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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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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今的共犯本质学说之争在部分犯罪共同说和构成要件的行为共同说之间展开,部分犯罪共同说已取得事实上的通说地位,但近年来国内行为共同说支持者逐渐增多,对我国共犯理论产生了重要影响。部分犯罪共同说和行为犯罪共同说都有其无法解决的问题,关键点在于共同犯罪的认定。以正犯为中心认定共同犯罪的实质客观说对正犯的认定和处罚是必要也是合理的,既能合理解决共犯本质说难以解决的共同犯罪认定问题,也能合理解决片面的共同犯罪问题,对我国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2.
部分犯罪共同说之提倡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关于共同犯罪的本质,旧派与新派存在犯罪共同说与行为共同说之争,两种学说在诸多方面得出了不同结论。由于两种学说均存在缺陷,本文提倡部分犯罪共同说,即二人以上虽然共同实施了不同的犯罪,但当这些不同的犯罪之间具有重合的性质时,则在重合的限度内成立共同犯罪。因此,在成立共同犯罪的前提下,存在分别定罪的可能性;对于共同犯罪的错误,应当按照部分犯罪共同说的原理解决;对于教唆犯,只有当被教唆的人所实施的犯罪与教唆犯所教唆的犯罪完全没有重合性质时,才能认定为教唆未遂。  相似文献   

3.
日本共犯与身份理论中的违法身份与责任身份可以为我们所借鉴。为解决均具身份者共同犯罪的定性问题,有必要引进"加减的违法身份"的概念。结合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职务侵占罪、保险诈骗罪、贪污罪、受贿罪、公司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等的主体即为加减的违法身份。均具身份者教唆、帮助对方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的,以实行犯所触犯的罪名作为共犯的罪名。均具身份者共同实施实行行为的,均构成对方罪名的共同正犯,除非存在刑法第382条第3款"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的明确规定,均以各自的罪名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4.
关于片面共犯是否应以共同犯罪论处,理论界有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因果共犯论只是为共犯提供了处罚根据,并未实际解决片面共犯是否成立共犯的问题。肯定说和否定说的理论基础是行为共同说与犯罪共同说。以行为共同说为基础所推演的结论不具有唯一性,结合我国刑法的规定,应当从解释论上得出否定说的结论。片面共犯尽管在理论上可以成立,但是依据外国刑法解释出的结论并非一定能适用于我国的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5.
片面共犯能够成立,在刑法理论上一直存在着争论,概括起来有"肯定说"与"否定说"两种主张.片面共犯理论上的争论掩饰不住片面共犯问题的客观存在.片面共犯符合我国刑法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修正的共同犯罪形态,可以适用共犯处罚原则.片面共犯在理论上和立法上是成立的.就其成立范围而言,在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三种共同犯罪类型中,只有帮助犯才能成立片面共犯.  相似文献   

6.
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过限问题是刑法共同犯罪理论的难点之一,实行过限,又称为共同犯罪的过剩行为,是指实行犯实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实行过限的一般情形在共同犯罪中比较普遍,认定及处罚的一般标准已经形成通说,但我国刑法没有对共同犯罪实行过限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研究共同犯罪中的过限问题,目的是为了明确刑事责任的归属。应根据共同犯罪人的分工不同,按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的的分类对实行过限的认定进行分析,明确实行过限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7.
在实践中,保险诈骗罪往往通过共同犯罪的形式实施。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之间的共同犯罪,在司法中应注意以自伤、自杀或自毁财物的手段骗取保险金情形的认定与处理。因为保险诈骗罪的实行行为是复合行为,无身份者可以参与实施其中的虚构保险理赔原因的欺诈行为,所以也可构成共同实行犯。刑法第198条第4款是关于保险诈骗罪共犯的特别规定,其中既包括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基于单方故意的片面共犯,也包括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合谋的普通共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共同故意诈骗保险金的行为,可以根据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予以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8.
犯罪的实行行为是直接产生危害结果或造成危险性的行为,是犯罪社会危害性的最直接体现.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实行行为更具有复杂性、难以认定性.诸如共同实行行为的构成要素、结合方式,具有特定身份者与无特定身份者能否共同实施实行行为等颇具争议.我们应从理论上弄清这些问题,这对于丰富共同犯罪理论,对于司法中准确认定实行犯,区分不同实行犯的刑事责任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共犯本质论是研究共同犯罪何以“共同”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上存在部分犯罪共同说与客观主义的行为共同说之间的激烈争论。共犯从属性说与独立性说是针对狭义共犯处罚根据所形成的理论学说,它与共犯本质论不应属于同一课题。“法官中立”在共犯本质问题上并不能提供实践性的标准;基于个人责任原则在共犯论中的贯彻,应以客观主义的行为共同说作为解析共犯本质的学说。  相似文献   

