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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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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审判参考》(总第28辑)公布的第208号苏某贩卖毒品案例存在主观归罪、罪刑失衡、滥用特情侦查等问题,本案可以运用不能犯的理论加以分析.通过阐述不能犯领域中的四种学说,重点分析客观危险说的合理性,总结客观危险说对毒品犯罪案件的现实意义,运用客观危险说深入分析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对本案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及其可罚性进行分析,可以得出本案被告人无罪的结论.  相似文献   

2.
危险犯中危险状态具备后,行为人又自动消除该状态的,学界在该情形的定性上存在危险犯既遂说、危险犯中止说和实害犯中止说之争。犯罪停止形态是一种犯罪因主客观原因停止下来,或者犯罪虽然尚未停止,但是行为人的行为成立犯罪既遂已经为不可逆转的既定事实的情况下形成的犯罪形态,各犯罪停止形态之间不能相互转化。而实害犯只有是否成立的问题,不存在停止形态的划分。在上述理论基础上,应认为危险犯中止说更具合理性。  相似文献   

3.
中外刑法理论关于不能犯的界定众说纷纭,主要是主观论与客观论的基本对立。我国通说在不能犯危险性的判断上采取的是抽象危险说,进而肯定了不能犯的犯罪性。其实,认定不能犯的关键在于认定行为是否有侵害法益的危险,因此该文以"质量并重、存在与否、身份有无、时空真假"等标准对不能犯进行具体分类,从手段、对象、主体、时空四个方面更明确地判断相关行为是否具有可罚性。  相似文献   

4.
本文详细探讨了不能犯理论的各种学说,针对观点的分歧,提出了从解决刑法规范的性质、违法性的根据和本质等刑法基本问题的立场的角度来研究不能犯的判断的理论路径,进而在"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的立场上提倡"具体的危险说"。  相似文献   

5.
不能犯与未遂犯、迷信犯的差别体现了刑法社会保护机能和个人权利保障机能的冲突,不能纯粹的以主观危险说和客观危险说作为区分二者的标准,而是应当将刑法危害社会秩序、保护法益的功能和保障个人权利的需要有机结合起来,在主客观相统一的基础上,以事后查明的行为时所存在的各种事实为基础,以行为时为标准,从一般人的立场出发来判断某一行为是否具有危害社会的危险性.  相似文献   

6.
该文通过对未遂犯刑事责任的理论与制度根据、我国未遂犯的处罚原则与根据以及未遂犯与不能犯的关系的比较研究,阐释了主观主义、客观主义、折衷主义关于未遂犯刑事责任的观点均失于片面,只有建立在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基础上的我国的刑事责任原则才是未遂犯刑事责任的科学根据,提出了完善我国刑法理论中关于未遂犯与不能犯关系之建议.  相似文献   

7.
在行为论中,行为在构造上包括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二者存在内在统一的关系,行为的主观能动地反映客观,客观积极地实现主观。作为犯罪成立之规格的犯罪构成,既不能忽视自身评价对象——行为的构造,又不能抹煞行为构造中各要素之间的联系,因而要将主客观相统一作为重要的方法论,将犯罪构成要素予以体系化,形成犯罪构成体系。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超越了不同的刑法基本立场的不同内涵,对犯罪构成体系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8.
关于片面实行犯是否成立的问题,中外刑法理论观点不一。绝大多数学者对其予以否定,但也有少数学者持肯定的态度。理论上,片面实行犯既符合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也不违背共同犯罪的本质,理应归属于共同犯罪。实践中,片面实行犯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主要表现为单一行为型和复合行为型两种犯罪类型。因此,对片面实行犯的研究有其存在的客观基础。只有承认片面实行犯,将其作共同犯罪处理,才能实现理论上的统一和司法中的公平。  相似文献   

9.
目的犯之目的与作为直接故意内容的犯罪目的一样,也是有着本罪行为客观要素与之相对应而表现为一种主客观相统一的关系。目的犯目的之主观超过要素论因其割裂了目的犯目的与本罪行为客观要素间此种内在的统一性,而违背了诸多刑法基本原则及哲学相关原理,故并不足取。  相似文献   

