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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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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湾学界在辩护律师会见权理论基础方面的研究比较深入,这使得台湾辩护律师会见权在法律制度、实务操作、救济程序方面相对比较健全。对于辩护律师会见权的理念根基,台湾理论界主要形成三种观点:一是保障诉权的理念,二是维护正当法律程序理念,三是保障诉权和维护法律程序的共同理念;在实务操作上,辩护律师与被告人的会见权加以形式上的区分,在宪法和诉讼法的层面都规定了律师会见权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2.
本文比较了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的死刑的救济程序、死刑赦免和死刑执行救济措施。通过比较得出对我国大陆死刑改革的启示是:借鉴台湾地区的死刑强制上诉制度;完善死刑赦免制度;借鉴台湾地区的死刑执行批准程序中的审核制度;借鉴台湾地区把死刑犯心神丧失作为一种死刑暂停执行的一种情形;借鉴台湾地区把特殊纪念日作为死刑暂停执行的一种情形。  相似文献   

3.
会见权既是嫌疑人权利也是辩护律师的权利。它有助于嫌疑人辩护能力的提高和律师辩护活动的展开。在司法实践中,会见权行使走入困境:会见启动难,会见需经批准成为常态,会见的主体、时间和次数受限,会见受监督。2007年修订后的《律师法》对会见制度作出了改革,确立了会见时仅凭“三证”规则,明确了“会见不受监听”规则。但其效果并不佳。而这一切的关键原因在于侦查组织和侦查程序的“诉讼化”的缺失。因此,我国会见制度再改革的重点也就在于,相应的侦查辩护救济体系的建立、看守所的中立化以及侦查阶段司法审查的建立。  相似文献   

4.
台海两岸行政复议制度功能解析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大陆行政复议制度自1990年确立以来,成为行政救济的主要渠道,但行政复议制度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自我纠错、及时解决行政争议的作用。同样性质的台湾地区诉愿制度在对行政机关自我省察、诉愿人权利保障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及时疏解了行政纠纷、有效保护了民众权利。大陆行政复议法与台湾地区相关规定相比较而言,缺少更为便捷、畅通、中立的自我纠错途径,在复议申请人权利救济方面还有待作出更具操作性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完善律师的辩护权,对于构建控辩平衡的诉讼模式、贯彻无罪推定原则、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实现程序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新修订的《律师法》对于律师的辩护权作了许多变革性的新规定,有助于解决实践中律师辩护"取证难"、"阅卷难"、"会见难"的"三难"问题,但仍存在若干不足与缺憾之处。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应当在吸收新《律师法》立法成果的基础上,从明确阅卷权的范围、增加辩护律师的在场权以及规定辩护律师权利救济等方面予以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6.
解决律师会见难这一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痼疾,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细则,规定对侵犯律师会见权的实体制裁与程序性制裁措施,分离羁押与侦查职能,建立由人民法院主持的刑事辩护司法救济程序,并有赖于有中国特色的司法独立的实现和办案人员法治意识、人权保障意识的普遍提高。  相似文献   

7.
90年代以来,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在努力谋求著作权保护制度国际化的相近背景下,著作权立法有不少共同点;同时,在著作权的内容、主体与归属、客体及其保护范围,对著作权的限制和法律保护等方面,又存在着许多差异,对两岸著作权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有助于正确认识大陆和台湾地区著伤口权立法的现状,藉以增进相互了解,彼此借鉴,进一步推进两岸著作权立法的国际化及其完善。  相似文献   

8.
各国都在加强律师会见权方面的内容,但并非没有限制,共同做法是允许会见是原则,限制会见是例外.启动会见权最初多为犯罪嫌疑人,以后辩护律师可以主动会见.而我国新<律师法>在规范会见权时没有例外规定,严重脱离我国的实际情况,也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背离.故立法应规定律师会见权的原则和例外情形,并且建立相关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9.
通过对祖国大陆、香港和台湾地区证券交易所制度进行比较研究 ,指出大陆《证券法》相关制度的不足 ,建议在《证券法》中明确规定证券交易所为自律性监管机构 ,恢复有关会员制组织形式的规定 ,赋予证券交易所以上市申请审查权及上市证券暂停、恢复、终止交易决定权等。  相似文献   

