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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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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通切除智障少女子宫案中,被告被诉故意伤害罪。然而,本案中存在明显的法律漏洞,被告不能因国家法律的漏洞而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民事主体法律规范的立法意图,应通过相关的司法审查程序赋予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有限人身处分权,监护人从被监护人利益出发切除被监护人子宫的行为应排除在故意伤害罪的定罪范围之外。  相似文献   

2.
实证研究表明,法律漏洞因具有流动性而存在模糊空间,在一些疑难案件中法律漏洞的有无存在很大争议.法律漏洞识别的准确与否直接关乎判决结果的正误,必须给予认真对待.归纳并设定法律漏洞识别的程序与标准,依托程序理性实现漏洞评判形式上的统一,成为解决此难题的现实路径.通常情况下,如果待决案件中原告诉求的利益,法律应当给予但实际上未给予或未给予妥当的保护,此时,如果运用法律解释方法仍然无法修复法律欠缺或以规范冲突选择规则无法进行选用,则应当认定法律出现漏洞.规则悖反漏洞较为特殊,因为法律对待决利益给予了保护,其自形式上并不存在漏洞,只是规则在待决案件适用中出现了不正义的结论而可能失去被遵守的价值,此时,则应依照拉德布鲁赫公式确定结论违反正义是否达"不可容忍的程度",以判断是否出现规则悖反漏洞.  相似文献   

3.
行政诉讼原告法律地位的三重角色及其实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诉讼原告的法律地位是行政诉讼原告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相对于法院和被告在不同法律角色上的功能定位。我国应在程序启动者、事实证明者和诉讼推动者等法律角色中 ,限制法院的职权 ,赋予原告更多的主动权 ,保障原告的当事人地位 ,并真正实现原告和被告的法律地位平等  相似文献   

4.
法律漏洞的语境分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法律有否漏洞一直是法学史上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在法学三大流派中,只有分析法学最能满足现代法治之需。站在分析法学的立场,由于语言的不确定性、抽象价值的不可衡量性、法律意识形态的多元性,使实证法律规范不可避免地出现不圆满和不协调,此即为法律漏洞。  相似文献   

5.
法律盲区即是法律的漏洞或空白,它是由于立法者受到认识能力的限制,不可能预见并规定将来的一切人类行为,因而客观上便会在法律中留下一些缺漏而产生的。司法实践中遇到这种情况,法官应深入领会立法的精神,本着体现正义、维护正义的原则,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遭遇法律盲区,也有其积极意义,它能促进立法不断健全和完善。  相似文献   

6.
法律事实与法律方法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法律方法是把成文法向个案判决转换的方法,从法律事实出发认识法律方法实际上把一般方法的阐释与个案独特性的理解结合起来,方法与事实之间是互动的;阐释法律事实的方法主要包括:法律事实的识别、认定、证据规则的运用、事实的发现与判断、法律事实的涵摄、对事实的法律思维方法,以及在事实的特定语境中对法律作出的解释、论证、价值衡量、漏洞补充等方法;运用法律方法破解法律事实问题,意在将法律与事实有机连接起来,寻找法律推理大小前提之间的联接点,使法律推理得以完成。  相似文献   

7.
法律方法及其运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律方法近几年来逐渐在我国法学界和实务界引起重视,究其原因,是其对法治所具有的积极推动意义。法官只有借助于各种法律技术和法律解释方法,才能把成文法和司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疏通由法律规则到个案判决的转换过程。综合来看,可以将法律(解释)方法分为四类:狭义的法律解释方法、法律漏洞补充方法、不确定概念的价值补充、利益衡量。面对模糊不清的法律,一般来说,应按照文义解释、论理解释、比较法解释和社会学解释的先后排序,考虑各种狭义解释方法的运用;对于存在空缺结构的法律,需要运用法律漏洞补充方法;对于不确定的概念,则要进行价值补充;在以上各种方法的运用中,可以综合进行利益衡量。在我国当前国情下,重视法律方法的运用对于法官判案有着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8.
论法律漏洞的填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试从法律漏洞产生的原因与分类的角度来探讨法律漏洞的填补方法,以使法律在司法实践中得以更广泛地适用,从而实现法律的正义。  相似文献   

9.
本文探讨的是法律漏洞以及填补方式。法律是否存在漏洞?这一直是个争论的话题。笔者认为法律是存在漏洞的。这种漏洞产生的原因有:一是由于社会变化造成法律的滞后性;二是由于立法者认识能力的限制;三是立法者的疏忽所致;四是因为法律本身的抽象性特点。对于法律的漏洞,需要进行填补,这样才能发挥其应有的维护公平正义的功能。对于填补的方式,笔者根据法律体系内的漏洞与法律体系外的漏洞分析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10.
论司法过程对法律漏洞的填补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在制定法范围内,由于复杂的主客观原因,法律漏洞是必然存在的。而法律漏洞的存在会给司法带来难题。法解释学认为法律漏洞的填补并非只是立法者的任务,相反,法官的能动司法更具有现实意义和必要性。当然法官基于自由裁量权的能动司法又必须是有限制的。"法治"原则不仅仅意味着规则的统治,法官作为人的因素对法律发展的重要性同样明显。  相似文献   

