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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案例评析:《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人社部第15号令《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和川人社发[2015]22号等,对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其主要立法精神包括:一是职工遭到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得到及时的救治,享受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二是因第三人(含无法确定第三人)或用人单位原因,致使工伤人员不能得到医疗救治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原则、条件、程序等规定予以处置;三是工伤保险基金实施"先行支付"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依法追偿先行支付的工伤职工相关待遇费用,以保证工伤保险基金安全.  相似文献   

2.
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决定修改《工伤保险条例》,草案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草案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出发,完善了有关制度。2004年1月1日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3.
咨询台: 我单位一名职工在上班途中.被他人骑行的一辆改装电动自行车撞翻,经医院检查为膝盖骨裂伤。他要求按《工伤保险条例》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工伤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请问,上班途中被改装电动自行车撞伤能认定工伤吗?  相似文献   

4.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于《条例》所规定的认定条件较为宽泛,不仅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实务操  相似文献   

5.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这三种情况下,都有可能存在第三人侵权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补偿之间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的问题,在购买了商业保险情况下,还存在着与商业保险赔偿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处理好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成为当前社会热点和争议的焦点之一。  相似文献   

6.
当前工伤认定和赔偿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拥有工伤认定的专属行政权。而从第2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动机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因而应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待遇的情形。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法律授权  相似文献   

7.
案例评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其主要立法精神一是工伤职工伤情复发,应当属于原工伤部位;二是旧伤复发的确认,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川劳社办[2007]54号明确规定);三是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应当享受治疗期间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四是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的渠道予以处置.  相似文献   

8.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女工杨贵芝在成都一家用人单位上班,不久前在下班回家途中不幸遭遇车祸身亡。杨贵芝的亲属认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交通事  相似文献   

9.
江君清 《中国劳动》2006,(11):31-32
劳动者因工负伤的双重赔偿权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后,除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外,还可向侵害人要求赔偿.这里的侵害人包括用人单位及其雇用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劳动者是否享有双重赔偿权与一国的工伤保险性质有着直接联系.唐明法官在文中已介绍了国外四种模式,而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在这一问题上是不明确的.笔者认为,就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而言,应肯定已参加工伤保险劳动者的双重赔偿权.  相似文献   

10.
职工工伤保险方面的争议主要发生在三个方面:第一,职工遭受到意外事故(或职业)伤害,职工或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职工伤害性质认定结论不服,可能引发"行政争议"。第二,工伤职工申请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因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职工鉴定的等级高、低,可能引发"鉴定争议"。第三,工伤职工对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核定支付有异议,可能引发"劳动争议"或"行政争议"。  相似文献   

11.
李培志 《中国劳动》2005,(11):35-37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职工上下班途中除面临机动车事故伤害风险,还有可能遇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风险等,这些风险产生的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作者结合实践中的具体情形,就职工上下班途中面临的潜在风险及工伤认定问题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12.
退休返聘职工发生工伤,能不能走工伤保险报销?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也算工伤,“上下班途中”该怎么界定?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已开始执行,人社部近日发布“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解读了一些具体问题. 丧葬补助两种待遇亲属选一种 按照规定,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死亡,其近亲属可能符合两种待遇:一种是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另一种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能同时享受吗?《意见》明确,同时符合这两种待遇条件的,由其近亲属选择领取工伤保险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一种.  相似文献   

13.
当由于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工伤时,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机构支付工伤待遇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吗?而受害人有权同时获得工伤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吗?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机构有权要求获得双重赔偿的受害人退赔吗?本期案例对这一问题予以讨论。  相似文献   

14.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但是,由于此类事故情形异常复杂,在实践中一直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的难点。在此类工伤认定中,把握"上下班途中"和"机动车事故"两个因素应从以下两个角度出发:  相似文献   

15.
资中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最近受理了一起由于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而引发的工伤待遇争议。仲裁委在坚持保护劳动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基础上,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达成一致意见,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项目和标准对工伤职工进行赔付。在领到调解书后,当事双方均感满意。  相似文献   

16.
未缴纳社会保险争议不应纳入仲裁受案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保险争议的内容是比较丰富的,按笔者的初步理解,可分为三类,一是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二是劳动者出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争议,如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领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伤待遇后,用人单位未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的规定支付给劳动者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而发生的争议;三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按规定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给劳动者及其亲属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劳动者及其亲属…  相似文献   

17.
《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认定工伤的规定是否会在修改中予以删除,目前尚未见底。而反映在上下班途中的在途路线的合理性和上下班时间合理性,在工伤认定的实务中一直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何斌 《中国劳动》2014,(4):46-47
<正>案情简介江苏某公司为其职工参加了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2013年3月以后,公司因经营困难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同年7月份,职工张某因工受伤并认定为工伤。9月,张某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享受工伤待遇。公司即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了3月至9月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  相似文献   

19.
【案例】:李某是一公司职工。2005年11月某一天,在下班途中遭遇汽车撞击后受伤。由于公司为职工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的商业保险,因此李某得到了保险公司3万元的赔偿金。李某后来听说在上下班途中如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可以认定为工伤,还能得到工伤保险赔偿,于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似文献   

20.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我省各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上,主要是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一些用人单位及工伤职工反映工伤医疗费支付政策规定不明确,用人单位参保后仍要承担部分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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