10.
共犯本质:一个反思性检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共犯从属性说、独立性说与二重性说一致认为:共同犯罪是数人共犯一罪,共同犯罪行为是数人共为一个整体的犯罪行为.这三种学说面临的共同问题是其都不能正确揭示行为、罪数与处罚之间的辨证关系.根据犯罪构成基本理论,共同犯罪行为是数人数行为而不是数人共为一个整体的犯罪行为;共同犯罪是数人数罪而不是数人一罪.将正犯的实行行为评价为共犯行为的一部分不仅可能而且正当.只有将共同犯罪界定为数人共犯数罪,才能彻底厘清共同犯罪与犯罪构成之间的辩证关系,从而能够维护整个刑法理论体系的完整性与科学性.  相似文献   

11.
刑法 2 4 2条明文规定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 ,依同法 2 77条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单独定罪处罚 ;其他参与人员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以 2 77条规定定罪量刑。这为打击此类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由于概念使用上欠严谨 ,性质不相同的行为以相同的罪名处罚 ;相同性质的行为却不同罪处罚 ,势必造成理解适用上误差 ,应予以修正  相似文献   

12.
对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犯罪集团的内涵进行科学界定,对从犯和胁从犯的处罚原则以及胁从犯的成立条件进行合理完善是新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立法的主要成功之处.然而从逻辑角度来看把共同犯罪人分成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四类违反了"分类标准要统一"和"子项不相容"的分类规则,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也收不到预期的效果,同时从法理和实践角度来看对共同犯罪人的处罚原则又产生了"既枉又纵"的负效应.为此,应采取"并列兼递进"的共同犯罪人分类立法模式,并明定"对于主犯,应当从重处罚".  相似文献   

13.
唐律中对共同犯罪处罚的基本原则是首犯处全刑,从犯减一等.对一些社会危害性特别严重的共同犯罪,在定罪科刑时则不分首从.在区分首从的情况下,唐律规定了对首犯、从犯、造意犯和教唆犯的处罚办法,又规定了因身份不同而处罚不同的具体办法.  相似文献   

14.
不同身份者在职务共同犯罪中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教唆、帮助和共同实行行为。对他们定罪应根据共犯的属性,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分析得出科学的结论。  相似文献   

15.
共同教唆犯不同于传统共犯理论中的共犯教唆犯,其构成要件有三:教唆犯主体为二人以上;各主体有教唆他人犯罪的共同故意;各主体有共同的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对共同教唆犯的定罪处罚,应以刑法分则中单独规定教唆罪为基础,井以各教唆主体在共同教唆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而论。  相似文献   

16.
贪污罪的共同犯罪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实务界对贪污罪共同犯罪认定和处罚有点混乱,影响了对该犯罪的定罪量刑.我国刑法学界对此的探讨尚不充分,也远没有达成共识.文章就贪污罪共同犯罪作出初步探讨,以期促进和推动贪污罪共同犯罪的预防和惩治.  相似文献   

17.
职务犯罪是困扰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腐败现象最极端的表现,而职务犯罪中的共同犯罪社会危害性更大。本文提出职务犯罪中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特征,进而将职务犯罪中的共同犯罪划分为国家工作人员之间构成的共同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之间构成的共同犯罪两种类型,并指出职务犯罪中的共同犯罪人按“国家工作人员所构成的职务犯罪性质定罪处罚”的处断原则。  相似文献   

18.
片面共犯是相对于普通的典型的双面共同犯罪而言的,是一方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犯罪而暗中参与犯罪,并不为他人知情的一种特殊的共同犯罪形态.大陆法系的刑法理论将之称为片面共犯,以此区别明显的典型意义构成的共犯.而在英美法系的刑法学理论中,被称为"潜在的同谋犯".在我国刑事立法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把片面共犯划入共同犯罪的范畴中,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大量存在片面共犯的社会现象,这就使得对片面共犯的讨论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9.
刘涛 《牡丹江大学学报》2022,31(2):58-65,96
在共同犯罪中,无论是传统的"整体行为"共同归责,还是区分制的相互·从属性共同归责,亦或是自由律限制因果律意义上的共同归责,均存在难以克服的缺陷.立足于我国不区分犯罪参与形态的形式单一正犯体系与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刑事政策,应限缩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归责范围.这既是对单独归责的坚守,也是对未成年人的提前保护,亦是形式单一正犯体系具有功能性价值的佐证.  相似文献   

20.
对向犯基本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向犯是构成要件预定必须由复数人在对立的意思支配下实施对向性行为才能完成的犯罪。对向犯是单独犯罪而非共同犯罪,双方不构成共同实行犯,不适用主从犯的规定。对于法律没有规定应予处罚的一方,不能以对方犯罪的教唆犯或帮助犯处罚。实践中还应注意对向犯理论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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