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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第一审民事诉讼案件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一般依据原告起诉时的诉讼标的金额或价额,或依据民事案件的性质由法院裁量。为维护诉讼程序的安定性,经法院决定适用何种程序后,一般不允许任意转换程序。但诉讼程序是为诉讼案件服务的,诉讼程序的每一项形式规则,都应当与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率这两大基本价值联系起来。当事人基于其程序主体地位,合意选择将民事案件由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改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在兼顾程序安定性等要求、在程序转换不致迟延诉讼的情况下,允许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转换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符合民事诉讼的目的。  相似文献   

2.
我国简易程序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提高了办案效率,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但由于设置简易程序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尚属首次,存在一定的缺陷:被告人无权决定简易程序的启动,完全由法院或检察机关决定;简易程序为控审不分留下隐患,并且容易导致法官先人为主,对案件形成预断;被告人审判过程中律师帮助权得不到保证;适用范围不当;简易程序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完善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建议:放宽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增加简易程序的适用形式,进一步实行和完善“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赋于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的选择权;对被告人可判处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可进行书面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必须有辩护律师的参与;加强对简易程序的法律监督。  相似文献   

3.
本文通过剖析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方式 ,比较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方式和简易程序审理方式的异同 ,揭示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方式的弊端 ,得出应摒弃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方式和重建简易程序的结论 ,并提出几点构想  相似文献   

4.
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合并审理时,应当以公诉案件的审理程序为主干,以自诉案件的审理程序为补充;对案件中部分内容起调整作用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应当对全案起调整作用。在第一审程序中,如果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都应当采用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的,则全案应当采用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如果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可以分别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则全案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在第二审程序中,如果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都应当采用开庭审或者书面调查结合审的,则全案应当采用开庭审或者书面调查结合审;如果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可以分别采用开庭审或者书面调查结合审的,则全案应当适用开庭审。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民事诉讼审判程序中,有一种特殊的程序,称为特别程序.这个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某特殊些类型案件时的审判程序的总称.也可以说它是对某些案件审判时作了特别规定的审判程序.它与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相对应,是一种独立的审判程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特别程序、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都属于审判程序,但特别程序相对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来说,却有许多不同之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一般民事案件和简单的民事案件的程序,而特别程序则是一种特殊的审判程序,既具有它的特殊性,又具有独立性.正因为这种特殊性和独立性都是  相似文献   

6.
我国台湾地区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在公正与效率、接近正义基本理念的指导下,已发展成为涵盖管辖法院、适用范围、救济机制及配套便捷规则的一项成熟法律制度。而大陆地区的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初步设立,尚有不足。为此应汲取台湾地区的成功经验与做法,予以适用范围弹性空间,类型细化,简化起诉审理裁判等相关规则,设置上诉或申诉的限制条件,明确误用诉讼程序的处理办法。  相似文献   

7.
中国近年的刑事诉讼改革顺应国际社会刑事诉讼改革的简易化趋势,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基础上新增了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这是刑罚宽缓化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刑法在实体上将犯罪划分为不同的层次,刑事诉讼法就相应地对其适用繁简程度不同的诉讼程序。普通程序追求权利保障,速决程序讲求司法效率,围绕着不同的价值圆心,刑事诉讼在公正的基础上追求效率和简易,将刑事案件根据犯罪性质与量刑轻重分别归入不同的程序入口。轻罪与重罪的明确划分,体现了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分流;轻罪与轻微犯罪的明确划分,体现了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的分流。在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同时适用的轻微犯罪中,速裁程序应优先适用;在综合全案情况不宜采用速裁程序时,再考虑变更适用相对较重的简易程序,这就确立了速裁程序与简易程序的正确顺位关系。  相似文献   

8.
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或民事行为效力与法院认定不一致时,从“应当告知变更诉讼请求”到“将相关问题作为焦点问题审理”,在规范层面减轻了法院的释明负担,转以法律争点的审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实际上,法律争点审理程序需要与法律观点释明相配合,从而实现保护当事人实体权益、充实程序保障与纷争一次性解决的多元目标。于法律争点审理中,法院应实质性赋予当事人表达意见的机会,适时开示心证,防止法律面的突袭性裁判;应放宽诉之变更的条件及允许当事人进行选择合并与预备合并之诉讼行为。  相似文献   

9.
简易破产程序是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审理小额破产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程序。由于该程序用时短、成本低,可以满足破产企业快捷、低成本退市的需要,因此在破产法里设置简易破产程序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设立简易破产程序不仅是完善破产法的需要,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而即将于今年实施的新破产法并未设立简易程序。文章试图通过分析我国设立简易破产程序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探讨我国设立简易破产程序的基本路径。  相似文献   

