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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宗传璧、周烽同志的《从“斯”字看<论语>》一文(载《复旦学报1989年第六期,以下简称“宗文”)根据段注《说文》等证据,认为“斯”字的本义当为“析”义,“斯”字作为“此”义是从宋代开始的,因此《论语》“先王之道,斯为美”之“斯”应当是“分析”之义。宗文的这一见解其实是不能成立的。一、《说文》探究的是字的本义,但字义不一定等于词义,正如“岁”字许慎释为“木星”,并不等于上古“岁”字就没有“年岁”、“年成”之义,“叔”字许慎释为“拾也”并不等于上古  相似文献   

2.
在全部《论语》里,“斯”字凡71见,“是”字凡58见,和两字词类相近的,“兹”字凡一见,“此”字未出现。汉语语法学家认为是指示代词的,“斯”字有22例,“是”字有26例,“兹”字一例:认为是指示形容词的,“斯”字有15例,“是”字有5例。现在将它们分别列出,作一对照。知道“斯”“是”在两方面的用法中,完全没有差异。  相似文献   

3.
第六类支(e)、锡(ek)、耕(en) 支、支为训(52条)。例如: 《礼记·曲礼下》:“自世妇以下,自称曰婢子。”郑注:婢之言卑也。按:“婢、卑”,支部。|《礼记·问丧》:“亲始死,雞斯徒跣。”郑注:雞斯当为笄纚,声之误也。按:“雞、笄”,支部;“斯、纚”,支部。  相似文献   

4.
我和周烽同志的拙作《从‘斯’字看论语》一文,发表于《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六期后,该刊编辑部转来杨剑桥同志《关于‘斯’字词义的一点意见》(以下简称杨文)。杨文否定了我们所肯定的‘斯’字应当是动词,作分析之义解的论断,论据有四点,兹一一答复如下: 杨文第一个论据:“《说文》探究的是字的本义,但字义不一定等于词义。”《说文》确实探究的是字的本义,然而先秦的字义实际上就是词义。张世禄先生写的《古代汉语》(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第25页上说:“‘字’是和‘词’紧密联系的。我们阅读任何作品,必须坚持‘字不离词’的  相似文献   

5.
杜注质疑     
杜诗《法镜寺》云:“婵娟碧藓净,萧摵寒籜聚。” “碧藓”亦作“碧鲜”。仇兆鰲《杜少陵集详注》、杨伦《杜诗镜铨》(以下简称仇注,杨注)均断作“碧藓”。按“碧藓”当作“碧鲜”。“碧鲜”为竹名,见《文选.·吴都赋》“玉润碧鲜。”五代扈蒙作《碧鲜赋》,亦可证。注者或以“婵娟” “碧鲜”皆为竹名,非是。“婵娟“应为美貌,系形容词,乃形容“碧鲜”之美。《文选》成公子安《啸赋》云:“荫修竹之婵娟。”即以“婵娟”为美貌,为形容“修竹”之美,可证。苏仲翔《李杜诗选》注(以下简称苏注)“婵娟”为“此指竹。”井云:“孟郊有三婵娟诗,曰竹婵娟、月婵娟、  相似文献   

6.
《论语·微子》章中有“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乎?”一句,而对其中的“分”字究竟如何解释,则从古至今,众说纷纭。朱熹在《沦语集注》中说:“‘五谷不分’,犹言‘不辨菽麦’尔,责其不事农业而从师远游也’。刘宝楠《论语正义》说:“郑注云:‘分犹理谓治也’。宋氏翔凤《发微》云:‘王制百亩之分’。郑注:‘分或为粪,此五谷不分,当渎如草人粪种之粪,  相似文献   

7.
“疾”字和“病”字在作为“疾病”(名词)或“患病”(动词)讲时,前人都认为词义是有一些区别的。一般都认为“疾”和“病”有程度轻重之别,说“病”是“疾甚也”或“疾加也”等等。这主要地是根据以下这些材料: (1) 病,疾加也。(《说文解字》) (2) 病,疾甚也。(《玉篇》) (3) 疾甚曰病。(《仪礼·既夕礼》郑玄注) (4) 病谓疾益困也。(《论语·子罕》郑玄注) 正因为有这些材料,而一般人又不知道  相似文献   

