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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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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实环境状况折射出了《环境保护法》有效性的不足,其主要原因在于环境立法本身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政府环境责任不完善是最根本的问题。《环境保护法》中完善政府环境责任既是环境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环境公共需求变化和环境基本权利发展的客观必然。完善政府环境责任的指导思想应是:通过拓展政府环境第一性义务即政府环境职责,提升政府公信力,强化政府环境第二性义务即政府环境法律责任,增强政府执行力。完善政府环境责任的具体设想是健全环境管理责任、加强环境服务责任和兼顾其他环境责任。  相似文献   

2.
环境监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加强环境监管是有效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手段.地方政府在环境监管中有着先天的优势,处于主导地位,但出于自身利益考量,有些地方政府在环境监管中不作为、乱作为,而现行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导致政府环境监管失职行为不能得到有效制约和相应制裁.从理论上讲,委托代理理论、公共物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环境法治理论是政府承担环境监管法律责任的依据.从实践上讲,应当完善立法,明确地方政府的环境监管法律责任,通过修改《环境保护法》和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追究环境监管失职的地方政府及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地方政府的民事责任和地方政府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3.
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中 ,合同责任制度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合同责任制度是通过让合同当事人承担与合同内容相关的法律责任即合同责任来实现合同法律制度 ,调整合同关系的基本职能的 ;同时 ,不同种类的合同责任也是当事人承担相应合同责任方式的根据。因此 ,完整的合同责任体系应涵盖合同活动的全过程 ,即对当事人违反整个合同过程中每一阶段法定义务的行为均应制定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我国现行合同法中的合同责任体系 ,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 ,如经济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责任 ,仅有合同无效的责任和实际违约责任 ,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合法…  相似文献   

4.
矿业开发防止环境的破坏和污染,是矿山企业应当承担的环境责任。环境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内容,属于矿业环境社会责任。矿山企业在产出利润最大化同时必须承担的环境社会责任,是企业公民身份的当为义务。由于市场失灵的外部性存在,需要将环境社会责任上升为法律义务。为防止泛法律化,将环境社会责任分为三个层级,只将基本社会责任纳入法律,其他层级的仍由道德和伦理规范调整。矿山企业通过承担法律责任以保障环境社会责任的履行,如果不承担法律化的社会责任则承担法律责任。环境责任、社会责任以及法律责任,在矿业立法中构成一种特定的递进关系。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的环境行政罚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环境行政罚则,一般称之为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破坏及其他环境损害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环境行政法律责任主要是针对那些性质属于轻微违法失职或违反行政纪律,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因而只能从行政上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的情况。环境行政违法行为是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前提,行政制裁是环境法律责任的必然结果。由于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直接危及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危害人体健康,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的法律制裁…  相似文献   

6.
王陌 《兰州学刊》2009,(Z1):124-126
法律责任是法的基本构成要素,权利的行使、实现,义务的履行,纠纷的解决,都要归结为法律责任。所以,和其他部门法一样,法律责任同样也是经济法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因此,违反经济法法律规定是一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我国的经济法制建设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起步较晚,几乎是与民商法、行政法同时发展的,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其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传统部门法的巨大阻碍和排拒。这样使得经济法责任如何存在备受关注。文章通过对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的分析,认为其责任承担方式应该是一种综合性的,包括民事、刑事、行政责任以及社会责任在内。我们必须承认,现在社会中有越来越多的现象很难用这三种责任进行规之,或者说有一些规制的手段难以划入以上任何一类之中,比如,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等。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引入一个新的责任形式——社会责任,作为第四种法律责任存在。  相似文献   

7.
<正> 经济法律责任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别,即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本文拟就后者作些研究,包括(一)经济行政法律责任的概念;(二)经济行政法律责压的条件;(三)经济行政法律责任的形式。(一) 经济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违反了经济行政法规的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  相似文献   

8.
胡静 《贵州社会科学》2008,221(5):36-40
《物权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决定了它将在调整对象、物权的保护、国有自然资源所有权、相邻关系和准物权等方面对《环境保护法》的修改产生重要影响,具体包括:《环境保护法》有必要对排污权的种类和内容加以法定化;修改污染侵权条款,明确规定因物权受到侵害的污染受害者享有物权请求权;将国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的资格赋予地方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排放有害物质超过一定忍受限度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规定自然资源物权人的合法权利和环境、资源保护义务;规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方法。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问题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正确确定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越来越重要.从法律角度分析,环境污染案件可分为环境行政案件、环境民事案件、环境刑事案件三类,政府的责任包括有关环境的政策规划、决策实施、体系制定、基本建设、组织协调、资源分配、事故处置以及损失追索等八个方面,按照合法性、客观性、公平性原则进行责任确定,有利于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也有利于政府法制意识的加强.  相似文献   

10.
环境保护日益成为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内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印度尼西亚亦从加大立法力度和具体实践中落实环境政府诉权。印度尼西亚环境政府诉权起源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1945年宪法》中保护环境是政府义务这一规定,完善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09年环境保护与管理法》第九十条规定的环境政府诉权是政府的权利和义务。从相关立法内容看,《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09年环境保护与管理法》界定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都是经常威胁环境保护、破坏环境生态系统可持续性的行为,两者没有原则性差异,不同之处仅在于对环境所采取行为的强度以及环境对此行为所能接受的程度;赋予公民、环境组织、中央和地方政府环境诉权,维护《印度尼西亚共和国1945年宪法》赋予公民的健康环境权;授权政府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获得环境破坏或污染赔偿。从具体实践看,印度尼西亚环境政府诉权的行使面临着政府怠于行使诉权引发民众起诉、法院判决执行艰难、地方政府诉权受限的困境。中国企业在印度尼西亚的投资大多涉及基础建设项目,受到印度尼西亚法律关于环境保护条例的约束,需要实时关注当地环境政府诉权行使情况并采取应对措施:建立企业合规体系,熟悉并遵守印度尼西亚环境...  相似文献   

