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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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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谈唐后期私盐问题出现的根源和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唐后期,随着榷盐法的创立与完善,私盐问题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私盐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唐代盐法的刺激;二是当时市场上食盐供给的不平衡。唐代私盐问题对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方面,它造成政府盐利收入的减少,另一方面它促成了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相似文献   

2.
从私盐的来源角度将雍正朝的私盐划分为六种类型,并从每种类型的私盐产生的原因、形式等方面加以阐述。现介绍灶私和枭私两种类型。  相似文献   

3.
吴海波 《南都学坛》2010,30(1):43-48
清中叶,两淮私贩贩卖私盐的方式之多,可谓五花八门,花样百出。《吴文节公遗集》、《朱批奏折》、《刑案成式》等珍贵史料所载众多私盐个案表明,围绕"私盐"这一利益主体,各种私盐盐贩与官府在制度与非制度层面展开了激烈博弈。为了达到兴贩私盐之目的,私贩们或贿赂各级盐务官兵,透漏私盐;或与护送私盐之枭匪合作,偷卖私盐;或联合各方武装力量,抢掠私盐;或借助开设饭店之便利,掩人耳目,窝囤私盐。透过众多的私盐个案,我们能清楚地看到清中叶两淮私盐所呈现出来的严重性、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同时从侧面反映了我国封建社会晚期的政治与经济政策,已经面临日暮途穷的境地。  相似文献   

4.
民国时期社会状况特殊,私盐问题产生的原因因而异常复杂,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不仅要从私盐较官盐的优点方面来分析,还要注重历史的、制度的、主观的及供求关系等方面的因素,诸如历史根源、商人贪利、军警擅权、制度之漏洞、地方之便利及供求之失衡等等。  相似文献   

5.
私盐的种类如何,从不同的角度看,有不同的划分结果。研究此问题时,我们不仅要注意生产领域内的私盐和运销领域内的私盐,还要注意到消费领域内的私盐。国民政府前期两淮盐区的私盐种类繁多,突出的有灶私、军私、枭私及商私等,多集中于盐斤的生产和使用领域。  相似文献   

6.
食盐私贩是个沉重、经久不衰而又无法回避的话题。盐在国民生活中的须臾不可缺少以及在国家收入中的绝对核心地位决定了封建政府必然对私煮私贩进行严厉的限制和打击。但历朝历代,私盐屡禁不止,对私盐的整治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收效甚微。长此以往无疑对社会经济秩序、对和谐社会的发展等等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尤为揪心的是,宋代私盐(海盐)的形成途径如巨大盐利所致、管理力量不足、官员监守自盗等几乎被复制到了今日的私盐贩制领域,加之私贩的网络化、隐秘化,使得打击、根治私盐困难重重。  相似文献   

7.
本文主要分析了清末湖广盐业市场上私盐的种类以及私盐对湖广市场的争夺。清政府为了筹措军饷、裕实国库,对私盐采取了严厉的禁缉措施。通过官、商、私对盐利争夺的分析,折射出了全国市场走向统一的趋势。  相似文献   

8.
清代两淮私盐异常活跃,尤其是清中叶,为了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私盐与官盐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夺,私盐的市场份额甚至一度超过官盐。有学者认为,在清代,两淮盐区老百姓的食盐消费量基本上有一半来自私盐,即所谓的"官私之半"说。但对私盐经过合理的量化后便可发现,在不分时间与空间差异的情况下,笼统地将两淮私盐比重定性为"官私之半"其实是不确切的,这种现象可能只是在某一年、某几年,或是某些特定区域内出现过,而并非有清一代和两淮各个行盐口岸的常态。  相似文献   

9.
明清近场私盐贩卖主体为贫难人群。他们大都迫于生计,或就近贩盐,或跨区贩盐,通过赚取差价取得一定收入,贩卖近场私盐虽然有悖于法,但却是近场社会贫难人群重要的生计模式,具有社会合理性。因此,在杜绝近场私盐的同时进行近场贫难人群救助就成为摆在明清历代统治者面前的难题。从明代近场私盐弛禁条例到清代老少牌盐制度,明清统治者不断尝试以制度改革来解决这一兼具盐业管理和社会救助双重属性的治理问题,但制度施行后的效果远未达到统治者的预期,最终导致老少牌盐制度被废,仅保留近场私盐弛禁条例。究其原因,贩卖私盐只需惩罚,但救助却需要管理。以私盐合法化的手段解决社会救助问题,等于将低成本的刑罚问题转化为高成本的管理问题,这显然已经触及了明清统治者治理能力的"天花板",甚至民国时期依然没有突破此种治理瓶颈。因此,近场私盐治理改革必然面临无疾而终的结局。  相似文献   

10.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两淮盐区内由来已久的私盐问题依旧突出,严重影响了其财政收入。国民政府对此做出了必要的反应,采取了种种措施来抑制私盐,增加财政收入,包括提高盐斤质量,改进销盐方式;完善缉私队伍,寻求军队支持;抓住产销环节,查禁各类私盐;针对特殊情形,进行特别整顿等等。这些努力在客观上增加了财政收入,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相似文献   

