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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某公司测量设计师刘某,2010年7月24日受单位指派前往公司客户测量尺寸。当天19时50分左右,刘某测量工作结束回家途中发生非机动车事故受伤,由120救护车送医院救治。刘某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认定为因工负伤。争议焦点刘某因工外出工作结束后直接回家,途中发生非机动车事故伤害,其受伤性质能否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认为,刘某受单位指派因工外出,完成测量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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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某公司职工谭某在验收原料供应商提供的公司原料时,认定其原料存在掺假行为,招致供应商王某的怨恨。2011年3月27日18时许,谭某在下班回家途中,被王某所雇凶手打伤(公安部门、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处置)。谭某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认定其受伤性质为因工负伤。争议焦点谭某工作中严格履行职责受到他人怨恨,在下班回家途中遭到他人报复伤害,其受伤性质能否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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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受伤后得到相应的赔偿,是劳动者的权利。然而,现实生活中却有很多人不清楚,一些"边缘情况"到底应不应该算工伤,下面的几个案例,也许能给您提供答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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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司机龚某,2011年5月6日晚8时左右,因车辆需更换机油,在征得负责人同意后提前收车下班。在骑摩托车回家途中,与一辆无牌摩托车发生碰撞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龚某负次要责任)。其父亲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认定龚某为工伤死亡的申请。争议焦点龚某经单位领导同意提前下班回家,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死亡,其死亡性质能否认定为工伤死亡。用人单位认为,龚某违反劳动纪律提前脱岗回家,属非正常上下班范畴,且无证驾驶无照摩托车造成交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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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打瞌睡被砸伤李恩暄是江苏金莲纸业公司造纸一车间的造纸工。2006年10月20日上夜班时,与同班次的另两名职工共同负责15号、16号机器的操作。三人当班的具体工作是:用15号、16号机器将各自的造纸辊芯分别安装在造纸机上,由机器运转成约2米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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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唐某2011年2月26日经人介绍到某建筑公司上班,2月27日下午上班在抬预制板中不慎压伤右脚,造成三脚趾粉碎性骨折。唐某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认定为因工负伤。争议焦点唐某与公司尚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第二天上班发生事故致伤,其受伤性质能否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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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这三种情况下,都有可能存在第三人侵权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补偿之间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的问题,在购买了商业保险情况下,还存在着与商业保险赔偿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处理好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成为当前社会热点和争议的焦点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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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职工杜某2008年4月3日被某市一有限公司录用为员工,当月27日在工作中因设备爆炸造成身体多处烧伤,颈、背、腰部热烧伤,右小腿截肢。争议焦点公司认为杜某是在试用期内发生的事故,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发生事故伤害后,单位送杜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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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2011年7月20日,在某建筑公司工地务工的张某,当日加班工作到21点下班骑自行车回家,22时10分在回家途中被一无证驾驶的无牌照二轮摩托车撞成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交通事故中,张某负次要责任,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张某亲属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认定张某死亡性质为工伤死亡。争议焦点张某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其时间和路线是否合理,死亡性质可否认定为工伤死亡?某建筑公司认为,张某下班回家途中只需要几分钟时间,而下班后1个小时才发生交通事故,其死亡性质不应认定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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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07年4月16日晚,某集团公司校验员邱某在公司上夜班。当晚8时许,距离下班时间还有半小时的时候,他擅自离开了公司。至当晚9时10分许,返回公司,将摩托车停放在公司车棚内,然后步行回附近租住处。当晚9时20分许,在公司大门口几米之外的公路上横穿马路时,被一辆大客车撞倒致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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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某公司驾驶员凃某,2011年7月13日随公司副总经理陈某外出联系业务,中午饮酒后驾车返回单位途中与一辆大客车追尾,造成鼻梁粉碎性骨折。交通管理行政部门依照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测定凃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60mg/100mL,属醉酒驾车,负事故全责。其公司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认定凃某为因工负伤。争议焦点凃某因公外出履行职责,醉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致伤,其受伤性质可否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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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原告之妻蔡某曾有"心脏病(风湿性可能)病史8年,一直未治疗"。2013年4月上旬,蔡某自动求职于中联公司,从事刷底色胶工种。8月24日上午,蔡某到中联公司上班后因身体不适请假,由其丈夫(本案原告)陪同去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泽国院区看病。蔡某问诊时向医生陈述其胸闷、气促伴双下肢水肿20天,加重1天。经医院初步诊断蔡某"患心力衰竭、心功能3级、心房颤动;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待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遂于10时20分住院治疗。当天下午,原告陪同蔡某去中联公司请病假后回医院继续接受治疗。25日下午15时左右,蔡某在住院治疗期间突发呼吸心跳停止,面唇发绀,意识丧失,医院马上组织抢救,但未能恢复蔡某的自主心律。当晚22时40分,蔡某因先天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