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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审判监督程序是在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之外而又不增加审级的一种独具特征的救济性程序。它由提起再审程序和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两个部分组成。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作为一种救济性的案件审理程序,对于纠正审判错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具有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试论我国审判监督程序的缺陷与完善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为了纠正错误的生效裁判而进行的特殊救济审判程序。我国法律对其规定虽有特色,但在许多方面尚不完善,需要进一步改进。  相似文献   

3.
我国的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逐步建立和发展的 ,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 ,我国现行的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因自身的缺陷已难以适应我国加入WTO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文章从我国现行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弊端入手 ,分析指出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改革必须做到观念更新 ,并在此基础上设计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具体制度。  相似文献   

4.
目前我国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受到的限制很少 ,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对判决既判力的维护 ,并进而影响司法的权威和被告人的权益。刑事诉讼中应树立审判监督程序是一事不再理原则例外的新理念 ,在程序上应对审判监督程序提起进行严格的限制  相似文献   

5.
与世界各国刑事错案的成因相比较,我国刑事错案与其有相当多的共性,但与其它国家刑事错案的纠正相比,我国刑事错案的纠正显得是那么慢、那么难,"再审难、有错不纠"与"无限再审、有错乱纠"现象突出,作为我国刑事错案特殊司法救济程序的审判监督程序,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立法之初所预想的纠错功能。以联系的观点,运用法社会学的知识,分析我国现行刑事错案审判监督程序的先天性根本缺陷,主要原因之一在于现行制度设计忽略了利益机制对司法实践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我国基层人民法院专门设立审判监督庭已有十多年,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其职能定位也在不断进行调整。目前,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在职能定位上依然存在着以下问题:重审判轻监督,职能定位错位;权力分配和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能发挥不充分;重实体公正,轻程序公正,价值取向被扭曲。因此,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应将职能定位为以下几方面:弱化审判职能,扩展监督职能;成为法院内部审判流程同步跟踪、审判活动全方位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成为法院外部监督的协调与反馈联系机构;成为法院内部审判指导、审判研究的职能部门。  相似文献   

7.
由于法律规定的语焉不详,检察院在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中适用强制措施争议极大。非在押的原审被告人在检察实践中确有逃避抗诉审查的情形,各检察院为保证抗诉顺利进行,事实上或直接或变通地适用着强制措施。回应这种实践需求,需要从提起审判监督程序适用强制措施的事由、种类、时间、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以保证权力合法运行,避免侵犯人权。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的刑事再审司法实践表明,现行审判监督程序制度设计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比如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设计不合理,提起再审程序的事由与程序要求不具体,提起再审程序的时效及次数未做限制,等等。基于刑事诉讼程序一般原理以及利益衡量原则,结合司法实践中暴露出的现行刑事再审程序之问题和不足,改革和完善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制度设计应坚持以下价值取向:努力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合理衡平,突出程序公正前提下兼顾实体公正,优先满足诉讼公正的同时不可偏废诉讼效率,坚持以法律事实支持司法裁判。在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制度完善过程中,要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的申诉权的同时,取消法院刑事再审提起权;明确和具体界定刑事再审提起事由;限制刑事再审提起期间及次数;严格遵循疑罪从无原则,排除疑罪从轻裁判。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民事再审与审判监督的关系被立法的"监督情结"和国家本位主义扭曲,呈现出审判监督权的过度发达和再审诉权的缺失,违背了民事诉讼的规律.修订立法时,应当辨正二者之关系,取消由法院内部职权发动再审的"审判监督",将检察院的抗诉监督地位界定为当事人申诉案件中的"公权发动再审者"和公益再审抗诉案件中的"中请人或原告",在制度上区分当事人"再审诉权"性质的"中请再审"和"检举控告裁判人员违法失职行为"性质的"申诉",以期解决现实中"再审无限"和信访成堆的难题.  相似文献   

