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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认定帮助当事人毁灭罪证的行为是构成包庇罪还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存在着行为说、限制行为说、诉讼阶段说及诉讼类型说四种不同的观点.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立场,行为说较为合理.包庇罪应仅限于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而不包括帮助犯罪人毁灭证据或伪造证据的行为;实施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或伪造证据行为的应按照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定罪处罚.行为人既帮助毁灭证据又作假证明包庇的.应按照吸收犯处理.  相似文献   

2.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概念需要重新界定。其危害行为"持有"、"使用"是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不应该放在一个罪名中规定,而应该取消持有假币罪,把它的部分内容归纳到其他罪名中去;伪造后持有、使用自己伪造假币、伪造货币后又使用他人伪造的货币、购买假币后使用假币的行为人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另外,应增设本罪的单位犯罪主体。  相似文献   

3.
伪造货币罪是最严重的货币犯罪,具体表现为仿照真货币制造假货币的行为。该行为的特点是“无中生有”、“仿真造假”。其仿制的对象既包括人民币,又包括外币,但不包括信用货币。伪造货币罪在主观方面应以“意图流通”为必备条件。根据刑法规定,该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自然人,不包括单位。  相似文献   

4.
视听资料在我国是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它对于民事案件的审判具有其他证据无法替代的优越性,但其本身又具有易于伪造和篡改的缺陷。我国关于视听资料证据效力的认定经历了一个比较长期的发展过程。笔者认为,为了使司法机关在实践中能够客观、公正地了解案情,应对视听资料的证据能力进行合理的判断,并通过有效的途径赋予其证据能力,对非法证据进行排除。此外,为保证定案的准确及视听资料的证明力,应对其证据力进行审查判断。  相似文献   

5.
试论我国的仲裁裁决撤销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取消对仲裁裁决的实质性审查《仲裁法》第 5 8条规定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其中包括两项实质性审查的内容即第 4项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第 5项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而根据《仲裁法》第 70条规定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 2 60条第 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 ,裁定撤销。而《民事诉讼法》第 2 60条第 1款所列举的情形诸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仲裁庭…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惩治诉讼诈骗的相关规范存在多重缺陷,有避重就轻、放纵犯罪之嫌,法律约束力不足,对诉讼诈骗的行为性质认识有误.基于依法惩治诉讼诈骗行为的现实需要以及“诉讼诈骗的性质仍为诈骗”的认识,国家无需修订刑法单独设立诉讼诈骗罪,而应当由最高司法机关出台刑事司法解释明确和统一对诉讼诈骗的刑事处罚.同时,建议以刑法修正案的方式,将刑法第305条规定的伪证罪扩充为涵盖所有诉讼领域,将刑法第307条第二款规定的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扩充为毁灭、伪造证据罪.  相似文献   

7.
伪造、变造会计信息行为的刑事责任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仕兵 《理论界》2007,(4):80-81
伪造、变造会计信息行为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屡见不鲜,对社会经济发展危害极大,亟待制止。伪造、变造会计信息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是,我国法律对伪造、变造会计信息的犯罪行为的规范存在缺陷。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必须完善伪造、变造会计信息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8.
证据的证明力在法官依据证据对案件作出裁判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关于证据证明力的有关规定,也有不足之处,需要加以完善。要从判断规定的选择,提高法官素质和证据能力的规定等方面完善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证明力。  相似文献   

9.
抢夺罪与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其危害性较大,历来为我国刑法打击重点。本文着重对抢劫罪即抢夺转化为抢劫罪进行了比较和区分,从前提、主观、客观三个方面探讨了抢夺转化为抢劫罪的构成要件,针对抢夺转化为抢劫罪的立法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措施,将前提“犯抢夺罪”修改为“实施抢夺行为”,把“毁灭罪证”改为“毁灭证据”并在法条中应明确规定抢夺的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能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立法中应细化共犯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10.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一是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界限主要在犯罪客体、形态、故意方面不同 ;二是与窝藏、包庇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窝藏、转移赃物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界限主要在犯罪对象、行为、故意方面不同 ;三是与徇私枉法罪 ,枉法裁判罪 ,私放在押人员罪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界限主要在犯罪主体、行为、目的方面不同 ;四是与妨害作证罪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打击报复证人罪 ,伪证罪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界限主要在犯罪主体、行为、主观方面不同  相似文献   

