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67 毫秒
1.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了公共图书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场所之一,然而条例已颁布实施3年多,公共图书馆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这一新的职能方面明显不足,文章探讨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公共图书馆的影响,分析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与资源建设的对策。  相似文献   

2.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出了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领域的积极作用,强调了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原则。但现实表明,我国政府信息并未真正处于阳光之下,有必要借鉴国外有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有益经验,结合我国实情,完善我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以望早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价值目标,实现"阳光政府"建设。  相似文献   

3.
建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探析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政府信息公开是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 ,加快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步伐 ,是适应加入WTO的需要。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封锁信息和妨碍政府信息传播的许多观念和做法必须改革。进一步加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 ,应该确立政府信息公开原则 ,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尽快制定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法》。  相似文献   

4.
在企业信息公开中,政府或以行政主体身份担负监管企业信息公开行为、向社会公开部分企业信息之责,或为满足自身存续的物质需求而成为企业信息公开的对象。政府在企业信息公开中的多重身份,决定了其权责的复杂性。作为企业信息公开监管者和责任者的政府权责的确定,主要以行政法为依据。政府作为企业信息公开对象,依其信息需求差异分别适用民商法或行政法调整。  相似文献   

5.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保护公民知情权的重要手段。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是一个行政管理过程,而且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当前,我国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存在许多欠缺。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实例的分析,能够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政府信息的涵义、信息公开的主体、信息公开的方式,并厘清政府信息公开与信息制作主体、政府信息公开与信息公开主体、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之间的关系,有助于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改革的方向,并从法理层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6.
美国信息公开推定原则及方法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透明政府的必然要求,但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践离不开实践中的方法论.虽然在规范上可以通过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对免除公开信息进行规定等方式来划定信息公开的范围,但是必定会存在诸多裁量性政府信息,即没有明确具体的公开要件的信息.而对于这些信息如何公开,则须方法论上的支撑.美国奥巴马政府重新启用的公开推定原则,是与公开政府理念相一致的重要方法,其将举证责任负担置于政府机关,而推定政府机关在无法充分举证,证明信息属于免除公开情形时,将政府信息一律予以公开.之前采取的"合理说明"、"实质性基础"等都是形式上符合公开政府的理念,但是在方法论上实际上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相悖的.美国公开推定方法的原理及实践,对于完善中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方法论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7.
数字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对于降低民众不确定性担忧、建设服务型政府至关重要。已有研究大多将政府信息公开概括为一个整体,鲜有研究探讨不同方式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对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差异化影响。采用调查实验方法,通过4个实验,实证检验两种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对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影响机制,结果显示:第一,相比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更有利于提升民众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感知。第二,民众信任感在两种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对服务型政府建设感知的影响中发挥了中介作用。第三,政府数字化是两种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发挥积极作用的边界条件。当民众对政府数字化水平感知较低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更有助于提升民众信任感;当民众对政府数字化水平感知较高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更有助于提升民众信任感。第四,相对于依申请公开,感知利益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与民众信任感之间关系的正向调节作用更强。政府管理者应积极扩大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切实为民众提供具有更高价值的政府信息,加快政府数字化进程。  相似文献   

8.
政府信息公开与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紧密相连,是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基本途径,也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新时期的历史制高点上,需要继续夯实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基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正确理念,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合理范围,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审议机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相似文献   

9.
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研究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从分析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入手,在对国内外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进行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研究如何从法律的角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从多个方面入手,构建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框架.  相似文献   

10.
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政府信息公开成为政府透明化改革浪潮中的热点问题。本文作者把系统动力学所强调的系统思维方法引入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研究,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反馈环分析,揭示了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各因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规律。并提出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若干措施。  相似文献   

11.
2001年以来,布什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具有明显的变化特征.布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执行,导致了机密信息增加、公开信息减少、信息公开申请延误、行政机关缺乏回应;布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在增强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的同时,限制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和取用,对公民权利、民主参与、政府威信、科技和教育、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等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布什政府信息政策的变化与影响带给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12.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一年半来,由于缺少配套的司法解释,其立法目的未能通过司法救济的途径得以保障有效实现。2009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受案范围;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原告和被告范围;对政府信息做了区分,协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档案法》的关系等。但其内容也存在被政府作为据以拒绝公开口实的可能、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成本、庭审方式不能满足新型案件的要求等问题;因此,增加政府举证责任,借鉴日本《信息公开法》所确立的"屏蔽审查原则",在其中确立屏蔽审查程序等修改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3.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行,没有终结反而引发了国内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更大的争议。条例在基本范围和不公开事项等问题规定上的疏漏,不仅给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带来了不利影响,而且给行政机关真正保护不应公开的公共利益制造了难题。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除需要有坚定的决心、正确的观念和有力的监督措施外,也需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正案》填补立法上的疏漏。  相似文献   

14.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民主政治的产物以及当前民主政治发展的趋势,正在世界各国迅速蔓延。我国也正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然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并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过程。本文首先回顾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历程,然后分析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一些对策,以期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作出理论上的贡献。  相似文献   

15.
信息公开不仅涉及公民知情权的合法保护,也是政府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而我国目前,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起步较晚,其在信息公开理念、法律位阶、执法监督、利益驱动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法律体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建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体系,势必成为今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16.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一年半来,由于缺少配套的司法解释,其立法目的未能通过司法救济的途径得以保障有效实现.2009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受案范围;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原告和被告范围:对政府信息做了区分,协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档案法>的关系等.但其内容也存在被政府作为据以拒绝公开口实的可能、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成本、庭审方式不能满足新型案件的要求等问题;因此,增加政府举证责任,借鉴日本<信息公开法>所确立的"屏蔽审查原则",在其中确立屏蔽审查程序等修改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7.
从政治文明看政府信息公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政府信息公开是实现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本文分析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现状 ,论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 ,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几项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8.
政府信息公开是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已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也存在着观念障碍、内容和渠道的局限以及缺少制度约束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应该确立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尽快制定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法》。  相似文献   

19.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当事人资格的认定规则应体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特殊功能。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申请公开信息之诉的原告只需符合行政诉讼原告的一般条件,并没有特殊限制;反信息公开之诉的原告资格认定的关键是确定其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受到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侵害。为监督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法律责任,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适格被告应具有信息公开行政主体资格并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第三人的范围不仅包括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应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  相似文献   

20.
通过政府和民众之间的博弈分析,研究政府公开三种不同类型环境风险信息的动机,在此基础上分析民众参与对政府公开环境风险信息的促进作用。研究表明,在民众参与缺失情形下,政府公开第I类环境风险信息;为避免承担信息公开成本,政府隐藏第II类环境风险信息;引入民众参与不能促进政府公开第I类环境风险信息,仅在确信民众参与必然发生时,政府才有可能公开第III类环境风险信息;对于第II类风险,仅当政府确信民众参与必然发生,同时民众确信其参与后政府必然采取风险应对措施时,政府才会公开环境风险信息,民众能够参与政府风险决策。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