10.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民事再审程序的分析、比较,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笔者认为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在指导思想、主体及提起事由等方面均存在不合理之处,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1.
新刑事诉讼法颁布之后 ,刑事再审制度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 ,但并没有多大变化 ,不足之处仍然明显。通过对比 ,借他人成熟立法经验 ,是完善我国刑事再审制度的一个有效办法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存在着诉讼理念落后于时代发展,启动事由和启动主体规定的过于宽泛等诸多问题.因此,应从更新司法理念,取消人民法院主动提起刑事再审程序的资格,合理界定启动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提高再审程序审理法院的级别,限制再审次数等方面加以完善,使之最大限度地维护司法公正,保护...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之缺陷与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为了纠正错误的生效裁判而进行的特殊救济审判程序。我国法律对其规定虽有特色,但在许多方面尚不完善,其暴露出来的问题逐渐成为阻碍我国法制改革深化的因素之一。本文阐述在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具体的对策。  相似文献   

14.
论民事再审程序提起的主体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针对民事再审程序提起主体的若干争议问题 ,本文认为人民法院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其提起再审程序的主体既不是本院院长 ,也不是审判委员会 ,而是“本法院”。法律应当规定地方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发现有法定抗诉情形的 ,有权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而没有必要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当事人作为提起民事再审程序的主体地位应当得到肯定和保障  相似文献   

15.
在本文中,笔者对我国量刑程序进行实证分析,并认为我国量刑程序具有内部化、精简化、方式多样化等特点,同时具有高效性和适应当前司法职权配置的优点,量刑程序固然要改革,但不能完全抛弃当前量刑程序的优点而盲目地照抄照搬.笔者还对量刑程序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之上构建我国的量刑程序,就必须在量刑程序的模式上走一条兼具大陆国家合一模式和英美国家分离模式特点的混合式量刑程序.笔者站在便于改革和不影响诉讼效率的角度构建了我国量刑程序的具体制度.  相似文献   

16.
我国学术界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提起主体和再审程序中举证时限问题的论争很多。当事人申请再审诉权、申诉权的特性及其与检察院、法院审判监督权的对立统一关系说明,有必要保留检察院、法院提起民事再审程序的权力。我国民事再审程序中当事人举证时限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至此,我国民事再审程序需要重构。  相似文献   

17.
刑事审前程序是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重要阶段,关系到程序的正当性及其刑法目的的实现.对于公、检、法三机关的权力设定和规制都有较大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笔者对于我国刑事审前程序的重构提出如下思路:一是强化法律监督,明确检察机关在刑事审前程序中的主导地位;二是理顺检警关系,强化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监督;三是完善辩护制度,加强律师在审前程序中的地位和作用;四是完善起诉制度,扩大起诉裁量权;五是完善证据制度,建立证明标准和证据规则.  相似文献   

18.
就审理而言,刑事再审程序在再审的管辖、再审的审级、再审的审理方式以及再审的改判方面,存在明显缺陷。对 如何完善刑事再审程序,文章从上述四个方面提出了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19.
审前程序的独立价值与我国审前程序的重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西方国家司法改革的内容来看,审前程序对于纠纷解决的重要作用日益彰显,而我国民事司法改革中审前程序的重要作用还没有充分体现,特别是对审前程序纠纷解决的独立价值方面重视不足。这主要归因于理论界对审前程序独立价值研究缺乏深入,对相关制度建设也较少论证。本文结合西方国家司法改革中对审前程序的理论探索与实践经验,结合我国审前程序的法律规定,阐释了审前程序独立价值及其重要意义,以及提出了相关制度建设的建议,希望有助于完善我国审前程序,发挥审前程序独立价值及功能,从而为高效、经济解决民事纠纷的司法目标实现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0.
试论我国民事上诉审程序的重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上诉审程序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程序。一个案件经过上诉审之后就具有了终审效力,判决就具有了可执行的效力。上诉审程序的公正,是程序公正的重要环节。研究和设计好上诉审程序,对司法公正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上诉审程序尚存在不少缺憾。本文通过反省我国民事上诉审程序的现状,针对我国民事上诉审程序的重构,提出改革和完善我国民事上诉审程序的设想,以期建立一个相对合理的上诉审程序,即以二审终审为主体的复合型的上诉审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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