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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州学刊》2022,(2)
我国《民法典》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特别法人的民事主体地位,正在拟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应以《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精神、基本制度为基本遵循。在我国《民法典》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类型名称、属性名称,此名称不宜直接作为该类特别法人的组织名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名称中包含“合作社”“股份”字样,并不会导致其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公司相混淆。“集体”具有主体性,“农民集体”是一类重要的团体性法律人格,应认可其拟制法人地位。由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小公有制”属性决定,农民集体与国家虽同为公有制实现的主体形式,但农民集体有其独有的主体特性。农村集体资产的归属主体是农民集体而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自己的独立财产和责任财产,故不具有破产能力。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无资性”所决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概念不成立,立法上应使用“集体成员”的概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具有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但二者形同质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我国独有的公有制合作社,只具有“半个合作社”的属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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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昭军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43(10):34-45
终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运行的必然环节,未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对此应予以调整和规范.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民集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代表行使主体,仅依法享有经营管理权,故而其终止不会危及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外独立承担责任、清偿债务.其财产主要为集体资产中的经营性资产,不包括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应理顺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定位,剥离公共职能、回归经济职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因解散、破产等事由终止,清算结束并完成注销登记时终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终止的,由村民委员会代行其职能,集体成员应在注销登记后特定期间内设立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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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贵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43(10):13-24
制定一部适应我国国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不仅是落实我国《民法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规定的内在需要,更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诉求.目前学理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的理解尚存分歧,亟须在法理上予以澄清,这是保障其立法顺利进行的前提.基于法思想、法技术和法效果等层面的深入透视,在当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中,亟须在以下几个争点上达成共识: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宜定位成集体所有权的主体;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的设立不宜以农民出资为必要条件;三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农民集体成员;四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的终止不影响农民集体所有权的法律地位.以上判断乃是我们妥当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这一组织体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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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所有权主体虽然立法上有很多称谓,但其核心主体主要为两个:一是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归属主体,二是农村集体所有权的管理(行使)主体。前者是指农民集体,后者主要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等。在农村集体所有权行使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等应该是农民集体的集体意志执行者,而不能以其意志作为农民集体的意志,更不能以其管理人员的意志取代农民集体的意志。在处理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归属主体与管理(行使)主体的关系上,关键在于在立法上建立“农民集体”的集体意志形成与表达的科学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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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6)
现行农村宅基地置换模式中,虽然农民个体获得了合理的补偿,但农民集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一方面应扩大允许流转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范围,另一方面,应针对农村建设用地集体所有的产权结构,对集体成员的收益权进行量化,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并实现集体经济组织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功能分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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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集体企业按城乡来分,有两类,一类是城市的二轻企业,区、街企业;另一类是农村的乡镇集体企业。从全省和广州市来看,乡镇企业有五个层次,即区、乡、村、联户、家庭。从经济成份看,区、乡、村三个层次的企业,是农村的集体企业,多数属于单纯的集体经济性质。随着横向经济联合的发展,区、乡、村企业的所有制已从单一集体所有制转变为混合所有制(即多种经济成份组合而成的联合体)。至于近几年发展起来的联户企业,是否属于集体经济性质,因情况不同,我认为不能笼统一概而论。例如有的联户企业,办的时间短,还没有联户共有的生产资料(如厂房、机械设备等),这类企业还不宜作为集体经济。但有的联户企业,办的时间较长,企业经营好,企业已有一批集体共有的生产资料,这类企业应归属集体经济。有一种看法认为集体经济概念要更新,只要企业是由二个以上所有者构成,或不同经营方式的联合,不同经济形式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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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模式探析——来自鲁东地区的案例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下我国农村发展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特别是城市规模的扩大使得中心城区的土地不断升值、村集体资产迅速扩张,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环境也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是,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与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的体制设计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下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具体体现在农村集体资产如何进行改制、农村集体资产所产生的收益如何分配、居民和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如何建立等问题上。城市化的加速推进使得农村地区特别是"城中村"地区亟待发展,但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所存在的缺陷限制了这些地区的发展,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模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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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推动我国“三农”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按照作用的强弱可分为四个阶段,每一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目标任务不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三农”的总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战略目标是推进乡村振兴,具体目标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东北地区为保障国家粮食做出重要贡献,但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却相对滞后,存在着产业发展滞后,对土地资源和财政补助依赖度过高等问题。在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基础上,提出推动东北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路径,包括防范土地“资源陷阱”现象,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行村集体联合发展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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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村自1984年全面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形成了家庭承包经营和集体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在坚持土地公有制基础上集体经济内部生产劳动组织形式的自我完善,是符合农业生产特点和目前生产力水平的,必须继续保持稳定不变。这种双层经营结合的程度和形式,有一个完善、发展、提高的过程,取决于商品经济发展程度,集体经济实力和组织管理水平,一般来说,要经过三个发展阶段:一是松散结合阶段,以家庭经营为主进行生产要素的组合,集体经营和家庭经营的结合比较松散。二是完善结合阶段,随着集体经济实力的增强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家庭经营的部分 相似文献
14.
