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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在当前金融危机进一步蔓延的背景下,以我国产权交易市场为基础平台,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是我国进一步完善金融资本市场的契机.我国产权交易市场是伴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程而产生和发展的,目前在本质上仍然是服务国有资产流转的平台.我国产权交易市场在这一历史机遇下的创新和发展将为构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提供一个基础性的交易平台.  相似文献   

2.
本文通过对我国文化产权市场现状及问题进行剖析,认为文化产权交易市场应走大产权交易路径,注重政策体系、监管体系、行业标准体系、市场体系和人才培育体系等交易体系建设,并正确处理各体系之间的关系,为文化产权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探路。  相似文献   

3.
产权交易市场是一种社会中介机构,其存在不仅有利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有利于缓解通货膨胀的压力,而且有利于规模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的内部改革。在我国,自80年代初步兴建产权交易市场以来,在产权交易市场的组织、规则、功能和政府行为方面均存在一些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使产权交易市场从目标、组织、交易程序到政府管理规范化  相似文献   

4.
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监管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晓平 《兰州学刊》2008,(6):103-106
技术产权交易是技术资本化的一种制度创新形式,由此形成的交易市场是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应定位于区域性、非公开的权益性资本市场,并从立法、鼓励创新等方面加强监管,以实现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相似文献   

5.
建立与完善产权交易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与企业组织结构,搞活国有经济的重要途径。同时,建立与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我国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日趋活跃。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已有“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所”等各类产权交易机构174家,其中省一级14家,地市一级104家,县级56家,产权流动与重组随着改革的深入不断发展。但交易市场发育程度还处干起步阶段,产…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入,以获取企业经营控制权为目的的产权交易活动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我国产权并购的两个特点是企业想方设法被并购和市场机制作用不明显。我国企业产权交易存在主体缺位、针对性法律缺位、市场发展滞后、违规操作、行政行为越位等问题。文章从宏观政策和微观措施两个方面来讨论促进我国企业产权交易的策略。  相似文献   

7.
建立和完善我国产权交易大市场的路径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任凤珍  王彪 《河北学刊》2003,23(4):38-40
针对我国目前产权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 ,本文借鉴西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有益经验 ,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的若干设想。  相似文献   

8.
中国产权市场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制度安排,产权市场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不可缺少的一个板块.近年来由于产权市场中可交易的国有资产存量的逐步较少,产权市场出现了存续的危机.在此期间组建区域产权市场成为了在原产权交易市场基础上的一大创新,但是区域经济发展的状况不善良好,就盲目地建立区域产权交易市场,仍然是解决不了区域产权市场乃至全国产权市场的存续问题.本文通过一些文献综述从学理上说明产权市场存在的必要性,宏观地分析了全国区域产权市场的发展概况,并选取皖江区域产权市场作为案例,通过企业产权交易的统计分析,总结出一些发展的经验和不足,提出一系列政策建议完善我国区域性产权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区域产权市场功能,促进我国区域产权市场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9.
伴随着文化产权这一概念的逐步清晰,文化产权交易这一创新交易模式在全国各地开始运行,文化产权交易市场逐步形成。文章以产权理论为基础,结合文化产业特征界定了文化产权及文化产权交易的内涵,探讨了文化产权市场形成的原因及功能。研究结论认为,文化产权交易市场具备合理资源配置、高效融资、价值发现、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等多重功能,文化产权交易市场的形成与发展为文化产业投融资提供了重要支持。  相似文献   

10.
郑自强  刘曼红 《兰州学刊》2006,25(7):126-129
产权交易市场是中国国有资产战略调整的重要制度平台。然而,信息不对称及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将引致产权交易市场效率低下的问题。引入外部监管,尤其是构筑一套具有市场化特征的产权交易机构,一方面可以提高国有产权交易的效率,另一方面可以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而提高整个产权交易市场的制度规范与功能发挥。  相似文献   

11.
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更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继续推进改革开放进程中必须解答的重大问题。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中必须树立合作协商的美德、保持相对的社会均衡性、发挥教育的先导性;更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键在于深化法治实践、增强法治主体的高参与度、实现法治根基的本土化。  相似文献   

