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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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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2013年7月1日,《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许可办法》开始施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也紧接着于2014年3月1日施行。随着对劳务派遣用工规范力度的加大,许多企业纷纷已经或正在酝酿进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调整,通过建立劳动关系、外包、非全日制用工等替代方式,对原来不符合"三性"和用工比例的岗位进行分流,以期达到用工的合规化。恰逢本人就职企业集团某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近期,作为用工单位对一批"过渡期"的劳务派遣员工进行了用工调整,所以,在此将遇到的有关法律及实务问题与读者共享。  相似文献   

2.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自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于2013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的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作出了明确、细化、具备操作性的界定,缩小了劳务派遣的使用范围,加大了劳务派遣用工违法的处罚力度,增加了劳务派遣用工的法律风险,对企业(以下简称用工单位)实行劳务派遣提出了新的挑战,用工单位只有依据《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才能减少用工法律风险,避免劳动争议的产生.本文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目前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3.
《劳动合同法》首次在法律中对劳务派遣这一新的灵活的用工方式作了特别规定。而现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将建筑企业分为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三大类。建筑劳务企业是否是劳务派遣企业的问题.当前争议颇多。  相似文献   

4.
在社会观念和法律规范的推动下,劳务派遣用工面临着新的发展变革。以银行业为例,劳动合同法新规下劳务派遣用工的改革,涉及到如何平稳而又合理地转变劳务派遣的使用范围以及劳务派遣人员的身份转制问题。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内部化是一种短期、应急性的选择,人力资源业务外包将成为长期的、战略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5.
劳务派遣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雇用和使用的分离。劳务派遣机构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职业介绍机构,而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由于劳务派遣具有成本低、用工灵活、法律约束少等特点,许多企业纷纷采取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即使是《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使用劳务派遣工也还是不少企业的一种重要用工方式。  相似文献   

6.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的用工形式,正在国内迅速兴起。从目前劳务派遣显现的效果看.一是降低了企业的管理成本。实行劳务派遣,企业领导有更多精力管好生产经营.对企业发展有好处。二是规避了用工人情关。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在用工上常受到熟人、朋友及有权部门的干扰,进退两难,苦不堪言,如果实行派遣制,这些问题自然就解决了。三是解决了人员辞退难。企业直接与派遣机构打交道.不用工时这些人员由派遣机构重新安排工作。四是维护了劳动的基本权益,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劳动的基本权益问题由派遣公司负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工情况也便于监督管理,从而遏制侵权现象的发生。五是有利于促进就业。劳务派遣公司信息量大、用工岗位多.困难群众求职可得到优先关照。[第一段]  相似文献   

7.
<正>全国人大常务会对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规制的修订,增加了用工比例的规定,对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实行行政许可,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增加对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新法如何实施,笔者认为,以下三个问题是规制劳务派遣违法行为所不得不考量的重要问题。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劳务派遣快速发展的原因,笔者还是认为是用人单  相似文献   

8.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近年来,在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再就业的背景下.劳务派遣在我省发展很快.已经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的迅速发展,在增加用工单位用工灵活性、降低人工成本、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方面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9.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大量的劳务协作和使用劳务派遣工.如何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风险防范.是摆在管理者面前的一个严峻问题.劳务派遣这一用人方式的特点是.劳务派遣单位“招人不用人”,用工单位“用人不招人”.即劳动力雇用与劳动力使用相分离,形成“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形态。  相似文献   

10.
在劳务派遣用工中,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虽然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但用工单位是派遣劳务的直接受益者。因此,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务用工关系能否顺畅运行,是劳务派遣用工能否实现其真正价值的关键。上期圆桌谈话我们已经探讨了用工单位如何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法律文书设置的问题,本期我们将继续讨论管理规则的设置问题,以期为各类企业正确适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
业务外包是指企业将非核心的、次要的或辅助性的功能或业务外包给外部专业服务机构。随着对劳动者权利保护的日益强化,由于业务外包中的职责不清、身份错位,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劳动法律风险。掌握业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直接建立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避免对业务过程和劳动者的直接管理,是企业防范业务外包劳动法律风险的关键。  相似文献   

12.
劳务派遣立法应以减少使用劳务派遣这种非正规用工方式为宗旨,实施性的具体规定应当均衡劳务派遣用工与正规用工的使用成本与程序,同时细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使用范围和社会保险待遇的规定,同时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的责任承担作出更明确的要求,减除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冲动。  相似文献   

13.
北京市宣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辖区内部分劳务派遣企业及劳务派遣员工进行了调查,本文即为此次调查后的报告。劳务派遣用工由于存在有关系无劳动,有劳动无关系的特殊性,容易导致管理上的不完善;又因相关立法的欠缺,极易出现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本文通过调查分析当前劳务派遣企业的现状,从规范立法和建立四位一体管理体系的角度,对完善和发展劳务派遣企业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4.
<正>近年来,包钢的劳动用工管理始终秉承依法用工的理念,在市场和法律框架下搞活用工机制。包钢的劳动用工以全民合同制职工为主体,辅以一定数量的劳务派遣员工,并以劳务项目总包或生产辅助项目承揽作为补充。截至2013年年底,包钢在册全民合同制职工58369人,其中,在岗全民合同制职工46871人,劳务派遣员工5587人;在册和在岗的劳动用工总数分别为63958人和52458人,劳务派遣员工占在册和在岗的劳动  相似文献   

15.
陈帆 《劳动世界》2020,(5):10-10
新形势下,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挑战越来越多,劳务派遣工作也需要进一步规范。本文主要对新形势下的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展开了详细的介绍,并分析了劳务派遣对企业的作用,最后探讨了新形势下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使用策略。  相似文献   

16.
来博 《劳动世界》2016,(1):18-19
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明确要求:“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要求企业降至这一比例的时间定为2016年2月底之前.大限将至,许多企业拟用“假外包、真派遣”的手段蒙混10%的劳务派遣用工红线.有的企业则打算直接辞退劳动者.  相似文献   

17.
在劳务派遣用工中,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关系运行的顺畅程度直接决定了劳务派遣用工的安全程度。因此,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签订的一份规范的书面法律文书,将是确保劳务派遣用工顺利运行的重要保障。本期圆桌谈话将基于当前法律规定及劳务派遣在实践中的运行状况,就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法律文书的设置进行探讨,从而为各类单位正确适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18.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及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度推进,目前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越来越普遍。虽然《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做出了明确规定,但从操作层面上看,由于环节上存在着监管缺失,派遣公司竞争无序,一些非正规运营的派遣公司以降低劳动者保障程度为利益点,严重侵害了劳动者权益,扰乱了劳动力市场秩序。从政策层面上看,对于派遣用工方面有的地方不够明晰,只能靠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协议商定,实践中存在偏差,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影响了劳动关系的稳定。  相似文献   

19.
"用工是刚性的,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央企、地方国企和外企还是要用人.从用人单位来说,新法实施后,用工企业需转型." 在调查采访中,不少劳务派遣行业人士及用工单位都有这样的疑问,"获得通过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明确劳务派遣只能在三性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实施,必须‘同工同酬’,劳务派遣将何去何从?"  相似文献   

20.
2012年12月28日通过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重点对劳务派遣进行了立法完善,主要内容有对从业资格、同工同酬、"三性"岗位的规制,以及相关处罚性、过渡性条款。此修正案实施后,将会提高劳务派遣经营的准入门槛,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也将进一步得到强调,劳务派遣将回归其作为劳动用工补充形式的本位。而与此同时,用工企业也应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合理调整用工策略,完善劳务派遣用工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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