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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如何化解医患冲突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一个难点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路径是:矫正过度市场化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导向,保证医疗服务的公益性与可及性,为医患双方平等奠定制度基础;培育医患双方共认的公平分担医疗风险的法治理念,减少、避免医患纠纷与冲突;创新医患纠纷处理机制,引导医患纠纷处理回归法治轨道;完善医患冲突应急处理机制,解决法律规则的局限性与医患纠纷发生、演变的复杂性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2.
医患纠纷的顺利解决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疗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有些地方试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制度,设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是解决医患纠纷的一种新途径,但人民调解介入医患纠纷的机制尚不健全,各地做法不一。因此,就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机构、调解一般程序、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的协调等机制问题提出初步程序设计,以期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为医患纠纷的顺利解决提供一种制度支撑。  相似文献   

3.
医疗侵权属于专业技术侵权,由于其特有的技术性特点,使得法官很多情况下即使当事人积极举证也无法查明案件事实。这更加凸显了医疗侵权中证明责任分配对于双方当事人实体裁判结果公正的重要性。在立法中应该充分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文章通过对我国医疗侵权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的理论探究和立法剖析,指出现行立法与司法实务的冲突,并试图通过完善立法进一步规制医疗诉讼中证明活动,以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相似文献   

4.
现阶段,我国的医患矛盾主要集中体现在医疗结果、医疗技术、服务态度、医疗费用、医疗时间和医疗贿赂等六个方面,具有数量快速增长、规模急剧扩大、烈度不断增强、分布日益集中与社会舆论影响大等五个特征.同时,我国医患矛盾呈现出四个方面的趋势,即矛盾将持续存在,群体性“医闹”将有所缓和,非医疗过失性矛盾成为主体以及医患矛盾有外溢的趋势.化解医患矛盾,缓和医患关系,应当依据主要的矛盾源,从体制、法律、管理、社会以及医患双方等多方面入手制定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5.
石恩林 《兰州学刊》2007,(12):112-113
解读目前紧张的医患关系是一个迫切的社会课题,医疗服务是一种商品,医疗市场是客观存在的,它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深层次原因.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频繁发生,双方当事人对纠纷处理结果认同度不高,出现了作为债权人的患者及其家属拒绝受领赔偿的情形。以民法思维考量,该问题实质上是医疗损害赔偿之债的清偿问题,也即债权人受领迟延。可以引入传统民法理论的提存机制来解决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拒绝受领赔偿问题,从根本上消灭医疗损害赔偿之债。引入提存机制可行性的原因在于提存理由适当、提存主体适格、提存物主要为金钱之债。  相似文献   

7.
随着医疗科技的发展,患者法制意识的增强,医疗赔偿纠纷不断涌现,而我国的医疗损害赔偿制度相对不完备,致使处理此类纠纷时遇到不少疑难困惑。为了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对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涉及的损害赔偿责任、诉讼举证责任以及赔偿请求权等问题进行探讨,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覃国慈 《江汉论坛》2014,(3):140-144
近几年来,我国医患纠纷此起彼伏,医患关系每况愈下。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医患纠纷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冲突。这种社会冲突本来是社会运行中的常态,不可避免,并且低烈度的冲突对社会系统的运转不但不会造成太大冲击,反而由于释放了适当的紧张而有利于社会系统的稳定和发展。但如果社会冲突的激烈程度超过了社会系统的忍受限度,将会导致社会系统的失衡甚至瓦解。因此,对社会冲突不可放任自流,否则小冲突会演变为大灾难。当前,我国医患关系恶化,医患矛盾不断升级并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新趋势,如医患纠纷发生频率上升、对抗形式多样、处理难度加大、社会影响恶劣等。究其根源,是体制机制缺陷、医患信任下降、双方沟通不当及媒体炒作误导等原因,导致了本来在社会地位、资源占有、利益分配和思想观念等方面差异较大的医方和患方之间的严重失和。为了推动医疗事业健康发展、为人们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需要通过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组建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构、设立强制性医疗损害赔偿保险、发挥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等途径来重塑和谐医患关系。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层出不穷,虽然从民事审判总的案件数量来看所占比例不是很大,但"人命关天",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矛盾激烈,案件处理难度大,审理周期长,"医闹"事件不时发生,因此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该类纠纷之所以成为各类纠纷中名副其实的难啃的"硬骨头",一是因为社会普遍缺乏信任感,医患之间出现信任危机,双方难以互相宽容和理解.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律适用及鉴定的"二元化"问题,即适用不同的法律和鉴定程序会导致不同的赔偿结果,实践中普遍为人所诟病的"医疗事故的赔偿少于一般过错的赔偿"或"一般过错的赔偿高于医疗事故的赔偿"等不合理现象,就是"二元化"矛盾的集中体现.  相似文献   

