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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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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域物权制度早已存在,近年才被民法学者所关注。随着对海域物权探究的不断深入,我们发现,海域使用权与土地使用权存在着很大差异,其中最重要的是权利客体不同。海域物权制度对现有物权制度产生了很大的冲击。海域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应分别设置,自成体系,共同构成我国的用益物权制度。  相似文献   

2.
自20世纪以来,所有权呈虚化倾向,所有权绝对性受到抨击和动摇。因此物权立法出现他物权优位化。其中用益物权的地位尤为重要。关于如何建立科学完善的用益物权制度学界分歧较大。针对现行用益物权制度的主要缺陷与不足,提出了完善用益物权制度的几点构想。我国用益物权的体系应由地上权、地役权、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典权、居住权、空间权、特许用益权八种具体用益物权的类型构成。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自然资源物权体系的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建立科学的自然资源物权体系,对于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以及环境保护至关重要。在我国,针对现存自然资源物权体系的缺陷,应借鉴世界先进经验,分别构建土地资源物权体系和与其他自然资源物权体系,重点构建其用益物权体系,土地资源物用益物权体系包括地上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其他自然资源物权用益物权体系的建构应借鉴浮动担保之浮动性,对于可再生可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建立浮动自然资源用益权。  相似文献   

4.
探析农地使用权的物权法律属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关于农地使用权的法律属性 ,学术界有物权说和债权说。依据传统民法理论 ,物权与债权是互动的 ,物权既是债权的前提 ,又是债权的归宿 ,并且二者可以相容于同一物之上。农地承包合同是一种合同之债 ,由此产生债权 ,即农户依合同享有请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交付土地与自己占有的债权。然而 ,当这一债权实现之后 ,农户又享有了对该农地占有、使用、收益以及一定处分的用益物权 ,产生了一种新物权 ,这便是农地使用权。在农地上 ,物权和债权互动的结果使二者相容于这一特定物之上 ,农地使用权的物权属性也自然彰显出来。  相似文献   

5.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现行立法与司法实践判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具有债权性质的不纯粹物权。用益物权的制度性优势、市场经济的逐步成熟、我国农村在土地使用中的矛盾,都显示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必要性与紧迫性。鉴于我国在土地权利的建设方面重管理、轻权利,以债权代替物权等现状,应加强宪法对私权的保护、理顺目前土地使用制度中各种权利的关系,适时建立我国的土地用益物权制度,并注重配套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以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6.
《物权法》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受限制用益物权"界定,彰显着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的困境。只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物权属性进行重新的审视,将其界定为"超用益物权"或者"类所有权",才能回归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本性,从而作为制度革新的理论基础,推导出我国应当放宽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和抵押融资的限制,赋予宅基地使用权完全财产性权利的法律地位。在此基础上,施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用途管制以及农村金融供给等配套制度,才能保证宅基地使用权等农村产权融资的顺畅运行。  相似文献   

7.
分析了我国集体土地物权构建的法理基础及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并基 于对我国集体所有土地有关权利的现状分析,参照大陆法系国家具体的土地物权制度 ,提出了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完善措施,构建了我国集体土地农用地用益物权和建设用地用 益物权等用益物权形态。试图在我国集体土地上设计一个,以集体土地所有权为基石、集体 土地用益物权为重心的集体土地物权体系。  相似文献   

8.
狭义土地承包经营权特殊用益物权性质及其流转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规范和引导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前提是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涵和所流转土地权利的属性,但我国立法及相关理论研究对此都缺乏明确的解释。以区分两种涵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起点,从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关系、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三个方面,分析了狭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殊用益物权性质,指出其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承包本集体土地的权利,具有不同于一般用益物权的特殊性质,是接近自物权的他物权,是法律保护农民土地产权的重点。土地流转中除了土地互换外,转移的并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规范措施。  相似文献   

