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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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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8世纪下半叶 ,当以感性论为依据的目的论伦理学正风靡莱茵河西岸的时候 ,年逾花甲的“哥尼斯贝格哲人”康德在其先验论的基础上提出了道义论伦理学。他说 :“人们是为了另外更高的理想而生存 ,理性所固有的使命就是实现这一理想 ,而不是幸福。这一理想作为最高条件 ,当然远在个人意图之上。”1他反对那种把个人幸福作为最高原则的伦理学说 ,认为使一个人成为幸福的人和使一个人成为善良的人决不是一回事。康德道德哲学的着力处就是如何使一个人成为善良的人。要使人成为一个道德人 ,就必须为道德找到一个纯粹的坚实的基础。正如康德所说 :…  相似文献   

2.
康德是伦理学史上著名的义务论者。他以义务为中心建立了自己的伦理学理论体系,并试图以此给道德立大法。由于他思想缜密、理论深邃和逻辑严谨,特别是强调义务范畴在伦理学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这种独树一帜的理论使人耳目一新,所以他成了伦理学史上颇有影响的人物。这里,我们仅就他的义务论理论体系作一简要的分析。(一) 康德哲学的划时代的意义,是他的以三种批判(即,“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批判力的批判”)开路的批判哲学,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阐述了他的先验论的认识论,为他的批判哲学体系奠定了基础。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则在先验论的基础上论述了他的道德哲学。也就是说,他在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基础上,把自己的先验的道德模式完整和系统化了,这种模式就是他所谓的“实践理性”。当然,康德所讲的“实  相似文献   

3.
张会永 《学术月刊》2020,(8):56-66+82
康德的动物伦理观认为,非人动物由于没有理性本性,不能成为一个人格从而拥有道德地位,因此,人对动物并不负有直接的道德义务;但是出于人的德性培养和完善的需要,人需要对动物负有间接义务。他的这种观点被许多批评者贴上理性中心主义、人类中心主义和物种主义的标签并加以拒斥。为了回应这些批评,伍德和科斯嘉德等当代康德主义者,试图通过批判并修正康德伦理学中的"理性""人格"和"自在目的"等概念,建构关于动物的康德式直接义务论。而奥尼尔、丹尼斯和凯恩等人则通过强调康德"人是目的""道德情感"和"道德人类学"等理论的重要性,为康德的间接义务论辩护。其实,争论双方共同分享了一个值得商榷的前提,即直接义务与间接义务是不能兼容的。通过探讨康德被争论双方忽视的"双关性"概念,可以发现,康德的间接义务论能够容纳一种特殊形式的直接义务论,从而能够为当代动物伦理学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4.
道德哲学涉及的不是小事,而是我们应该如何生活的问题.康德的"绝对命令"明确地揭示了意志自由在道德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揭示了没有自由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道德行为,这就抓住了伦理学的根本--人的自由.然而,康德的"绝对命令"思想也有不尽人意之处:一是把理性人的复杂的道德行为简单化了,当理性人的行为规范发生冲突时,他应该如何行动?二是康德对此虽然也有论证,但他的论证既不舍情理,也难以令人信服,究其原因是没有绝对的道德行为规范.  相似文献   

5.
“至善”是伦理学中的最高概念,康德与朱熹都对此概念进行过阐发。康德认为人既是感性的人,又是理性的人,理性的人要承担道德义务,而感性的人需要幸福,因而,道德虽是至上的善,但还不是圆满的善,道德与作为道德之结果的幸福结合在一起,才能够达到“至善”。朱熹认为,道德就是“至善”,“至善”与感性幸福无关而且截然对立,道德就是“至善”的一切。  相似文献   

6.
康德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他以自己独特的方式第一次系统地探究了实践问题。康德对实践问题的论述,基本上是集中在《道德形而上学探本》和《实践理性批判》这两部伦理学著作里,因而许多有价值的思想就被浩繁的道德说教和论证所淹没。虽然他的实践思想带有浓厚的伦理学色彩,但是他把道德问题同实践问题联系起来,并把实践问题当作道德问题的理论基础来探讨(“探本”)、来研究(“批判”),这说明他在主观上还是把  相似文献   

7.
长期以来,人们把康德伦理学判定为义务论,这是康德伦理学研究的一个误区。实际上,康德伦理学是批判的德性论。从马克思的实践本体论看,德性是自然界一切潜在属性实现的力量,道德德性是人的一切潜在属性实现的力量。因此,伦理学的根本就是道德德性,伦理学就是德性论或德性学。这也证明了康德伦理学只能是德性论。  相似文献   

8.
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与“至善”康德的宗教、政治、历史观点是康德整个伦理学的另一大方面。如果说,形式主义的道德理论(详另文)构成康德伦理学的主题和核心;那么康德的宗教、政治、历史观则是这一主题的实质基础和发展趋向。对这一方面的探讨成了前一方面的必要的补足。在康德道德论中,道德律令所以是绝对命令,不在于人是理性存在,恰恰在于人是感性生物的存在,  相似文献   

