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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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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确立了涉外结婚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则,通过属人法和婚姻缔结地法的结合适用,对结婚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分别做出了规定。但在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方面对婚姻缔结地法的适用施加了不适当的限制,在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方面"手续"一词的使用不够严谨,代之以"形式"一词更为妥帖,而且规则表达方法与冲突规范的一般表达方法不符。因此,未来立法修改可以考虑取消对婚姻缔结地法适用上的限制,并在具体规定上采用国际通行的概念或术语,采用冲突规范的惯常表达方法,从而使中国关于涉外结婚的冲突规范更趋完善。  相似文献   

2.
婚姻是当事人之间以成立夫妻关系为目的的身份性契约 ,婚姻是符合特定社会的社会规范、为特定社会所正式承认的两性结合 ,婚姻具有私人性和社会性有机统一的双重属性。事实婚姻符合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是合法成立的婚姻类型。婚姻登记是最具权威性的婚姻成立的公示形式 ,事实婚姻的公示效力劣于登记婚姻。我国婚姻立法应对事实婚姻性质和地位作出明确、合理界定 ,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  相似文献   

3.
一无效婚姻,又称为婚姻的无效,是指违反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不合法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当今世界各国为确保结婚要件的实施,预防违法婚姻的发生,一般在婚姻立法中均设有无效婚姻制度。此项立法经验值得我国借  相似文献   

4.
虽然民国时期大规模引入西方法律制度,但与中央相比,基层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往往多考虑民间习惯.四川新繁县民国司法档案中有涉婚姻的案件表明,在定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上,司法判决更依托于民间的传统婚姻习惯.因而,即使在民国中后期,现代法律制度与传统习惯在基层司法实践中仍然并存.  相似文献   

5.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始,推动法律儒家化进程,对儒家伦理进行推广和贯彻便成为封建统治集团法制建设的中心。在这一过程中,以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为核心的婚姻礼法率先承担起传承儒家伦理的重任,从缔结婚姻的形式要件到实质要件都严格贯彻儒家伦理道德,最终为儒家化的封建法律秩序的构建做出了重要贡献。因而对儒家伦理进行宣传和推广、对违反儒家伦理的行为进行惩治的伦理教化功能可以说是汉代婚姻礼法的主要功能追求。  相似文献   

6.
中国大陆与香港婚姻法的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法是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普通法。中国大陆与香港的婚姻法,在结婚的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离婚条件与程序及限制、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分居制度等方面,各有特点和优劣。中国大陆与香港的婚姻立法,应相互取长补短,使我国的婚姻立法更趋完善。  相似文献   

7.
西部乡村少数民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婚姻法在缔结与解除婚姻关系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上存在着诸多冲突。忽视这些冲突,必然引起国家婚姻秩序的紊乱,阻碍国家计划生育法的实施,导致民族人口素质的下降。  相似文献   

8.
事实婚姻制度有利于保持法律秩序与人伦秩序的契合,也有利于实现法律的实质公平正义,我国立法应有条件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并重构事实婚姻制度。除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和未办理结婚登记外,事实婚姻当事人应具有结婚合意,其认定因是否举行结婚仪式而有所区别;双方共同生活持续一定时间或在共同生活期间生育子女可作为具有婚姻实质内容的标志;只要依社会一般观念,第三人足以信赖双方当事人为婚姻配偶即可认定其具有婚姻外观,而不能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作为绝对标准。事实婚姻应由法院予以认定,一经认定即具有全部婚姻效力。  相似文献   

9.
强制婚检的取消引发了诸多争论,问题的实质在于婚检是强制还是自愿及如何解决与法律之间的冲突.针对取消强制婚检引发的社会问题及法律问题,文章从婚姻家庭法的视角考察,认为强制婚检有其法理依据,可减少无效婚姻,有助于结婚的禁止要件的落实,有利于实现婚姻法现有法律渊源的统一,因而有其必要性.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的无效婚姻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无效婚姻是不具备合法的婚姻成立要件因而不产生夫妻权利义务的“婚姻”。我国现阶段无效婚姻仍然普遍存在 ,对当事人、家庭和社会都产生了极其不利的负面影响。新婚姻法规定了无效婚姻制度 ,填补了这方面的立法空白。比较无效婚姻的立法 ,应注重对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构成要件以及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1.
无效婚姻是不具备合法的婚姻成立要件因而不产生失妻权利义务的“婚姻”。我国现阶段无交婚姻仍然普遍存在,对当前人,家庭和社会都产生了极不利的负面影响。新婚姻法规定了无效婚姻制度,填补了这方面的立法空白。比较无效婚姻的立法,应注重对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构成要件以及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2.
追究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委派人员的刑事责任首先要界定其范围,可以从形式和实质要件两方面确定委派人员的适格性,形式要件指委派人员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任,实质要件指委派人员从事公务,委派和从事公务是委派人员的根本属性,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从事公务对于判断委派人员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的认定是定罪过程中最关键的环节,以法律思维方式为视角,探讨了构成要件实事认定的基本方法,认为在认定构成要件事实的过程中,应该从规范到事实、从形式到实质、从客观到主观、从类型到特殊,谨慎地认定案件事实。  相似文献   

