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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捆绑征收。为改变工伤保险近年来参保人员增长缓慢的局面,从今年3为起.成都市就加强和规范工伤保险征缴工作作出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在市或区(市)县的,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一并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单位按月预先将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足额存人本单位开设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帐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该帐户按月征收工伤保险费。几个月来,工伤保险基金征集率已南2月底的74%提高到9月底的96%。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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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个人不承担工伤保险缴费该《办法》规定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个体工商户是工伤保险缴费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和吉林省规定到所在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为其雇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并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雇工个人不承担缴费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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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江苏某公司为其职工参加了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2013年3月以后,公司因经营困难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同年7月份,职工张某因工受伤并认定为工伤。9月,张某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享受工伤待遇。公司即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了3月至9月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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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工作涉及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医疗及辅助器具配置、待遇审核支付等环节;涉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力、事机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社保机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定点医检机构等。由于环节多、涉及单位和人员多.在每一个环节工伤保险骗保都有可能发生。工伤保险基金是参保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来保障工伤人员治疗和对工伤人员及供养亲属的经济补偿。近年来发生的工伤保险领域骗保欺诈如同管涌.造成工伤保险基金流失,也暴露出工伤保险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因此,针对工伤保险领域种种骗保欺诈行为。加强工伤保险工作各个环节的管理,加大工伤保险领域反欺诈力度.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尤为重要。[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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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李某系某建筑土木工程公司职工,2007年11月入职并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前,李某要求公司将为其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直接以工资形式发给他.公司按李某要求将每月应为其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直接发给李某,没有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并在双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中注明:如李某发生工伤事故,责任完全由本人承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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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工伤认定和赔偿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拥有工伤认定的专属行政权。而从第2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动机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因而应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待遇的情形。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法律授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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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纳社会保险争议不应纳入仲裁受案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保险争议的内容是比较丰富的,按笔者的初步理解,可分为三类,一是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二是劳动者出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争议,如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领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伤待遇后,用人单位未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的规定支付给劳动者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而发生的争议;三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按规定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给劳动者及其亲属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劳动者及其亲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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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分散企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武胜县日前正式启动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工作。县人社局要求.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的全部员工(含农民工)必须按规定参加:亡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按要求做好缴费申报、工伤申报、工资确定等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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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预防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首要职能,“预防优先”已成为国际社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共识与奉行的准则。换言之,在传统的工伤保险制度向现代工伤保险制度的演变过程中,各国经办机构越来越重视工伤预防的投入与建设。国际社会的共识:注重预防,是实现积极的工伤保险政策的核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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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世界》2014,(4)
正《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职工所享有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但被鉴定为5级至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的待遇,涉及"安排工作"或"难以安排工作"的选择问题,往往会成为劳资矛盾的触发点。【案例】:秦某系某眼镜配件有限公司的操作工,月工资为3 500元。该公司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2012年10月,秦某遭遇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6级伤残。评残后,眼镜公司随即为秦某办理了有关工伤理赔事宜,同时通知秦某从下月起到公司门卫上班,工资与其他门卫相同,为每月1 100元。秦某则提出,门卫工资太低,根据条例规定,其可以在家休息,由公司每月支付60%的本人工资,上班与不上班工资待遇相差太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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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2016,(9)
案例评析:《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人社部第15号令《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和川人社发[2015]22号等,对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其主要立法精神包括:一是职工遭到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得到及时的救治,享受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二是因第三人(含无法确定第三人)或用人单位原因,致使工伤人员不能得到医疗救治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原则、条件、程序等规定予以处置;三是工伤保险基金实施"先行支付"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依法追偿先行支付的工伤职工相关待遇费用,以保证工伤保险基金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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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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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若干年都未行使求偿权,后企业因歇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了营业执照,原有资产部分用于清偿债务,部分灭失。该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应由谁承担?企业的主管上级有无责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