9.
此文以售“良心油条”的事迹作为引子,进而分析康德伦理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善良意志”的深刻内涵.“善良意志”是以善良本身为目的意志,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善良全在于意志本身是否善良,或者说其动机是否善良.责任是“善良意志”的具体体现,道德价值是出于责任,责任与义务一样具有强制性;责任是对道德法则的服从,而这种服从法则的意识,是对道德律的尊重.今天我们提倡的“良心”德行,要从出于责任和对道德律的尊重高度来认识,使这种善行得以持久和成为普遍规律.康德认为人是理性存在者,自由和道德自律是实践理性的根本出发点,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是道德行为的最高准则.当下我们社会讲道德不能只停留在“良心”的善行上,应从理性和人是目的的维度加以审视,把这种善行变成社会绝对命令与自律的道德规范.  相似文献   

10.
《理论界》2016,(12)
威廉姆斯基于道德运气对功利主义和康德伦理学的批评:其一,功利主义将人们的道德思维视为一种后果主义的计算,以"福利最大化"原则评价道德,这样一来,人们必然对道德经验产生误解;其二,康德把理性看作人的本性,试图从"理性存在者"的概念推演出整个道德体系,这样必然忽略人的价值异质性。尽管威廉姆斯对功利主义和康德伦理学的批评有可取之处,但道德运气自身却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它不能有效地解决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之间的关系;第二,如果说道德责任能够通过道德情境与道德感知得到合理的解释,那么道德运气是否存在确实值得怀疑。  相似文献   

11.
康德道德个性论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康德伦理学是西方近代两大伦理学流派之一的义务论伦理学最典型的体系,他的道德个性论亦独树一帜。本文力图通过对其个性理论的审查,揭示其结构、内容及其历史局限性,以求印证个性发展的基本的伦理学结论。(-)如同其逮密的道德哲学,康德的道德个性论就其思维方法而言也是以理性为桥基。在《实践理性批判》和《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康德就奠定了这一基础,并以之拱托道德个性结构,理智个性和经验个性的关系正以之为依归的。康德认为,好的个性、道德个性必须是以理性为基础的个性,理性个性取决于每一个理性主体所具有的认识和履行道…  相似文献   

12.
在宣扬抽象的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异化论的一些文章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提法:“人是目的,不是手段。”坚持这个提法的同志不仅仅是把它作为一个在哲学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命题来加以引用,而是把它看成是一个“衡量一切社会行为的尺度,判明一切思想理论的标准”,是检验社会主义国家“在消灭剥削阶级的政治革命完成之后,它的制度是否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的最可靠的标准。”我们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妥当的。一大家知道,在欧洲哲学史上,正式提出“人是目的,不是手段”的是康德。康德是唯心主义先验论和二元论的哲学家。在伦理和道德问题上,他的理论也是唯心主义的。他认为,在感性经验的基础上,不可能得到普遍的、“客观的”、必然的道德原则,这种普遍的道德原则只能从理性本身所谓“善良意志”引出来。“善良意志”是脱离任何具体的、实现的条  相似文献   

13.
在<现象学的基本问题>中,海德格尔对康德实践哲学的存在论解读主要聚焦于对其敬重现象的阐释.他认为敬重这一特殊的情感是自我领会、自我揭显的一种卓越样式,而康德却没有把这种自我领会(自在目的、行动)的存在论含义揭示出来,海德格尔深化了康德道德自我的存在论意义,并且从存在领会的生存实践层面分析了人的本真生存,恢复了康德主体伦理学的实践特征.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和康德的伦理学在敬重这一概念上得到了充分的融合和体现,也为我们理解海德格尔的思想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理论视野.  相似文献   

14.
康德关于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关系的理论对西方政治哲学和法哲学的重大影响是众所周知的。本文试就此问题的内在逻辑作初步探讨。法律权利和道德权利结合的必要性及可能性康德的法哲学建立在他的伦理学的基础上。权利(这里指法律权利,即法权。下同)体现和保障先验理性(以道德自由为核心)。它最终来自先验理性所颁布的“法律”,是为了在先验原则的基础上使每个人的自由能够协调起来。这就是说,“权利是把每一个人的自由限制在个人自由与他人自由之间达到调和境界的条件上的,只要每一个人的自由能依照一个普遍法则,则这境界便可以达到…  相似文献   