12.
量刑失衡又称量刑偏差,是指机关在同一时空条件下,对性质相同、情节相当的犯罪,在适用相同法律时,刑罚裁量相差悬殊的现象。其形成原因在于量刑主体主观过错,即量刑操作者由于个人认知水平与能力、情感、性格等因素而导致的量刑失衡。量刑失衡的对策应是量刑平衡,其内涵要求审判机关在前述条件不应当在同一刑种与刑度内裁量刑级;其实现的路径是增强立法协调,适时颁布解释,提高法官法律职业教育,建立判例法体系。以此纠偏量刑失衡,提高量刑平衡的质量,促进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3.
作为我国现阶段经济法的描述,国家干预法说的定义大体上是可以接受的。如果给经济法下一个“通用”的定义,以至于其能适用于各个国家、不同时期的经济法,它应该是指,国家在自然经济或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上,根据特定的价值考虑,在经济各部门、各主体间重新配置生产要素与经济利益,重新分配其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就此,笔者提出“重新配置说”。本说不以调整对象为定义的基础,强调经济法与民法之间的互动性、层次性。  相似文献   

14.
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是一种物本主义形态的唯物论,还是一种超越物本主义形态、从实践理解世界的本质相关问题的实践的唯物主义的唯物论?这是一个我们必须搞清楚的有关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的本质规定性和精神实质的重大问题。在考察物本主义的唯物论及其思维方式的局限性的基础上,揭示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是现代的、实践的唯物主义,并重点研讨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关于从实践理解世界的物质性和自然世界的先在性的原理,以期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进一步阐明人类世界的实践性原理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15.
劳动合同终止是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制度之一,劳动者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而终止劳动合同是其规定的情形之一,然而这一规定却存在诸多疑点。本文从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可能导致劳动合同的中止及其中止期间的待遇、工伤和非工伤的认定及其相关待遇问题,提出了需要在劳动合同的司法解释和社会保险等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中进行规制和完善的建议,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目的。  相似文献   

16.
常健 《文史哲》2003,(4):74-79
在各种不同学科的真理之间的关系问题上 ,真理的等级论长期以来是占主导地位的理论。亚里士多德为真理等级论做出了经典论证。近代出现了真理等级论的三种不同模式 ,它们在现代被进一步发展 ,并遇到了难以摆脱的困境。由此出现了消解真理等级论的趋势 ,这在后现代主义哲学中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但消解真理的等级论并不意味着否认不同学科真理间的制约关系 ,并不一定要陷入真理的“原子论”。真理不是一种封闭的属性 ,而是一个开放的过程。各个学科之间的真理是相互制约的 ,真理是在文本间碰撞过程中显示出它的力量。  相似文献   

17.
吴毅 《文史哲》2003,(4):48-54
宗族和村政作为中国传统村落社会的二重化权力结构和权威形态 ,在中国社会史研究中从来就是一个受人关注的焦点 ,而由杜赞奇所提出的“权力的文化网络”和“经纪体制”理论 ,在近年来则构成理解 2 0世纪上半叶中国村落社会权力结构和权威形态变迁的基础。通过对四川双村的田野调查可知 ,此一时期 ,传统的宗族和村政虽然从总体上都呈现出一种瓦解和衰落的趋势 ,但这一过程却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权力的文化网络”瓦解或“赢利型经纪”对“保护型经纪”的替代。通过考察 ,有理由向人们提供此一时期中国村落社会权力形态变迁的又一类知识。  相似文献   

18.
创建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入点.社区作为社会的细胞以及居民与社会联系最密切的纽带,是实现社会管理、协调社会多样性的良好平台.针对所列举的吉林省社区建设存在的共性问题,对问题的成因做出了分析.这些问题需要在政府统一协调下,采取综合性措施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9.
理论上对赠与人撤销权制度的认识存在着极大的分歧.赠与人的撤销权为民法撤销权体系中的特例之一,它实际上应被称为"撤回权",并具有后悔权的意义,在性质上更类似于解除权.赠与人的任意撤回权与赠与合同的诺成性攸关,是旨在弥补赠与被立法确认为诺成合同后对赠与人要求过苛的弊端而设计的救济性手段.任意撤回权的行使虽为法定,但赠与人亦应赔偿受赠人因此所遭受的信赖利益损失,且其责任基础不是一般所认为的缔约过失责任而应是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20.
保证期间起算受若干因素的影响,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的,保证期间应自债权人就主债务人的财产执行终结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的,保证期间应自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开始计算.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行使保证债务请求权的方式应受到限制,以克服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诉讼时效发生竞合的理论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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