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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广东哲学界的同志积极开展了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问题的研究,并陆续组织了一些专题讨论;下面选载的是在社会主义时期质量互变问题讨论会上的二篇发言。我们希望,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关于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问题,特别是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探讨研究逐步深入下去,结出硕果。  相似文献   

2.
七月三十日,广东哲学界在广州市郊龙门县南昆山举行学术讨论会上,成立了广东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研究会。该会主要任务是:团结组织本省对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问题研究有兴趣的专家、教授、学者,共同研究探讨社会主义社会革命和建设的辩证法问题,研究四化建设过程中的矛盾问题等。着重应用研究,同时与基础理论研究有机结合起来,该会计划组织撰写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史、社会主义社会质量互变等专著,并编纂有关资料。该会会长山广东省委宣传部顾问、广东省社联主席张江明同志担任。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广东哲学界对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的研究对象、任务、方法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争鸣”,这是很好的。在探讨中,有的同志不同意我的观点,我也有不赞成别的同志一些提法,现在提出来商榷,并就教于诸同志。一、从研究对象看社会主义辩证法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关系有的同志认为:如果“把社会主义辩证法变成一般辩证法学科的一个组成部分”,就可能“把它变成一般辩证法学科的具体例证”。这里说的“一般辩证法”,其实是指唯物辩证法,或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相似文献   

4.
由陕西、广东两省社联共同发起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问题学术讨论会,于今年五月三日至八日在西安市举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哲学工作者共一百一十人出席了会议,大会共收到学术论文七十五篇。会议主要讨论了:一、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与改革问题;二、经济体制改革中的辩证法问题;三、研究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的方法论问题;四、观念更新与哲学现代化问题。现将会上部分论点简介于后。一、关于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的研究对象问题到会同志一致认为,要把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加以深入的研究,就要探求其研究的对象。一种意见认为,社会主义  相似文献   

5.
马中柱 《学术研究》2003,(11):67-68
社会主义辩证法是广东哲学界长期研究的重点课题,围绕这个题目研究、讨论、著述,培养和锻炼了广东几代哲学工作者,以及有兴趣参加此项研究的其他学科的学者,引起了全国理论界的广泛重视和参与,取得了大量科研成果。所以,提出社会主义辩证法这个题目是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的。 首先,提出社会主义辩证法这个课题是广东哲学界的重大理论创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  相似文献   

6.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革的推动下,广东哲学界解放思想,联系实际,逐步开展对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问题的研究,日益得到全国哲学界不少同志的关注和重视。1983年11月,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和广东哲学学会等单位在广东省东莞县,联合举行了全国第一次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问题的学术讨论会。1985年4月,在陕西省西安市,陕西省社联、哲学学会和广东省社联、哲学学会等单位联合举行了第二次讨论会。这些学术活动不仅检阅了社会主义辩证法问题的研究成果,交流了有关的研究经验和方法,而且把这一研究不断推向深入。近几年来,广东哲学界在社会主义辩证法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据不完全的统计,提交有关会议讨论的学术论文近二百篇,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有七、八十篇。另外,还发表了数十篇有关的译作和学术动态。先后出版的全国第一、二次社会主义社会  相似文献   

7.
广东省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研究会、省教育学院、广州日报、《学术研究》、《现代哲学》等五个单位于三月二十七日至二十九日在广州联合召开了1986年度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问题第一次学术研讨会。与会代表四十多人以“改革、开放和搞活的辩证法”问题为中心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现将讨论较为集中的有关问题简介于下。一、关于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的研究对象问题到会同志一致认为,把社会主义社会辩正法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来研究和建设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在以什么作为它研究对象的问题上,却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社会主义  相似文献   

