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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非正当当事人这一概念伴随着形式当事人概念的发展而发展,在民事诉讼中已经获得了独立地位,要求通过程序的构建合理处理非正当当事人。我国现行立法对此内容未加规定,以德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以英美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前苏联与俄罗斯则分别形成了一套非正当当事人变更制度,分析三者制度运行的环境及存在价值,对我国的非正当当事人变更制度的研究大有裨益。在借鉴及构建非正当当事人变更制度的过程中,仍需要从理论系统性、立法沿革、司法实践的规范性以及与相邻制度的契合性出发,注意平衡涉及的几种价值理念。  相似文献   

2.
由于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业主委员会是否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在理论上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也并不一致。从业主团体的性质来看,业主委员会具有一定民事行为能力;从诉讼权利能力和实体权利能力分离的趋势来看,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范围突破了民事主体的限制,业主委员会作为其他组织,可以成为民事诉讼主体。但由于业主委员会不是独立的法人,其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从业主委员会的设立程序、主要职责等方面考察,其诉讼主体权能具有局限性,即业主委员会只有在物业管理活动产生纠纷而形成的诉讼中,才为适格的诉讼主体。  相似文献   

3.
论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确定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第三人制度是以诉讼经济为宗旨的同案合并审理实体上关联的案件或法律关系的便捷程序制度,无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其在适用上都有实体上和程序上两个标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实体标准,它的核心内容应在于第三人的责任、义务相对于本案处理结果的不确定性和受决定性,这是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经济性的根本所在。程序标准则主要是协调第三人同主管、管辖的关系,亦即仲裁协议、管辖协议和专属管辖对于成立第三人的阻却。建立第三人主体资格异议制度并赋予第三人管辖异议权,是完善第三人制度的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事诉讼法较为粗疏,对当事人转移涉诉标的没有单独的程序规定。从学理上及域外法律规定来看,当事人恒定主义与诉讼承继主义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以诉讼承继主义为基础处理涉诉标的转移有现实的意义,具体应用时应注意诉讼承继的适用范围,处理好与诉讼第三人制度、保全制度的关系。在民诉法中也应当明确增加处理涉诉标的转移问题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当事人适格是连接程序与实体的关键设置,但国内外对其概念、性质、调查方式以及误为实体判决的效果等的理解和处理均未尽统一。我国的当事人适格与诉讼实施权在范围上对应,其性质介于程序要件和实体要件之间。对当事人适格的查明,原则上可限于当事人提出的事实范围,但必要时法院可裁量进行职权探知。误以为适格而作的实体判决,应权衡程序保障、救济效率、当事人公平等要素定其效力。据此,救济的方法也有多种,包括而不限于上诉、执行异议、申请再审、第三人撤销之诉、另行起诉。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文规定诉讼系属中当事人移转诉讼标的的债的关系的处理模式,在市场经济高速快捷运作背景下,此种状况会严重妨碍当事人的交易自由,造成正当当事人的经济损失.文章比较了德国和日本的立法政策及其理由,指出我国应采用当事人恒定主义的处理模式,并论述了与当事人恒定主义相关的法律问题及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7.
现代民事诉讼是以程序正义为理念、以辩论主义和处分权主义为支柱的对抗与自主为特点的纠纷解决机制.这一机制能否有效发现真实、选择恰当法律、实现实质正义取决于对抗双方当事人诉讼进行能力的实质平等.如何匡正当事人之间诉讼能力上的差异,维持当事人之间实质上的平等,应成为今后民事司法改革努力的方向.  相似文献   

8.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不能成为排斥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理论依据,惟应明确检察监督的判准并非"可以确证的正确性"而是"可认为正当";基于当事人诉讼能力普遍较弱及关系社会、人情社会的国情现状考虑,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与检察监督可以并存,但须强调检察监督的重点应立于保障当事人主义确能发挥作用之上;应肯定判决的既判力以维持其社会功能作用,故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可以说是反向划定既判力作用边界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9.
从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角度看,诉对当事人的价值有实体价值和程序价值之分,其产生基础在于与之相对应的财产中心正义观和主体中心正义观.当事人之诉除了追求实体价值之外,还注重追求程序价值.对此,在民事诉讼法改革的道路上,应当以诉的价值为一个独立视角,紧密关注诉对当事人的价值如何实现的问题,谨慎设计对诉的处理程序,并在法律制度上予以保证.  相似文献   

10.
在民事诉讼程序的构造中,通过对原告、被告和法官三方主体权利义务的分配来实现理想的"等腰三角形"的模式,是正当程序的应有之意。一个民事诉讼的程序通常是由实体形成面和程序推进面两个层次来构成的,从实体形成面上来看,当事人负责案件事实的确定和信息资料的提供,并在最后受既判力的约束和制约;从程序推进面上来看,法院作为诉讼的指挥者在案件的进行当中还要承担案件的阐明义务。从当事人和法官的关系上来看,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构成对法官的约束,同时法官的诉讼行为也指导着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使。  相似文献   

11.
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或民事行为效力与法院认定不一致时,从“应当告知变更诉讼请求”到“将相关问题作为焦点问题审理”,在规范层面减轻了法院的释明负担,转以法律争点的审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实际上,法律争点审理程序需要与法律观点释明相配合,从而实现保护当事人实体权益、充实程序保障与纷争一次性解决的多元目标。于法律争点审理中,法院应实质性赋予当事人表达意见的机会,适时开示心证,防止法律面的突袭性裁判;应放宽诉之变更的条件及允许当事人进行选择合并与预备合并之诉讼行为。  相似文献   

