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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经验研究和规范研究不应当被视为相互对立的理论范式。传统的一阶经验面向是对法律实践的实然观察,对法律实际如何运行的事实描述,本质上是为了获得法律运行中的客观事实,从而对法律制度的运行状况有更充分的质性把握。基于经验解释的二阶经验面向通过对经验材料的归纳与总结来推动法律规范的应然设计和完善,它不再将注意力完全放在现实存在的现象与事实之上,而是需要运用经验解释的方法将经验化的实践反哺法律本身,从而助推法律规范更切合实践。作为一种理论范式的法律经验研究无法脱离法律研究的规范面向而独立存在,它对法治建设能够提出原创性的贡献,但其限度也是显而易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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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现代法哲学的主体观是在解构现代法哲学的主体观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首先向理性的权威性发难,理性并不是人的本质,所谓理性的主体也是被理性所创造出来的.法律主体根本不可能认识法律客体,法律的本质、单一的正义、公平的观念根本不存在.应敞开主体、客体二元模式,将法律置于一定的历史情景中,才能有所沟通.法律人格人的形象不是抽象的理性人、经验人、平均人,而是具体的感性的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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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的"经验"与"逻辑"——霍姆斯大法官"经验论"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880年,霍姆斯首次提出了“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这一命题。他所说的“经验”是指法官在遵循先例的前提下,根据变化中的社会生活,给予先例以新的生命。这揭示了关国普通法的精神。霍姆斯并不否认逻辑在法律推理中的作用;但当逻辑无能为力时,法官应该抛弃形而上学的束缚,在法律的空隙“立法”。这个观点反映出霍姆斯的实用主义法学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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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十分重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一再强调要把法律交给人民,号召大家学习法律,掌握和运用法律武器。在一个十亿人口的大国,提出全体人民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的口号,的确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这决不是什么临时措施和权宜之计,而是我们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深刻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作用,为解决新时期法制建设问题所得出的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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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指导制度是回应司法现实的产物,指导性案例具有弥补成文法不足、保障法律统一适用及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价值。在我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作用与功能,需要合理区分其创制主体与发布主体,明确规范其"指导效力"。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方向不是英美法系的判例法,而是合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实现民主立法与法官造法相结合、走向融合理性与经验的法治之路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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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逆向比较:法官的法律推理和当事人的习惯推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大陆法系中,法官的主要法律推理形式是司法三段论,在形式上属于演绎逻辑,反映“观念的关系”,具有确定性;但在实质上,司法三段论反映的是“事实的关系”,不具有确定性。因此,法官将法律条文作为大前提推导出当事人的法律后果,但是当事人不是根据法律条文而是习惯来推导出自己的法律行为。法官的司法行为和法律直接相连,但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并不和法律直接相连,而是和司法裁判的结果直接相连,引导当事人行为的不是法律而是司法裁判。法官的司法行为产生规则之治,而当事人则服从习惯之治,即规则之治展现给当事人恒常的结果,完整的法治是由规则之治和习惯之治所构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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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刑法的冲突及其解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刑法与习惯法之间不是单方面的排斥与压制关系,而是竞争与博弈的互动关系。民族习惯法在司法实践中顽强地表现着自己,不可避免地影响和制约着刑事立法、司法和民族刑事政策的制定,迫使基层司法人员凭借政策与经验小心翼翼地游走在两种规则的边缘。由民族自治地方对刑法进行变通立法,是解决习惯法与刑法冲突的唯一法律途径。同时,应设立宪法委员会和法律监督委员会作为平衡二者冲突的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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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效力,就其本质而言不是法律的拘束力,而是法律成其为法律的资格。因此严格和正确意义上的法律效力和实效的关系,并非指法律的拘束力与其实效的关系,而是指一条规则是否具有法律的资格或身份与它是否得到实际遵守之间的关系问题。就此而言,一条法律是否具有效力取决于它所属的那个整体法律制度是否具有实效,即整体意义的法律实效是法律效力的基础和前提。但另一方面,一条法律在具体层面是否具有实效,则不影响它的法律资格,即具体意义的法律实效则与它的效力互不相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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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践的效力基础来源于法律规范,而不是经验知识。经验知识无法沟通“事理”与“法理”,以经验知识作为法律实践的来源必然会面临知识论的确实性难题。