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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5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洗钱犯罪虽然是一种单独的犯罪,但它是有组织犯罪的派生物,既然是派生物,就得溯其根源--洗钱罪的对象,即其上游犯罪的范围。目前,我国刑法规定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包括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组织犯罪和走私犯罪。随着洗钱犯罪的日益猖獗,这一规定受到了较多的质疑。仅这四种类型的犯罪所涵盖的内容就存在歧义,是否应该进一步扩大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范围也成为争论的焦点。对此,本文拟从如何界定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所涵盖的内容,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范围应否扩大以及扩大的程度,来探讨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界定问题。  相似文献   

2.
洗钱罪是 1997年刑法确立的新罪名 ,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部门 ,对本罪的认定与适用都存在很大的争议。我们认为洗钱罪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上游犯罪具有交叉性 ;主体不应包括上游犯罪的主体 ;洗钱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是法条竞合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论洗钱罪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洗钱罪是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犯罪之一.对于我国控制洗钱犯罪以及在控制洗钱方面进行国际合作具有重要的价值和作用.但是,洗钱罪的规定尚有不完善之处.本文从扩大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对洗钱罪主观方面"明知"程度进行界定,以及对洗钱罪主体范围进行讨论等几方面,对完善我国洗钱罪的立法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刑法下的洗钱罪存在缺陷,应该重新界定洗钱犯罪的概念。具体讲,洗钱犯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行为必须体现实行行为的特征;其主体是包括上游犯罪行为人在内的自然人和法人;主观要件既包括故意又包括过失。  相似文献   

5.
上游犯罪与洗钱罪有着特定的关联。泛滥全球的毒品犯罪以其非法暴利的特征而成为上游犯罪的首选,并对其他洗钱行为入罪产生关联,使得对上游犯罪范围确认上产生了困惑。世界反洗钱法律规定中依照范围大小对上游犯罪进行分类,尤其自“9.11事件”后,上游犯罪被扩张至极限,这又使得其功效与正当性发生了动摇。有鉴于此,我国相关立法应注意协调、统一,并适度扩大上游犯罪的范围。  相似文献   

6.
上游犯罪与洗钱罪有着特定的关联。泛滥全球的毒品犯罪以其非法暴利的特征而成为上游犯罪的首选,并对其他洗钱行为人罪产生关联,使得对上游犯罪范围确认上产生了困惑。肚界反洗饯法律规定中依照范围大小对上游犯罪进行分类,尤其自“9·11事件”后,上游犯罪被扩张至极限,这又使得其功效与正当性发生了动摇。有鉴于此,我国相关立法应注意协调、统一,并适度扩大上游犯罪的范围。  相似文献   

7.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将洗钱行为犯罪化的国家。《美国法典》第18编第1956、1957节的规定被视为美国反洗钱刑事立法的核心。其在洗钱罪主观要素的规定凸显了犯罪对象性质明知的开放性,主观罪过包括“蓄意”和“明知”的多样性,“明知”样态包括“推定明知”和“故意不知”的实用性等特点。与我国《刑法》第191条洗钱罪上游犯罪圈明知规定的封闭性,主观故意规定的单一性,主观要素规定不能涵盖洗钱类型等问题形成鲜明对比。  相似文献   

8.
洗钱是一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复杂的高智商犯罪。而深入系统地研究、借鉴国际社会反洗钱犯罪立法的经验,进一步规范我国刑法洗钱罪的罪名体系;适当扩大洗钱罪的范围,将清洗贪污贿赂的行为纳入其中;增加规定"混合没收"的没收方式,完善我国反洗钱刑事立法。同时,加强金融监管和国际合作,建立国际司法协助,将有利于遏制洗钱犯罪。  相似文献   

9.
刑法国际化对我国刑法中有关洗钱犯罪的规定提出新的挑战。该文从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主体、主观方面及客观行为方式方面提出我国洗钱罪的刑事立法完善的设想。  相似文献   

10.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罪的修改具有积极意义,但未充分回应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金融科技创新对洗钱罪提出的立法修改要求。以洗钱罪重灾区之第三方支付为领域进行场景化分析可知,洗钱罪应继续在上游犯罪范围、行为方式、主观心态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未来再次修改洗钱罪时,立法者应考虑将传销犯罪、赌博犯罪、税收犯罪等典型类罪扩充为上游犯罪,将获取、占有与使用行为扩充为洗钱罪行为手段,删除"为掩饰、隐瞒"之立法表述,以解决第三方支付场景下洗钱罪主观方面认定困难的问题,并谨慎考虑是否增设过失洗钱罪。  相似文献   

11.
洗钱罪是公认的国际犯罪。1997年,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洗钱罪,并通过修正案不断完善对其的定罪量刑。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就洗钱罪再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在洗钱罪主观方面,《刑法修正案(十一)》虽然删除了“明知”一词,但在对洗钱罪行为人主观方面的考量上,应考虑其对行为对象性质的认识程度,将间接故意包含在主观要件中。在洗钱罪打击范围上,《刑法修正案(十一)》取消了“帮助”“协助”等表述,洗钱行为不再局限于对上游犯罪人的帮助行为,而是将上游犯罪人包含在洗钱罪主体范围内,对司法实践尤其是国际间追逃追赃合作具有重要作用,也为追究跨境洗钱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  相似文献   

12.
洗钱罪是1997年刑法设立的新罪名,我国刑法学者及司法工作者对此罪的理解多有分歧,针对此分歧,作出了较为详细的梳理,深刻地阐述洗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13.
我国洗钱罪刑事立法产生于我国签署维也纳公约之后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之中,在1997年之后又历经了两次修改,在《刑法修正案(六)》中达到一个相对完善的境界。洗钱罪上游犯罪从一开始就处在不断扩充的状态下,在列举式、概括式等模式中,我国采取了列举式立法,并与2006年修改后的刑法第312条的窝藏、转移、收购、销售、掩饰、隐瞒赃物罪建立了衔接。随着2006年末《反洗钱法》的出台,对"洗钱"理解不同,导致了洗钱罪上游犯罪空白罪状刑事立法的思维触角,引入空白罪状的同时并加以反思使得该种洗钱罪上游犯罪刑事立法模式有了更充实的理论底气。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 1条增加了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罪 ,该罪的犯罪客体为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 ,犯罪对象为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罪与妨害清算罪、偷税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存在区别 ,行为人为了掩盖偷税、贪污、妨害清算、骗取出口退税犯罪而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的应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5.
聚众斗殴罪相关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聚众斗殴罪是一种常见的、多发性的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在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下,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处理。但在具体的司法操作中,责任主体的认定仍然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本文主要结合刑法的相关规定,对聚众斗殴罪的人数组成、行为特点特别是转化过程中的责任主体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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