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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侵占罪是侵犯财产罪中的一个新罪名。通过分析人对物持有、支配关系的主观意识 ,遗忘物和遗失物的区别和行为人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时间 ,界定了侵占罪与盗窃罪、侵占罪与不当得利 ,进而指出侵占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 ,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 ,案发前拒不交还的行为 ,旨在解决由于法律条文抽象性和相关司法解释滞后性的矛盾 ,使法官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客观、公正的评判。  相似文献   

2.
侵占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占罪是我国1997年刑法增设的新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合法持有的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其特征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合法持有的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转归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以非法占为己有为目的。侵占罪的既遂与否应取决于侵占行为是否齐备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如果齐备法定的构成要件,就成立侵占罪既遂,即应以“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为标准。在认定侵占罪时,还应划清侵占罪的罪与非罪、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侵占罪与盗窃罪等的界限。  相似文献   

3.
刑法通说关于侵占类犯罪主体、对象及行为方式的解读存在错误。遗忘物包括遗失物,但不宜扩大解释为脱离占有物;遗忘物、埋藏物以外的脱离占有物可以解释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职务侵占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含义窄于贪污罪,行为方式不包括窃取、骗取,应限定于将基于业务上占有的财物占为己有,公司人员窃取、骗取本单位财物的,成立盗窃、诈骗罪;我国《刑法》第270、271、382条的规定,形成了法定刑依次加重的脱离占有物侵占罪、委托物侵占罪、业务侵占罪、公务侵占罪的侵占罪罪群体系;受委托占有财物是违法身份,基于业务占有财物是责任身份,基于公务占有财物属于二重的责任身份。  相似文献   

4.
从遗失物制度解读我国侵占遗忘物犯罪的法律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界对侵占罪之遗忘物的界定存在着重大分歧,严重阻碍了侵占罪的司法实践。通过考察国外及我国古代刑法与遗失物制度的有关规定可知,民法上的遗失物在适用我国侵占罪中关于遗忘物的相关规定时存在着不合理性。刑法上的遗忘物应与委托他人保管的财物具有相同的地位,拾得人违反其特定的从业要求和生活期待是认定遗忘物的关键。  相似文献   

5.
论述了刑法关于侵占罪犯罪对象的范围,提出了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不仅包括合法的有形财产,而且还包括无形财物、违禁品、赃物和用于违法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等新观点,同时对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的内涵做了具体明确的界定.  相似文献   

6.
侵占罪是修订后的刑法新设的罪名,对于侵占的行为在刑法修订之前一般类推为不作为犯罪而通过民事途径处理;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直接以盗窃罪、诈骗罪等论处。新刑法实施后,中国刑法学界对侵占罪的认识还不统一,诸学者有着不同的观点,司法适用中认定此罪时也遇到了困难,笔者在此将对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最后时限以及遗忘物与遗失物的区分两个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侵占遗忘物和埋藏物是侵占罪的两个特殊类型。遗忘物是指持有人有意识地放置于某一特定场所,由于疏忽而忘记带走,而为该特定场所的特定人员所控制的动产,不包括遗失物。埋藏物是指埋没或隐藏于地下或他物之中的物,包括隐藏物。  相似文献   

8.
“侵占罪”是新刑法中新增加的罪名,也是司法实践中经常涉及到的一种侵犯财产类犯罪。但自新刑法颁布以来,我国刑法理论界对这种新的犯罪形式一直缺乏研究。实践中,既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予以认定,又没有相关的学理解释可供参考,给司法操作带来极大困难。本文对“侵占罪”的三个基本问题进行研究,并得出如下结论;1.侵占罪区别于其他侵犯财产类犯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人基于约定或法定而先合法持有他人财产,后以这种合法持有的财产为侵犯对象,将合法持有变为非法占有;2.这种在先的合法持有至少包括民事代管、合同保管、仓储保管、借用、租赁、质押担保、无因管理七种基本情形;3.对侵占罪条款中所谓的“遗忘物”与“埋藏物”作实质界定既无可能也无必要,只可作形式界定。  相似文献   

