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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论刑事诉讼中的法庭质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事庭审,本质上由举证、质证、认证构成,质证是中心环节。质证即控辩双方针对在案件中所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辩驳的诉讼活动。质证的内容是证据的许容性与证据能力。在司法实践中,质证困难之根源在于举证困难、无交叉询问规则、缺少庭前证据交换的制度、控辩双方无法均衡对抗等。为达到质证的实质目的,应采取的对策包括从立法上设立保障作证与强制作证之规则,设立交叉询问规则,建立“证据先悉”程序等  相似文献   

2.
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运用,给审判场域和被告人诉讼权利保障带来许多变化。卢米斯案折射出算法“黑箱”可能成为弱人工智能时代被告人质证权实现的新障碍;审判场域迁移并未给证人等出庭作证带来明显改观,反而影响庭审的交叉询问;“新案卷笔录移送制度”加剧控辩双方的不平等,而“新法定证据主义”导致被告人权利限缩。要消解人工智能时代被告人质证权实现中的隐忧,被告人的质证范围应扩大至证据和数据,明确司法人工智能的适用界限,证明标准应当将主观性与客观性相融合,并且强化律师的“智慧辩护”。  相似文献   

3.
根据司法公正的主旨 ,对我国刑事诉讼举证制度中所存在的控辩双方取证权利、举证义务、对案件知情权的不对等、法庭易处于偏听等现象进行了分析 ,为保障辩护律师对案情的平等知情权和调查取证权 ,保障被告人的质证权利 ,提出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为完善现有框架下的认证制度,需从认证的主体、认证的前提、认证的原则和认证的制度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架构。结合诉讼法学相关理论及司法实践,认证的主体应是包括陪审员在内的审判人员,也即陪审员亦有认证权。质证是认证的前提,但综合考虑各种复杂情形,三种证据可不经过质证直接予以认证。现代自由心证原则应成为认证活动所遵循的原则。同时,应确立认证公开制度和认证异议制度来保障认证活动的科学与公正。  相似文献   

5.
论公民住房权的二重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住房权是一种具有二重性的基本人权,其二重性表现为积极住房权与消极住房权两个方面.积极住房权是指公民在一定条件下所享有的要求政府为其提供符合人格尊严住房受益权;消极住房权是指公民享有的对抗公权力随意侵犯的权利.其理论依据在于人权保障理论与权利救济理论.公民住房权二重性的准确定位,能够引起对积极住房权的高度重视,对于遏制强制拆迁、暴力拆迁,对于全面实现公民住房权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大数据证据在侦破犯罪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令其应用已然成为刑事司法实践中无法回避的环节。同时,大数据证据的运用也使得律师的有效辩护面临挑战,主要表现为:一方面,大数据证据的应用对律师阅卷权、质证权、取证权等传统权利造成冲击,律师有效辩护的空间和可能性被不断压缩和降低;另一方面,大数据证据算法运作过程的不可知引发了“算法黑箱”“算法歧视”“算法失灵”等问题,加大了律师的有效辩护难度。针对于此,有必要从有效辩护的前提、重点、保障入手,增加控方数据开示义务以保障律师全面而有效阅卷;合理改造律师对大数据证据的质证、取证思路以实现有针对性的有效辩护;赋予控方有限度的算法公开义务以确保律师在知情前提下实现有效辩护。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关商品房按揭中购房人对所购预售商品房之期待权,有学者认为其为债权,但不否认其物权性;亦有学者认为其为纯粹的债权。本文认为其为物权之特殊种类,经由预登记而具有物权之绝对对抗力。  相似文献   

8.
通过法规范解释作业,可窥见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中“证人作证以出庭为原则,不出庭为例外”的线索。因质证权的确权性立法缺失,证人与被告人、法院之间的刑事诉讼法律关系没有形成“闭合回路”,缺乏法律关系联动的制度空间。刑事证人出庭作证义务与被告人质证权具有“同生关系”,二者在霍菲尔德权利理论对应的法律关系元形式是“权利”—“义务”。刑事证人出庭作证义务须以质证权作为参照物,且将二者置于刑事诉讼第一性规范下的“权利”—“义务”、刑事诉讼第二性规范下的“权力”—“责任”两对法律关系元形式联动情境中讨论才具有意义。应从立法密度、配套措施、体制改革及民众意识四个方面着手,构建质证权回归语境下的刑事证人作证制度,以期实现庭审的实质化和事实认定模式的转型。  相似文献   

9.
绝对权以不特定人为义务人,相对权以特定人为义务人。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权是相对权,不可能“物权化”,也不可能对抗第三人。不特定第三人非法使用智力成果,侵犯的不是许可使用权,而是能权。笔者建议在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中规定独占许可使用权人享有诉权,明确该诉权的法理基础是人身自由权之定向表现形式——能权;同时规定独占许可合同应公示备案,否则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之效力。    相似文献   

