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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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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刑事和解立法构建的基础上,以创新检察工作机制为动力,减少社会对立面,构建和谐司法为目标,对我市开展刑事和解制度进行了实证分析和制度设计,使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为重庆大开放、大开发、大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相似文献   

2.
通过对刑事和解制度形成和发展历史的研究,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从个体视角和社会视角分析了加快推进刑事和解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提出当前我国构建刑事和解制度应该首先从"三个限定"着手.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历程的推进,传统的以惩罚犯罪人为根本目标的刑事司法理论越来越凸显出其调整社会关系的局限性。我们通过对传统诉讼理论以及当前检察工作中刑事和解制度的必要性分析,结合公诉实践,就刑事和解制度问题提出看法,以期能从立法层面上加以规范,从而使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4.
作为一种新型的刑事纠纷解决机制,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的构建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它可以有效地提高司法效率,维护被害人及加害人的切身利益.在对构建刑事和解制度进行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构建中国特色刑事和解制度的基本设想以及刑事和解制度推行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5.
从刑事和解的含义、起源和特点入手,论述我国实行刑事和解制度的基础与必然。在对我国实行刑事和解制度设计构想方面,认为应根据刑事和解的本质,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和权力须受监督的精神,以促进被破坏社会关系的修复,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来科学设计刑事和解的具体制度规范。  相似文献   

6.
藏区刑法实施与藏族传统习惯法二者兼容性的演绎最完美结合,应该是藏区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刑事和解制度在藏区的创建,必须符合藏族人民根本利益和构建和谐藏区的基本要求。构建藏区刑事和解制度,需要兼顾完善刑法体系内外两因素,对藏民族传统习惯法与国家刑法之间的冲突提供一个对话平台,为刑法和藏区习惯法相融合提供便捷途径,藏区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亦是个循序渐进的"融合工程"。  相似文献   

7.
设立刑事和解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被害人权益,在我国构建该制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结合我国司法现状,应从适用领域、对象、条件等方面构建刑事和解制度。当然,在具体运用该制度时应注意做到刑事和解方式的多样化等。  相似文献   

8.
如何在刑事司法中实现被害人利益的保护与犯罪人回归社会两大目标已是当今世界各国刑事政策所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不可否认,将和解适用于刑事司法领域,这在我国当前还是一种新的尝试,但构建刑事和解制度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在法理上尚未完全厘清,在实务中也存在一定障碍。文章以刑事诉讼习惯法为视角,运用比较法和案例实证研究的方法,对我国现行刑事司法中的刑事和解制度的合法性问题、刑事和解与西方"修复式司法"之关系问题、我国司法实践中刑事和解的现实功能之评判以及其未来立法走向之规划问题进行了详实而深入的探究,以期对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建构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9.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宏大背景,刑事和解成为当下刑事法领域研讨的热点问题之一。和解撤案是刑事和解制度的重要组成,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有益实践,其积极意义直接而深远。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统摄下,科学地构建侦查阶段的和解撤案制度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也符合诉讼效率价值的合理诉求。其内容至少包括和解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适用程序与监督机制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10.
自刑事和解这一新的名词进入法学界的视野后,学界围绕刑事和解的理论与实践等基本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探讨,形成了我国刑事和解制度构建的不同观点。对刑事和解制度法治属性的论证是建立并顺畅运行刑事和解制度的关键。基于法治理论的阐释,结合刑事和解制度的价值分析,刑事和解制度贯彻了“有限政府”这一法治原则,满足了“无害正义”这一良法要求,实现了“人民主权”这一宪法原则。  相似文献   

11.
刑事和解的正当性在于实现“心的和解”。“心的和解”包含大量的情感因素,这与理性设计的刑事和解制度存在着内在矛盾。作为回归实质合理性的制度安排,刑事和解制度仍会遭遇理性制度与生活世界的冲突,而使其运作效果具有不确定性。刑事和解制度的司法操作,应着眼于其正当性基础,促成“心的和解”,努力消解其不确定因素。  相似文献   