10.
美国的“管理式医疗”机制在全球医疗保障领域独树一帜.“管理式医疗”的实质,在于医保机构从游离于医患关系之外的被动赔付者转变为介入医患关系的“第三方”,通过一体化医疗服务网络、预付费制度、医疗服务管理、健康管理等契约安排或管理手段,克服医患关系中的市场失灵,解决医疗费用和质量问题.要破解医疗体制改革的困局,从根本上缓解“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我国需要在明确医保部门、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分工定位,加强人才、软件、硬件三个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借鉴“管理式医疗”的先进经验,完善医疗保障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11.
祖述宪 《理论界》2013,(9):205-205
医疗是治疗疾病、挽救生命和促进健康的一种专业性服务,医患关系是一种供求关系,对双方利害攸关。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地位和对信息的掌握又是不对称的,因而存在一定的张力。在近代以远,世界各国的人们长期把医生的医疗活动视为具有慈善性质,对于医患关系的改善都是寄托于医生的道德完善,即伦理要求。古代限于医学水平的不足,如果病家对医生不满,发生医患纠纷,也难作出  相似文献   

12.
医患关系难题的真正症结在于制度伦理失序.具体来说,这种制度伦理失序表现在四个方面,即民众缺乏医疗服务购买力;医生群体薪酬过低;缺乏严格的医疗行业管理规则;未建立起真正的医疗服务市场.因此破解医患关系难题的制度伦理策略就必须围绕这四个方面去做,即提升民众的医疗服务购买力;建立合理的医生薪酬体系;建立严格的行业管理规则;建立真正的医疗服务市场.  相似文献   

13.
让当下的医患关系从势如水火转变为健康和谐是评价新医改的第一指标,因为医患关系是整个医疗行业状况的综合反应。本轮医改直击医患冲突的症结,希望通过推行回归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养人”绩效考核机制、开展医疗知识普及运动、增进医患沟通、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健全医疗执业保险、建立公正公开的监督机制、推进医学技术进步和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等项改革,实现构建健康和谐医患关系的目标。  相似文献   

14.
完善医患关系协调机制是深化我省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部分,是深入推进"平安福建"建设,继续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重要构成.本文就当前日益尖锐的医患矛盾现状及原因进行调查,对传统医患关系协调模式进行分析,并对将医务社会工作者介入预防和处理医患矛盾提出意见.  相似文献   

15.
徐晓慧 《中州学刊》2003,(3):190-192
损害赔偿是事故中最常见的民事责任形式。在我国 ,事故损害赔偿主要依据行政法规和民法通则 ,而日本由民法和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构成了完善的损害赔偿制度 ,本文针对两国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基本原则和特点进行对比研究 ,以促进我国事故损害赔偿的发展。  相似文献   

16.
患者的自主决定权和医疗干涉权在现实中确实存在着冲突,但是二者又有着伦理的一致性,都是为了实现患者的最佳利益。在正确认识二者冲突的基础上,通过加强立法完善对民事行为能力的界定,建立第三方裁决机构提前快速审查机制,谨慎对待关系患者生命的患者自主决定权,通过立法明确界定医疗干涉权的行使范围等对策来化解二者的冲突,兼顾医患双方的权利。  相似文献   

17.
重金属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不仅涉及区域和影响范围十分广泛,而且非常容易诱发,危害极大。为了避免“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的不合理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现象,有效解决重金属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问题,确保民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应通过建立污染者负担与政府环境质量担保责任的衔接制度来完善重金属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争端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8.
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重新界定了医疗事故的范围 ,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对于规范医患双方的行为 ,合理保护患者的人身权利具有指导性意义。本文就医疗损害案件的性质、归责原则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9.
试验性医疗在医学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但因为其对象是有生命的人,因此面临十分敏感和突出的伦理和道德问题.本文以对617位南京居民的电话问卷调查为基础,对社会公众主动与被动接受试验性医疗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发现,主动参与与被动接受试验性医疗的意愿显示出公众对待自身生命和身体日趋功利主义的倾向;且两种试验性医疗参与意愿的影响因素存在较大差异,医患信任主要对主动参与试验性医疗有影响,而阶层地位对两种试验性医疗参与意愿都没有影响,这表明居民的一些医学伦理观念已超越阶层界限.  相似文献   

20.
李慧 《社会科学论坛》2006,25(14):67-69
我国新婚姻法创设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现实生活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法律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已有的法律规定愈益凸显出对受害人有效救济的不足.为此,我国很有必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构建婚内损害赔偿制度.本文拟从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来对我国的婚内损害赔偿制度进行初步设想,这对完善我国婚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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