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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史哲》2015,(5)
北魏孝文帝太和九年(485)颁布的均田制,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土地法规,历史影响深远。近百年来学术界对均田制展开了大量研究,研究的中心议题包括:均田制的渊源和实施背景问题,均田制的目的、作用及其实施情况,以及均田制的性质问题。关于均田制的渊源,一般是从北魏百年历史发展及中原传统土地制度中探寻,大多追溯到北魏初年以来实施的计口授田以及西晋的占田制,或进一步上溯到曹魏屯田制、汉代名田制、战国授田制、西周井田制等,既强调北魏初前期制度的影响,又认为均田制的渊源具有多面性。关于北魏均田制出现的原因或背景,往往是和其目的或作用结合起来进行考察的,主要是在分析李安世均田疏及孝文帝均田诏相关内容的基础上进行论述,即实施均田制就是为了解决豪强兼并、贫富分化而导致的民众贫穷饥馑的严峻的社会现实问题,认为均田制既有抑制豪强兼并的一面,同时更强调均田制是为了鼓励垦荒发展农业生产,目的是使无主荒田与无地农民结合起来,其在恢复北魏农业生产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关于均田制的性质,也就是其所体现的土地所有权问题,主要是围绕均田制是国家土地所有制还是私有土地所有制,抑或两者兼而有之、孰轻孰重的问题展开论述,也有个别学者强调均田制体现了拓跋鲜卑的农村公社性质,或者是带有村社性的一种封建土地所有制度。总的来看,学术界关于北魏均田制的观点还存在较大分歧,应该说尚未形成最后定论。  相似文献   

2.
战国授田制有两个特征:一是授田对象为全体人民;二是土地授予后仍归国家所有,被授予者没有私有权。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之受田宅律文,其实施对象是汉初军队系统的复员人员,而非全国人民,"授田"授予前属于国有,但授予后即归被授者私有,可以继承、转让和买卖。因此,汉初土地制度是私有制,汉代不存在战国授田制性质的土地制度。刍稿税与田税是不同的税种。秦朝刍稿税按顷计征,但田税按实有亩数征收。张家山汉简《算数书》的大量材料证明,汉初田税是以亩为单位,按实有亩数计征的,所谓西汉田税以顷征收的说法不能成立。  相似文献   

3.
"复故爵田宅"诏表明西汉继续秦朝授田制,刘邦时代不存在授田困难问题。《二年律令》是现实施行的法律而非"一纸空文";汉文帝"不为民田及奴婢为限"不等于在制度上废止授田制;汉武帝"田宅逾制"之"制"是汉初旧制而非武帝新立之制。郑玄"汉无授田之制"有其特定含义,均不足以否定西汉授田制的存在。西汉授田制系因土地私有化的发展而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而非因某一位帝王的某项政策而废止,更不能因为土地兼并而否定《二年律令》授田制的历史存在。  相似文献   

4.
最新公布的里耶秦简揭示了更多授田制的细节。从申报来看,吾武和寡妇憗的"谒垦"便记录了迁陵的授田程序。主要有自报、审定和复查三个环节,其重要发现是,在迁陵乃至洞庭和更多地区授田是按小块土地分批授予的,以及管理授田的"田"均按乡设有"左田"或"右田"等。根据对刍稾的征收,在迁陵地区还允许跨乡授田,没有一夫百亩的限额。在耕作方式上,迁陵地区的垦田均大量休耕,被称为槎田或田。它的特点并不在于造田的方式,而在于"岁更"的耕作方式。由此可以推算,迁陵民田每户平均当有耕地70亩左右。至于田租,新出秦简则完全证实刍稾是按实际授田数征收的,并间接证实了土地兼并的存在。  相似文献   

5.
我国隋唐时期行均田制,为调节“宽乡”(地广人稀)与“狭乡”(地狭人稠)的人口分布和贫富差别,官府鼓励农户自狭乡迁宽乡,准许狭乡受困者卖掉所分田,到宽乡另给;宽乡则鼓励居民垦荒,减免租徭,招辑流亡,将未分土地借给农民垦种。均田制以及官府有计划地组织农民从狭乡到宽乡的迁移政策,曾在一定时期内支撑了唐朝的强盛与太平。在以农业为本、工商为末的农业文明时期,农民从狭乡向宽多迁移有一种自然的倾  相似文献   

6.
一近年来,随着秦代简牍的大量发现,再结合《周礼》、《汉书》及诸子百家等历史文献的有关记载,越来越多的同志主张:战国时期普遍实行的是国家授田制。如李瑞兰先生说:“大量的文献和出土资料证明,当战国之时,列国政府凭借对全国土地的直接支配权,以‘分田’、‘均地’、‘行田’、‘授田’等各种名义,普遍推行着国家授田制,可以断言,国家授田制是战国时代最基本  相似文献   