12.
论刑事和解的合法性与合法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和解的兴起是21世纪初年中国刑事司法中发生的最重大、最深刻的事件之一。实行刑事和解并不会导致私人复仇的泛滥,也不能说搞刑事和解就是国家推卸责任。刑事和解不仅不违反罪行法定、罪刑均衡原则,而且也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正义的精神相契合,刑事和解的兴起并不会破坏中国的法治建设。但刑事和解也有缺点和局限,弄不好会削弱对犯罪的预防,诱发新的司法腐败,故必须通过相关技术设计来实现其合法化。如何做到既发挥刑事和解的积极作用又将其消极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乃是立法者面临的一大考验。  相似文献   

13.
刑事和解是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率先建立起来的一项新型刑事司法制度。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司法实务部门对刑事和解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实践发展中形成了自身特点。对中外刑事和解实践进行比较分析,有助于更好地构建我国刑事和解制度。中外刑事和解实践操作既有相同之处,也体现出明显的差异性,主要表现为实践基础上的差异和实践操作上的不同。我国刑事和解实践模式宜采用人民调解模式。  相似文献   

14.
刑事和解在缓解纠纷双方对立关系、节省司法资源的同时会削弱刑罚的预防功能、损害社会民众的法制信心,对社会的发展及稳定产生一些消极作用或影响。刑事和解对社会的影响程度通常取决于刑事和解适用理由的公开透明性、适用结果的合情理性以及纠纷双方和解意愿在和解过程中的被尊重程度。因此,我国司法机关在加大对社会民众进行刑事和解宣传教育的同时,应注重刑事和解处理结果的合情理性,另外,我国立法机关也应尽快完善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的立法。  相似文献   

15.
我国的刑事立法中有关于刑事和解的间接依据,但其效力有限且缺乏可操作性。刑事和解的立法设置应当考虑立法的现状和实际情况,着重修改现行法律中与刑事和解相抵触或不相适应的部分,为刑事和解的适用提供法律依据,并从刑事程序法和实体法两方面着手分别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刑事和解是西方社会情境下孕育出来的一种新的刑事法思潮,它对西方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基于对刑事和解制度与规范刑法学系列理论“表象背弃”的相关论说的否证,为几度蒙冤的刑事和解制度进行了辩护。从刑法的个人本位转向、被害人学及恢复性正义的理论支撑视域论证了刑事和解制度与中国“权威”规范刑事法理论存有内在理路的暗合,并从中国“和为贵”道德观念、公众的社会心理、经济绩效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视角对该制度进行了理论纠偏与价值辩正,相应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背景下型塑了中国的刑事和解制度构架。  相似文献   

17.
关于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存在诸多标准,其中案由和案件的轻重是应用最为广泛的两个标准。无论采取何种标准,都应当在把握刑事和解的适用基础这一根本问题的前提下,考察对具体案件是否具有适用刑事和解的可能性。以案由为标准可以排除对某些类型的案件适用刑事和解的可能性,而案件的轻重不应当成为排除刑事和解适用于重罪案件的标准。  相似文献   

18.
我国立法仅在审判阶段确立了公权力机关调解模式,而实践中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却普遍执行公权力机关调解模式;加害方—被害方自行和解模式和公权力机关调解模式都存在不可忽视的弊端,而第三方机构调解模式才是我国刑事和解模式的应然选择;将我国的刑事和解的调解主体暂且命名是“刑事和解小组”;恢复性司法是一种理念,而刑事和解是在恢复性司法理念指导下的一种司法模式;恢复性司法为刑事和解小组唯一的法理基础;应在恢复性司法的视野下,从法律性质、成员组成、经费保障以及启动与监督等方面构建刑事和解小组.  相似文献   

19.
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设的“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适当扩大了和解程序的适用范围,部分公诉案件被纳入和解程序。这对于规范司法实践,保证案件处理效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都具有积极意义。但无论是从新法对刑事和解理念的重视程度以及刑事和解可以适用的案件范围来看,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与司法实践中已广泛开展的刑事和解活动还有一定差距。在对新法刑事和解三条规定解读的基础上,在准确把握刑事和解制度的主旨前提下,分析了新法对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制度设计之不足并展望完善之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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