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随着我国住房改革的深化和区分所有建筑物社区的大量出现,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问题日益突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与开发商以及与开发商有关联关系的物业管理公司矛盾成为所有这些问题的焦点。明确开发商控制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期间的诚信义务以及开发商向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组织移交管理控制权的义务,是解决这些问题的一条积极的思路。本文对于这些义务的内容作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区分所有建筑物之相邻关系是相邻关系中的一种新类型,中国立法对此缺乏规定,但是现实中客观存在着大量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情形,并且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之间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屡见不鲜。对这种新型的相邻关系进行了界定,将其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进行比较分析,概括出区分所有建筑物之相邻关系纠纷的类型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3.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所有权形式。首先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传统“三元论”理论为基础,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管理权与成员权的概念以比较分析的方法进行分析,论证了新“三元论”修正的必要性和管理权概念较成员权概念的优越性。  相似文献   

4.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系现代民法一项基本的不动产所有权形式。在现代各国,高层建筑日益发展,高层建筑物中居民的权利使用方式及人际关系复杂,有的学者把这类建筑物称为“纠纷住宅”。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区分所有权法,因此,笔者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一些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采“三元论”说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分析了专有权、共有权及成员权之间的关系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客体的空间性,最后考察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5.
区分所有建筑物概念应由公寓化建筑物所取代。其上应设立为业主团体所共有的整体所有权和各业主独有的区分所有权。区分所有权的实质为一种空间使用权,所有权泛化是这种概念存在的基础。  相似文献   

6.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权利,近现代各国民法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法均明文规定。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以来,住房、尤其是高层住宅小区发展迅速,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归属、变动、使用和限制、区分建筑物的管理、维护和修缮纠纷不断增多,但迄今为止我国尚未进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立法。我国有必要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制度。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由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公用部分持分权及因共同关系所生的成员权等三要素所构成的特别所有权。就其性质而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既不同于传统民法理论的按份共有,又不同于共同共有。而是以专有所有权为基点发生的权利,是由多种权利构成的复合性的不动产权利。现阶段我国立法机关的思路是仍采民法模式,从完善法制建设和与国际接轨的角度考虑,宜在时机成熟时,尽快制定独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  相似文献   

7.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要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所有权,对社会经济、人民生活方式具有重大深远的影响,成为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三个基本要素构成:专有所有权、共有所有权、成员权,三者密不可分,共同构成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完整内容,并对三要素分别作了分析。  相似文献   

8.
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几个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区分所有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的专有权和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权所构成的一种特殊物权。管理权已融入所有权之中,不存在独立的、为管理而生的、非财产性的成员权.相邻权不是所有权的一种权利形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是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在建筑小区内.任何建筑物或设备设施.不是业主个人所有的,就是业主共同所有的.不应存在第三方对权利的享有.故车位车库、天台、会所等.均应由全体业主共有。  相似文献   

9.
对建筑物区分所有这种新型相邻关系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清晰界定,提出了区分所有相邻权争议的解决办法,认为应根据中国实际,完善我国区分所有建筑物相邻关系立法,制定相应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  相似文献   

10.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殊性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主体的扩张性、权利客体的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的复合与关联性、权利内容兼具财产性与人身性,从而确立其特殊的所有权形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主体扩张基源于业主所有权人的处分权能,权利客体扩张性来源于客体的流转性,而权利内容的特殊性包含“业主”概念外延的扩大和共用部分的主体扩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殊性表明了所有权限制与社会连带义务的和谐。  相似文献   

11.
从历史上看,民法从来是法哲学的发祥地,法哲学的观念和理论皆以民法为本.我国的民法哲学是关于民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民法哲学主要研究民法的本质、价值、地位、理论、体系及其建构方法等.民法哲学从属于法哲学,它是民法学和民事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的灵魂.民法哲学决定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市场经济的公理必然在民法哲学中得到反映."公平"和"规范"应是民法哲学中一对最基本的范畴.  相似文献   

12.
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人成员权的性质,在民法学界颇有分歧,盖有物权下的权利说与物权下的权能说两种.本文在评析该两种学说的基础上,提出建筑物区分所有人的成员权并非物权,而是成员权,属于人身权的一种.并进而对民法典制定中对成员权的立法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3.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的日益增多使得纠纷的解决方式成为研究的重点。这种纠纷有其特殊性,往往涉及当事人的根本利益,而当事人之间又存在相邻关系和共有关系,需要维持和谐的生活秩序。纠纷的解决需要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应采用诉讼、非诉讼的手段,以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机构等作为调解主体。这既是业主解决纠纷的内在需求,又是国家应当大力推动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的解决方向。  相似文献   

14.
我国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作为区分所有权人团体的最高意思机构。业主大会之下,设有业主委员会,作为意思执行机构,负责日常管理事务。对于业主团体的法律人格问题我国目前尚未定论,法国、德国、日本、我国台湾与香港的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均确认业主团体的法律人格。笔者赞成肯定业主委员会的诉讼地位的说法,在理论与实践中都应当作为管理维护建筑物和区分主利益的表征,更多地体现为诉讼程序的功能,而非实体功能。  相似文献   

15.
住宅小区车位、车库可以成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独立物,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有部分。而理论界有关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亦存有诸多争议,其权利归属应由强行法进行规范。车位、车库应由业主法定共有。  相似文献   

16.
区分所有建筑附属停车位权属问题研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本文通过一些较为直观的数字对停车位的现状给予了关注,并对有关区分所有建筑附属停车位的权属问题从我国传统民法和比较法的角度给予论述,揭示了现行法律与现实问题之间的矛盾。通过综合分析,作者提出了立法借鉴之思路。  相似文献   

17.
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就建筑区划内车位、车库的归属专门做出了规定,在民事基本法的层面上填补了我国住宅小区车位、车库归属与使用的法律空白,其积极的意义不容置疑,然而在解决实际问题中仍存在一定缺陷。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是解决小区停车位在法律上权利归属的基础,以此为切入点,在理论界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从车位、车库的归属现状、法律性质、类型、归属学说、我国立法等多方面入手,运用比较分析等方法予以探讨,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18.
本文在掌握大量材料的基础上,纵向考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财政体制改革所引起的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变动情况;着重分析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和地方关系失衡在财政体制上的原因,并提出了以分税制重塑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及解决措施。本文认为,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计划经济体制和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求实行分税制和分权制,必然要求以财政及其它经济手段作为调整中央和地方关系的主要手段。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