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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业普查是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内,用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单位、农村住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农村住户、行政村和乡镇进行全面调查登记。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普查制度,我国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1996年我国曾成功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为国家全面了解农村、农业、农民的基本状况和基础信息发挥了重要作用。2006年将进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圆满完成这次农业普查任务,必须高度重视以下各环节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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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普查的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凡在全国范围内各种类型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都是农业普查对象。凡在农村范围的行政村和乡镇、居委会都是农业普查的对象。凡属农村乡镇办、村(村民小组)办、联户办和户办的非农乡镇企业都是农业普查对象。二、农业与城市的范围的划分城市的范围:设置市的地区、县以上政府所在地即城关镇以及工矿企业区(包括各种类型的工业管理局、矿区等)。城市以外的区域为农村。城市所辖的行政村也作为农村范围进行农业普查。杭州、宁波、温州等大中城市,与市政府所在地区连成一片的区辖建制镇,经确认可视同城关镇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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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统计》2006,(9):48-48,F0003
(2006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3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农业普查,保障农业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农业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并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第三条农业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第四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与农业普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农业普查工作。第五条各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公室)和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统称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人对普查办公室和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农业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授意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篡改农业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不得对拒绝、抵制篡改农业普查资料或者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的人员打击报复。第六条各级宣传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农业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第七条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农业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第八条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2月31日24时。特殊地区的普查登记时间经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以适当调整。第二章农业普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第九条农业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一)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二)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三)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四)村民委员会;(五)乡镇人民政府。第十条农业普查对象应当如实回答普查人员的询问,按时填报农业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农业普查对象应当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推诿和阻挠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普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第十一条农业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第十二条农业普查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情况。前款规定的农业普查内容,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第十三条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决定对特定内容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第十四条农业普查采用国家统计分类标准。第十五条农业普查方案由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订。省级普查办公室可以根据需要增设农业普查附表,报经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第三章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第十六条国务院设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具体负责农业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作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成员单位,参与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做好本区域内的农业普查工作。第十八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普查办公室开展农业普查工作。军队、武警部队所属农业生产单位的农业普查工作,由军队、武警部队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农业普查工作,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第十九条农村的普查现场登记按普查区进行。普查区以村民委员会管理地域为基础划分,每个普查区可以划分为若干个普查小区。城镇的普查现场登记,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进行。第二十条每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员,负责普查的访问登记工作。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负责安排、指导和督促检查普查员的工作,也可以直接进行访问登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主要由有较高文化水平的乡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和其他当地居民担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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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跨入新世纪以来,解决“三农”问题成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村要发展、农业要稳定、农民要致富、城乡要统筹协调发展,都需要有科学的规划和准确的政策支持,需要有全面、扎实、准确的普查信息提供决策基础。因此,国务院决定,我国将以2006年12月31日24时为标准时点,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普查,是关于农村、农业和农民基本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关系到2亿多农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大事。开展普查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情。通过农业普查,将进一步了解农民的生产生活状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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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06年底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普查作为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我国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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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邦快 《浙江统计》2006,(8):72-72,F0003
搞好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普查工作是本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之一。笔者结合本次综合试点经验,简要谈谈搞好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工作的想法。一、清醒认识普查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从统计部门基本单位名录库掌握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情况看,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具有以下特点: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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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次农业普查1997年开始的农业普查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农业普查。这次农业普查将通过派员直接对各种类型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行政村和乡镇以及非农乡镇企业进行调查的方法,全面查清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规模和结构,耕地资源状况和农业用地法,农业生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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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于2006年进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目的是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近十年来的发展变化情况,准确掌握农业生产要素和农业资源以及农民生活状况。