8.
<正> 中华书局标点本《史记》,对于三家注,同正文一样,也以其他版本和他书予以校勘,如卷二《索隐》中“华”字即校改为“垂”字,《正义》中“泰”字即校改为“秦”字(66页)。而卷五“(文公)十九年,得陈宝”之注,显然失校。该句《正义》云:《晋太康地志》云“秦文公时,陈仓人猎得兽,若彘,不知名,牵以献之。逢二童子,童子曰:‘此名媦,常在地中,食死人脑。’即欲杀之,拍捶其首。”(180页)按,欲杀之而拍捶其首,不可解。  相似文献   

9.
本文指出了《马氏文通》中五则引书分析方面的错误。它们是:一、“地”“日”等“假为外动字”并非“《公羊传》之特笔”。二、《公羊传》中“问句煞以‘也’者”,并非“未之见也”。三、《孟子》之后,连词“斯”在结果分句中并非“用之者仅矣”。四、先秦文献中并非没有“为”“所”连用构成的被动句。五、《说文》并非“无无解之字”。  相似文献   

10.
“以”字在《说文解字》中,只列一个讲法:“用也”。 到了清代王引之的《经传释词》,就列了八种讲法。(见“以”字条) 到了今人杨树达氏之《词诠》则开列二十二种讲法。(见《词诠》以字条)横跨名词、代词、动词、指示形容词、副词、连词、介词一身而兼七大词类。 从现代语言学的角度来观察,真正对  相似文献   

11.
(一) 《诗经》和《周易》中的“汔”字,古注、今注及词书释义分歧很大。《诗经·大雅·民劳》:“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毛传:“汔,危也。”郑笺:“汔,几也。”(《左传·昭公二十年》引此诗,杜预注:“汔,其也。”《后汉书·班梁列传》引此诗,李贤注:“汔,其也。”《孔子家语·正论》引此诗,王肃注:“汔,危也。”朱熹《诗集传》:“汔,几也。”《康熙字典》用此例,引毛传、郑笺、孔疏后曰:“按诸家反复相训,是汔为几也。左传昭二十年引此诗,杜预云,汔,期也。然则期字虽别,亦是近义。”旧《辞源》用此例,释义为“几也,一曰其也。”旧《辞海》用此  相似文献   

12.
<正> 《诗·大雅·思齐》首章载:“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汉·毛氏旧注:“大姒,文王之妃也。大姒十子,则众妾宜百子也。”郑笺:“徽,美也。嗣大任之美音,谓续行其善教会。”唐·孔氏疏:“大任以有德之故,为大姒所慕而嗣续行其美教之音,思贤不妬,进叙众妾,则能生百数之此男。”(见《毛诗注疏》) 近代注释家恫城吴闓生关于以上两句,只释“‘徽’,美也”,而总论中称:“先言大任之德,而大姒能嗣之。”(见《诗经会通》)  相似文献   

13.
“耰”是古汉语常用字,散见于古籍文献中,如《管子·小匡》:“深耕、均种、疾耰。”《论语·微子》:“耰而不辍。”《孟子·告子上》:“播种而耰之。”《汉书·吾丘寿王传》:“民以耰鉏箠梃相挞击。”这些“耰”字,不外乎两个含义:(一)摩田器也,用以击碎土块、平整土地的农具; (二)覆种也,用耰平土、掩盖种子。 然而,对于“耰”字还有第三种解释,就是说它是锄头把。《史记·秦始皇本纪》:“不用弓戟之兵、鉏耰白梃,望屋而食,横行天下。”史记索隐引孟康注:“耰为鉏柄。”《汉书·陈胜项籍传》:叫巳耰棘矜,不敌于钩戟长铩。”服虔注:“耰,鉏柄也。”吴楚材等《古文观止·过秦论》注:“耰、鉏柄。”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常用词》注:“耰,鉏柄”(修订本  相似文献   

14.
《论语·述而》:“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自来说此“束修”有二义:一以为束身修行,一以为修脯之贽。大抵汉人主于束身修行一义,六朝以后才有修脯之说。何氏《集解》引孔安国注:“言人能奉礼自行束修以上则皆教诲之。”这句话很含混。《书·秦誓》“若有一介臣”伪孔传:“如有束修一介臣”,孔颖达疏:“孔注《论语》,以束修为束带修饰,此亦当然。”作伪传者本于《论语》孔注,跟孔颖达对《论语》注的理解一样,都主于持礼自修。这是最早的汉人义。《盐铁论·贫富》:“余结发束修,年十三,幸得宿卫。”决不能解作艇脯;《后汉书》中和帝纪、邓后纪、伏湛、冯衍、胡广、郑均、刘  相似文献   

