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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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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但在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肆意采取压低、克扣、拖延支付等手段,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严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对此应当依法维权,对工资违法支付勇敢地说“不”!  相似文献   

2.
研究工资,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工资定义及工资构成的认定问题。我国工资概念之劳动立法建构应区别于统计、税收口径工资总额构成与用人单位内部个别工资构成,采取工资定义加工资构成的形式,将抽象性规定与列举性规定相结合,将认定工资的标准引入到工资定义中,以涵摄及排除性规定明确工资构成。可考虑将工资概念定义为,是由用人单位定期直接向劳动者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固定性劳动报酬,一般由基本工资、工作工资、其他工资三部分构成。除现行立法中所做的工资构成的例外性规定外,还应将以下几项排除于工资构成:支付周期多于一个月的奖金;以购物卡形式发放的福利;劳动者直接受自顾客的服务费。  相似文献   

3.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实践中,因工资支付而产生的争议在劳动争议中占据着较大的比例,几乎每个劳动争议或多或少都与工资支付有着直接或者间接的联系。本文归纳了用人单位在工资支付中一些常见的、易忽视的理解误区,以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理清工资支付的有关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4.
有问有答     
本栏目部分问答来自各地作者的来稿。由于劳动保障立法各地的一些实施细则规定不尽相同,仅供参考。问:试用期未满,辞职时是否只能拿部分工资?答:根据《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期限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其他期限的区别主要在于解除合同的条件与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在用人单位支付与劳动者获得报酬上,所有的期限都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无论是试用期内还是试用期满后,无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与否,在劳动者依法提供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劳动报酬,而不能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拖欠。问:某企…  相似文献   

5.
陈特  邢颖 《中国劳动》2006,(5):42-44
提成款的法律性质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工资的确定方式,工资可分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励工资、津贴工资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相似文献   

6.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明确,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相似文献   

7.
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相似文献   

8.
虽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系法律强制性规定,即便劳动者自愿放弃也可反悔.但是,反悔后,用人单位发放并计入劳动者工资的社保补偿金应否退还?放弃社保后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应否给付经济补偿?下面为您一一解答. 误区一:反悔,计入工资的社保补偿金应否退还? [案例]:2013年3月初,李某入职某公司时,主动向公司提出社保费无需公司缴纳.根据公司要求,李某出具了书面承诺书.而后,双方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载明:公司同意李某关于社保费由其个人负责的申请,公司以社保金补贴的形式每月支付李某人民币460元,该笔费用包含在工资内;李某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给其补缴社保费(合同约定李某的月工资为3200元).  相似文献   

9.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支付赔偿金。实践中,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的,一般会随带另外一项请求,即要求支付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的劳动报酬。对于补发工资的期间如何确定、标准如何认定等存在争议,本期以案论法对此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10.
[案例]:某鞋厂在生产过程中因资金周转不开,无法按时向职工支付当月工资。负责人急中生智,想出一条妙计。他将本厂生产的皮鞋根据出厂价换算后发放给职工,以冲抵职工2月份工资。张某每月工资为900元,每双鞋出厂价为150元至180元,到发工资那天,单位发了他5双皮鞋。张某只好将皮鞋拿到市场销售,但因价格高、没人识货,一双也没有销售出去。  相似文献   

11.
徐茂文 《中国劳动》2004,(12):54-55
为配合《劳动法》贯彻实施,充分保障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1994年12月6日原劳动部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浙江省2002年以省政府令(第148号)的形式颁布了《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自2002年10月1日起执行)。但  相似文献   

12.
政策问答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针对不少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似文献   

13.
加班工资争议的处理与预防处理渠道周国良:综合现有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加班工资支付发生的争议,有多种处理渠道。第一,协商。  相似文献   

14.
职工专业技术培训是劳动者权利义务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出资培训是基于对产品质量和销售业绩的预期,因此,享有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权利,可就劳动者未履行服务期义务进行培训费用的追偿。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法定的和约定的义务,追究对方的法定和约定责任必须以己方无过错为前提,如果己方过错而造成对方被迫或违约将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同时,培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其工资,工资底线不能少于最低工资标准。专项技术培训费用的范围应包括产生支付凭证的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参观考察费、考试考证费、差旅费、食宿费等。  相似文献   

15.
<正>为了防止和制裁用人单位肆意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减少诱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消极因素,《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时以经济补偿金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之责任;并在第48条赋予了劳动者在此情形下可以先行向用人单位要求继续履行的权利。由此,用人单位若应承担上述支付相应赔偿金的责任,须满足"违反本法规定"(即"违法性")的前提要求。但《劳动合同法》中的强制性  相似文献   

16.
<正>案情简介■王某于2008年4月10日入职某用人单位处工作,任高级销售代表职务。2015年9月1日,王某与该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王某于2016年12月13日通过邮寄方式向单位提出于2016年12月14日解除劳动关系。王某称单位以公司名义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转账支付其部分工资,以卢某名义通过广发银行转账支付其部分工资和提成,从2015年9月起以现金形式支付其提成,其提供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活期账户交易明细》和《广发银行客户交易历史查询》显示其2015年2月至8月提成情况,自编件  相似文献   

17.
<正>《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伴随着"二倍工资"这一新创条款,一系列新型劳动争议随之而来,如劳动者碰瓷"二倍工资"(1)。对这一新生事物,学者和实务工作者们展开了丰富而全面的研究。  相似文献   

18.
<正>2013年第3期《中国劳动》刊发了题为《劳务派遣退回解除确认违法后仲裁期间工资标准如何确定》(下称原文)的署名文章。原文分析了一起劳务派遣退回机制下的工资补偿纠纷案件,该案最终裁定以上海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额为标准认定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补偿标准。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劳动者吴某仲裁期间的工资应以何标准支付?仲裁机构和原文认为,之所以没有以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仲裁期间工资是为了惩戒劳务派遣公司,没有以3万元标准支付仲裁期间工资是为了不有违常人的公平观念且  相似文献   

19.
《劳动者》2005,(3):31-33
经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于2004年10月1日起实行的《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工资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分5章,45条对企业及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进行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这是我省首部用于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专业性行政法规,对规范我省各类企业以及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20.
《劳动世界》2017,(28):51-52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已经实际为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是否需要双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应当考虑用人单位是否履行诚实磋商的义务,以及是否存在劳动者拒绝订立等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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