9.
无因管理,即未受委托、无法定或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无因管理制度源自罗马法,最早使用于为不在之人管理事务,属于准契约之一,近现代各国民法对无因管理予以不同程度的抽象,而建构起一般的无因管理制度.无因管理行为能否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侵占罪,司法实践中对此有肯定意见,文章对此并不赞同,着重论述了无因管理及侵占罪的界限,以期对两者起到辨析与梳理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不当得利是指在法律上没有根据而获得的利益,它实质上是使他人受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不正当行为。必须依法确认敲诈勒索与不当得利的本质区别。不当得利人理应将其所得利益还给受损失的人,凡恶意“不当得利”的应予赔偿,非法占有他人或国家遗忘物的构成侵占罪。  相似文献   

11.
基金违规、违法只有达到严重危害社会的程度。并且依照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时才构成基金犯罪。灰色私募基金,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挪用社保基金行为可根据犯罪主体不同作出不同定性。基金“老鼠仓”犯罪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并不完全相同。网络基金诈骗犯罪应根据有无采用集资或传销方式予以不同处理。  相似文献   

12.
挪用公款罪的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一直备受理论与实务界的关注和争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受贿而挪用公款构成犯罪的,按数罪并罚处理。笔者对此持否定意见,认为因受贿而挪用公款仍属于单纯的一罪,不发生数罪并罚问题,并从行为的罪数性质、该解释的合理性分析、挪用公款罪的立法背景和立法例的比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理由与依据,以及对该行为从一重处断的主张。  相似文献   

13.
挪用公款罪是常见多发的一项职务犯罪,在刑法理论学界和司法实务中存在的争议问题也较多。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为视角,探讨了“挪而未用”的定性问题及其产生争议的缘由,“挪而未用”构成挪用公款罪既遂,建议挪用公款罪应当取消“归个人使用”这一必备条件的规定,废止将公款的具体用途作为选择要件加以规定的作法,以求“挪而未用”的定性问题、挪用公款实行行为的实施终了等争问题得以合理解决。  相似文献   

14.
刑罚执行阶段也属于"在刑事诉讼中".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不构成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主体.妨害的只是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证据的,不构成该罪.威胁、引诱被害人改变陈述的,不构成该罪.改变后的证言恰与客观事实相一致的,不构成犯罪.故此,该罪名的设置不具有必要性.  相似文献   

15.
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新《刑法》增设的新罪名。目前,理论界对其有不同的看法和观点,本文试从构成要件入手,对本罪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及本罪与相似罪的界限作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6.
预备行为实行性转化是预备行为之所以能入罪的原因,预备行为实行性转化是此罪预备行为转化为彼罪的实行行为。预备行为不符合此罪犯罪构成的要求,不构成此罪。实行性转化后的预备行为已经具备相应的构成要件中所描述的各构成要件要素,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构成彼罪,按照彼罪定罪处罚。预备行为入罪,行为人不是对自己预备行为的预备性负责,而是对自己预备行为的实行性负责。认清预备行为的实行性转化,有利于正确认识犯罪预备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来源。  相似文献   

17.
从两大法系主要典型国家对强奸犯罪主观方面的立法规定或理论学说来看,两者在认定主观方面的标准侧重点不同,其认定标准都存在一定缺陷;相比于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对强奸罪主观方面的研究更加深入,对行为人“轻率”的心理态度的理解较富特色。我国对强奸罪主观罪过通说的界定不够全面,不符合行为人的正常认知,需要进行修正;将行为人在过失或间接故意心态支配下实施的奸淫行为一律推定为直接故意,违反公平正义原则。我国强奸罪主观方面应当修正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以及过于自信的过失可以构成强奸妇女型犯罪;故意和过失皆可构成奸淫幼女型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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