徐翔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2,(1)
当前农村经济的特点是个体经济、家庭经营成为主体。而村级集体经济,除了土地归集体所有之外,其他几乎一无所有,个体经济与集体经济出现了极大的反差。主要原因是,当前农村生产力水平低,个体经济与此比较适应,个体经济经营者的积极性高;农村实行经济承包初期,大部分农村把集体资产分掉或卖掉,现在要办集体事业缺乏物质基础;集体经济社会摊派任务多,管理水平低等。在发展个体经济的同时,决不能忽视发展集体经济,要发展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满足农民发展生产和共同致富的要求。发展集体经济的主要措施是增强发展集体经济的意识;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调整政策,实行优惠;选贤任能,加强领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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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体经济的发展史中,其曾先后与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相接,当前在市场经济的宏观背景下,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对接,还是一个新的命题.集体经济作为微观经营主体,只有与宏观市场经济体制相对接,才能建构起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进而促进集体经济更好的发展.改革开放前,部分集体经济在计划经济的缝隙中成长起来,集体经济的统一经营模式也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之后,使其很快融入到市场经济之中,从而赢得了宝贵的发展机遇.改革开放初期一些分户经营的农村集体在市场经济引导下,也重新组织起来,以更好地实现与市场经济的对接.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对接,集体经济需要由身份集体向利益集体转型,成为真正的市场经营主体以更好地面对市场经济.与此同时,农民权益受损的风险,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总的来说,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对接,无疑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集体经济完成自我转型与创新实现形式的主体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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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永伟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6):20-25
近年来,随着温州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禀赋发生了重大变化,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主体缺位、民主监督失效等体制性缺陷所带来资产流失、利益分配冲突等社会问题,极大地影响了温州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温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资源禀赋和政府自愿选择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通过产权改革,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归属,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并建构合作社内部治理结构和监督机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但在温州产权制度改革中,集体股的设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及股权的封闭性与开放性问题仍是亟待探索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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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镇集体企业中实行租赁经营是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事物,为搞活企业闯出了一条新路.集体所有制企业之所以可以实行租赁经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从集体经济的所有制关系来看,我国的集体所有制企业,虽然基本生产资料属于一定的集体范围内联合劳动者共同占有,联合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在集体范围内直接结合,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独立自主地进行生产和经营,但这并不排斥集体所有制企业所有权同经营权可以分离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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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依托多地区农村集体产权混改实践案例进行的研究发现,混改过程中形成了由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治理、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以及外部协同治理三层机制联结而成的完整治理体系。其中,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治理是实现混改的基本制度保证,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是实现混改的决定性因素,外部协同治理是实现混改的必要保障。鉴于此,在推动农村集体产权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需要发挥村集体的组织功能,构建农民参与的主体性,并推动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参与农村集体产权混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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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在我国经济发达的城郊地区、沿海地区的农村,正在稳妥地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传统的村集体经济正逐渐被改造为集体资产股份制公司。城市近郊农村经济结构和集体资产发生重大变革,这些改制公司影响着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各界非常重视和关注的问题。通过对城郊居民区集体经济改制公司的治理进行全面审视,综合剖析城郊居民区集体经济改制公司在运行中存在的不足,研究提出规范和完善城郊居民区集体经济改制公司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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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走出农村发展困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9)
从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建立开始分析,全面讨论了"统分结合"中的集体经济及农民生存状况;对土地"确权"意图及"确权"的完整含义进行了深入分析;对以往传统的土地流转实践进行了概括;在此基础上讨论了确权土地向村集体合作社流转,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义;最后针对传统的思想解放的理解,提出了新的思想解放概念,并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界定为是对传统集体经济的"否定之否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