11.
走私贸易是抗战时期中国的一个重要经济现象,它或多或少地影响到抗战时期敌我双方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因此,国民政府相当重视缉私问题,国民政府应对日寇走私策略演变的统一缉私制度尚能适应形势的需要,但略显迟滞,消极应战的政策和措施居多,不过国民政府的缉私制度在抗战中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2.
通过闽粤赣边城墙的修筑情况及基层武力数据统计分析,发现两宋时期国家政策在闽粤赣三路之间所出现的倾斜性,即在政策的选择上更倾向于闽、赣二路,体现出不同的统治理念,从而影响着地方社会的发展格局。北宋时期一度活跃于闽粤赣三边的食盐走私活动,在南宋时期变得更频繁更有组织性,成为引发地方动乱的最大因素,在产盐区、乏盐区及过渡区之间食盐的流通路线上,盐寇与土豪等地方势力、地方执法人员以及地方居民之间形成了复杂的交际网络,成为官府实施缉捕的最大障碍。  相似文献   

13.
随着全球毒品情势的变化,走私毒品罪的适用在立法及司法上都呈现出扩张适用的现象与趋势,虽然《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纠正了走私毒品罪中药毒不分的问题,但并未突破走私毒品罪"跨境即构罪"的机械认定标准,实践中仍存在将吸毒行为的准备行为、吸毒行为的衍生行为认定为走私毒品罪等问题,引发了类推解释、客观归罪等诸多悖论。究其原因,既源于从严打击毒品犯罪刑事政策下,对国内外市场逐渐融合的客观事实、毒源差异淡化的现实情况及毒品认识鸿沟日益加深等毒情变化的忽略;也来自于罪名理解上将不同语境中的走私内涵相混淆,即将行政法语境、走私犯罪语境、毒品犯罪语境中的"走私"概念相混同;还源自毒品走私目的认定难等现实困境。实际上,刑法对于毒品管控的目的不在于消灭,而在于防范毒品流入社会可能带来的危害。因此,回归到刑法语境、毒品犯罪语境之下,从犯罪概念的三性统一、毒品犯罪客体的融贯性、选择性罪名的同质性及流通经济学的要求上出发,不难发现,走私毒品实际上是毒品交易链条从生产(供应)端到消费(使用)端的流通环节,其实质作用在于消除地域鸿沟、拓宽或制造毒品交易市场、提高毒品交易效率,需以是否具有"毒品流通风险"为其构罪与否的实质判断标准,不能简单地以是否发生跨境的客观位移为认定依据。由此,在司法实践中,对走私毒品罪的适用,应以行为是否具有"毒品流通风险"为依据,在立法或司法上对走私毒品罪处罚范围予以理性限缩,即对于主观上不具有希望或放任毒品外溢目的、客观上不具有毒品外溢风险的行为,不宜以走私毒品罪认定。  相似文献   

14.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影响下,我国走私野生动物犯罪数量逐年攀升,尤其是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已由走私野生动物的输出国转化为输入国。犯罪团伙、犯罪集团等共同犯罪逐渐成为我国走私野生动物犯罪的主要形式。为有效遏制走私野生动物犯罪,要改善林区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他们法律意识等措施,从源头上预防走私野生动物犯罪的发生,整合森林公安、海关、反洗钱等执法资源,提高预防与控制走私野生动物犯罪的效率,同时还需要加强森林公安与国外相关执法机构及野生动物保护组织的协作,以有效遏制与打击走私野生动物犯罪。  相似文献   

15.
明代万历后期通番案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万历后期的违禁通番贸易,较之嘉靖后期更盛。出海地点自南至北,由福建转向浙江,人员构成由福建为主转向江浙为主。地方各级官府对于通番性质的认定也有所不同。通番之所以屡禁不止,最根本的是因为走私日本利润丰厚,也在于较之合法的“东西洋”贸易利润要高得多,与海防主管部门、税监官员以及巡缉兵丁的劣行也均有关系,明廷的对外贸易政策不尽合理,疏于防范,也是要因。  相似文献   

16.
随着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走私犯罪不断出现新情况和新特点。为适应惩治走私犯罪之司法实践的需要,中国内地立法和司法领导机关不断创制、修改、补充和调整法律、司法解释,构筑了目前我国惩治走私犯罪相对完备的罪名体系,体现出法网严密、惩罚严厉等惩治特点。但是,从科学合理和发展的眼光来考量,走私犯罪中关于武装走私行为的定性问题、增加保税货物的种类问题、不准确关键用语的修改问题、限制和废止死刑问题等方面的立法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17.
有效规制走私违法犯罪行为有赖于行政法与刑法各自特性的充分彰显和功能的协调发挥。公法适用的层次性要求行政法与刑法在适用秩序上恪守刑法最后保障原则,即公法适用秩序的先行政后刑事,在未穷尽行政法方法之前一般不得动用刑法,“小额多次”走私行为入罪恰是对上述规则的典型违背。“小额多次”走私行为入罪超越了当前中国社会对犯罪概念的普遍认知,其犯罪化的正当性值得反思,犯罪化的有效性亦不能被实践所证明。刑法不当前置所引起的法律适用上的纠结与混乱昭示着发挥行政法能动性与保持刑法谦抑性的双重必要。  相似文献   

18.
晚清海关缉私体制述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走私是一种国际经济违法犯罪活动,是逃避海关监管的非法、变态贸易行为。海关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执行缉私职责,代表国家行使主权。缉私是国家赋予海关的一项重要权能,国家主权是海关缉私的根本政治保障。近代中国的社会性质以及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直接和间接地影响并决定了晚清海关缉私体制的建构以及缉私工作的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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