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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当前基因编辑技术发展迅速,引起各国政府、学术界和企业界的广泛关注。但从近期“基因编辑婴儿”事件来看,基因编辑技术的伦理问题仍须厘清,我国现行法律尚不完善。通过保护基因编辑婴儿隐私、切实发挥伦理委员会作用、加快相关立法工作,我们或可更好地解决基因编辑技术背后的伦理和人权问题。  相似文献   

2.
作为一项新兴的生命科技,人体生殖系基因编辑可以改善个体和社会的境况,符合福利最大化原则。但这一技术远未成熟,贸然推广应用必将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可能损害未来的人的健康等权益。对此,主流的伦理观认为,人体生殖系基因编辑的临床应用缺乏伦理正当性,但纯粹的不以生育为目的的医学实验在伦理上应被允许。法律是最低限度的伦理,刑法之所以禁止基因编辑“造人”的行为,是因为这一行为违反了相关的伦理规范。立足于目前的生命伦理规范,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的保护法益应是公共卫生秩序,而非人类基因库安全。因此,本罪是行政犯,以行为违反行政法规、行业规范等前置性规范为必要要件。  相似文献   

3.
基因编辑技术准入门槛低、应用前景大的特点造就了其迅猛发展的现状,也使令人生畏的潜在风险浮出水面。基因编辑技术在可以根治重大医疗疾病的同时,其脱靶风险也在安全监管领域敲响了警钟。现阶段,我国基因编辑技术存在概念界定不准确、相关法律规范层级低、罚则缺失和伦理审查法制化程度不同等问题。可通过提升法律规范层级、设计涵摄更多行为法律规制原则与框架、细化伦理审查程序等路径完善基因编辑技术的制度规制。  相似文献   

4.
论不当得利返还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基于不同的目的从不同的角度规范社会生活而作出各种抽象规定,使得同一行为可能符合数个法律规范所要求的要件,且该数个规范均能够适用,从而发生责任的竞合。本文从债权人的角度出发,探讨民法领域里不当得利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发生竞合的原因、二者之间的差异及其责任竞合的处理。笔者认为由于二者在功能、构成要件、构证责任、责任内容等方面差异甚大,在发生责任竞合的情形时,不适宜将这两项请求权同时行使,否则,在法律上易造成混乱和困难。  相似文献   

5.
CRISPR-Cas9基因编辑技术的主要特点在于操作简便、准确性高以及可遗传等,该技术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催生了基因编辑的风险。按照基因编辑的目的,可将基因编辑分为治疗型、预防型和增效型三种。增效型基因编辑以及将人类胚胎植入动物体内或将动物胚胎植入人体内的行为,严重违背医学伦理且造成人类毁灭危险,应属于刑法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中的情节严重。其他基因编辑行为也应视情况构成毁坏财物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盗窃罪等。此外,为实现罪责刑相适应,需在相关行政法规中制定明确的技术标准,出现重伤或死亡结果时,根据行为人主观罪过视情况认定为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故意杀人罪。  相似文献   

6.
基因污染在损害形态上属于生态损害与传统损害的典型复合,但就我国现行法律规范而言,只能就传统损害提供救济.基因污染在行为类型上可以归于环境侵权,将其定位于危险责任是基本的侵权法政策.污染者作为加害人应对受害人承担无过错的连带责任.在加害人内部,除非转基因作物实际种植者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基因公司应承担基因污染损害的最终责任.此外,还要建立一个个体、社会、国家责任互动的综合性损害救济体系.  相似文献   

7.
本文利用“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开展的一项公众态度调查数据,细致探讨公众在该事件上的认知评价,尤其是对于基因编辑技术应用的态度。结果显示,公众对基因编辑技术应用持较为积极的态度,对基因治疗和基因增强技术均表示接受的比例占到近半数,对两种技术均表示反对的比例占到两成,仅支持基因治疗技术的占到近三成,几乎没有受访者只支持增强技术。公众对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的了解程度越高、风险/伦理意识越强,则越不支持基因编辑技术在治疗和增强方面的应用;对科学家越信任、个人社会经济地位越高的公众,则更支持单纯的基因治疗和治疗与增强的双重应用。科学家和临床医生要在基因编辑技术这类涉及人类安全新技术的应用方面(风险与受益、伦理问题等)展开更为广泛的科普和伦理讨论,提升前沿技术应用的公众感知度及面向科学家的制度性信任,充分把握新技术认知接受上的群体异质性及保障实践应用上的群体公平性,让这项技术的应用在符合人类整体利益的轨道上安全有序推进。  相似文献   

8.
人体基因具有人格和财产双重权利属性特征。人体基因编辑技术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并分别予以规制,其中,对生殖细胞基因编辑的规制尤为严格,因其涉及代际遗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09条对于应对基因科技时代各类可能出现的权利保护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但仍然有待后续具体规则的完善。对人体基因编辑者的权利救济需要区分不同类型。在“基因人格权”尚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一般受试者可以通过人格权与医疗损害的相关规则寻求权利救济。在基因编辑具有代际关系时,孩子可以要求作出基因编辑决定且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9.
当下国内生命伦理学研究具有脱离"真实性"的倾向,且缺乏基于"真实性"世界图景之上的思的"彻底性".因此,需要一种新的伦理学方法论路径,进而更加彻底、更为有效地应对基因编辑这一新技术境况下的伦理挑战.伦理反思必须立足于基因编辑技术带来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之"真实性",并充分考量人之理性的局限性.在此基础上,聚焦于基因编辑技术的发展与生命健康、公平正义和人的自我形象的多重复杂关联等一些极具颠覆性和紧迫性的核心伦理问题,始终以人之存在境况、基因编辑技术引发的道德哲学变革作为伦理反思的核心关切,保持哲学思辨的底色,确立新的伦理认知和建构图式,进而尝试探讨构建合理规制基因编辑技术发展的伦理规范的新样态.  相似文献   

