同类型的董事建立有区别的责任制度,有利于均衡董事、公司及股东利益.此外,有必要对我国公司法第153条中高级管理人员范围、股东利益予以界定.  相似文献   

3.
雇佣关系作为一种合同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广泛存在,而受雇人在执行受托事务中,难免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如何确定雇主和受雇人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本文从法律理论上进行了探讨。认为雇佣人作为雇佣关系的受益人、对受雇人执行职务中因侵权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并对司法实务中,处理雇佣人民事责任纠纷中涉及借用他人雇佣的受雇人执行职务、共同雇佣以及雇佣人的诉讼地位等几个问题提出了意见。  相似文献   

4.
信托受托人的民事责任在本质上兼具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双重性质,其归责原则应视情况分别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恢复信托财产原状、赔偿信托财产损失、被解任、完备相关记录、支付违约金等。信托受托人向第三人所负的民事责任,不以信托财产为限,当信托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应以其固有财产清偿。  相似文献   

5.
土地征收侵权责任是指征收权人不法行使征收权侵害征收相对人的土地权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土地征收侵权表现为超出“公共利益”范畴、未遵循法定程序、未给予“合理补偿”和复合型侵权征收四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土地征收侵权因责任性质不同,其应承担的责任方式也各异。  相似文献   

6.
企业会计涉假的根本动力在于追求不法而超额的收益,与此同时,会计涉假必然损害与其交易相对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涉假企业及其有关责任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赔偿给他人造成的损失。这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而且也是法制健全的需要。企业会计涉假民事责任,在不同场合其性质不同,或缔约过失责任,或侵权责任,相应地其赔偿范围及其认定也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7.
胎儿虽不是现实中的人,但却是一个潜在的人,胎儿的权利能力自受孕之时而不是从出生之时起计算。由于胎儿存在的特殊性,决定了侵害胎儿人身权益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的特殊性。父母对胎儿实施侵害行为应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与否;第三人故意或过失伤害胎儿母亲,间接侵害出生后婴儿人身权的行为,第三人应承担间接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第三人的过失造成有先天缺陷的胎儿"不当出生",第三人应承担因生而有缺陷之出生儿所引起的损失与相关费用。  相似文献   

8.
随着董事会中心地位的确立以及董事权力的扩张,必然要求强化董事的义务、责任。根据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应规定董事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即公司和董事共同地和连带地对公司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这有利于防止董事权力的滥用和第三人利益的保护。其中董事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应分为董事法定责任和侵权行为责任,这有利于明确董事责任的认定和承担,切实保护第三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9.
虚假陈述是证券欺诈民事行为的一种,本文探讨了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法律性质,认为它既有违约责任,又有侵权责任,还有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因果关系的认定,应借鉴国外相当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最后分析了虚假陈述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因虚假陈述受到损害的投资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合同和赔偿损失。  相似文献   

10.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社会消费品极大地丰富,产品质量问题也日渐突出,产品责任问题凸现出来,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建设,明确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问题,因此,文章从区分人身伤害(其中包括精神伤害)和财产损害,以及致本人损害与致第三人损害分别予以定性来分析民事责任的性质。  相似文献   

11.
控制股东是对公司具有控制权的股东。控制股东极易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和第三人权益。为防止控制股东控制权之滥用,须对控制股东课以法律义务。控制股东之注意义务即为其处理公司事务时应尽善良管理人之谨慎义务。控制股东违反注意义务,给公司和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负民事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2.
控制股东是对公司具有控制权的股东。第三人是指除控制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和债权人。控制股东极易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和第三人权益。为防止控制股东控制权之滥用,须对控制股东课以法律义务。控制股东对第三人的注意义务即为其处理公司事务时应尽善良管理人之谨慎义务。  相似文献   

13.
公司应以股东名册为准来确定股东和对抗善意的受让人,出资转让合同可在善意受让人与让与人之间产生对抗力。受让人之外的善意第三人应以工商登记为准来确定其股东身份。鉴于工商登记是属于私法领域的程序性的商事法律行为,恶意第三人或者受让人的股东身份确认则不应严格拘于工商登记和股东名册。分红记录、公司内部章程和出资协议对于股东身份的认定也具有一定的效力。实质意义上的股东、公司及恶意受让人都不能以没有工商登记为由否认其实际的股东身份。  相似文献   

14.
航天发射活动中航天器相关零部件或碎片坠落可能导致一国领土、领水及领海范围内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权利或利益遭到损害。此类侵权行为应属于民事侵权,遭受损害的第三人是受害人,参与航天器发射的各方是侵权关系中的责任人。航天发射活动致人损害应适用高度危险责任,其归责原则应为严格责任。  相似文献   

15.
试论公司董事第三人责任的性质、主观要件及归责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近年暴露出来的公司治理问题中,中小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权益频遭侵害而不能得到有效救济的情况最为严重。其原因虽多,但公司董事第三人责任制度的缺失,对其责任性质、主观要件及归责原则的模糊认识,社会公众无法得到正确引导以及司法审判处于混乱状态等,为其几大根源所在。考虑到我国商法一般规则尚未确立,公司法处于民法特别法的地位,因此公司董事第三人责任的性质应当属于特别法定责任,主观要件应当有恶意或者重大过失,归责原则应当为过错责任以及特定情形下的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而不宜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6.
专业人员的职业责任也可以发生在第三人与提供服务的专业人员之间。各国对专业人员第三人责任性质的认定主要有英美法系的侵权责任说、德国民法上的合同责任说和法国学者所主张的第三种责任说。我国应将专业人员对第三人的责任界定为侵权责任,并应在制订相关法律时对这一制度作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7.
第三人在海上责任保险中的直接请求权的权利属性,一直是海商法学界争论的重大理论问题,它直接影响着海上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法律制度体系的构建。因此,应当根据自愿海上责任保险与强制海上责任保险的特点,将自愿海上责任保险中的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界定为法定转移的权利,而将强制海上责任保险中的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界定为法定独立的权利。  相似文献   

18.
船舶碰撞侵权责任制度对受害人的保护不足,需重新规制。推定过失与海上交通安全义务相适应,适合于对受害的第三人的救济;互有过失碰撞致第三人的财产和人身损害,均应采用连带责任;对于船舶碰撞致船员工伤,应明确船员和有关权利人享有工伤保险赔付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双重救济权。  相似文献   

19.
论验资机构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验资机构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主要是侵权责任,具有特殊性、补充性和有限性的特点.验资机构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应当实行过错原则.验资机构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为:第三人受有损失、验资机构主观上有过错、第三人受有损失与验资机构出具的虚假验资报告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我国,第三人主要是指与委托人从事经济交往的人.验资机构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应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但是,法律应当对此民事责任的期间做出限制性规定.  相似文献   

20.
责任保险在性质上为第三人保险,第三人对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是责任保险得以成立和存在的基础。如何加强对责任保险第三人的保护,已成为当今责任保险制度发展的重要课题。在我国的《保险法》中,第三人直接请求权分为强制责任保险中的直接请求权和任意责任保险中的直接请求权两种类型,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被保险人怠于请求"这一条件有必要存在。由于法律条文的高度概括性,具体操作性较弱,应针对此种情况提出完善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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