11.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生态修复规定为环境侵权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解决环境公益诉讼问题。生态修复责任在司法中的实践表现为环境保护的创新,在理论上预示着法律责任体系的革新。受制于生态修复责任基本理论研究的严重不足,生态修复责任的实践与认识陷入了传统法律责任的桎梏。与传统法律责任不同,生态修复责任缘起于传统环境责任形式对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局限,指向的法益是生态利益,是污染治理责任的升级、恢复原状责任的生态化、损害赔偿责任的变形,是一种新型的环境法律责任形式。  相似文献   

12.
刘广登 《学术论坛》2007,30(6):125-129
《XX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关于因改革创新可以免除责任的规定曾引发了“什么责任可以免除、谁有权免除责任”的议论;一般说来,责任包括道德责任、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而宪法责任又是法律责任的一种形式;《XX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所规定的改革创新主体都是宪法所应约束的对象,它们完全可能因所谓的改革创新而违宪;依据现行宪法和宪法性法律,改革创新主体如果违宪将承担规范性文件被撤销和有关官员被罢免的宪法责任;改革创新的主体的宪法责任未必是《条例》的制定者即XX市人大所能够免除的。  相似文献   

13.
地方政府生态责任即地方政府对生态问题所承担的责任和权力及不正确履行其生态职责所应承担的后果。当前地方政府生态责任的缺失表现为生态责任意识缺失、忽视民众参与及生态问责追究不到位,这源于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的不合理以及法律运作规定的不完善、地方政府权力过于倾斜和生态问责力度弱。为此,需完善生态法律体系、构建绿色GDP政绩考核模式和搭建地方高校社会问责机制来调整地方政府生态责任。  相似文献   

14.
宪法责任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种形式,分析宪法责任应从分析法律责任入手;宪法关系主体与违宪主体具有同一性,即凡是宪法关系主体都有可能违宪;但违宪主体并非都要承担宪法责任,即违宪主体和宪法责任主体不具有同一性,这是分析宪法责任的关键。宪法责任应该是主体在宪法关系(宪法法律关系)中,没有履行义务或不当履行义务而引起的,宪法义务是主体承担宪法责任的前提;宪法与其它部门法相比具有明显的政治性,宪法的的两重性决定了宪法责任的两重性,宪法责任是法律责任,但宪法责任具有鲜明的政治性。  相似文献   

15.
依据美国环境保护相关立法的规定,任何企业都有保护环境的法定义务,违反该义务造成环境污染的当事各方须承担清理污染场地并支付清理费用的责任。对于濒临破产的企业而言,其环境清理责任的承担由美国破产相关程序加以保证,并依据破产企业环境侵害行为所发生的具体情势而有不同的责任承担机制。美国的相关立法与司法经验对我国破产企业环境责任的承担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6.
行政机关依法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行政赔偿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三种。由于这三种责任皆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所致,所以在我国有关的理论著述、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中,上述责任往往被相互混淆。为此,本文拟对其区别略加探讨。  相似文献   

17.
政府对环境质量承担环境政治责任、环境法律责任和环境道德责任。基于政府承担环境责任的角度,公民环境权益的实现有赖于政府环境责任的实施,公民环境权益的实现有益于政府环境责任的完善。为加强我国公民环境权益的保护,政府应完善环境责任,自上而下重视对公民环境权益的保护;应严格执法,接受新理念采用新方法来保护公民的环境权益,勇于承担自己的环境责任。  相似文献   

18.
龚保华 《齐鲁学刊》2008,(3):105-108
破产法律责任是指因造成企业破产或违反破产法的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破产法律责任具有惩罚破产违法和破产犯罪行为,救济破产法律关系主体受到的损失,恢复受侵犯的权利,教育破产违法者和其他社会成员,预防破产违法犯罪的功能。破产法律责任包括债务人因破产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破产欺诈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两种类型。作为债务人的企业从事了隐匿资产、逃避债务等欺诈行为,其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责任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债权人也有权在法定期间内,通过破产管理人请求法院宣告其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债务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责任人对导致破产有故意、重大过失甚至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9.
废弃产品问题,乃指产品在消费后阶段被消费者废弃所引发或可能引发的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问题.针对日渐突出的废弃产品问题.瑞典的隆德大学环境经济学家托马斯·林赫斯特首次提出了生产者责任延伸(EPR)概念,指出EPR是生产者责任的延伸,生产者应对其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承担延伸责任.延伸责任乃生产者义务的新增,生产者既包括产品的制造商,也包括产品的进口商,确定承担延伸责任的生产者的方法既需有原则规定,也需有特殊规定.延伸责任是为消除废弃产品的环境影响而设定,其内容须包含于为消除废弃产品的环境影响而承担的源头预防责任,产品环境信息披露责任,废弃产品回收、处置与循环利用责任.  相似文献   

20.
伴随着国际组织的大量出现,国际组织的国际法律责任也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国际组织承担国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需要具备独立的法律人格。而国际组织责任要件的构成则包括了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分析国际组织的国际法律责任,有利于此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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