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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论婚姻合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的合意,合意指双方当事人达成的,有身份行为的效力意思(婚意),即以确立夫妻关系为目的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合意是婚姻合法有效的要件之一,而且是重要的核心要件。合法有效的婚姻均是建立在男女双方确立夫妻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之上的。与此相反,不符合婚姻法定要件的婚姻即违法婚姻的一个重要事由是婚姻无合意。无合意婚姻即意思表示有瑕疵的婚姻,我国婚姻法对于无合意婚姻仅对其中的胁迫婚规定了可撤销,对其余没有规定,因而,应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将虚假婚或虚伪婚、错误婚、欺骗婚也列入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之中,使我国的婚姻法更加完善。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合法婚姻的严肃性,遏制违法婚姻。  相似文献   

2.
婚姻是人类学、社会学经典论题,也是民族学重要议题。多年前维吾尔族婚姻就引起学界关注,对维吾尔族婚姻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评述,以期进一步从维吾尔族女性角度,运用人类学/民族学田野调查方法,关注和研究维吾尔族妇女婚姻,充实和拓展还很薄弱的维吾尔族妇女研究、少数民族婚姻尤其维吾尔族婚姻研究视角和范围。  相似文献   

3.
论无效婚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无效婚姻是我国长期存在而未能解决的一个问题,它在一定程度上危害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文章从阐释无效婚姻的概念、特征着手,比较分析了无效婚姻的外国立法例,在我国现有立法基础上,提出了无效婚姻的立法思路  相似文献   

4.
婚姻伴随人类的发展而变化,从伦理关系演变为法律关系,婚姻在现代社会仍然是重要的法律关系。研究婚姻问题需要从婚姻法律学涵义入手,厘清学界一些争议,明确法律婚姻的几个要素:两性结合,自愿前提,夫妻身份的公示性,合法结合的社会性。婚姻在法律社会需要法律规范和法律保障,这对于维护婚姻的稳定性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5.
婚姻自主权检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婚姻自主权并非自古有之,它是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人性的解放和人格的独立逐步在世界范围内确立的。我国由于封建社会的历史比较长,婚姻自主权产生较之西方国家为晚。从对我国婚姻自主权发展史的考察中,可以看出婚姻自主权的主要内容是结婚自主权,进而本文证明了婚姻自主权的性质是特别人格权。这为完善婚姻自主权制度的民法保护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6.
由于在法律渊源上的庞杂以及立法态度的摇摆导致我国对违法婚姻问题存在诸多观点。本文在对违法婚姻本质属性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分析了事实婚姻、无效婚姻和可撤消婚姻的构成要件、立法态度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7.
婚姻是当事人之间以成立夫妻关系为目的的身份性契约 ,婚姻是符合特定社会的社会规范、为特定社会所正式承认的两性结合 ,婚姻具有私人性和社会性有机统一的双重属性。事实婚姻符合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是合法成立的婚姻类型。婚姻登记是最具权威性的婚姻成立的公示形式 ,事实婚姻的公示效力劣于登记婚姻。我国婚姻立法应对事实婚姻性质和地位作出明确、合理界定 ,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  相似文献   

8.
9.
利用南京 2 0 0 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 ,从人口性别年龄结构、婚姻市场供需情况入手 ,对南京婚姻挤压状况及其未来变动趋势进行了分析。指出男性婚姻挤压对南京未来可能带来的各种不良后果。  相似文献   

10.
婚姻的有效与无效是建立在婚姻成立的基础上,由于我国婚姻法未能区分婚姻的成立要件与婚姻的有效要件,以致关于婚姻效力的立法存在着不少缺陷,尤其是关于无效婚姻制度的立法。一些人把事实婚姻、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等理解为不存在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再行同他人结婚亦不构成重婚。实质上,这种说法混淆了婚姻的成立与婚姻的有效。为此,我们有必要对婚姻的效力制度进一步完善,严格区分无效婚姻和无婚,完善我国的无效婚姻制度。  相似文献   

