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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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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作为外源性责任纳入《民法典》,在补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同时冲击着民法体系的自洽性。在《民法典》内部,关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规定应在尊重民法逻辑的基础上体现生态规律,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与环境侵权责任发生冲突时优先适用环境侵权责任;同时,惩罚性赔偿仅适用于环境侵权责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中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形式的适用优先于金钱赔偿。民法体系的功能有限,《民法典》应与《环境保护法》一起,协调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且由《环境保护法》起主导作用。这两部法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进行全面规定,在理顺相关请求权主体顺位关系的基础上整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对未违反国家规定却造成环境损害的情况进行合理救济。  相似文献   

2.
从《民法通则》第132条到《侵权责任法》第24条,再到《民法典》第1186条,围绕侵权行为公平责任归责原则的争议形成了我国法学界的一段公案。从立法史考察,这一归责原则是《民法通则》立法主导的结果,经过了《侵权责任法》的调整,最终在《民法典》中做出了实质性的变革。公平责任原则不具备归责的正当性基础,缺乏司法适用的标准,侵蚀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通过对第1186条进行体系位置上的弱化、适用条件上的限制,并增加自甘风险规则,实现了公平责任归责原则的终结。  相似文献   

3.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的规定,落实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实现了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公私法协同共治。依据《民法典》,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是针对公益损害的新型责任,本质属于公法义务的私法操作,包含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和生态环境赔偿损失责任两种方式。在责任构成要件上,需要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违反国家规定"进行合理解释,进而在因果关系证明中由双方公平分担举证责任、降低证明标准。在责任承担方式上,应贯彻生态环境修复优先的原则,规范"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判断标准以及生态环境修复的主体、方式、目标,而生态环境赔偿损失责任主要适用于受损生态环境不具有修复可行性和侵权人承担了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之后不能覆盖的损失和费用。  相似文献   

4.
《民法典》中包含很多关于权利实现的新规定,须结合程序法规则加以解释。依据《民法典》第581条,在可以适用替代履行这种强制执行方式时,不得排除债权人的实际履行请求权;法院对替代履行的费用有酌定权。如果从《民法典》第581条中解释出独立的"替代履行费用偿还请求权",一方面,该权利会与代替给付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产生功能重叠和不必要的竞合;另一方面,可能造成债权人只有经过两次诉讼程序才能实现其履行请求权的后果。《民法典》第642条第2款是广义上的动产担保权人自行取回标的物的规定,担保权人不能和平取回动产时,可以先适用以物之交付为内容的强制执行程序,然后可自行变价。《民法典》第1177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实施自助行为后应"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意指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保全。为保障《民法典》中关于权利实现的规定得到有效实施,须妥当配置相关司法程序。"民事强制执行法"立法须注重与《民法典》的协调。  相似文献   

5.
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知识产权侵权赔偿诉讼中涉及的重要问题,也是确立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关键所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侵权的一般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然而,面对形式多样、性质各异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过错责任原则已突现其局限性,依过错责任原则认定行为人过错存在诸多问题,不利于充分保护知识产权。本文从利益平衡的角度,在对知识产权侵权的过错责任原则这一归责原则进行反思的基础上,提出重构方案,力求构建一种以过错推定责任为一般、以过错责任为例外的二元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6.
《民法典》之“侵权责任编”对公平责任的修改主旨在于解决其在实践中被滥用的现象,做法是用“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使得《民法典》第1186条不再具备独立适用功能。对此,在理论上需否定公平责任的归责原则地位,并在具体规范中明确其适用条件。《民法典》规定,仅在因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因监护人已尽监护职责以及行为人无过错丧失意识三种情形下致人损害的适当补偿,才属于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民法典》虽将《侵权责任法》第24条“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担损失的表述删除,但公平责任的适用除当事人无过错外,仍需“根据实际情况”在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分担损失。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第21条规定了在不动产错误登记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当事人及登记机构的赔偿责任.从登记行为的性质、保障权利人利益等角度出发,将该条中登记机构的赔偿责任认定为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更为恰当.同时,按产生错误登记的不同情形,不动产错误登记侵权责任形态应该被分为自己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按份责任.对于归责原则,在解释论上,对登记机构的归责仍应适用一般的过错责任原则;在立法论上,该归责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中的过错推定规则更为妥当.  相似文献   

8.
我国《合同法》对违约责任采用以严格责任原则为主 ,以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补充的归责原则制度。从一般意义上归责原则到具体的法律规定 ,具体探讨《合同法》总则及分则 ,对深入掌握违约责任制度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基本归责原则。如何判断行为人有没有过错,有主观判断标准、客观判断标准和折中的判断标准三种主张。客观判断标准使过错的判断更加明确具体,适用方便简洁,符合《侵权责任法》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的立法目的,促使行为人更加谨慎地行为。因此,客观判断标准应该成为我国《侵权责任法》适用中判断行为有无过错的主要标准。  相似文献   