15.
从德性义务理解"人是目的"的道德律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提出了"人是目的"这一道德绝对命令.在这里,每个理性存在者都是自在地作为目的而存在,不是他人随意使用的工具.这条道德律令被誉为道德形而上学最崇高的论断.然而,如何理解这一道德律令的意义,至今仍是争讼不已.批评者认为,在康德现象与本体二元论中,作为目的的人不可能是现实的、具体的人,只是抽象的先验的意志或理性主体.从这样的人的概念出发,"人是目的"命令与可普遍化绝对命令一样都会陷入"实然"与"应然"的二元对峙.这种批评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康德同样也提供了超越这种对立的可能性,这就是他的德性义务理论.康德强调,以人为目的就是以人性为自在目的,而德性义务就是丰富和完善自己的人性.德性义务论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康德伦理学二元论和形式主义局限性.因为"人是目的"不仅包含着对人格独立性的尊重,而且也意味着必须为每一个人的自由发挥创造条件,让每个人都能过一种自主、充实和完满的生活.这一思想已经蕴含着马克思后来阐发的人的全面发展和自我实现思想的萌芽.  相似文献   

16.
康德论道德个体与宇宙体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D·霍斯特尔指出:“康德在哲学史上占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地位,因为在历史上,我们在任何一种哲学里都不能证实有把自然和作为道德个体的人作过这样严格区分的作法。从苏格拉底以前的学者起,直到近代初期,伦理学一直是一个宇宙论的伦理学”。“古希腊  相似文献   

17.
一何怀宏博士有一个发问 :如果没有上帝 ,道德何以可能 ?① 虽然是借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中某主人公之口提出的 ②,但通过把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概括为一个相反的命题“如果没有道德 ,上帝何以可能 ?”以及对这一命题隐晦的怀疑 ③,我们似乎有理由相信 ,那发问也是何怀宏自己的道德思考。在另一部小说中 ,陀思妥耶夫斯基把这个发问进一步演绎成 :假如没有上帝 ,是否一切事情都可以做 ,一切行为都可以允许 ?并回答说 ,“既然没有灵魂不死 ,就没有道德 ,一切都可以做”④ ,以此对 19世纪中叶俄国社会黑暗堕落的现实进行了理性的鞭挞。于是 ,这让…  相似文献   

18.
文章尝试对康德道德法则"人性公式"的有关研究所探讨的重要问题作一些清理和辨析,对克里斯汀·考斯佳、艾伦·伍德等国际权威研究者的观点进行商榷,并试图揭示康德某些独特的理路与运思方式.在康德哲学中,人格中的人性是纯粹实践理性,也就是人通过法则先天规定意志、设定道德目的的能力.在根本上,人首先应当做的是出于对已有的绝对价值--它体现在每个人的人性--的尊重而行动,而不是为了实现某种有待实现的价值而行动,而后者要以前者为限制性条件.把人格中的人性看作目的是指以这种人性为一切经验目的设立的最高依据;康德不否定人应该出于某种目的而行动,也不否定行为应具有某种经验性目的.  相似文献   

19.
刘静 《学术月刊》2023,(3):35-44+139
生物技术的革命重新定义了“人的生命”,挑战了传统哲学关于人是什么的思考,康德“人是目的”命题面临着困难和挑战,建立在理性主义基础之上的尊严理论如何容纳新的伦理身份,证成非理性存在者的道德地位成为伦理学面临的新问题。伍德在康德义务论伦理学框架内,通过对人性公式的价值论重构,打破了“人格”和“物”的二元对立,在理性中心主义观念下完成“人是目的”到“物是目的”的拓展论证,最后推出“非理性存在者的道德地位”和“动物直接义务论”。但伍德的价值论重构和拓展论证,却以取消“人格化原则”为代价,造成了人性和人格性的分离,弱化了责任者的道德主体地位。其实,在康德那里,“人是目的”是一个“道德命令式”,并不依赖于价值论的基础,自由和尊严首先是一种“义务”,而不是“价值”和“权利”。我们要坚守人之为人的尊严根基和人的自由本性,坚持一种“责任者”的观点,基于义务的建构论去构建和扩大伦理关切的视界,捍卫“非理性人的尊严”和证成一种“强”的动物间接义务论。  相似文献   

20.
每一个有理性存在者何以要对自己行动的正当性担负道德责任?何以能够在事实上担负道德责任?这两个问题构成了理论伦理学的根本性问题,前者可视为规范论的难题,后者可当作德性论的困境。对此,康德给出了有别于从行动主体外部寻找根据的路径,这形成了他两个世界理论的逻辑起点。若一个行动的动因不是出于行动者的决意或意向,而是出于外部的决定,那么他就不是自主的行动者,他遵循的便是因果性规律;若行动者把自己视为其行动的最终发动者、承担者、责任者和评价者,他遵循的则是自己制定的实践法则,康德将这一行动根据称为原因性逻辑。而完成归责的根本道路就是人通过理性和意志将其自身划分为同时属于知性世界和感性世界的成员,前者对后者具有逻辑在先的性质,它可以依照实践法则对自己属于感性世界的部分实施支配性要求,其本质是特殊意志即善良意志和实践理性对一般意志即效用动机和实用理性的主导性作用,以保证他的行为是出于义务,而不是简单地合于义务,更非反乎义务。康德的两个世界理论及其对自由意志的证成之于当代道德哲学的重构仍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更是具有重大的实践价值。如何将康德的自由意志理论运用于对当代中国社会实践中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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