10.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表现为犯罪构成中主观要素与相应的客观要素之间的统一关系,由于主观超过要素无需存在对应的构成要件客观事实,因此,该理论的出现似乎打破了主客观相一致的定罪原则。主观超过要素对不同类型的目的犯的影响也有所差异,断绝的结果犯的犯罪目的在本质上属于直接故意中的意志因素,因而不存在主观超过要素。以犯罪实行行为数量为标准考察主观超过要素对短缩的二行为犯的影响,能为我国司法实践中相关罪界之间的区分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11.
在主客二分的认识图式下,法律解释的目标是追求具有客观实存性的立法者意图或者文本意图,然而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难以摆脱其在认识论上的主观性与客观性、历史性与非历史性的悖论.对法律解释的认识论目标进行哲学检讨,可以得知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犯了真理符合论的谬误,因在本体论意义上对真理错误的预设导致了认识论目标的谬误.所以,必须对法律解释的目标重新检讨,将法律解释的客观性与有效性区分开来,而法律解释的有效性是通过融贯性和共识性共同保障的.  相似文献   

12.
马克思主义主体性的特征在于,遵循主体出发的原则,从主体的视角来认识世界和把握世界;用实践改造的原则,来揭示人的方式如何改造物的存在方式;依照人性发展的原则,揭示人性的发展与自然界、社会的发展的和谐一致。马克思的“三形态”理论在本质上也是关于人的主体性发展的三阶段说。马克思主义认为现实的主体有其自身的规定性:客观实在性、自觉意识性、社会历史性、主动创造性;人的主体性能自觉地认识、掌握和超越来自客体的制约性、主体的限定性。  相似文献   

13.
牵连犯因行为人主观意思上的牵连或者客观行为上的牵连而减轻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为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轻刑化”理念,“牵连关系”的界定应该采用较为宽泛的标准——主观和客观择一说;牵连犯之“轻轻重重”的犯罪属性,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基础理念相暗舍;对于牵连犯之处断要“宽严相济”,即牵连犯之定罪要从宽——择一重定罪而不是数罪并罚,牵连犯之处罚要从严——“择一重从重处罚”而非“择一重处罚”;牵连犯“择一重从重处罚”应该统一规定于刑法总则之中,并删除所有刑法分则关于牵连犯之具体处罚规定。  相似文献   

14.
实践美学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产生到现在,在思维方式上经历了从主客二元对立的反映论到打破主客对立、实现主客统一的存在论的转变过程。实践美学思维方式的这种转变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首先,马克思实践观本身包含着存在论的思想维度;其次,实践美学在其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过程中,其本身的理论自足性也要求这种转变;第三,后实践美学对实践美学某些问题的批评,为其思维方式的转变提供了参照性视野。实践美学思维方式的转变对自身和中国现代美学的发展均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逻各斯和努斯的提出构成了理性精神的最初形态,逻各斯代表了客体性原则,而努斯蕴含了主体性原则。逻各斯和努斯的对立统一恰恰体现了古代希腊哲学中的二元论即主体和客体的对立统一。两者从对立达到和解,又在和解中包含了分裂。本文试图展现主客对立的二元论思维方式在古希腊哲学中的图景,以便对主客二分的理性思维方式有了进一步了解。  相似文献   

16.
刑法学上存在的"主观超过要素"和"客观超过要素"概念自身存在矛盾,其与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相冲突,而且"超过要素"概念的产生系由对客观情况认识不完全所致,因而"超过要素"概念是学术上不可取的伪概念。目的犯的目的不是主观超过要素,与其对应的客观要素是体现犯罪目的的危害结果的发生;倾向犯的内心倾向则是一种痛快型的罪过情感。而与客观超过要素相对应的主观要件是一种抽象的罪过情感,也即与客观超过要素相对应的罪过心理是行为人漠不关心的情感态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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