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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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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宋代是中国法律文明发展史上成就辉煌的时代,这一成就突出表现为立法与司法技术的创新和进步。立法技术的创新主要表现在各级政府部门注意编录散敕,为修立法典提供资料准备、修律中分门别类编纂,追求文字言简意赅,法条增刪严密;保留、创立诸多辅助法典、增设部门法和地区法、立法中注意广泛听取多方意见等方面。司法技术的进步更为显著,如司法侦查手段的丰富、司法检验技术的提升、司法审判中对证据的搜集和运用等。这些方面无不体现了以士大夫为主体的宋代司法官员在长期司法实践中,注重法律适应性,注重创立、总结科学理性的法律技术,从而有利于保证法律的完善和司法审判的公正严明,反映了宋代法律文明所达到的新高度。  相似文献   

2.
中国的成文法传统极为悠久,其典型特征是:司法审判,依法判决。尽管在儒家人伦文明形态下,法官在审理刑民案件时,经常考虑天理与人情,即参酌情理,但这只是对依法给断原则的补充,而不是颠覆,更不是卡迪司法。宋代的民事审判,坚持书证为裁判田宅交易纠纷之重要证据、同一类案件适用同一类规则、剖判曲真则依条法的三大原则,要求民事案件审结后,必须给当事人断由。宋代的法官在处理社会各阶层无所不在的民事纠纷时,分清是非.以法律条文及法意为依据进行判决是其首要的准则。宋代的司法传统中,法律作为知识与客观准则得以在民事诉讼的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且有了生长的空间。所以说宋代司法传统是典型的成文法传统。  相似文献   

3.
司法活动欲实现为社会运送正义的价值目标,必须首重制度设计。宋代司法传统中的一系列制度,不仅使仁爱司法理念得到践行、法官职业素养得到提升,而且还使司法制衡机制得到强化,审判程序设置更加精密,司法辅助制度更加完善。这些举措是宋代司法公正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也是宋代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宋代司法文化的这种整体性突破与结构性优化,折射出了宋代司法传统的近世化转型趋向,有着深刻的历史成因和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源自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主家家奴的"幹",至宋代其身份角色已有微妙的变化,成为地主阶级中的一个特殊阶层。宋代的"幹"不仅有责任为主家管理家业,而且较为广泛地参与主家的诉讼活动。他们频繁地代表主家入状、供对、举证、领状、分付,积极维护主家权益;也可能因为言行失当、败诉和违法代理而承担法律责任。其在司法活动中特殊的地位和欺压良善、巧言诡辩、干预刑名的种种行为,在司法官心目中留下了挟势作恶、紊烦官司的形象。"幹"在宋代司法活动中的存在与作为,以及由此形成的司法结构态势,值得研究者重视。"幹"在司法中的存在不仅表明他们自身具有一定程度的法律知识与素养,而且反映了唐宋之际司法理念、司法诉讼模式以及运作规则等秩序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宋代司法传统由人伦理性向知识理性转型的趋向。  相似文献   

5.
宋代皇权对司法的控制非常严密。宋代皇帝掌握了死刑的判决和复核权,有权直接下诏并选派官员承审案件;亲自虑囚,裁决狱讼,并可使用御笔手诏,对案件直接作出最后裁决;还通过裁决有争论的重大案件、增加司法监督机构、严格选任司法官员等措施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这些措施对改变唐末五代司法的弊端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6.
在宋代的遗嘱继承中,财产纠纷是个重要问题,宋代对遗嘱继承的适用范围,财产纠纷的处理机制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本文拟对宋代遗嘱继承中的财产纠纷及其处理机制做简要的探讨,以促进学界对宋代遗嘱继承中财产纠纷的研究。  相似文献   

7.
宋代监司包括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它们是路、州、县地方行政管理体系的最高层,处于中央与地方连接点的特殊位置。监司官员在对地方监管过程中,广泛参与司法事务,在立法、司法、法律宣传和教育等领域都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是宋代法律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监司向中央奏报在地方司法审判、监察中发现的问题,有利于弥补宋朝法典的缺陷,完善法律体系。特别是在宋代各阶层普遍重视法律、重视证据的时代背景下,监司官员在司法检验领域作出一系列的创新成就,创立《检验格目》、尸检《正背人形图》等新规范,撰写出了《洗冤集录》这样世界最早的科学严谨的法医学著作,涌现出了宋慈、郑兴裔这样著名的司法官员,为宋代的法律制度达到中国封建社会法制高峰期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对后世也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8.
历朝历代的《刑法志》都是研究中国法制史的基本史料,也是中国历代官修正史的重要篇章。《刑法志》对各个朝代立法、司法、法制建设及法律思想的记载和阐释,不啻为各封建王朝关于法的理论和历史的官方史料,其观点获得封建统治集团的认可、采用,并作为他们施政和实行法制的指导。可是学界对《刑法志》的研究很少涉及到《宋史·刑法志》。根据《宋史·刑法志》的记载,宋代强化了中央集权的立法思想,记述了宋代刑事立法的主要内容,反映出了宋代独具特色的刑事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随着法学研究的转向,法律方法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但对法律方法的内涵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法律方法一词主要在三种意义上被使用,即社会学意义上的法律方法、法制意义上的法律方法以及司法意义上的法律方法。我们认为,应该直接用司法方法来指称司法意义上的法律方法。  相似文献   