11.
婚姻公示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现行婚姻登记制度忽视公示属性,缺失"事实婚"的国家记载.结合传统与现实,完善婚姻登记制度,组建结婚过程的婚姻公示制度体系:结婚申请、缔结婚姻意思表达、婚姻公告、婚姻登记、事实婚的户籍身份登记、统一婚姻信息备案、婚姻仪式及婚姻见证等制度.  相似文献   

12.
婚姻的社会动机与个体动机是有差别的。婚姻的社会动机的立足点是群体两性关系以及人口再生、人口质量和社会秩序。婚姻的个体动机主要体现在生理需求、物质利益需求及精神需求。制定和完善婚姻制度首先应当研究和分析婚姻个体的动机结构,通过法律合理地引导婚姻当事人的婚姻行为,使之符合婚姻的社会利益和社会动机。  相似文献   

13.
王勋抚恤金争议案所呈现的事实婚姻与法律婚姻的冲突,事实上是婚姻法制在一个历史演变过程中的现实表现,本文就事实婚姻特定历史背景进行分析,对事实婚姻与法律婚姻概念进行比较概述,对事实婚姻与法律婚姻产生的冲突进行了评析。  相似文献   

14.
婚姻地域挤压是在性别失衡的背景下被放大,体现在农村落后地区的姑娘攀嫁到经济较发达地区的"梯级迁移"。其是主客观及社区文化规范等多种因素促成的结果。婚姻的地域挤压使落后地区男性青年婚事罹难,所催生的发展问题,地区差异、城乡差异拉大,社会秩序失序问题将是农村今后面对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作为社会制度的婚姻是为了阻止同性之间的相互侵犯,作为社会组织的婚姻是为了促成两性之间的互助合作.前政府时代的同性博弈决定性资源的社会分配,两性之间的宏观博弈将会决定婚姻组织的整体形态.一个社会的婚姻形态是同性博弈、两性博弈以及(当国家产生之后)政府干预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相似文献   

16.
婚姻观念多元化、婚姻行为多样化、婚姻角色平权化以及婚姻与性的分离,这些现象是当代中国婚姻文化嬗变的主要表征。这种嬗变导致家庭的许多正向功能被严重弱化。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异质化和高速流动、传统之性禁锢和现代的性解放之间的张力、社会生活及文化领域的高度商业化、计划生育政策等因素,共同构成了当代中国婚姻文化嬗变的根源。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关于可撤销婚姻制度的规定存在不足,仅仅将胁迫规定为可申请撤销婚姻的唯一理由,其适用范围过于狭窄,导致司法审判实践适法的尴尬。扩大可撤销婚姻的适用范围是顺应国际立法潮流之举措。以民事行为效力理论为依据,从主体资格、表意真实及符合公益等多个角度加以分析,我国婚姻法所确定的可撤销婚姻应包括:属于主体不适格的未达法定婚龄婚,属于单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欺诈婚、胁迫婚和误解婚。  相似文献   

18.
本文依据陕北婚俗资料,从社会文化角度论述了陕北人的婚姻模式——风俗性婚姻。藉此,作者认为,只有变更陕北人传统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才能使陕北婚姻纳入法制化轨道。这并非要消灭风俗性婚姻模式,因为它所依存的规范体系将长久存在。只有将风俗推向良性发展道路,才能使风俗性婚姻更具现代性,从而为法制婚姻居于主导地位铺平道路  相似文献   

19.
根据《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结合我国《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事实婚姻问题规定中存在的不够完善的地方及当前我国事实婚姻的现状,参考外国立法,提出关于事实婚姻的立法设想,以期为正在制定的我国民法典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相似文献   

20.
婚姻是双方当事人自由、平等和责任的有机组合。理想的婚姻模式不仅应当以感情为基础、以理性为先导 ,而且既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也不能违背伦理道德的要求 ,同时还必须是双方权利与责任的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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