10.
编辑法律规范论略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编辑法律规范由涉及编辑工作的一系列法律、法令、条例、标准等有关条款规定构成 ,具有明显的权威性和强制性特点。作为精神生产活动 ,编辑工作应严格遵守《宪法》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三审稿件制度 ,保守党和国家秘密 ;要充分尊重并保护作者的著作权 ,准确把握对他人作品的合理使用。遵守编辑法律规范 ,关键在于编辑人员树立自觉、牢固的法律意识 ,学习并掌握足够的法律知识。  相似文献   

11.
“基因编辑婴儿”案件的发生表明生殖系基因编辑技术谬用行为刑法规制的必要性。生殖系基因编辑技术的人类临床应用存在安全风险、社会管理失序风险和伦理风险三大风险。面对这些风险,刑法应当禁止对生命健康法益造成侵害的生殖系基因编辑技术的应用行为,有选择性地规制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生殖系基因编辑技术的应用,并慎重回应生殖系基因编辑技术所涉伦理问题。为应对基因编辑技术带来的挑战,刑法应当在兼顾谦抑性的同时,设计相关罪名,对犯罪行为进行打击。  相似文献   

12.
理清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二者的衔接关系,是行政处罚与刑罚竞合法律适用的制胜法宝。当一行为触犯行政处罚,又触犯刑罚规范的,若不严谨执法,可能会出现“以罚代刑”或“以刑代罚”的乱象,轻则损害刑法的权威,重则国家公权侵犯公民基本权利。在处罚竞合的衔接上,首先是依据立法指导原则确定二者在衔接上的优先级,以明确处罚规则;其次是加强处罚竞合的实质审查,强化对处罚竞合的监督;再者要在处罚竞合视域下构建行政处罚与刑罚竞合的衔接机制,保证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相适应。  相似文献   

13.
在行政犯罪中,因行为人的同一违法行为具有刑事与行政的双重违法性,并且又具备了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不同性质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发生同一违法行为的责任聚合问题。具体而言,发生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聚合的原因有很多,主要集中在行为主体、行为性质、行为后果,以及责任的独立性与非排他性上。在我国的立法与司法中,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聚合的规定与实践均有所体现,但是对于聚合后,责任之间关系如何,以及责任竞合如何选择等,都没有给予充分合理的回应。基于此,本文通过探析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聚合后的共存处断规则,旨在建立相互包容、相互协调、互补互助的行政犯罪法律责任体系(系统)。  相似文献   

14.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可分为自愿性终结信访程序和强制性终结信访程序两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的效力,就是接处信访案件的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作出信访案件终结结论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信访案件终结的效力有,消灭涉法涉诉信访实体法律关系的效力;消灭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职能部门接处信访案件的职权和职责的效力;消灭涉法涉诉案件信访行为合法性效力;引起行政处罚法律关系产生的效力;引起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效力。适用信访案件终结效力制度应注意,处理实体性信访诉求应该坚持法治原则,区分困难照顾、帮扶、救济与法律责任的关系;严格执行信访案件终结制度;注意区分依法行使信访权和违法信访性质的不同;注意合法信访与维稳之间的关系;严格依法惩处违法信访行为。  相似文献   

15.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关涉的犯罪包括可以直接进行理论解释的犯罪和需要修补、增设的犯罪两种情况。通过刑法解释,《条例》第25条"非法摘取人体器官"的刑事责任不能全部在刑法中得到回应和落实,因而无法做到全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而,我国刑法需要增设器官移植犯罪方面的刑法条文,修正增补的方式可以继续采取《刑法修正案》的方式。增补这方面的犯罪既可以严密刑事法网,又有利于刑法典与附属刑法之间保持协调,同时也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刑法典规定保持一致。  相似文献   

16.
人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我国在不断完善现代司法制度,建立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同时不断地健全刑法对人权的法制保障.本文就人权具体体现在我国刑法中的刑法的创制过程与人权保障、刑法的基本原则与人权、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与人权三个方面作一探析.  相似文献   

17.
刑事法律援助是国家的义务和责任。我国当前的刑事法律援助体系并完善,规范分散,立法层次较低,并且在微观上存在着诸多问题,不利于刑事司法人权保护。应当借鉴主要法治国家的经验,制定我国的《法律援助法,》构建完善的刑事法律援助体系,加强对刑事司法人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8.
生态修复责任关乎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实现。中国现行法律中生态修复责任表现为一种行政管制工具和一项法律责任方式。作为一项法律责任方式,司法实践中生态修复责任是以请求权为基础的民事责任,属于私法责任。生态修复责任虽有\  相似文献   

19.
土壤污染是制约生态农业发展的罪魁祸首。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对污染土壤的行为进行惩治,无疑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最为有效的途径。立法最重要的问题是责任的明晰。法律责任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土壤污染刑事责任应当有别于其他污染。在立法模式上,土壤污染的刑事责任应当既在刑法中规定,也在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进行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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