12.
当事人诉讼权利与法院审判权的关系问题,或当事人与裁判者的关系问题是民事诉讼法或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问题。要建立适应现实社会生活条件所需求的新的民事诉讼体制,必须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以当事人诉讼权利为基石,实现从法院审判为中心到当事人诉讼为中心的转变。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机制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其构造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但主要应当从裁判者、当事者自身和程序技术规则化三个视角展开。  相似文献   

13.
基于人事诉讼调整对象的特殊性及判决对世效力,人事诉讼中若仍墨守我国传统当事人适格理论,将导致第三人和社会公益濒临纸面化的危险,人事诉讼中有必要嬗变当事人的适格要件,让检察官参与其中.诉讼担当理论的创设缓和了当事人适格理论,为检察官作为职务上的当事人参与人事诉讼提供了理论根据.本文主要就检察机关参与人事诉讼的法理、参与方式和范围、法律地位以及我国导入这种制度所面临的困惑等问题进行探讨.检察官提起人事诉讼,从公益的层面认可了检察官对身份法律关系的实体干涉权,而检察官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是为满足诉讼对审结构的需要.检察官参与人事诉讼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理论储备颇为丰富,通过对域外相关理论制度的比较研究,或许能对构建我国检察官参与人事诉讼制度带来诸多启迪.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纠纷也必将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形态,谋求一个合理与正当的程序以公正有效地解决这些纠纷便成为民事诉讼法学者的重要课题。因此,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紧密相关的法律程序,尤其是民事程序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选择民事诉讼当事人处分权为突破口,试图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处分权的保障提供制度上的依据。本文探讨了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处分权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最后从民事诉讼当事人处分权完善的理念更新和具体立法两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主张,以促进民事诉讼理论研究的发展,从而推动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  相似文献   

15.
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及其诉讼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三人制度设置的目的是由法院将两个有牵连的诉合并审理 ,其追求的目的是诉讼经济和程序公正。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应该既可以根据其同本诉当事人之间某一法律关系直接起诉而加入已开始的本诉 ,也可以通过本诉当事人的起诉引入诉讼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应处于狭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相似文献   

16.
现代法制的发展趋势显示,参与原则已成为法律程序的主要原则。当代社会民主政治的发展导致了法律制度中的公民全面参与现象的出现,公民不仅可以参与法律诉讼过程,还可以参与立法、执法、行政和法律监督等全部过程。程序的正义性在很大的意义上是植根于当事人参与的基础之上的。参与性原则的凸显人们表明:法律程序不仅是实现实体正义的手段和工具,它还有着自身独立的价值和意义。正确认识当代法律程序的参与原则的作用和意义,对促进现代法律制度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目的是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基本理论问题,迄今为止,以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的刑事诉讼目的论、正当程序和保障人权统一的目的论、发现真实与保障人权的目的论、实施刑事实体法的目的论以及纠纷解决的目的论都存在理论上的缺陷。刑事诉讼目的应当是以观念形态表达出来的国家和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对于刑事诉讼结果的正当期望,是在正当法律程序保障下,发现事实真相,实施刑事实体法,解决刑事纠纷,实现实体公正。  相似文献   

18.
诉讼当事人能够如实陈述自己直接经历并通过记忆存储的案件事实信息,以此来证明相关待证事实,可见,其发挥着与第三方证人相类似的证明作用。但诉讼当事人在诉讼地位方面毕竞不同于第三方证人,因而有必要为其设置一套独立而特殊的作证程序,这一程序的基本模式为:当诉讼程序进行到调查核实证据阶段时,首先让当事人像第三方证人那样宣誓或者具结,保证以证人身份如实提供案件事实信息,同时接受包括诉讼各方质询在内的法庭证据调查。通过这一专为当事人作证设立的程序,保证其讧明作用的充分、有效发挥。  相似文献   

19.
当事人程序主体性原则的核心在于应将当事人作为程序适用的主体而非客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和处分权,为证券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的构建奠定理论基础。目前,诉讼是解决证券纠纷的主要方式,但其面临着诸多困境,而非诉讼机制在证券纠纷领域的具体应用不足,难以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救济。基于“有限司法”理念、证券纠纷的专业性以及非诉讼解纷机制的高效性、灵活性、保密性等优势,应立足于当事人的利益诉求和意思自治原则,着重完善仲裁和调解等非诉讼机制,使之成为与诉讼机制并存、协调衔接的证券纠纷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20.
不起诉制度的解构与重构——以价值权衡为视角的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义与效率构成了现代诉讼制度的正当根据。正义包括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实体正义使刑事诉讼法表现出对刑法的一种工具性价值.程序正义却是源自刑事诉讼法独有的品行,两者都不可或缺。而效率则是诉讼资源稀缺性的要求,也是实现正义的保障。不起诉制度应该体现正义与效率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应该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作出判断和处理。对罪疑的案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在不起诉决定形成过程中,一个公正的程序要求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赋予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权利是一个理性的选择。而基于效率的考虑,不起诉决定应该具有确定的法律效力,以形成对检察机关和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有效约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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