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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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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地产老板之暴富与土地发展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地使用性质变更能产生巨大经济利益。根据经济学的一般均衡原理,近几年富人扎堆出现在房地产领域,与房地产老板获得土地开发时没有对土地发展权支付对价有很大关系。国外土地发展权成为一项独立意义的财产权,要改变土地使用类别(开发土地),必须购买土地发展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是土地发展权的对价;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费也不包括土地发展权的对价。房地产老板开发土地,应当向原土地所有权人支付土地发展权对价。  相似文献   

2.
土地发展权是对土地在利用上进行再发展的权利。土地发展权具有抽象性、潜在性、政策性和工具性。土地发展权是土地所有权诸项权利中的一项。土地发展权的创设可以弥补现行土地使用权制度的缺陷。土地发展权与空中权在产生时期、产生的目的、权利内容、以及权利的实施等方面存在着诸多不同。土地用途管制促成了土地发展权的产生。土地发展权的设立有利于土地用途管制的实施,同时土地发展权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合理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配合。建筑容积移转是土地发展权移转的形式之一。土地发展权与保存地役权和最佳管理方案有所不同。土地发展权在土地权利体系中具有独立的意义和地位。  相似文献   

3.
征收取得土地特定空间的使用权,必须对土地所有权人补偿。这种补偿的性质应该是财产权之限制所生特别牺牲之补偿。土地空间征收补偿的原则一般包括完全补偿说、相当补偿说及折中说三种。征收取得土地空间,应采取完全补偿的原则。征收取得土地空间的使用权后,其土地补偿的价格,与一般征收土地,取得其所有权的征收补偿不同。区分地上权之补偿因仅使用土地之上空或地下空间,其补偿系参酌临近土地或类似土地之正常交易价格乘以该特定土地立体利用阻碍率计算。  相似文献   

4.
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是协调和解决土地征收中国家、社会和个人权益冲突的一项基本制度,妥善解决土地征收补偿问题,对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我国现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是传统计划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该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应加强对补偿主体和权利人、补偿范围、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和补偿程序等方面的研究,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改革途径。  相似文献   

5.
公共利益需要是当代土地征收制度中限定征收范围的一项基本原则,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在法治理论和实践中确立了此项原则,并通过此项原则较好地平衡了土地财产权和土地征收权。我国现行土地征收制度确立了公共利益需要原则,在制度层面却又确立了建设用地国家垄断制度,法律冲突直接导致广大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严重受损。今后改革应当在立法层面明确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并强化征地纠纷的司法审查,以便为在我国真正确立此项原则奠定财产权基础并提供司法保障。  相似文献   

6.
土地发展权价格测算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地作为一种稀缺的不可再生的自然社会经济资源,对其合理利用能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西方国家通过设置土地发展权有效地保护农业用地、公共活动空地和自然保护区,取得了很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近年来我国一些学者也开始研究土地发展权,但主要侧重于土地发展权的归属、配置、流转,而很少涉及土地发展权价格的研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作为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信号,对资源合理有效配置起着方向性的重要作用。文章系统地论述了土地发展权的价值构成、价格影响因素及土地发展权价格形成机理,最后建立土地发展权测算方法。  相似文献   

7.
在基本人权体系中,生存权是基础和前提,发展权则是实现生存权等基本人权的必要条件。土地征收后如何保证失地农民生存权的实现是首要解决的问题,如果不能够解决和落实失地农民的生存权问题,则征地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就会遭到质疑。从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角度来看,农民为城市化做出贡献就理应享受城市化的成果,即应当享有土地发展权。但农民恰恰被排除在土地发展权之外,具有非正当性。政府更加积极地帮助农民实现土地发展权,通过区域经济发展让成果的受益者更具普遍性,唯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和长远生活保障问题。  相似文献   

8.
发达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普遍以市场价格为基准,补偿范围和补偿权利人涵盖广泛,实质上是以土地财产权为根基所确立的公正补偿原则。我国农民集体土地征收却以低价征收取代市场价格,补偿范围和补偿权利人也都存在明显疏漏,主要原因在于至今尚未确立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因而在根本上缺失了公正补偿所赖以建立的产权基础,并由此导致农村征地冲突的日益尖锐。应尽早建立法权意义上的农民集体土地财产权,以此为基础将土地财产权与土地征收权这一内在矛盾予以制度化,才能确立现代土地征收制度所要求的公正补偿原则。  相似文献   

9.
集体土地征收制度以对土地被征收的农民集体进行补偿为基本条件,《宪法修正案》第20条是征地补偿立法的宪法依据。我国法律关于征地补偿义务主体的规定不统一,实践中通常以用地单位为征地补偿义务主体,这是对征地补偿法律关系的扭曲,也是对国家行使征收权后农民集体失去土地所有权与用地单位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之法律逻辑加以模糊处理的结果。征收补偿由征收权的行使引起,是因征收权的实施侵害了被征收人的财产权所产生的一种债的关系,从征地补偿法律关系来看,国家和被征收人是当事人,其中行使征地权的国家是补偿义务主体。  相似文献   

