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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进程中,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主德辅"的原则。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实质上是法律与道德、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在法理学和伦理哲学看来,法律与道德存在三种基本关系:道德的法律化、道德的非法律化、某些道德要求既可以法律化也可以非法律化。法律与道德、法治与德治存在诸多区别,但同时又有若干内在一致的地方,因此法治与道德是相互补充、相互作用、有机统一的。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看,实行依法治国实质上就体现了以德治国的基本要求;从法律与道德作为社会行为准则看,依法治国应当居于主导地位;从法治与德治的区别来看,法治应当发挥主要作用。  相似文献   

2.
中国传统"德治"形成于西汉,其内涵是德性、德政和道德教化."德治"的基本意蕴:"德治"是以汉承秦制为背景的;"德治"是汲取秦朝独任刑罚教训的举措;"德治"是力主"德主刑辅"即发挥道德教化引导民众的主导作用;"德治"是倡导"前德后刑";"德治"是以法治为保障,以法治为标准和目标的.  相似文献   

3.
湘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瞿鹤鸣和硕士研究生王世奇在《论法治与德治的关系》的来稿中指出:1、法治在治国方略中居于基础地位,法治成为普遍的政治主张,德治具有从属地位。只有首先建立必要的稳定的社会秩序,德治才能真正充分发挥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方式的作用。2、法治必须以德治为精神基础才能起到标本兼治的作用。如果法律背离了社会成员的伦理价值观念,那么它将无法获得公众的认同和遵守。德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受到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因素的制约。道德教育是德治的基本手段和途径。3、必须妥善处理道德法律化的问题。法治与德治…  相似文献   

4.
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是法治与德治正确结合的重要途径通过立法或其他方法,实现法律与道德的直接、间接和弹性结合,为法治与德治的结合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尤其是切实加强和完善德育、法制教育等,加速法律的道德化,从而使反映德治要求的法治与法治严格制约下的德治彼此渗透,相互结合.  相似文献   

5.
略论道德法律化及其局限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道德的法律化,是沟通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中间桥梁,它使得社会规范系统中道德与法律的结构趋于合理。从事实层面上看,道德法律化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基础与需要。同时,古今中外的无数次道德法律化的实践也证明了道德法律化的可行性和重要性。然而,道德法律化的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过度的道德法律化或是盲目的道德法律化及以德代法的做法无疑会给法制体系的完备及法治社会的实现带来损害,因此有必要对道德法律化进行适当的限制。  相似文献   

6.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相辅相成 ,相互促进的。要注意区分只有代表进步生产力的法律和道德才能作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依据 ;防止以德代法或以法代德 ;当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时 ,要以法律为主。要进一步完善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道德体系 ,创造良好的法治和德治环境 ,加强对公民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  相似文献   

7.
作为社会控制的工具,法律与道德犹如车之两轮不可分离,二者的关系是一个历史与现实中永恒的话题。人类的法律发展史告诉我们,从法律的产生到法治的实现就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道德法律化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即善法之形成过程;法律道德化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中国古代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为我们今天采用德法并治之治国模式提供了一种可行性的历史考证。  相似文献   

8.
从法治的角度看 ,由于调解不仅依据法定的授权进行 ,而且按照法律的规定  袁翔珠     开展工作 ,因而它完全符合法治的精神 ;从德治的角度看 ,调解充分体现了道德的感召作用 调 解 的 法 治 与 德 治和劝导作用 ,所以调解是法治与德治的经典结合。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是一个紧密结合的整体 ,正确适用调解、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就要找准“法”与“德”的结合点  相似文献   

9.
针对现阶段我国道德建设和法治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本文在分析道德和法律的局限性与互补性、剖析现阶段我国道德建设和法治建设艰难的成因的基础上,指出:建立德法互助互动机制——道德法律化、法律道德化,是现阶段我国道德建设和法治建设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0.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和社会转型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急速出现,使一些传统的道德规范不但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力,还失去了原有的约束力,从而也影响了人们对伦理道德领域的基本信念,给我国的伦理道德文化建设带来了相应难题,也对我国的国家治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道德法律化是我国道德建设的必由之路,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调控力量弱化决定的,是社会进步的必然选择,也是最优的选择。一方面,在价值取向方面,法律和道德具有一致性,这就决定了道德上升为法律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法律和道德都具有对社会的调控力,这也决定了道德上升为法律的可能性。我国道德法律化建设中需要处理好的两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二是正确理解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相似文献   

11.
儒家道德法思想及其现代价值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道德法”是泛道德主义观念影响法律领域的一种表现。儒家的法律思想实际上是一种道德法思想 ,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在立法方面 ,主张把道德的法律化作为基本的价值追求 ;在司法方面 ,主张把“中庸”与“慎刑”作为司法公正的实现途径 ;在治国方面 ,主张把刑法辅助下的德教优先作为基本的治国方略  相似文献   