11.
试论民事证据交换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志超 《兰州学刊》2005,(2):186-188
我国已经规定了民事证据交换制度,但是在理论上存在合法性问题、价值取向问题,在实践中存在范围不科学、主体不明确、能否质证不明确、当事人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应从明确证据交换的类型、设立独立程序由法官主持交换、促进当事人积极举证、赋予当事人更大的收集证据的权力、防范滥用证据交换制度、制裁违法证据交换行为等方面入手,完善我国的证据交换制度.  相似文献   

12.
行政诉讼中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法》划分行政诉讼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诉讼证据规定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诉讼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笔者主要结合有关行政诉讼法律规定 ,解析行政诉讼原告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3.
一、民事证据立法的必要性分析从总体上来看 ,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的法律在证据制度方面的规定十分简陋 ,无法适应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与推进司法改革的需要。一是现行民事证据制度的简陋和不完善。首先 ,现行法律没有规定保障证据制度有效运作的保障机制。这里所指的保障机制主要是指以消极预防为主的制裁性制度。例如 ,对于证人不到庭、证人作伪证、当事人作虚假陈述、当事人故意不提供其持有的证据等行为 ,《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制裁措施。其次 ,缺乏完善的证据运作程序 ,例如 :证据交换程序、认证程序等。第三 ,缺乏关于证据效力的…  相似文献   

14.
李张威 《南方论刊》2008,(5):35-35,37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按照抢劫罪。转化型抢劫罪是犯罪性质的转化,只要罪犯实施了暴力等行为就构成既遂,而无所谓转化型抢劫罪未遂问题。  相似文献   

15.
韩蕊 《学术论坛》2012,35(4):150-153,170
在我国,关于票据伪造的法律内涵在《票据法》和《刑法》中的界定存在差异。对于票据伪造犯罪的规定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的规定虽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在立法的协调性和明确性上还存在一定的缺陷。文章拟在对比研究日内瓦统一票据法体系和英美票据法体系中票据伪造的基础上,重点评介我国票据伪造犯罪的立法缺陷,并提出相应的立法构建设计,以期使立法能够适应打击票据伪造犯罪的实践需要。  相似文献   

16.
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新近修改实施之当下,系统调整证据犯罪罪名体系的时机相对成熟,而且以归类三大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违法行为为基础,系统整理相关罪名的排序和依次明确各罪构成,能改变目前罪名适用混乱的现状。应取消刑法第307条规定,扩大伪证罪的适用范围且将现属妨害作证罪中的"指使他人作伪证"行为归并其中;根据重点罪名的修改,厘清其他罪名涉及的"证人"、"证据"指涉范围及性质,探讨不作为行为在何种情形下构成犯罪,才能平等保护诉权和体现刑罚必要性原则。  相似文献   

17.
伪造货币罪 ,是指违反我国货币管理制度 ,仿照货币的图案、色彩、外形等特征 ,非法制造假货币 ,严重妨碍我国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本文对伪造货币犯罪的现状、特点及其日益猖獗的主要原因进行了粗浅分析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打击伪造货币犯罪的主要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18.
试论传闻证据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英、美、日三国的传闻证据都可以分为口头陈述、书面陈述和行为陈述三种.但并非所有的这三类陈述都可以构成传闻证据,而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在具体认定上,英、美、日的传闻证据规则略有不同.我国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可以借鉴这些规定,但应对传闻证据的表现形式、传闻证据的的判断标准、传闻证据的来源与提交目的等方面进一步作出规范.  相似文献   

19.
伪造货币罪是指以供流通或行使为目的,依照人民币或境外货币的特征,制造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真货币的假货币的行为.伪造货币罪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发行管理制度和国家保障境外货币在境内正常流通的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货币的行为.伪造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就纸币而言,伪造的方法主要有:机器制造、复印、手工描绘、手工刻版、拓印、影印、化学感光等.就金属货币而言,伪造的方法主要有:铸造、电镀等.伪造的内容,包括货币的形状、规格、图案、字形、面额、色彩、号码、印纹等构成要素.伪造货币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伪造货币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伪造货币罪的目的内容应当表述为"以供流通或行使为目的".  相似文献   

20.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民事诉讼中证据的取得,采取的是当事人举证与法院查证相结合的原则.由于法条规定的原则性与实际增况的复杂性以及审判人员对法条理解存在差异,致使举证与查证及二者相结合方面存在不少问回.一是片面强调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忽视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不该在的立了,进行了许多采用或重复劳动,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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