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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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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社部发[2008]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事、劳动保障、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  相似文献   

2.
人社部发[2009]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司法厅(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司法局、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切实发挥调解在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教育、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教育、财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4.
人社厅发[2009]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水利(水务)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劳动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利部共同制定了河道修防工等6个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印发施行。  相似文献   

5.
人社厅函[2008]117号上海市人事局:你局《关于人事争议仲裁处理适用法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同意.现就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如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从答复意见下发之日起,各级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处理有关案件,在案件处理程序上统一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6.
人社部发[2008]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周、民政局、财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经研究。现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中国劳动》2012,(5):63-64
人社厅函〔2012〕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相似文献   

8.
各市、地、州劳动(人事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我厅1997年7月23日关于加强《劳动理论与实践》杂志宣传发行工作的通知(川劳办(1997]52号)下发后,在各级劳动部门领导的重视下,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不少地方完成或接近完成我厅.1998年发行工作目标考核数。《劳动理论与实践》杂志是我厅的主要宣传舆论阵地及重要喉舌,是以广大城乡劳动者、广大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以及全省各部门各行业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新闻传播媒体。创刊15年来,它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指南、就业向导、打工知音、权益卫士,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创  相似文献   

9.
各地、市、州劳动局(人事劳动局):现将劳动部劳办发(1994)115号《关于劳动合同制工人医疗期满后定期复查问题的复函》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工人医疗期满后定期复查问题的复函(一九九四年四月八日)劳办发[1994]115号四川省劳动厅:你厅《关于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医疗期已满医疗单位要求患者定期复查应如何处理的请示》(川劳仲〔1994〕10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近年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目前部分地区仍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甚至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资金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  相似文献   

11.
人社厅发[2010]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人社部发[201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近年来,国家对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含入幼儿园、托儿所,下同)、就业权利问题高度重视,就业促进法、教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受教育者在入学、升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为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落实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加快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全国互联互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全国就业信息联网的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人社部明电[2009]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决策部署,积极实施各项政策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有效进展。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仍然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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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部发[2008]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各副省级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府人事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总政治部干部部,中央管理的企业: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对于稳步提升我  相似文献   

16.
虽然,当前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已逐渐整合为一体,但基于事业单位所承载的公益性质和职责,人事争议仲裁还有其特殊性,在受案范围、法律适用等方面都与劳动争议仲裁有所不同。而且,在人事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不仅要从法律与合同两个角度去审查案件,还要从保障公共利益的政策角度去审视问题。  相似文献   

17.
人社部明电[2008]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省区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安置受灾群众和恢复重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在贯彻我部和财政部就业援助政策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受灾地区就业援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人事争议是否为劳动争议之一种,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是否应并入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解决这些问题的核心在于辨明人事关系在性质上是否同劳动关系。假设两者性质不一,那么将之作法律适用上的统一安排必定有违基本的法理。本文认为,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是两种具有不同属性的法律争议,其解决机制存在内在原理上的不一致。因此,我们不能为节省立法资源而将两者作处理机构和法律适用上的统一,而应予以分别立法,并对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进行符合其法律属性的重构。  相似文献   

19.
人社厅发[2008]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2号)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中的作用,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我部起草了《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相似文献   

20.
《工会法》第二十九条仅授权工会调解劳动争议,既不肯定也不否定有权调解人事争议。这与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本职存在隐性冲突。实务显示,人事争议处理中,三类事业单位工会调解职能存在缺位、冒进或错位。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相关法律依据缺失、人事争议处理的行政化和职工权利救济的有限性。本文主张修正现行工会职能之行业标准论,换为细分论,即维持不介入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的现状;介入调解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但服务于公益事业的稳定和发展;介入调解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但侧重于以调解方式发挥维权与服务职能,尤其是服务于争议的顺利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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