10.
在一审法院采用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能够保障当事人平等利用司法保护,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应包含原告的程序选择权、简化审判组织和证据审查、缩短诉讼时限等一系列制度。  相似文献   

11.
200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借鉴了辩诉交易的一些作法.大大简化了诉讼程序,提高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力度,这标志着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新发展。但是该文件也未从根本上消除简易程序形式比较单一的现状,仍旧有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基于此,有必要对《刑事诉讼法》做进一步修改,以促进简易程序的进一步实施。  相似文献   

12.
罗马-教会法民事诉讼程序在诉讼程序法中被称为"欧陆诉讼程序之母", 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它缔造了现代民事诉讼程序的雏形,是诉讼程序理性化的开端.罗马-教会法民事诉讼程序以书面程序为原则、采行间接审理模式、严格的形式证据制度、诉讼程序断续迟延、发明了简易程序,形成正式-简易二元程序结构.它是英国衡平法诉讼程序及海事诉讼程序的渊源,还促进欧陆诉讼程序的统一和诉讼法学的形成.  相似文献   

13.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的审理只能适用普通程序,而未确立简易程序,这种现状已不能适应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构建,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诉权、实现程序正义的内在要求、缓解案件增多与司法资源稀缺之间的矛盾、提高诉讼效率诸方面确有必要,为此建言,在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中确立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并存的诉讼路径。  相似文献   

14.
规则与实效:刑事速裁程序运行的初步检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速裁程序的试点改革是当下刑事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相比于现行简易程序,正在试行的速裁程序具有适用条件更严、审理程序更简、强调审前程序的配合和衔接、更加重视被追诉人的诉讼权利等特点。其发展趋势应当是独立于普通程序和现行简易程序的第三类审判程序。目前速裁程序的运行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仍存在适用率较低、适用的案件范围有限、程序缺乏实质性的简化、法律援助质量低下等问题,接下来的改革应当通过进一步完善实施细节、增设书面审理方式和完善配套措施解决上述问题,进而规范和完善速裁程序。  相似文献   

15.
简易程序对当事人的主体性原则、双方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法官中立原则、诉讼进行的公开原则、辩论原则等正当程序所要求的一般要件的坚持、对其适用范围的限制以及允许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转化,表明简易程序是针对某一类型案件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省略了审理该类案件一些不必要的程序而保留了正当程序所要求的最低限度公正的要素,是有严密程序保障制度的正当程序。  相似文献   

16.
处罚令程序的比较与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处罚令程序是大陆法系国家处理简单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的一种书面审理方式.我国单一的简易程序并不能有效适应公正和效率的双重需求,为此,必须开辟快速处理刑事罪案件的新渠道,其中,对于最简单轻微的刑事案件,可以借鉴增设处罚令程序.  相似文献   

17.
督促程序在我国法院实践中日渐式微,亟须对其改革。督促程序电子化改革有助于有效发挥督促程序的司法减负与案件分流功能。目前法院督促程序电子化改革实践既在《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下运作,又有一定程度的创新。它创新的关键在于实现了形式性与实质性审查的统一,这有助于督促程序高效运作,便于司法管理、审查方式、程序保障方面实现智能化。督促程序的电子化改革需要廓清其与争讼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的关系定位。此外,督促程序电子化改革还需要对费用分担制度、当事人诚信义务、真实完整义务,以及诉讼促进义务等问题进行配套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18.
互联网时代涉网纠纷呈井喷式增长,互联网法院以其专业优势成为重要的权利救济方式。然而,互联网法院以追求诉讼效率作为首要价值,在一定程度上违悖传统司法所注重的程序公正价值,而现行适用的普通民事诉讼机制无法有效平衡两者价值之间的冲突。集中审理机制充实审前准备程序并促进案件分流,最终实现开庭审理的集中高效,有效配置程序保障的公正价值以及高效诉讼的效率价值,较契合互联网法院诉讼程序的改革需求。互联网法院如果引进该审理机制,具体程序构造要求包括诉讼主体的协同促进诉讼、争议焦点的充分有效整理以及审前和庭审阶段的清晰界定。相较普通诉讼,互联网法院推行集中审理机制存在较小的改革障碍,可形成独树一帜的互联网法院集中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19.
民事简易程序作为一种高效、快捷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有其深厚的法理基础。科学的民事简易程序设计,应当遵循平等接近正义、协同型诉讼模式之审理、程序设置与纠纷类型相适应的程序保障以及对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尊重等基本法理的要求。  相似文献   

20.
新行政诉讼法将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都列为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是存在问题的。鉴于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本身以及此类行政诉讼案件具有复杂性,并不是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案件都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不能采取一概由法官独任审理的简易程序,对大部分此类案件应组成合议庭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以确保此类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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