要想从“知道是什么”走向“知道如何做”,必须以法律规则为纽带。法律规则中的描述性概念是人们普遍经验的反映,而规范性概念指引着人们的行动,可以有效串联起“事理”与“法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构建符合我国本土实际的法律经验研究进路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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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的法律体系虽由一个个的法律所构成,但他们不是杂乱无章的组合,而是呈现为系统化的有机整体。是什么把不同的法律组合成一个系统化的有机整体呢?文章梳理了近现代不同法学流派在法律体系化过程中的种种努力,由最初法律体系是抽象概念为基石,到法律是由规则构成的体系,再到法律是包含了规则、原则和政策等,人们对法律体系构成的认识是越来越深入,也越来越能显现其意义脉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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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语言的渊起及演变风格的跨越性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语言孕育于夏朝 ,渊起于周朝 ,勃兴于唐朝 ,成熟于清朝。法律语言的演变 ,其本质是风格的演变 ,而法律语言风格的演变不是线性的次第性的 ,而是呈跨越性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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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正喜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4(1):70-73
中国语境下的司法正义,尤其是在乡土社会表现为一种人情正义和感官正义,乡村的司法也有其自己的规律与特点。法官的角色不是消极中立,而是积极参与;裁判的依据不只是法律,更多的是习惯与伦理;裁判的场域不是庄严肃穆的法庭,而是田间地头、炕上开庭;裁判过程不是严格遵守诉讼程序,而是追求实质的正义。在乡土社会,正式的法律被弱化,法律作为纠纷解决的方式在乡土社会得不到广泛的推行。单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法治不是社会治理的唯一方式,我们应追求多元的社会治理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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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是已经完成的行动,行动则是动态性的、过程性的行为。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及其法律商谈论认为,法律并非静态的行为系统,而是动态的行动系统。法律的生命力就在于行动,在于付诸实践,法律是通过参与者的行动(交往、商谈)而实现事实与规范的互动。基于这一理论,可以重新界定法律的基本特征,即法律具有互主体性、相对强制性与自治性,并通过立法商谈与商议式司法,建构一种全新的法律行动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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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现代化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现代化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树立文明和良好形象的标志。中国法律现代现代化的标准是“中外通行”。当今中国法律现代化的关键不再是观念现代化而是制度现代化。法律现代化的切入点是实现宪政。当今中国法律现代化的经济基础已经具备,中国实现法律现代化的有效途径是走“拿来主义”和“自上而下”之路。一百年前中国法律近代化中的主要教训是领导主体的腐败和理论指导的错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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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端端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8):192-196
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大学生树立法律信仰是国家法治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法律信仰的对象是一个最宽泛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并不指国家法律,而是一种融意志与规则、情感与信仰于一体的"综合法学"。在传统文化、法治观念等因素的影响下,当代大学生普遍表现出对法治观念的迷茫和对法律态度的功利性。优化法治环境、唤醒权利意识、注重法德并举、改革法学教育等措施有助于培养大学生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任,最终实现法律信仰的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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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共领域既非“乌托邦”亦非“敌托邦”,而是互联网系统的子系统。“微博上的小河案”表明,网络公共领域基于独特的技术设置,自主生产了案件的重大意义,使之独立于主流媒体广泛传播。然而,网络公共领域与法律系统的观察范式截然不同;塑造网络法律舆论的不是法律因素,而是大众传媒和意识形态因素,归根结底是互联网系统的结构。就法治发展而言,网络法律舆论有益于保障法律系统的封闭运作,但也容易消解法律逻辑和化约法律问题,甚至加剧法律共同体的内部分裂,迫使司法子系统寻求权力的庇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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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族在中国古代社会文明化的进程中长期存在,氏族结构在进入国家的过程中并没有消失,而是在社会变迁的运动中逐步地演变成了公族、家族的形态,对中国传统法律在法律架构、法律精神、法律规范形式上产生了极深刻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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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精神是法律意识与法律意志的统一。民族的文化经验、文化意识与文化情感往往对个体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一种基础性资源的作用,对个体法律意志的选择倾向起着整合、引导和促进的一种隐形的结构性强制效应。因此,在中国深厚伦理文化品格的背景下探讨法律精神培育,需要从文化经验、文化意识与文化情感的角度予以阐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