11.
法律漏洞的现实存在使法官在适用法律过程中行使自由裁量权成为必需.作者在阐述自由裁量权在填补法律漏洞的同时,也对如何规制自由裁量权提出相关设想.  相似文献   

12.
我们聚焦成年监护制度,将民事审判实证调查作为重要的事实前提,检审现行法律在审判实践中的适用状况,不难发现,我国在成年人监护制度的设计上,存在被监护人的范围过窄、选任监护人漠视被监护人意思能力、所在单位指定监护人不合理、监护事务不明确、监护监督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在此基础上连接立法与司法,提出了修正现行成年监护立法之构想,如扩大被监护人的范围、选任监护人应增设意定监护、取消所在单位指定监护、明确规定监护事务、增设监护监督人等,从而实现完善成年监护立法的研究旨趣。  相似文献   

13.
大陆法系的传统理论认为确定性是法律的最高价值目标,但是法律实践的经验却表明由于受到法律语言的模糊性、法律的漏洞以及社会生活的多样等因素的影响,绝对确定的法律既不存在,也无法实现司法公正的,因此笔者认为法律解释是弥合追求法律确定性和实现司法公正之间矛盾的有效方法。  相似文献   

14.
道德对法律漏洞的补充: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用道德补充法律漏洞,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和必然选择.我国传统文化历来注重人们的道德培养,用道德补充法律漏洞不仅可以弥补法律的缺陷,实现司法裁判的和谐,而且也可以使法治和德治得到融合,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道德是多元的,作为补充法律漏洞的道德应当选择较低层次的道德,并与居于社会主流地位的道德相一致.用道德补充法律漏洞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安定性和权威性.  相似文献   

15.
监护人主体资格法律制度的检讨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监护权是法律赋予特定民事主体的一种资格,监护人是依法履行监督保护职责的人。目前人们对监护权和监护人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误区,需要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明确区分监护人与监护权,并从立法上完善监护人主体资格的有关法律规定,进一步细化监护人的资格条件,适当调整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  相似文献   

16.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还不够完善,需要加强各方面的工作,法律解释就是其中颇具中国特色的一种完善法律体系的方式。法律解释的中国特色主要表现为:解释的结果不仅适用于个案,还普遍适用于所有类似案件;解释主体不仅包括法官,还包括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解释对象不仅包括法条,还包括整部法律文件甚至几部法律文件的法律精神。这使得法律解释具有明显的立法性质,并在法律概念澄清与定义、不当法律制度的微调、法律漏洞的补充和法律空白的先行探索等方面发挥着完善法律体系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大宗交易,主要指证券单笔交易规模远大于市场平均单笔交易规模的交易。在现实中,一些机构投资者利用大宗交易市场和竞价市场的漏洞,联合坐庄套利,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利益。鉴于此,我国应通过对大宗交易市场参与者、市场行为、信息披露与监管、信用交易等相关制度的完善对其进行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8.
随着涉外产品责任的特殊性与复杂性日益明显,各国纷纷采用灵活多样的规则和方法来确定其准据法,呈现出一系列新的发展趋势。其趋势集中表现为对涉外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采用独立调整原则,以有利于原告原则为政策导向,综合运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有限制的意思自治原则及被告可预见性原则确定涉外产品责任的准据法。我国应顺应这一系列新的国际发展趋势,以尽快完善我国的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制度。  相似文献   

19.
本文在明确法律移植主体问题既是我国法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也是法律移植秩序化和我国法律体系完整性要求的基础上 ,从狭义的法律移植角度和宽泛的法律移植角度对法律移植主体构成进行阐述 ,认为法律移植主体应依法拥有法律移植权 ,而法律移植权属于立法权的范畴 ,故法律移植主体应具有专属性。就我国法律移植的现状而言 ,我国应尽快在法律中明确法律移植权的归属 ,使法律移植主体合法化、规范化  相似文献   

20.
由于各国海商法关于船舶留置权之规定不一致,因此,在涉外船舶留置权法律关系中就需要作出法律选择。国际社会关于船舶留置权的法律适用主要有适用船旗国法、适用被留置船舶所在地法律、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适用法院地法几种立法实践。建议中国海商法关于船舶留置权的法律适用规定为,船舶留置权适用当事人所约定的法律,但当事人所约定的外国法关于船舶留置权的规定比内国法更宽泛则应排除适用。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适用被留置船舶的所在地法。船舶留置权对第三人的影响适用被留置船舶的所在地法。船舶留置权的受偿顺位适用船旗国法。船舶留置权的实现适用法院地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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