14.
各国对非婚同居的规制方式主要有三种,即作为婚姻的规制方式、作为事实状态的规制方式和作为独立制度的规制方式。我国立法应对非婚同居作出明确规定,对其予以客观中立的规制。具体而言,对于当事人具有结婚合意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非婚同居,作为事实婚姻加以保护;对虽不符合事实婚姻构成要件,但具有一定稳定性的非婚同居,作为事实状态予以规制;当社会现实迫切需要时,设立专门的家庭伴侣制度。  相似文献   

15.
网络婚姻是以网络为媒介构成的一种婚姻关系。文章认为,网络婚姻具有虚拟性、非伦理性和非道德性、非对称性和便利性等特点,网络婚姻与传统婚姻在构成要件、存在方式、程序、本质等几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网络婚姻无论对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有相当大的危害。因此,在网络婚姻的法律规制及管理方面,要完善现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要完善相关离婚案件及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制,要强化对网络婚姻的社会管理和约束。  相似文献   

16.
中国古代仪式婚姻一直"合法"存续,婚姻仪式成为有效婚姻的要件。建国后,随着《婚姻法》的不断完善,事实婚姻逐渐被禁止,但并未灭绝,其中主要是仪式婚姻。从而导致仪式婚姻与婚姻法律的碰撞。在法社会学视角下,法律不止是被理解为官方的成文制定法,一些民间的习俗、规范、惯例亦可以被看作具有法律指数的规则。而仪式婚姻在这些规则的约束下,同样可以发挥婚姻对两性秩序调节的意义。国家法律所做的不宜以强权使之灭绝,而宜宽容对待,合理规制。  相似文献   

17.
无效婚姻制度是一项主要的婚姻法律制度 ,它作为婚姻法律制度中结婚制度的一部分 ,是保证婚姻成立要件的贯彻执行 ,促进合法婚姻建立的重要手段 ,在目前我国违法婚姻大量存在的情况下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无效婚姻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借鉴国外婚姻立法和我国香港特区婚姻立法的经验 ,从我国国情出发 ,对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无效婚姻制度加以论述 ,特别是对无效婚姻请求权的时效进行了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8.
澳门法律制度是以葡萄牙法律为基础的,因而在澳门法律中忠实的保留了大陆法系的传统特点。因此.澳门采用的是诉讼协议离婚,而并非仅为行政登记程序。澳门和大陆两个不同法域虽然均采成文法.但在具体的法律制度方面仍存在很大差异。从二者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异同分析认为:澳门的考虑期等制度非常先进,两法域有必要相互借鉴对方的立法之长处,提高两地协议离婚制度的立法技巧。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解释论目前还有若干争议问题没有得到圆满解决,应当紧紧围绕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深入研究。刑事政策可以为司法实践导入价值理念和规范标准,填补法律漏洞和明确规范意义。刑事指导性案例有助于明确裁判尺度,但要科学评价其效力和内容。习惯不能单独作为构成要件事实,只能作为某一构成要件的判断资料,或与其他构成要件一起,从某一方面表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司法机关应以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价值并重,根据主观的客观说明确罪刑规范的保护目的。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不是关于刑法解释理念(立场)的对立,而是关于刑法解释方法(技术)的对称。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与刑法解释方法的位阶之争是表里关系,为了获取最让人接受的结论,需要遵守特定的解释规则并灵活运用各种解释方法。  相似文献   

20.
随着国际政局的变化 ,各国间经济交往增多 ,经济纠纷也增多 ,国际商事仲裁成为解决手段之一 ,而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其中心 ,是仲裁庭的主要依据 ,也是仲裁裁决被承认和执行的判断标准。有效的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及实质要件为标准 ,由法庭和仲裁庭根据仲裁协议的准据法决定其有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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