7.
本文以张家山汉简为基础材料 ,全面研究了西汉授田制度与田税征收方式。西汉继承了秦朝的军功赐田和授田制度及其田税征收方式。授田以名籍为准 ,数量依然是每夫一顷 ,军功爵者则依次增加 ,但级差复杂 ;明确规定二百四十步为亩 ,土地一经授予即归私有 ,可以在法定的范围内买卖、赠予、世袭。以授田为基础 ,西汉继续实行定额田税制度 ,并更具有时代特点 :明确规定按顷计算、按户征收 ;改实物税制为实物、货币并举而以货币为主的制度。这既促进了汉初商品经济的发展 ,也加速了个体农民的破产。过去对汉代土地、田税制度的诸多争议因此解决。  相似文献   

8.
<正> 众所周知,人类实践的基本形式有三种:一是处理社会与自然界关系的活动,即生产实践;二是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而进行的探索性、准备性的活动,即科学实验;三是处理社会内部人与人关系的活动,过去长期简称为“阶级斗争实践”。我认为,把人类处理社会内部人与人关系的活动简称为“阶级斗争实践”,把阶级斗争说成是人类实践的一种基本形式,是不确切的,应改为“社会交往实践”。为什么不应把人类处理社会内部人与人关系的活动概括为“阶级斗争实践”呢?因为阶级斗争不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的实践活动形式,不具有普遍性。第一,阶级斗争只存在于阶级社会之中,而阶级社会只是人类社会发展长途中的一个阶段,在过去的原始社会和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都没有阶级,当然也就不存在阶级斗争;第二,在阶级社会中,虽然人们处理人与人关系的活动主要表现为阶级斗争,但并非一切社会关系都是阶级关系,除了阶级关系  相似文献   

9.
"土地还授"在唐代"均田制"研究中极为关键,是"均田制"作为一种制度是否成立的"实施机制",其本意是为了保证土地耕种及取得赋税.传世文献中没有提到官员的应受田,<田令>中关于职事官的土地还授只是具文.在敦煌吐鲁番文书的记载中.土地还授是根据<田令>的规定来执行的,也只是参考.因此,"均田制"不是唐代社会生活中的实际,"土地还授"只是田令当中的一种文本规定.  相似文献   

10.
唐代均田制是具有广泛影响而又常见的一个基本概念,关于唐宋时代的许多重要见解都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但从《天圣令》复原的唐《田令》可见,田令不是均田令,把田令等同于均田令是在史料残缺情况下的误认。文章逐条分析足以代表唐代官方言论的《唐代诏敕目录》,没有任何诏敕把本朝田制称之为均田制。从唐宋人的主流言论来看,也没有把唐代田制称之为均田制。唐人认识中的均田其实只是均税,与制度无关。考之均田制研究史,则可以发现,均田制只是一种由日本学者建立的学术解释体系。这对于我们重新思考唐代经济史、唐宋历史乃至中国古代史都有重要意义,可以提示给我们新的思考出发点。  相似文献   

11.
论唐代均田制下的土地买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唐代前期均田制的破坏有着各方面的因素,其中土地买卖的存在和发展是一个很主要的原因。认真研究均田制下的土地买卖,是了解唐代均田制变为庄园制,租庸调制变为两税法,府兵制变为募兵制的关键所在。 唐初均田制下土地买卖的存在 众所周知,均田制在北齐时就遭到很大的破坏,土地买卖的现象非常严重。隋文帝即位后,革除流弊,弥补缺漏,使均田制更加完善和进步,加上认真推广实施,使土地买卖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唐代均田制下土地买卖明显加剧,这从唐初均田令的规定中得到证明。《旧唐书》卷48《食货志上》载武德七年(624)均田令规定:“丁男、中男给一顷,笃疾、废疾给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若为户者加二十亩。所授之田,十分之二为世业,八为口分。”以所载百分之二十为世业田的比例计算,一个丁男占有二十亩世业田。当时,官吏的永业田比农民规定的数量为多。《通典》卷2《田制下》载开元二十五年规定:“其永业田,亲王百顷,  相似文献   