10.
消费者索赔权是在消费者因为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该权利与消费者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公平交易权、维护尊严权等密切相关,尤以与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的关系最为密切,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本文从我国消费者索赔权实现之现状着手,分析概念的同时,探讨消费者索赔权内容及法律缺陷,提出了完善措施,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1.
不动产物权期待权仍属于债权,其源于生效的不动产物权变更合同,此合同的生效是之后物权变更的必要条件。不动产 买受人与金钱债权的债权人之间出现的不动产物权期待权与抵押权权能的对抗,实质是二者在优先对抗属性方面的排序问 题。在法律评价范畴,应当将不动产物权期待权的优先对抗属性前置,使其可以对抗部分优先权人。《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以 及部分裁判文书赋予不动产物权期待权对金钱债权执行的阻却效力,此阻却效力的增强理应从不动产物权期待权本身的属性 方面寻找依据,应着重加大社会公共利益和不动产交易稳定性这两项影响因素的权重。  相似文献   

12.
行政辩解权与不可争辩力相对应,是行政相对人所拥有的一种对抗权。行政相对人的陈述辩解权与行政行为效力不可争辩力之间不是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辩证统一的。行政辩解权属于程序性权利而行政行为效力中不可争辩属于实体性权利。强调业已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争辩力实际是强化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及时有效且全面行使辩解权,通过辩解使自己的意思表示能够影响将要成立的行政决定。而行政行为一旦成立,行政相对人便不得轻易要求改变业已成立的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13.
美国的刑事司法制度和美国宪法渊源深厚,对质条款是美国宪法的一个重要条款,对美国刑事司法制度尤其是对抗制体系的影响极其深远。作为刑事被追诉人的一项最低限度的权利保障,对质权已经为国际公约、地区性条约和许多国家的宪法或刑事诉讼法所确认并加以保护,研究对质条款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我们应通过对美国这一宪法权利的内容功能分析,重点探讨其在中国的合理适用,提出完善我国的对质制度从而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方案。  相似文献   

14.
论刑事诉讼中控审分离原则的理论与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中控审分离原则是刑事诉讼活动牵动全局的重要原则 ,其内涵十分丰富 ,但核心是服务于司法正义。它与控辩对抗、审判中心等一系列原理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其功能在于处分诉权 ,控制审判。司法实践对于贯彻这一原则存在不彻底甚至违背这一原则的情况。法院提前介入 ,二审审理范围以及再审程序的启动等 ,在理论与实践上乃至于立法上都存在诸多问题 ,应进行更深层次的探索 ,理清对审判启动的认识 ,完全按控审分离的要求设计  相似文献   

15.
《欧洲保障人权和基本自由公约》第6条的起草过程表明该条具有对抗制内核.欧洲法院对质权判例的发展过程,就是深植于第6条的对抗制内核的缓慢展开过程.欧洲人权法院在处理对质权问题时采取双层分析模式.经由双层分析模式,将对质权的保障纳入公正审判权的视野中予以考虑.为贯彻双层分析模式,欧洲法院创设了三步检测方法,即先后审查证人不出庭的合理根据、书面证言是否是不利于被告人的唯一或决定性证据、是否存在其他平衡因素抵消书面证言给被告人造成的不利影响.借鉴欧洲人权法院判例,中国应当明确关键证人出庭作证的实体必要性要素和程序必要性要素,同时应当明确关键证人不出庭作证的情形及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16.
基于利益视角的小产权房中的博弈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设部的“风险提示”使“小产权房”骤然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透过对小产权房的解读,我们不仅看到其对高房价市场的对抗和对住房保障体系苍白无力的反衬,更看到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对以土地、房产为代表的社会资源的人为分割。“小产权房”问题涉及众多主体,各主体之间的矛盾关键在于博弈主体之间的利益之争。以利益为视角,通过分析主体间的几种主要博弈,尝试性地提出几种解决小产权房博弈问题的具体制度安排,对于“小产权房”问题或许能提供一些不同的视角借鉴或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17.
分析中国民主政治的建设途径有多种角度。文章通过分析斗争与妥协两种方式之间的差别 ,详细探讨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实际目标的特点、现实标准以及理想目标———民主、效率、人权  相似文献   

18.
我国目前在举证方面的立法、司法虽然趋于完善,但质证与认证却被忽视,未能引起法学理论界的重视。因此,应加强对民事质证、认证制度的理论研究。文章在时质证的构造、质证程序及存在问题进行讨论的基础上,认为应亟待建设若干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19.
宪政的核心理念是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寻找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平衡点是宪政建设的任务,权利与权力从对抗到妥协必然产生一个公民社会,政府、公民、公民社会三者的良性关系维持了宪政的存在。  相似文献   

20.
谢持的政治主张,一开始就遭致各方面的压力和曲解,后被简单地划分为国民党内左右翼的分野和权力对抗。其实,谢持起草的反对苏俄操纵中国的国民党上海二大《宣言》及其“西山会议派”的政治主张,代表了当时知识界的主流观点。后人简单地以“清共”和反对孙中山“三大政策”的主张来取代、否定谢持等人的政治主张,是不公允的,而且也掩盖了事实真相。谢持真正抵制与反对的,是马林、鲍罗廷等人推行的激化矛盾和充满危机的所谓中国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的“党内合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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