10.
从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对我国律师辩护制度作了深入浅出的分析,意在指出其缺陷,并提出完善的对策。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应定位于广义辩护人,而且应有效地保护其会见权;在起诉阶段应有广泛的阅卷权和平等的调查取证权;在审判阶段应重视辩护材料和赋予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这样,有助于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1.
从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对我国律师辩护制度作了深入浅出的分析,意在指出其缺陷,并提出完善的对策。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应定位于广义辩护人,而且应有效地保护其会见权;在起诉阶段应有广泛的阅卷权和平等的调查取证权;在审判阶段应重视辩护材料和赋予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这样,有助于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2.
律师会见权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是律师得以深入案件、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新刑诉法对律师会见权的内容进行了扩充、丰富,其体现的立法理念与立法技术的进步颇具里程碑意义;但与此同时,新刑诉法关于律师会见权的规定仍然存在一定的立法疏漏,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仍存在差距,仍然面临着众多的问题和挑战。  相似文献   

13.
律师的权利,是律师依法独立执业的基本保障。律师只有享有法律赋予的必要的、充分的执业权利,其“保护人权、实现社会正义”的职业使命才有可能实现。尽管我国现有立法中对律师的权利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但由于立法规定的简略、笼统或不适当,导致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调查取证权这些重要的权利在适用过程中阻力重重。必须在立法上完善我国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调查取证权,使我国律师在法律上获得充分的权利,以维护律师的执业形象,促进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  相似文献   

14.
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应当是辩护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是否享有调查取证权对于提高律师的辩护效果、更好地维护被追诉人的权利具有重要的作用.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虽然明确了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人地位,扩大了侦查阶段律师的权利,但对于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是否享有调查取证权,法律规定得比较模糊,2012年底新出台的法律解释对此也未明确规定,由此而带来了诉讼实践问题的产生.因此,立法上应当明确规定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并进一步细化制度设计,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司法保障和救济等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15.
论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当前刑事司法中 ,切实保障辩护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是实现其辩护职能的前提和基础。本文结合立法和司法实践 ,就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辩论权和律师执业权益诸方面 ,探讨如何加强对辩护律师诉讼权利的保障 ,以期推动我国刑事诉讼进一步民主化、制度化。  相似文献   

16.
《台湾地区民法》继承篇的继承法律制度设置较为完备,法律规范比较具体、明确,其中有许多值得我国大陆继承法借鉴的一些法律特色。因台湾地区与我国大陆在风俗人情、人文价值观念等方面具有很大程度的共通性,对其民法继承篇进行述评,不仅有助于深刻地理解继承法律制度,而且还可以为我国大陆《民法典》继承篇的制定带来有价值的启示。  相似文献   

17.
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作为一项具有“天然缺陷”的制度,必须依靠有效辩护理念作为其程序运行的支撑,以弥补其程序正当性。我国刑事缺席审判中律师有效辩护存在会见权缺失、调查取证权阻却等问题,辩护律师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通过对律师执业权利的充分保障、制定辩护律师的准入标准,利于推进刑事缺席审判程序的有效辩护。  相似文献   

18.
随着两岸教育合作与交流的发展,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陆学者对台湾地区教师教育的关注越来越多,主要涉及师资培育制度改革、实习制度、在职教育、课程设置、教师资格检定和教师甄选等方面,但是这些研究尚缺乏系统性,内容不够深入且比较陈旧,未能及时跟踪台湾地区教师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大陆学者今后可以从台湾地区教师教育多元化培育模式、师资培育机构、非师范院校参与师资培育等角度展开继续研究。  相似文献   

19.
羁押制度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犯人的人权保障,历来都受到刑事诉讼程序的重点规制。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台湾地区以人权保障为基础,废除了检察官的羁押决定权,并对旧有的羁押制度进行大幅修订。较之我国台湾地区羁押制度红红火火的改革,大陆地区的羁押制度改革却陷入泥潭,动弹不得。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同源同宗,大陆法律文化和台湾地区相关制度文化也不存在较大差异。台湾地区的羁押制度改革在人权保障、羁押的司法审查、羁押目的实现以及发挥民间力量等方面对于大陆有一定的启示。  相似文献   

20.
英国、美国、加拿大保释程序诉讼化构造主要体现在对是否保释有异议时由中立的法官裁决、对保释裁决结果不服有完整的救济途径、被告在保释裁决过程中享有完整的律师帮助权等几个方面.这对于中国取保候审制度诉讼化改革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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