12.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对封建法律的形成和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中国传统社会规范体系中处处表现出强大的影响力;在新的历史时期,应批判继承传统文化中的德治和法治思想,并结合社会主义法治和市场经济的社会现实加以综合创新,正确认识和处理德治和法治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管理,德治和法治必须双管齐下;教育抓好了,德治加强了,就可以有力的防范和减少违法乱纪问题的发生.新形势下之所以强调德治法治双管齐下,这是由德治的内在特点和社会发展的形势所决定的.与法治的强制性,外化性和后补性不同,德治和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明显的自律性、内控性和预防性.道德作为一个社会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其控制力和影响力绝不亚于法律,而其影响的长效性和广泛性更是无以伦比.  相似文献   

14.
在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中,自由意志是法的出发点和主体,法是自由意志的定在。作为法的不同发展阶段的抽象法、道德和伦理,是自由意志由低到高、由自在到自为的发展过程。因此,道德、法律、伦理都是自由意志定在的不同形态和不同阶段,它们的辩证运动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和辩证过程。由自由意志与法的精神的内在关联以及法与德的有机整体性可知,社会治理的合理性,不是抽象的德治或抽象的法治的合理性,而是道德-法律、德治-法治的生态整合。  相似文献   

15.
德治和法治,作为两种最基本最通用的治国方略。要从理论上考察二者的互动,必须深入剖析德治-法治互动的机理。本文通过分析德治和法治各自的功能优势及局限,指出两者内在的特性是法治与德治互动的逻辑前提。提出,德治促进法治的进化,法治对于德治起保障导向作用;德治和法治互动的目的是建设贯穿着道德性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通过相互渗透、相互转化,互为推进和促动,最终形成体制化、扩展化、积极化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尊重法律权威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  相似文献   

16.
高度发展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是现代社会文明秩序的基石,法德并举则是维系这个文明秩序的支柱.现代法治渊源于西方法律文化,主体是全体公民,客体是国家事务和各种社会行为,内涵是依法办事,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民本”为核心的传统德治思想渊源于儒学,它强调道德教化、重视社会道德水准提高的人文精神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作为软控制约束必须把握德治的力度、刚度和密度的适度性.法治与德治因其共同的基础和目的而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重构成了现代国家最完整、最科学的治国方略.  相似文献   

17.
人治、法治、德治有社会治理形态和国家治理手段两种意义.作为社会治理形态,它们与人的发展形态相适应;作为国家治理手段,法治和德治可以兼通结合于人治和法治社会形态.我国封建社会建立了"德主刑辅”的治理模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应建设成"法主德辅”的法治社会形态.  相似文献   

18.
"为政以德"是孔子所提出的关于治理国政的基本方针,是儒家政治道德的基本原则,也是其政治伦理思想的鲜明标志.孔子及其儒家认为,"为政以德"是对为政者起码的道德要求,在处理政务、治理国家方面,为政者必须遵从一定的道德准则,并重视道德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从"为政以德"的基本原则出发,儒家倡导德治、仁政,反对暴政、苛政.在德治与刑罚的关系问题上,儒家主张德主刑辅,认为在治理国政中道德与刑罚虽然都是不可缺少的,但德治是根本,刑罚只能是"辅治之法".儒家在政治上不但倡导"德政",而且还主张"以德导民",要求为政者注意社会道德教化,并把道德教化视为治国之本.正确把握孔子及其儒家为政以德的思想,对于全面理解孔子及其儒家的政治思想、道德理论以及整个思想体系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中华优秀传统法文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来源与文化底蕴。柔性德教与刚性制度的有机结合是传统中国治理的优长,道德为制度构建提供滋养,制度为德性弘扬提供保障。中华法系以德法合治为显著标志,在世界不同法系中卓然自立。德教传统也表达了对自由与法律的独特理解,在西方式制度自由之外,东方阐发了文教自由、德性自由的可能性。在当代立法实践中,优秀传统法文化仍然呈现其制度活力,如民法典“家风条款”入典,监察法借鉴了古代监察法制,德法合治传统成为法治实践的有效资源。但对传统法文化需要批判性继承和创造性转化。传统德治理论也存在一定弊端,如德教伦理的实质内涵是等级名分,强推礼法结合可能损害法律的独立性与个体的内在自由,高扬的德教理念欠缺制度落实等,对此必须理性审视,择善而从。  相似文献   

20.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律伦理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也是中外法律思想史和伦理思想史上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二者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分离。人类的法律发展史告诉我们,从法律的产生到法治的实现就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无论中国古代《吕刑》提出的“德主刑辅”思想,还是西方思想家关于二者关系的系列论述,都对当代法律伦理学体系的建构和完善提供了丰富的养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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