10.
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土地征收或征用补偿的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其前提是为了公共利益,是一国最重要的行政补偿制度,在平衡公共利益和私人财产权保障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韩国的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具有公共利益范围的确定性及其认定程序的严格性、宽泛的补偿范围和以公示地价确定补偿标准的科学性等特点,值得我国积极借鉴。  相似文献   

11.
论农民的土地私有财产权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农民的土地私有财产权是模糊残缺的,农民的土地私有财产保护是脆弱的。要完善农民的土地私有财产权,加强对农民的土地私有财产的保护,就要改革土地的出让方式,明确农民的土地私有财产权利,完善对土地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和补偿制度,建立司法审查制度以及提高农民的权利意识。  相似文献   

12.
杨成 《南都学坛》2014,(2):78-80
农民土地财产权是农民对土地享有占用、使用、收益的权利,具体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集体收益的分配权。根据财产权的基本原理以及我国农民的现状,农民完整的土地财产权的法治价值在于维护农民的意志自由,保障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彰显有限政府理念。  相似文献   

13.
“同地同价”原则的提出可以有效地遏制土地财政、保障农民的合法土地利益。“同地同价”原则体现了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平等,体现了对农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尊重,但没有体现对农地外部效益的补偿。土地发展权是“同地同价”原则的权利源泉,建议我国在土地权利体系中引入土地发展权。  相似文献   

14.
土地征收中被征地农民确认程序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征收权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强制获得土地所有权的国家权力。征收行为符合法定的公益目的与足额补偿的限制条件,被征收者就应当服从。国务院关于“农民对征地决定和征地补偿的确认材料作为征地报批必备材料”的规定,不仅在理论上与征收权的基本属性存在冲突,同时也缺乏实践上的可能性。这样的程序设置表面上有利于农民权利,但在实践中不但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反而影响了行政效率,导致了“农民确认”程序存在一定缺陷。因此,对“农民确认”程序要进一步完善,加入听证程序,增加争议判断机制,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表述,补充相关内容,以达到真正保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财产权等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15.
土地发展权是对土地在利用上进行再发展的权利.土地发展权的分类除了包括农地发展权、建设用地发展权、未利用地发展权外,还应当包括生态用地发展权.土地发展权是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物权,具有人权属性.土地发展权除了具有物权的排他性、支配性、收益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抽象性、潜在性、政策性和工具性等特征.在界定土地发展权的归属时应当厘清国家对土地的宏观调控权和土地产权之间的关系,不能因为国家的宏观调控而抹杀了土地产权.我国的土地发展权应当分别归属于国家和农民集体.  相似文献   

16.
张媛 《调研世界》2012,(4):62-64
国家的征地行为,通常是基于公共利益的原则和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对被征地者给予合理的征地补偿.征地行为在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即使是在对私有财产权给予严格尊重和保护的西方发达民主国家,政府仍然拥有对私有土地的征收权力.这些发达国家在征地方面积累了很多成熟的经验,能够对完善我国的征地法律、制度和行为提供有益的启示.我国的征地制度应在明确科学的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完善正当的征地程序、健全合理的补偿制度、重构有效的诉求机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征收制度.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国家层面立法对宅基地使用权征收补偿没有规定。实践中各地对宅基地使用权是否予以征收补偿做法不一,并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利益。建议: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以土地出让金为基础制定合理的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标准;对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前形成的宅基地应本着尊重历史与事实原则进行补偿;在房屋安置、自拆重建等非货币补偿中要注意补偿宅基地使用权的损失。  相似文献   

18.
土地征收中农民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我国确立了土地征收制度。但实践中,我国土地征收制度越来越暴露出其不适应性,土地征收过程中,损害农民权益及农民集体利益的情形时有发生,并对社会稳定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为使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必须尽快建立一个既能确保适度管制,又能促进农地流转的农地制度体系,以更好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9.
《物权法》颁布后,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予以征收补偿既是理论需要又是实践需要。在理论上,土地所有权的征收已不能消灭土地上存在的作为独立用益物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实践上,如不征收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失地农民的经济状况相比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成员会显著恶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收补偿应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市场价格为计算标准。同时,在征地补偿时,要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补偿与土地所有权征收补偿、安置费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加以区分。  相似文献   

20.
当前耕地保护制度主要通过严格的行政管制控制耕地数量,面临着公平与效率的双重困境,这是现行耕地保护制度设计中的利益失衡的结果显现.运用在集体土地征收问题中并被广泛讨论的土地发展权概念,可解释此种利益失衡的实质原因,亦能为问题解决寻求法理依凭与法权基础.分析论证我国耕地发展权内容与主体,明确土地权属制度下耕地发展权内涵,在承认耕地发展权基础上建构保护模式.土地发展权的实现可平衡我国耕地保护制度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促进土地高效利用与城乡均衡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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