15.
《离骚》:“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王逸注,“纷,盛貌”,历代治《楚辞》者无异辞。王夫之变言之曰:“纷,不一之谓也”;姜亮夫先生《屈原赋校注》亦伸之曰:“纷,纷然美盛也”,实际上仍未脱旧说的樊篱。在屈赋与《九歌》中,纷字有三种用法:一是单独用于句首,如《离骚》:“纷独有此姱节”,《九歌》:“纷吾乘兮玄云”。二是与其他词组合而置于句首,以状事物,如《离骚》:“纷总总其离合兮”,《九歌》: “纷总总兮九州”,此是与叠音词组合;《橘颂》:“绿叶素荣,纷其可喜”,此是与助词组合,与“温其如玉”(《小雅·小戎》)、“烂其盈门” (《大·韩奕》)同例,即“纷然”之意。三是置于句中,如《离骚》;“佩缤纷其繁饰兮,“凤皇纷其承旅”,《涉江》:“霰雪纷其无垠”,《九歌》:“五音纷兮繁会”,“流澌纷兮将下来”,此与第二种用法同,也是与同义词或助词(按:兮也是助词,可释为其、之等字。闻一多、郭绍虞俱有此说。)组合,以状事物。  相似文献   

16.
通假字拾诂     
1.翼通(翼辶) 《论语·乡党》:“君召使摈,色勃如也,足(?)如也。揖所与立,左右手,衣前后,襜如也。趋进,翼如也。”“翼如”,何晏集解引孔安国曰:“言端好。”邢昺疏云:“谓疾趋而进,张拱端好,如鸟之张翼也。”朱熹集注用邢昺说。杨伯峻《论语译注》译为:“当快走的时候,姿态的端整美好好象鸟儿舒展翅膀一般。”邢昺说增“张拱”二字来解释“翼如”,说是如鸟张翼,于义未安。“翼”应通“(翼辶)”。《说文·走部》:“(走翼):趋进,(走翼)如也。”《广韵·职韵》“(走翼)”字注同,足见《论  相似文献   

17.
说“契”     
契字多见于先秦古籍。《说文》:“契,大约也。从大,(丰刀)声。易曰:‘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段玉裁注:“约取缠束之义”。按《说文》释契为大约,取大之义,以(丰刀)为声,恐非契之本义。段注又广其义为约束,其说亦有未安也。先秦经典多用契字。迄于秦汉,古籍中字形与契有关之字亦多。如:锲、栔、絜、挈、恝、楔……等。此类字与契字,或以声,或以义,实出一源,其源即(丰刀)字是也。《说文》:“(丰刀),巧(丰刀)也。从刀,丰声。”段注云:“巧(丰刀)盖汉人语”。然不著出处。《广韵·黠韵》有(丰刀)字,写作  相似文献   

18.
<正> “仆又佴之蚕室”语见司马迁的《报压安书》: 李陵既生降,隤其家声,而仆又饵之蚕室,重为天下观笑。悲乎!悲乎!上引文字,系据萧统编的《文选》。其中“仆又佴之蚕室”一句,《汉书·司马迁传》作“仆又茸以蚕室”。此句文字略有出入,注家解释颇殊。《文选》李善注引如淳曰:“佴,次也,若人相次也。人志切。”五臣注因袭并补充李善注云:“佴,次也。蚕室,汉行割刑(引者按:谓腌割之刑,即腐刑,亦曰宫刑)之室,使其避风养创者。言  相似文献   

19.
虽乘奔御风,不以疾也。 初中课本注释:即使骑上快马,驾着风,也赶不上这样快。”“不以,不如。”这种解释是正确的,应进一步指出,这里“以”是动词,而不是介词、连词,“以”字后面省略了宾语“之”(这样,指代行船)。按“以”用作动词,当“如”讲,在古代诗文里偶有所见,例如: 民能以此也(《庄子·马蹄》)——人民的本性,才能就象这样。“民能以此也”,成玄英《疏》“民能如此也”。“以此”,即“如此”,象这样。  相似文献   

20.
《论语·阳货》:“其未得之也,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这是一个有名的难句。古今注家都认为“患得之”当做“患不得之”,其说有三:1.引文说,2.俗语说,3.急读说。本文对以上三说加以驳正,认为《论语》原文的“得”字不误,在这里使用的就是它的常用义。并通过三方面的分析,指出:“患得之”的字面义是“为要得到它而忧愁”,其隐含义是“为尚未得到它而忧愁”。“患得之”是《论语》时代一种特殊的句意表达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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