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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央企分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破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5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起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自此,1994年税制改革后国有企业一直不向出资人分红的局面也将告终结。多年以来,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一直是学术界讨论的热点问题,由此引发的央企分红问题更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随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中央本级的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性质、体现的主体关系、具体操作方式,央企分红的比例、使用方向、操作方式等等问题的答案,将逐渐一一浮出水面。[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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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于2007年9月8日颁发了《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决定从2007年开始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试行的时间、范围和步骤由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决定。如何编制好国有资本预算,强化国有资本的财政财务管理成为各级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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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正式启动。“编制的时间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两年,随着编制的完成,央企将开始向其出资人上缴收益。”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编制央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不久前在国资监管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的。此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已经开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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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企13年不分红历史即将结束。上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会议决定从今年开始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一位国企专家解释,所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的是政府针对国有企业经营性收支的计划,即政府作为股东,对国有企业的利润提取分红和进行再分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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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于2007年9月8日颁发了<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决定从2007年开始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试行的时间、范围和步骤由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决定.如何编制好国有资本预算,强化国有资本的财政财务管理成为各级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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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随着国务院在央企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开展,关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的探讨越来越多。财政部发布数据显示,全国国有企业2010年实现利润19870.6亿元,同比增长37.9%,其中化工、电力、有色、交通等行业利润增长超过1倍。国企利润如何分配的问题引起人们的反思。国务院决定,从2011年起,对央企统一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比例,并扩大征缴企业范围。政策一出,围绕国企分红问题的讨论再度升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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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相应的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审计工作也随之展开,然而,我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工作当中其工作理论和工作实践两者之间存在着脱节现象,对数针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的理论研究都只是局限在审计的性质方面,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的理论的重点还是在于相关企业收益的真实性、支出的合法、合规性等,并没有提出一套明确的、有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具体审计内容,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解决。本文针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并为此提出几点意见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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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初,新修订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公布实施.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将不再成为央企负责人业绩考核的基本指标.这意味着,国务院国资委希望通过改变指挥棒的方向让央企脱离以往一味追求收入增长、规模扩大的轨道,转向从调结构中寻找效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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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金融风暴的影响下,央企高管薪酬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中央政府连续出台政策文件来指导高管薪酬的定价。今年9月16日,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等单位正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主要从适用范围、规范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以及薪酬结构和水平、薪酬支付、补充保险和职务消费、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等方面,进一步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作出了规范。但是我们的央企高管在按照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司正常运行到底该拿多少钱呢?他们的行政级别所带来的社会地位值多少钱呢?央企高管地位带来的潜在的直接跳槽到"政府机关"担任省部级领导的机会值多少钱呢?如何通过有效的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呢。笔者将在下文中从央企高管薪酬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策略两个方面来探讨这个话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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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集思广益,财政预算更透明;因为不断修正,财政预算更科学。继新河、泽国试验后,2009年,浙江温岭市出台了《关于开展预算初审民主恳谈,加强镇级预算审查监督的指导意见》,将镇级预算民主恳谈正式导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目前参与式预算的范围已扩大到11个镇和5个街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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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强人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尽快提交到人大审查批准,实现对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政府全口径预算的审查监督,已成为各级人大和政府财政部门的共识。但是,要真正提升对政府全口径预算的监督实效,还需要在进一步做深做实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审查监督方面下功夫,这与将其他两本预算提交到人大审查批准显得同等重要。本文拟就此问题,提出我们的思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