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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恶意拖欠劳动者报酬的事件频发.用工单位对于提供劳动的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本应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也是我国<宪法>和劳动法律明文规定的.但是,一些个别的用人单位却以各种理由和方式逃避这一义务,不仅影响了正常的用工秩序,也为社会增加了不稳定因素.因此,今年2月25日,<刑法>修正隶(八)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表决,首次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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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宣判了一起恶意欠薪逃匿案件,这是自去年"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罪"入刑后,该区首例判决的以"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罪"罪名追责的案件。2011年底,新都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举报称,新都鸿申门厂法人代表蒋明(化名)恶意拖欠4名工人工资共计70998元。对此,区人社局迅速展开立案调查,认定蒋明有支付能力而欠薪逃匿,遂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区检察院公诉、区法院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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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务工收入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干活拿钱.天经地义.但现实生活中,一些职工尤其是农民工以下跪、爬塔吊、跳楼等极端方式讨薪的消息不时出现报端.恶意拖欠工资,已成为一个屡禁不止、久拖不决的社会问题.面对这一"顽疾",为了保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其中规定"恶意欠薪"入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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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届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可以说,这一刑事立法,是我国司法史上劳动关系引入刑罚手段之首创,为打击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将这一制度落到实处,必然要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程序和刑事司法程序之间进行有效衔接。但是,在调整社会秩序手段长期行政化的我国,行政制度与刑事制度之间还存在界限模糊、衔接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影响了两者的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合理衔接。2012年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监察局和劳动科学研究所进行了这一课题的研究,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建议。现将报告的主要内容摘编发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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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根据实际用工单位的要求,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现阶段,我国的劳务派遣单位数量日益增多,《劳动合同法》中明确细化了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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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人社部正式发布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明年1月1日起,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等七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要进行社会公布.同时,公布事项中除了公布主要违法事实之外,还要对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进行"指名道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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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重点对劳务派遣作了新的法律规定,新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专项行动,是四川省贯彻落实新《劳动合同法》举措之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月28日发布消息称,人社部将督促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同岗位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落实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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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1995,(3)
《劳动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劳动合同"。这一规定将劳动合同制这一新型用工制度,用法律形式固定了下来,从根本上改变了企业劳动用人依靠行政手段分配的计划管理体制,使企业和劳动者在平等的基础上实现互相选择,企业成为独立的用人主体,劳动者有了自主就业的权利。它不但有力地推动了劳动制度改革的进程,也是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各自责任、权利、义务,形成劳动关系的需要,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今年是施行《劳动法》的第一年,贯彻实施《劳动法》,加快劳动制度改革步伐,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是一个核心内容,我们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大力度,加快进程,紧紧抓住有利时机,把我省劳动制度改革推向一个崭新阶段,保障《劳动法》的顺利实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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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脱节的问题逐步显现和突出,如何建立健全科学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作用,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来,都江堰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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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自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于2013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的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作出了明确、细化、具备操作性的界定,缩小了劳务派遣的使用范围,加大了劳务派遣用工违法的处罚力度,增加了劳务派遣用工的法律风险,对企业(以下简称用工单位)实行劳务派遣提出了新的挑战,用工单位只有依据《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才能减少用工法律风险,避免劳动争议的产生.本文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目前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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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欠薪入刑”无疑是对恶意欠薪者的有力震慑和打击,但因缺乏具体操作的规定,严重影响了法律的适用,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使“恶意欠薪”入刑有了具体“操作规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