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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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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行政赔偿责任的含义行政赔偿责任,又称行政侵权责任或行政侵权赔偿责任,它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  相似文献   

2.
外部规范通过一定方式或形式影响到外部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并对外产生实质影响,则该内部规范可以成为法定作为义务的来源,这也是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如果该条件成立,根据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行政机关违反该内部规范,且导致外部相对人损害,即违法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政机关则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3.
试论我国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应该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并不意味着只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或只要行政被管理人受到损害就发生行政赔偿。各国法律都规定 ,行政机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本文拟根据我国《宪法》、《行政诉讼法》、《民法通则》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对我国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4.
在行政、民事混合侵权的情况下,不动产物权登记机关的赔偿责任的认定与承担在司法实践中颇有争议.在性质上,不动产登记应属行政行为,登记机关因"错误"登记而引发的赔偿责任应为国家赔偿责任,其归责原则适用过错原则;在责任承担方面,登记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应与民事侵权人按份额承担各自的责任;在责任的实现程序上,行政与民事问题应一并解决.  相似文献   

5.
如果借鉴民法理论,行政不作为赔偿与民事赔偿交织案件中可能的责任分担形式主要有4种:行政机关和民事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行政机关和民事侵权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并行和行政机关承担保证责任.每种责任分担形式都各有利弊.问题的难点在于行政民事基础理论的统一与行政民事诉讼程序分立之间的矛盾.实现基础理论的统一在中国并不可行,可行之道在于行政与民事两种诉讼程序的彻底分立.分立后的两诉讼尽管在诉讼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存在表面的不一致,但实质上并不矛盾,需要实现的只是赔偿数额认定上的统一.  相似文献   

6.
法院赔偿,就是指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作出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依法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由人民法院履行赔偿义务的一种法律制度。法院赔偿不同于国家行政机关的赔偿,与其他司法机关的赔偿也有明显的区别,其主要的法律特征是:一、赔偿主体的特定性:法院赔偿主体,主要是指参与法院赔偿法律关系的享有赔偿权利和承担赔偿义务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8条和第19条的规定,法院赔偿的请求权人是合法权益遭受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相似文献   

7.
行政机关依法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行政赔偿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三种。由于这三种责任皆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所致,所以在我国有关的理论著述、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中,上述责任往往被相互混淆。为此,本文拟对其区别略加探讨。  相似文献   

8.
公务员重大过失行政侵权赔偿责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亚男  沈媛 《理论界》2005,360(12):10-11
公务员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相对人合法权益损害的,是否应由公务员个人承担责任,这似乎是被学界忽略的问题。在实践中,大部分行政赔偿案件都是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公务员基本上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样做无法切实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不符合职责统一的原则。借鉴其他国家相关制度和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推进依法行政,应当要求有重大过失的公务员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9.
一、违法归责原则范围的界定我国国家赔偿采用的主要是违法归责原则,在行政赔偿中同样如此。违法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违反法律并造成他人权益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以客观行为违法为归责的标准,而不问有无过错。但国家赔偿法对违法中的“法”的内涵从来没有界定,司法机关和立法机关也对此没有相应的解释,在学界也是众说不一,而这些均不具法律上的认定力,完全凭执法者主观的判断力从字面上理解违法原则,主观随意性太大,导致在处理国家赔偿案件时缺乏一个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和统一的标准,从而不能很好地保护公民的合…  相似文献   

10.
行政赔偿程序是指受害人依法取得国家赔偿权利、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办理行政赔偿事务应当遵守的方式、步骤、顺序、时限等手续的总称。行政赔偿程序的意义在于保障受害人依法取得和行使行政赔偿请求权。规范国家机关受理和处理赔偿请求的手续、及时确认和履行贻偿责任。行政赔偿程序,从不同角度划分,可分为多种行政赔偿程序。赔偿请求人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选择适用。如选择恰当,可以节省赔偿请求人的时间、精力和资金。  相似文献   

11.
税务行政赔偿是我国税务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赔偿制度的重要方面。所谓税务行政赔偿,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一定损害,因而由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本文拟就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及如何预防等进行探讨。法律关系的构成必须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两个部分。所谓实质要件是指构成某种法律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法律规定的条件。构成税务行政赔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①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实施了税务具体行政行为。这是行政赔偿的必备要件,…  相似文献   