农业普查宣传动员作为舆论先导,是推进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保证,是确保农业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分析这次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特点,由于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跨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十年前的第一次农业普查相比,宣传对象的思想认识、文化程度、配合意识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概括起来有以下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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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决定,我省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精心准备,于1997年1月正式展开了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到目前为止,已顺利完成了前期准备、入户登记、质量检查和主要指标数据汇总等阶段的工作,取得了大量的有关全省农村、农业、农民的第一手基本数据。事后质量抽查和主要数据分析评估的结果表明,策一次农业普查工作是认真、扎实、高效的,所取得的数据是科学、可信、可贵的,实现了高标准、高质量的目标要求。第一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全省范围内各种类型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村住户、乡镇企业、行政村和乡镇,共有38个调查项目、687个指标。普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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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准确掌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生产要素的规模与结构的变化情况,进一步查清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概貌,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计划目标以及制定各项社会经济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定于1997年进行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第二条 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全国范围内各种类型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村住户、乡镇企业、行政村和乡镇。每个调查单位都必须按照所在地、或所属系统的原则进行登记,一个单位只能在尸个地方或一个系统登记,不得重复和遗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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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国良 《浙江统计》1997,(11):35-36
农业普查是一项大规模的统计调查活动,确可称之为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在组织实施的全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改进和优化,均能使普查的最终结果更接近普查内容的真实状况。而农业普查方案尤其是普查对象的规定和基本内容的制订是至关重要的。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基本内容是以生产要素为主体,同时全面调查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普查内容基本切合中国城乡二元结构明显和农业、农村、农民三位一体的实际状况。这一中国历史最大规模的国情国力调查所取得的数据,可以提供全国及各级行政区域基本的农村社会经济结构数据及部分规模数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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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安徽省269个农户为研究对象,运用Heckman选择模型对农户关于农业生态环境退化的认知及采纳环境友好型生产行为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显示:户主文化程度、户主为村干部、社会资本、与村民交流、农业信息的获取、参加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培训六因素显著促进了农户对农业生态环境退化的认知;显著正向影响农户从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行为的因素有户主文化程度、户主为村干部、家庭人均收入及参加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培训,而户主年龄与到乡镇的距离则呈现负向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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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业普查看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农业普查看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1997年,以农业为国本的中国完成了历史上第一次农业普查。这是引起世界瞩目的一项空前的统计调查活动。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部农村住户、非农村住户类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非农业乡镇企业,对农村从业人员、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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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艳丽 《青海统计》2006,(11):18-21
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此次农业普查涉及我省402个乡(镇),4174个行政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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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普查的对象和范围开展任何一项统计调查工作,其调查的对象和范围是需要首先确定的一个最基本问题,不解决好这个问题,调查工作就无法开展。农垦系统的农业普查对象是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是一个种养加、贸工农、产加销、农科教紧密结合的一体化生产经营体系。因此,农垦系统应该以所有直接组织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为普查对象。普查具体的填报单位应确定为生产队这样一级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普查的范围应具体包括:(1)农、林、牧、渔业生产队(包括国营、集体和个体经济);(2)分场级以上直属的各类养殖场(包括养猪场、养牛场以及养鸡场等);(3)机关、团体、学校、科研单位和工矿企业办的附属农业生产单位;(4)外商投资和港澳台投资办的农业企业;(5)集体联办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6)其他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如股份制企业及个人以盈利为目的的农业生产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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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在我省取得了园满成功,但笔者认为在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具体操作中,尚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和解决。一、普查方案中存在的几个问题1、普查时点标准时间的确定与农村实际情况有一定矛盾这次农业普查的时点指标的标准时间是1996年12月31日(访问登记和复查从1997年1月1日开始到1月31日结束),从黑龙江考虑,一方面,这一时期,正是农民忙着准备过年(每年春节一般在2月初,1997年春节为2月7日),事情较多,心里因素较复杂,而且乡、村忙着收益分配工作等阶段;另一方面,农户的农业生产结束时间较长(一般10月末),不利于对调查表中有关项目的回忆,易产生提供误差。2、普查登记的范围不够全面,没有囊括所有农村住户和生产单位按照《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办法》中第一条所述,普查是要准确掌握“我国农业生产要素的规模与结构的变化情况,进一步查清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概貌”,而在实际普查中,则只对农村住户(指在农村长期居住、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住户,不包括五保户、非生产经营户)、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行政村、乡镇、非农乡镇企业和农业用地等进行填表普查。还有一部分居住在农村的非农业户如职工户、寄居户(居住在农村、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五保户和非农、非乡镇企业的生产企业(在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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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号农村头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和结构我省第一次农业普查对全部农村住户、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非农乡镇企业进行了全面查点,首次查清了农村住户的总规模;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类型及其规模;非农乡镇企业单位的类型及其规模。现将上述普查数据的汇总结果公布如下:一、农村住户规模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住户越来越多。1996年末,全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住户数为543.73万户,占全国农村住户总数21455.74万户的2.53%。二、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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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中,龙头企业担负着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引导和组织基地生产与农户经营的重任。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与其它工商企业不同,它的兴衰不仅影响企业自身的发展.而且关系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因此。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实践证明,“建一个企业,活一片经济,富一方人民”已成为当前推进中国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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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1996年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之后,我国于2006年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目的是全面掌握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  相似文献   

20.
《山东统计》2005,(4):46-46
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将在2006年进行。这是一项摸清农业、农村和农民基本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需要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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