8.
张江明同志所著的《社会主义辩证法的理论与应用》(1990年12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以下简称《理论与应用》)一书是作者近10年来在社会主义辩证法园地辛勤耕耘的成果。该书视角新颖、思路开阔,在许多方面都有独到的见解。首先,这本书在社会主义辩证法理论体系的建构上进行了可贵的探索。如何建构社会主义辩证法的理论体系,目前学术界意见不一,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强求一致。虽然如此,《理论与应用》的作者根据自己的研究与探索,提出建构这一学科体系的理论出发点:“社会主义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应用和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有机体新情况、新特点、新矛盾、新观点的哲学概括,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内在矛盾辩证运动规律的科学”。(《理论与应用》第412-413页)社会主义辩证法研究以非对抗性矛盾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有机体的矛盾发展及其辩证运动的规律,其逻辑起点是社会主义非对抗性矛盾,而它的最大特点是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和社会主义建设及改革开放的实践相结合,成为它们之间的桥梁和连接点。《理论与应用》一书所展示的社会主义辩证法  相似文献   

9.
刘景泉 《学术研究》2000,3(3):52-56
本文认为,研究社会主义辩证法基本规律必须注意研究的方法论问题。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具体表现为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发展规律、社会主义社会质量与结构互动规律,社会主义社会波浪式前进规律。  相似文献   

10.
马中柱 《学术研究》2001,2(12):159-160
由张江明提出组织并与邱金用、梁渭雄一起主编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邓小平现代化建设辩证法新探》一书 ,概括了张江明为代表的广东哲学界研究社会主义辩证法的理路和主要成果 ,对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很有启发 ,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很有意义 ,是一本很有价值的著作。一从研究社会主义辩证法到研究现代化建设的辩证法 ,是研究的拓展和深化。广东哲学界在 2 0世纪 6 0年代即开展对社会主义辩证法研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继续这项研究工作 ,开始还是对一般社会主义辩证法的研究 ,后来侧重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辩证法的研究。这本《邓小平…  相似文献   

11.
全国第三次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问题学术讨论会于1986年8月2日——7日在黑龙江省大庆市举行。这次会议是由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黑龙江省哲学会、广东哲学会、大庆市社联、大庆市委党校、鹤岗市社联以及黑龙江省宣教干部管理学院等七个单位联合召开的。来自全国120余名哲学工作者参加了会议,提交论文70余篇。会议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学术民主和自由,着重就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搞活的辩证法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现将争论比较多的几个问题简介如下:一、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分类问题  相似文献   

12.
把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作为一门学科来研究,首先要明确它的性质和研究的对象。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创立以来,它的发展有两种趋势。一是横向的发展趋势,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在不同领域如自然、社会、思维等领域的深入研究和发展,从而开创了自然辩证法、历史辩证法、思维辩证法以及军事辩证法等学科的研究。二是纵向的发展趋势,即在某一领域的不同发展阶段的深入研究,如在历史领域,从研究资本主义社会辩证法,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的研究。当然,这两种发展趋势又是互相联系、互相渗透、互相促进的。正是通过横向和纵向的深入研究,不仅建立了相应的新学科,把辩证法的研究,引向深入;而且大大丰富和发展了辩证法。可见,把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作为一门学科来研  相似文献   

13.
论辩证法规律实质上归结为三个的根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系统地阐述辩证法的规律时提出:“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规律。实质上它们归结为下面三个规律: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否定的否定的规律”。对辩证法的规律能否作这种归结?这种归结有没有根据?归结本身是否正确?对于这些问题,至今哲学界一直在争论着。本文提出这个问题进行探讨,认为恩格斯的归结不仅是有根据的,而且在辩证法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于辩证法的研究具有重大的价值。  相似文献   

14.
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的研究,现对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是一门怎样的科学,它的研究对象、内容和研究方法等几个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以便共同探讨。一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的科学在对待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问题上,有两种看法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有一种看法,不仅否定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是一门科学,而且连这个概念本身也看作不科学,认为哲学是关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学问,只有唯物论和唯心论、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区别,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从来没有提出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因而不承认它的科学性。  相似文献   

