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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妍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9(2):76-78
关于贿赂犯罪中“贿赂”的范围,一直是我国刑法学界长期争议的问题。目前我国刑法中规定的贿赂范围一般限定在财物。从贿赂的基本含义出发,分析目前我国刑法学界关于贿赂范围的主要争议,并结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来对贿赂范围进行重新认定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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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犯罪问题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风下称新刑法),对商业贿赂犯罪作了比较详细具体的规定,形成了与公务贿赂犯罪既相对应又相区别的商业贿赂犯罪罪名体系,进一步完善了惩治贿赂犯罪的刑事立法。本文试就新刑法的规定,对商业贿赂犯罪进行初步探讨。一、商业财格犯罪的林间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商业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犯罪,其中贿赂犯罪表现得尤为突出。由于经济和历史等方面的原因,现行刑法没有专门规定商业贿赂犯罪,这种立法滞后性导致了对商业贿赂犯罪行为不能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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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中的贿赂罪包括行贿和受贿两种行为。针对不同官员在不同时间和地点因不同事由收受财物的行为,唐律将受贿罪区分为若干情形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根据行贿人的不同目的,也将行贿的法律责任作了相应的规定。这些规定具体、明确、操作性强,可为我国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立法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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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犯罪的法益呈立体型结构,有着多层次的内容.法益的确立直接影响着刑罚适用的科学性与均衡性.法益本体的确定应当以可侵害性与可测量性作为其依据,进而在确立法益本体之外,确立升格法益、加重法益以及衍生法益.各类法益的不同结构决定其刑罚设置方式,保证贿赂犯罪在罪质明确的前提之下,对于刑罚处置结果做出更为准确的立法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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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犯罪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为了购买或者销售商品,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以财物的行为。商业贿赂犯罪的原因是社会因素与个人因素作为系统的结合作用。反商业贿赂犯罪,必须注意科学的刑事政策,建议在刑法中增设商业受贿罪和商业行贿罪,同时明确侦办权限,以构建科学的商业贿赂犯罪预防与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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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贿赂犯罪侦查中面临的主要难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贿赂犯罪由于作案主体关系特殊,作案手段隐蔽、作案形式复杂,致使侦查中面临发现、取证、认定等难题。这些侦查难题主要是由于侦查理念偏颇、侦查手段缺乏和证据规则僵化等因素造成的。因此,可以从合理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逐步采用特殊侦查手段、尝试适用贿赂推定规则等方面着手予以破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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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发生在商品流通和服务行业等的商业贿赂行为非但未得切实有效根治,反其触角逐步伸入社会许多行业和领域,情势严峻、危害严重!为此,“两高院”先后公布、印发《罪名补充规定(三)》及《适用法律问题意见》,以“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犯罪”替代原来“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贿赂犯罪”,并就当前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提出意见。然而,此举仅是有关罪名改变和部分法律适用,尚未完全彻底有效解决问题。为完善刑事立法,统一罪名应用,规范执法行为,还需进行法条内容调整与犯罪要件修正、入罪门槛降低与法定刑度提高、刑罚幅度协调与刑种机制完善及借鉴英关法系信义义务理论,打造刑民法律之间制度接口,构建我国商业贿赂犯罪体系,健全惩防职(业)务犯罪长效机制,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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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犯罪独立设罪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商业贿赂的泛滥是中国社会转型时期重要的经济和社会现象之一,对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构成巨大威胁。现行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涉及公务贿赂和业务贿赂两个规范体系,立法为两罪所配置的构成要件无法全面反映对商业贿赂犯罪实施刑法规制的客观要求。基于此,有必要完善我国刑法,将商业贿赂设计为并列于前两类贿赂犯罪的独立形式,以此形成我国完备的贿赂犯罪惩治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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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鉴于当前受贿犯罪的多发性、复杂性和特殊性,针对我国在受贿罪立法方面尚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从受贿罪犯罪主体、贿赂内容、刑罚种类等方面提出一些立法建议,逐步完善我国受贿罪的刑事立法,为反腐倡廉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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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张应准确理解贿赂犯罪中的利益要件,“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应成为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行贿罪构成要件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应修正为“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谋取利益”。同时对贿赂犯罪中的几个相关问题进行了法理分析并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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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罪首次规定在我国现行《刑法》第164条当中。其客体是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秩序和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交换性。其所谓财物,包括一般意义的财物和财产性利益。《刑法》第164条存在片面性,应该对索贿的情形作出规定。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罪中并非指利益本身违法,而是指获得利益的手段违法。只要行贿的对象是非国有单位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具备其他构成要件的情况下就构成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罪,至于其主体的性质则不是决定定罪的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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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一罪与数罪的认定及区分标准为基础,探讨了在金融犯罪中如何界定法条竞合、结果加重犯、想象竞合犯等问题,并就其中学界的争议问题作出评析,提出自己的具体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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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立法、司法实践的变化,我国受贿罪概念的内涵及外延一直处于变动不居的过程中.我国1997年刑法典明示了受贿罪的罪名及其内涵、外延,但由此带来了有关受贿罪概念的诸多矛盾.从国际比较的视野审视并分析这些矛盾,有助于勾勒出我国受贿罪立法进一步完善的前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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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内涵歧义丛生,追溯合理性的历史渊源,合理性是一种新的理性,是理性与非理性的统一。面对评价的合理性是否存在的诘难,作者认为合理性的基础在于社会事实是事实与价值的统一,评价合理性的内在本质规定在于评价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是合情与合理的统一,是合价值性与合工具性的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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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把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影响受贿的行为,以及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原来影响受贿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这一新罪名为司法机关查处近年日趋严重的领导干部"身边人"受贿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对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准确理解和把握有关理论和实务问题是正确适用本罪名的关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