10.
我国《民法典》第1232条创造性地规定了针对环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但没有明确该制度是否适用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由此产生很多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第13条明确规定惩罚性赔偿适用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但该解释没有解决为何如此适用的难题。现有研究成果中赞成惩罚性赔偿适用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观点,其理由并不充分;反对性观点的理由则比较全面、充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行政罚款制度”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相重叠,前者的适用应当优先于后者。我国《民法典》第1232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不应适用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依据该条规定所获得的赔偿也不应包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1.
我们已经看到,当代人的行为引起了资源消耗、核废料、环境污染以及基因改变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都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后代人的利益,对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了威胁。一种超越时间纬度的未来世代权利因此出现,其核心是“当代人有责任使当代人和后代人的需要和利益受到充分的保护”。现在,对于作为一种新型权利的未来世代权利如何保护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哲学问题。人类共同体理论能够为未来世代权利提供坚实的哲学基础。  相似文献   

12.
我国社会学自恢复学科建制以来,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在研究方法上仍然存在缺乏统一规范、不够本土化等问题,这就阻碍了学科内的沟通,影响其解决实际问题的效力。通过对483篇有关社会学研究方法论文的统计和分析,可以发现十年来我国社会学研究整体层面的一些优势和不足。  相似文献   

13.
少数人作为道德王国的成员,其尊严也应得到尊重。伦理精神与少数人权利保护存在于统一的社会秩序之中,我们要在善恶因果律中把握少数人权利保护,在价值合理性中彰显少数人权利保护,在生态整合中体现少数人权利保护。在道德哲学层次,少数人的权利保护已不再仅仅是道德规范的实现,也涉及到伦理精神的实现。  相似文献   

14.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在作者的生平事迹、著作等论述中存在着某些疏误乖违。本文依据地方志、别集序跋、小传等相关的文献资料,对《提要》所论及的作者,如陈轼、彭师度、姚菱、储掌文、汤斯祚等,从他们的科第、仕历,到作品的著录、版本、卷数、存佚等,均一一作了订正和考辨。  相似文献   

15.
马克思主义真理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在从相对走向绝对的过程中发展 ,在同错误的斗争中发展 ,在对真理颗粒的整合中发展  相似文献   

16.
文化的哲学生存论解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文化”是一个内涵丰富而又岐义纷呈的概念。文化研究的前提性、基础性工作是从哲学生存论上对文化进行解读。在生存论的视域中 ,人类文化是在特定的生存境遇中产生的 ,它直接源自于人在应对自然环境的活动中“显”生“隐”死的生命意识和生存取向 ;文化标志着人与自然和自身既“逆”又“顺”的双重关系 ,有着“显”与“隐”的结构和功能 ,具有本体和功用双重属性。所以人类文化也具有自我矛盾的性质。人经由文化的创造而提升于动物之上 ,形成具有内在张力的有意义的生存方式 ,但同时也导致人类内部高下 ,贵贱的区分。要卓有成效地研究并解答当代的人类文化问题 ,首先要做好这一哲学的解读工作。  相似文献   

17.
经营城市:提高城市竞争力的新理念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城市的发展不能长期依靠“负债经营” ,要逐步实现“以城养城”。经营城市是城市现代化发展理念的创新 ,我们不但要善于建设、管理城市 ,而且要善于经营城市。提高城市竞争力主要是指提高城市经济竞争力和城市资源的有效利用率。根本条件取决于城市的软、硬环境 ,更重要的是创造良好的软环境 ,降低交易成本 ,建设法治经济和信誉社会。  相似文献   

18.
“日常生活美学”批判与“超越性美学”重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代中国美学发生了日常生活美学与超越性美学的对立。日常生活美学肯定大众文化,主张审美回归日常生活,建立以感性快乐为本质的新的美学原则;而超越性美学则主张审美超越日常生活,应该对大众文化进行审美批判。现代性分裂为世俗现代性和反思现代性,世俗现代性沦为感性异化,而审美属于反思现代性,是对世俗现代性的批判。因此,要吸收后现代主义的合理因素,重建超越性美学。对大众文化,应持一种辩证的态度:一方面,肯定其合理性,承认日常生活审美化丰富、美化了人们生活;另一方面,警惕感性异化,坚持审美的超越性,开展对日常生活的审美批判,建设精英文化。  相似文献   

19.
福柯的美学主义涉及到人自身及其生活领域中的一切"美学态度"。此一美学无疑就是一种把人自身及其生活视作艺术品来看待并实践的"精神性"的、实践的美学。其植根于人自身的自由生存实践,或"自我技艺学"之实践之中,因而亦可称之为"自我技艺学化的美学",就是"‘自身的文化’的生存美学"。  相似文献   

20.
执政价值观是执政主体对执政活动的一般价值的政治伦理判断,其内容主要包括对执政活动的价值目标、价值标准和价值模式等的认识或评价。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价值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党的执政基础的合法性、执政活动的有效性和执政行为的规范性是评判党的执政价值的三个最为重要的量度。“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方式,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价值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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