15.
苏联是在50年代初期,提出要注重研究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的。 1955年初,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召开会议,强调苏联哲学家的任务是研究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矛盾问题,这些矛盾的特点及其克服办法,强调研究辩证逻辑的必要。同年《哲学问题》第二期发表了斯捷潘年《社会主义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及其克服的途径》一文,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性质及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作了论述。他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性质是非对抗性的。他说:非对抗性矛盾的特点,就在于这些矛盾不是通过爆  相似文献   

16.
陆剑杰 《学术研究》2006,23(9):48-53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任务的提出,标志着中国社会的矛盾发展史和相应的矛盾学说发展史进入了新阶段。矛盾的解决方式问题是矛盾辩证法的核心问题,它基本上分为两种:一种是“扬弃”;一种是“平衡”。“和谐”是解决矛盾的平衡方式的最高级形态,也是矛盾运动的新归宿。作为新哲学范畴,“和谐”是具有共享性、亲和性、为他性的矛盾双方,在主动调节的过程中达到的相互合作、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相互融合的境界,是此种同一性境界的绝对性状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任务的提出,使我们对辩证法实践性有了新理解。实践不但具有辩证本性,而且会创造出新的辩证法形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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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辩证逻辑与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辩证法没有明确的分界;辩证思维与思维辩证法混淆不清;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的关系区分不明,致使辩证逻辑难于确定自己的对象,逻辑界对此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为此,在今天研究和创立辩证逻辑的热潮中,有必要对上述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做一些界说。本文拟就上述问题谈谈自己的浅见,就教于哲学界和逻辑界的同志们。  相似文献   

18.
广东哲学学会在去年底召开的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着重研究了今后工作如何坚持“三个面向”的问题。与会同志认为,哲学要真正成为时代精神的精华,永葆其青春活力,就必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概括和总结当代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发展的成果,特别是半个多世纪以来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回答社会现实的新情况、新问题,揭示社会主义社会的辩证发展规律。只有这样,哲学研究才能开创新局面。与会同志认为,广东在全国最早提出并讨论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问题,还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果。应下最大决心有计划有步骤地长期抓下去使之不断深入,以期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应该努力使我省成为全国开展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研究的中心之一。当前,我们要探索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这门学科的理论体系,要加强对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的基本规律的研究,要揭示社会主义的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规律,特别是要突出研究改革、开放和搞活的辩证法;同时,也不要忽视探索社会主义条件下人的全面发展的辩证法以及社会主义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还要加强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律性的研究。理事们认为,学术研究活动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全面展开,还要开拓新的领域;不仅要向广度进军,同时更要向深度进军。要重视和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理论的研究,包括加强对马克思主  相似文献   

19.
由中国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研究会、四川、广东省社科联等23个单位联合发起召开的“全国第五次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研讨会”于1989年5月25日—29日在四川省乐山市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共100余人出席了研讨会。会议收到论文86篇。现将研讨会中争论较多的理论问题简介于后: 一、社会主义社会利益群体矛盾的性质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群体矛盾,完全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范围,只能是非对抗性矛盾。另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利益群体矛盾,大量、主要的是非对抗性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不属于阶级斗争性质的矛盾。但也还有个别的、少量的利益群体矛盾,有对抗性因素,在一定范围内还有阶级斗争存在。在一定条件下,非对抗性矛盾和对抗性矛盾可以互相转化。所  相似文献   

20.
张江明同志近两年在《哲学研究》、《学术研究》等报刊发表了好几篇文章,提出了研究社会主义时期辩证法的新课题,从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高度分析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正反经验,这是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这不仅是哲学研究面向现实,为社会主义四化建设服务的一个新的开端,也是我们尊重历史辩证法,深入探索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新矛盾、新特点,促进哲学繁荣、发展的途径之一。在这里,我试从我国农业的两次变革,谈谈对张江明同志提到的社会主义社会否定的性质和特点问题的一点商榷意见。土改以后,在我国农业发展上,已经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改革。一次是1955年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实行合作化。另一次是近三年来进行的农业经济形式的改革,实行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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