12.
<正> (一) 井田制和均田制,是我国历史上两个大的田制;对世界历史说,也是两宗重要的历史范例。而井田制跟均田制又有所不同,前者基本上是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经济自然衍变的结果,而后者则是某些统治阶级的代表人物从井田崩溃以后、屯田和占田、课田这些人为的措施中,吸取了正反两面的经验,又针对公元四、五世纪的现实情况,而精心炮制出来的一套制度。它有力地说明着,统治阶级的人物是可以进行一些调整和调节,以使生产关系不至于严重地与生产力的发展相脱节的。在“均田”的调整或调节  相似文献   

13.
阶级关系是一种分工关系。能够单独创造价值的阶级在现实中并不存在。阶级斗争有纵横之分。只有纵向的阶级斗争才是新社会形态的助产婆,而横向的阶级斗争只能解决同一社会发展阶段中的两个阶级之间分配上的你大我小矛盾。消灭阶级的正确途径是发展生产力和推进人的平等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14.
我国目前社会发展中的贫富分化已达到相当高的程度。对此,学界大致有两种相互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现阶段贫富迅速分化是由于片面鼓吹“效率优先”战略的结果;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财富和社会地位的差异是一种客观存在,并认为市场机制能更有效地调整贫富差距。这两种观点都是片面的。在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现代社会中,财富分配上的不平等的确是与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密切相关的。但导致我国贫富迅速分化的最重要的原因不是市场机制正常起作用的结果,而是各种与腐败相关的非市场因素严重扭曲了市场机制的结果,因而反腐败是遏制贫富分化趋势的关键。  相似文献   

15.
中国八个民主党派之一的中国农工民主党的前身第三党,成立于1928年初国民革命失败之际。它成立后,以孙中山三民主义为旗帜,继承孙中山“耕者有其田”之遗愿,在国共两党斗争的夹缝中求生存求发展。十年内战时期,该党对中国当时经济生活中最为迫切需要解决的土地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自己的主张,并以计口授田的形式进行了它的土地改革的实践活动。本文试对此作一述评。  相似文献   

16.
张海鸥 《学术研究》2000,(6):117-123
宋代隐士以庄子的自由精神为隐居不仕的基本理念借鉴其“相对”的思想以坦然看待贫富贵贱、荣辱穷达等许多实际问题;取其快意原则以乐观地生活,而不取其弃圣绝知、返归朴野、形同槁木、心如死灰等过于极端的观念或态度。他们以文化活动充实其隐逸生活和自由心灵,从而使生命价值文明化。  相似文献   

17.
论唐朝土地政策的变化及其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纵观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在唐中叶以前,曾出现过数次由国家颁布并推行于全国范围的田制,如西周的井田制,战国的授田制,曹魏的屯田制,西晋的占田制,北朝隋唐五朝的均田制等。然自唐中叶以后,历宋元明清八九百年,却再未出现过任何种类的全国性田制。由此可见,唐中叶是中国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历史时期,其影响深远。以往的研究,注重经济关系多,研究国家政策则甚鲜。  相似文献   

18.
以1965年前后为界,汤普森的阶级冲突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此前,阶级斗争与革命始终是汤普森阶级冲突观念的一个主题;此后,革命思想已经逐步淡化,不同阶级之间的相互影响与牵制已经越来越成为汤普森思考的对象。写作《莫里斯传》时,他是一个充满热情而又虔诚的马克思主义者;写作《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时,他是一个冷静而理性的马克思主义者;写作后来收入《共有的习惯》一书中的系列文章时,他则是一个成熟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政治取向逐渐被学术取向所代替,这是汤普森阶级冲突观念发生变化的根源。这种变化是对马克思主义阶级冲突观念的丰富和发展。  相似文献   

19.
由于学界对贫富两极分化的界定标准不一,对中国是否已出现贫富两极分化的判断也就不一致。衡量贫富两极分化的标准主要有两个:经济层面的标准和社会层面的标准。从经济层面看,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已达到联合国规定的收入差距悬殊的标准,且呈上升趋势,W型指数高且呈上升态势;从社会层面看,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强势阶层与弱势阶层之间的对立初步凸显。综合经济与社会两方面因素得出结论:中国贫富两极分化已初露端倪。  相似文献   

20.
北魏前期国家直接支配的畜牧业、计口授田、屯田制,尽管使北魏控制了数目不少的土地和劳动力,但由于生产效率较低,没有办法占有和吸纳更多的土地和劳动力。因此并没有阻碍胡汉豪族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在此形势下,豪族经济不仅在京畿代地发展起来,而且在北魏统治力量薄弱的华北地区则基本上不受控制。在胡汉豪族经济不断发展,北魏国家掌握小农和土地较为有限的情况下,北魏国家仅靠生产效益低下的国有经济,漏洞百出的赋税体制及横征暴敛的手段,已无法维系日益增长的国家开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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