12.
国家或其管辖或控制之下的私人或实体从事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造成的重大跨国污染损害,国家或私人实体应当承担国际赔偿责任.现行国际和国内法律文件所确定的赔偿规则主要集中于国际法不加禁止的危险活动领域,以严格责任为主要归责原则,主要目的是为受害者提供充分和及时的赔偿,包括赔偿范围、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责任限制、赔偿责任担保和索赔诉讼等具有普适性的制度.  相似文献   

13.
张凯 《理论界》2007,(6):93-94
国家责任是指国际法主体为其国际不法行为或损害行为所应承担的国际法律责任。从20世纪中叶开始,不仅在理论上,在国际中也出现了许多确认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的赔偿责任的司法判例、大量涉及或专门规定国家某些具体活动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国际条约以及其他有关国际文件。这些都在客观上促使国家责任制度和国际立法向前发展。鉴于传统国家责任制度的局限性和现实需要,作为传统国家责任制度的补充和发展,跨界损害的国家责任之目的和作用不是削弱国家责任制度,而是对国家责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4.
行政指导为当今各发达国家普遍倚重。日本、德国、美国等均通过运用而取得了人所共知的显著经济及社会管理成效。初踏市场经济之路的我国,对之所需甚迫。本文将分析其产生原因,阐述其功能意义,并试图将其纳入实现政府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视野。 行政指导,亦称行政辅导,通常指作为政府的行政机关,依据国家法律及其精神 原则,包括国家某阶段或某方面的方针政策,在其职权责任范围之内,或适合其承担 的具体工作任务,采用提出希望、建议、劝告、警诫、敦促等方式,谋求行政相对方的响应乃至主动配合,以最终实现其所期望的行政目的或…  相似文献   

15.
证明责任是环境行政诉讼中的重要问题.我国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行政诉讼证明责任由被告行政机关承担,原告只承担初步证明责任和特殊事实的证明责任.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确定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适用于环境行政诉讼存在问题.环境行政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应当与环境行政程序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大体一致.授益性环境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实体性事实应当由原告承担证明责任;损益性环境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实体性事实证明责任应当由被告行政机关承担.  相似文献   

16.
房娇娇 《理论界》2008,(6):79-80
行政不作为作为一种违法行政行为,同样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进而引发国家赔偿责任问题。因此,本文从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础谈起,通过阐述权利本位论在行政法学领域的实践。以公务过错责任理论为理论支撑,以有损害必有赔偿为重要法理依据,并进一步阐释了行政不作为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价值指向等一系列问题,希望对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责任问题理论基础方面的研究尽些微薄之力。  相似文献   

17.
陈云生 《学术研究》2002,(6):147-147
国家赔偿制度是各国法律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在以往“君权神圣”的时代,国家有时迫于外部的强权要对其国际不法行为引起的损害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在国内法上国家具有最高的统治权,不对任何因立法、行政或司法引起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尤其是  相似文献   

18.
1 关于无效合同赔偿责任的含义,在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无效合同赔偿责任是指签订的经济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有过错的行为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人认为,无效合同的赔偿责任是指订立合同的主体违反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的法律原则,致使合同无效,因此所带来的法律后果。还有人认为,无效合同的赔偿责任是指因违反法律规定导致签订经济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而引  相似文献   

19.
我国理论界对行政证据证明责任的研究尚处于萌芽状态,但行政证据证明责任对行政程序本身以及行政诉讼中确定责任分担的重要性,使得必须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对其予以重视。行政法的特点决定了不同主体在不同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证明责任各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对自己作出的行政行为承担证明责任,但行政相对人在某些行政法律关系中也应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20.
张继荣 《中州学刊》2003,(2):190-192
行政机关作为重要的社会活动主体 ,应在提倡全社会遵循诚信原则情况下自己首先做到诚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屡有发生 ,影响极坏 ,因此 ,必须通过立法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诚信原则。立法应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经济活动 ,公务员个人行为和公务行为 ,行政管理 ,保护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等几个方面进行 ,对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的经济活动由政府作为一个整体承担义务 ,以财政为不能履行金钱义务的执行对象 ;公务员违反诚信原则应清除出公务员队伍 ;公务员对行政机关违反诚信原则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行政诉讼等充分的救济渠道 ;滥用职权有判定标准 ;行政机关违反诚信原则的虚假、违法行为在撤销权方面应予限制 ,撤销应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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