10.
宋代皇权对司法的控制非常严密.宋代皇帝掌握了死刑的判决和复核权,有权直接下诏并选派官员承审案件;亲自虑囚,裁决狱讼,并可使用御笔手诏,对案件直接作出最后裁决;还通过裁决有争论的重大案件、增加司法监督机构、严格选任司法官员等措施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这些措施对改变唐末五代司法的弊端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1.
晚近十余年来,利用司法档案研究中国法律史逐渐成为一种新潮流。与此同时,亦出现了一些针对此类研究成果的批评。例如认为这种方法乃是欧风美雨对国内中国法律史学界的侵袭,故而强调我们不应该盲目效仿国外学者的做法;又如强调司法档案中也可能存在着某些"虚构",故而不应该一味推崇乃至刻意拔高司法档案的史料价值。这些批评有一定的道理,但也忽视了一些重要的问题。当下备受关注的利用司法档案来研究中国法律史的做法,尽管确实受到一些国外学者所做的示范性研究的影响,但它在国内中国法律史学界中亦有其学术渊源。司法档案当中确实可能会存在一些"虚构",但那些"虚构"主要存在于司法档案中关于案情的叙述部分,因此其主要影响司法档案作为"社会史"研究素材的学术价值,只要研究的议题选择适当,并不会对司法档案作为"法律史"研究素材的学术价值产生太大影响。  相似文献   

12.
在司法中民间法与法律方法的勾连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随着学界对民间法研究转向司法实践,民间法与法律方法的勾连问题不可避免地成为民间法研究中重要的内容.正是在法官对大小前提的建构过程中,民间法与法律方法的勾连成为一种可能,与此同时也为民间法司法运用提供了方法上的支持.具体而言,民间法可以通过法律发现进入司法,作为法律的解释源进入司法,通过利益衡量补充法律漏洞,作为经验法则认定案件事实,以及作为法律论证的理由.深入研究民间法与法律方法的可能勾连,有利于建立起本土化的法律方法论体系,从而促进法律方法论学科的建设.  相似文献   

13.
司法道德作为适用法律的德性保证,其对法治建设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在向度上,司法道德表现为追求司法公正、远离司法腐败和忠于法律、唯法是从两个层面。就实现条件而言,司法道德既需要司法工作者个人良好职业操守和外在机制作为保障.也需要学界和司法部门以具有共识性的价值体系对司法活动的引领,还需要司法工作者将司法智慧作为更高层次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14.
宋代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使得经济纠纷日增,而宋代法律条文非常繁杂,百姓要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  己的权益,就必须知法懂法。虽然宋代统治者禁止百姓学法,但法律在民间的传播成为必然之势,传播的结果不  仅促使宋代出现尚讼的风气,而且推动了宋代司法建设的进程。  相似文献   

15.
为了更清楚地认识宋代司法检验制度在实践中的执行情况,运用历史学研究理论与方法, 对宋代司法检验制度的内容与实践情况进行了系统考察.研究认为:宋代的司法检验制度在前代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官不敬业、吏徇私舞弊、百姓弄虚作假.其原因在于检验工作的辛苦、检验不实的惩处、吏具体办事却没有俸禄、疑难症状的存在、报验经费的制约、受人胁迫或贿赂、钻免验的空子等.  相似文献   

16.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的全球普及化,以及信息化时代的推进,网络信息这一概念对人们来说已不再陌生。由于网络信息的种类繁多,且与传统证据有所不同,导致了对其认证方法、程序乃至可采性规则也有所不同。所以,一些适用于传统证据的司法认证规则并不适用于网络信息。学界对于网络信息的司法认证规则的探究目前尚属于初级阶段,相关法律规则也亟待完善。所以,深入研究网络信息的司法认证规则有利于解决网络信息作为证据凸显的诸多问题,便于诉讼中对网络信息的更佳认识和利用,对于与传统证据规则的比较研究更具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宋代武举三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学界对宋代武举武学的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很多问题尚未定论。本文从文献和语言入手解决了宋代复置武举时间、武举考试程序、四川武举类省试始置时间等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水浒传》是我国古典名著之一,记述了极为丰富的"公案"故事,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宋代的司法制度及社会生活。通过研究其中的一些"公案"故事,尤以武松复仇案为研究视角,充分展示宋代司法制度的实际运作情况,如起诉、受理、庭审、审级、判决和执行的基本程序。认为宋代的诉讼审判制度、相关法律及诉讼程序都是非常周密与详细的。最后指出宋代封建法制的腐败黑暗和司法的残酷专横。  相似文献   

19.
学界一般认为中国古代的法律体现了等级和阶级性,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中都充斥着不平等的思想。实际上,就对古代法律平等问题的考察而言,应该区分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在立法上,古代法律适应当时的社会发展水平,体现了一定的等级性。而在司法上,古人始终认为应该坚持"一断于法"的司法平等主张,上下贵贱皆从于法。法律在司法领域得到普遍的适用就是司法平等理念的体现。  相似文献   

20.
宋代编例是将已有的判例编纂成集的立法活动,在中国古代判例法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学界对宋代编例的性质有所争议。宋代例、例册与编例共存,例是例册和编例的素材,先有例,后有例册,再有编例。宋代之前的判例法经历了从秦汉的比附到唐代确立例的地位,自宋代开始,例成了重要的法律形式之一,清代最终实现了律例合编。宋代编例在中国古代判例法发展历程中有其特殊的地位,是对例进行编修并将其上升为立法活动的过渡时期,可以发现宋代编例无论在体例、形式还是程序的视角中,其性质都属于立法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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