9.
中国《物权法》规定了物权法定的基本原则,严格限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被认为奉行严格的物权法定主义。通过对物权法定主义的历史渊源进行考证,剖析其自肇始起即受制于社会历史发展的特定语境、与民法意思自治理念冲突并使其自身体系封闭的僵硬特质,揭示在中国农村现有土地物权法律体系的背景下,农地用益物权在物权法定中法的渊源、用益物权的权能及民法平等性方面突破物权法定的藩篱而应具有的张力,为农地用益物权法律的修改完善提供参考。研究认为,及时立法、衡平与特别法优先适用和法律拟制可以使农地用益物权法具有包容力和扩张力,是克服物权法定僵化性所带来弊端的重要手段;农地用益物权在权能上应具有张力,只有赋予农地用益物权以接近于所有权意义上的相对完整的权能,才可使农地用益物权人享有各种实体和程序性权利;除法律有规定以外,物权法主体应呈现平等性和广泛性,获得法律平等保护。  相似文献   

10.
提出了地下建筑物权的概念,即地下建筑的权利人,依法对地表以下一定范围建筑所享有的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析了地下建筑物权产生的社会物质条件和理论基础及其法律特质。针对我国地下建筑物权的法律制度尚未建立的实际情况,就地下建筑物权的法律基础、地下建筑物权的登记、土地使用权人对地下建筑开发利用的优先权以及已建成的国有地下建筑物利用的优先权等相关法律问题提出了构想。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定主义一直是争论的焦点,否定者有之,提倡者有之.文章就物权法定主义的涵义、代表性发展史,及其合理性与局限性作一剖析,指出物权法定是物权法存在的基础,应该加以遵守;而使物权法朝着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方向发展,其完善之举为"缓化".  相似文献   

12.
物权法定原则是罗马法以来大陆法系各国物权法采用的基本原则,也是我国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都由法律作出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或变更。从物权法定原则的涵义、必要性、局限性及完善等方面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13.
物权法定主义指物权的种类必须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创设。其存在的根据在于交易,为公示所需,本质上由其特性决定。自罗马法以来,被大陆法系国家普遍奉行,但与此同时,对它的质疑和批判从未停过,近年来更是甚嚣尘上。从实证的角度,联系中国的实际,采用价值分析的方法,分别从秩序、效率、平等、人权和自由几个方面阐述了物权法定主义对社会生活的积极意义,即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揭示出物权法定并非主观的产物,而系客观使然,它对于人和社会有着无法替代的重要价值。  相似文献   

14.
论物权法定原则与类推适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类推适用是民法漏洞补充的基本方法之一,其作用是弥补法律漏洞,使法律未规定的事实有法可依。物权法定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包括类型强制和类型固定。物权法定并不当然排除类推适用,在类型强制下,不得类推创设新物权,但是在类型固定下,可以类推,确定权利义务。类推适用需要严格的程序和说理,不得滥用。  相似文献   

15.
物权法定原则存在的必然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统一地规定。基于物权法定原则的存在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同时具有显著的现实功能,我国的物权立法必须坚持物权法定原则,以此梳理现有的物权种类,确立稳固的物权法结构。  相似文献   

16.
物权公示原则与物权法定原则之间内在的存在着一种紧张关系,物权公示原则内在的有一种突破物权法定原则束缚的要求和可能性。这一紧张关系随着公示方式的多元化发展,现代公示技术的进步及由此导致的公示制度效能的大幅度提高而更加突出。在这种情况下,物权法定原则存在的合理性就成为了一个问题。物权公示原则是意思自治理念在物权法领域的贯彻和保障,也是维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手段,在这一方面,物权公示原则可以实现与物权法定原则的功能替代。  相似文献   

17.
物权法定原则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自罗马法以来,便为大陆法系各国物权法所普遍遵循。但长期以来,对其批判之声时有所闻。近年来,因受国内物权立法的影响,学界对此争论更甚。文章对物权法定原则的内涵、历史渊源、利弊及改良进行了论述,试图展示物权法定原则的真实,并对其加以客观评判。  相似文献   

18.
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最基本的原则之一,但是严格的物权法定之下的物权体系将是僵化和封闭的,这不仅限制了民事主体的财产自由,违背了私法自治原则,也不能吸收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型物权,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各国学者都开展了研究,提出了物权法定缓和主义.但是在我国<物权法>中仅仅只有两个条文规定物权法定原则,这显然是不足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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