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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3 毫秒
1.
人身保险利益质疑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人身保险利益既无法定性 ,更无法定量。保险利益防范道德危险、限制赔偿程度等作用在人寿保险中难以发挥。人身保险利益理论是一种有害的形式主义理论 ,制约了人寿保险业的发展。立足于道德危险的事先防范 ,应摒弃人身保险的利益理论 ,代之以具有确定性与可操作性的同意原则  相似文献   

2.
人身保险利益在保险的法理和实务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在相当程度上可以排除投保人可能进行的赌博或者非法投机或者谋财害命行为,以维护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利益。本文从人身保险利益的含义与特征入手,分析了我国人身保险利益的认定标准与范围,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立法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3.
我国人身保险可保利益具有独特性:一般没有量的规定;定性采取利益主义和同意主义兼顾的折衷主义;仅针对投保人;体现于订立保险合同之时。世界各国人身保险利益定性或采取利益主义、或采取同意主义,可保利益可同时针对投保人与利益人,也可在保单有效期内自动终结。鉴于我国人身保险可保利益有关法规规定与实际操作相互矛盾,无法防范道德风险,且可保利益限制投保人的范围不利于寿险业的发展;建议我国人身保险可保利益定性采取更为合理的同意主义。  相似文献   

4.
保险利益是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人身保险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关于人身保险利益产生的依据,各国采取不同的原则,如英美法系国家采取利益主义原则,大陆法系国家则采取同意主义原则。对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有人认为在某些情况下,仅仅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投保人就可以取得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而事实上,我国保险法在人身保险利益产生依据上,采取的是利益和同意适当结合的原则,其中以利益关系为基础,以被保险人的同意为条件,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仅仅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投保人都是不能取得保险利益的  相似文献   

5.
2009年2月28日修订后的《保险法》区分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对具有保险利益的时点分别进行了规定,相对于之前的保险法而言更为细致、合理。但该法只是规定了人身保险合同应当在合同订立时、财产保险合同在出险时具有保险利益,至于在其他时点是否仍需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的变化对合同效力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并没有作出说明。保险利益可以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和责任保险三个方面。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只要保险事故发生时具有保险利益,该保险合同就已生效;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只要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保险利益,该保险合同在订立时就已生效;在责任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具有持续性的保险利益,只要投保人丧失保险利益,保险合同则失效。  相似文献   

6.
保险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法律上的关系。在财产保险中 ,为实现损失填补原则 ,保险利益须存在于保险事故发生时。在人身保险中 ,保险利益须存在于保险合同订立时。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需征求被保险人的同意 ,同时以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利害关系为基础  相似文献   

7.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障保险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则之一。保险利益原则,是指保险法以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保险利益原则应当在何时、对何人具有评价保险合同效力的意义,构成保险利益原则的效力范围。保险利益在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中都有重要作用,但是,在重视保险利益在保险合同作用的同时,也要注意其在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的不同作用。  相似文献   

8.
保险合同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保险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商事合同 ,具有双务性、诺成性、不要式性 ;保险利益包括人身保险利益和财产保险利益 ,对保险合同的效力有着重要的影响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人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所享有的一项权利 ,其行使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相似文献   

9.
人口结构的变化会给人身保险市场带来深远影响。基于江苏省人口自然结构、人口社会结构和人口地域结构的变化描述以其对人身保险市场产生影响的理论分析,构建检验模型,研究人口结构转变对江苏省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影响。结果表明:少年儿童抚养比、有配偶的人口比重、城镇人口比对人身保险市场发展具有显著正向影响;男女性别比对人身保险市场发展具有显著负向影响;老年人抚养比、大专以上学历人口占比、平均家庭户规模目前的影响并不显著。基于此,提出江苏省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策略。  相似文献   

10.
保险利益是保险法中的重要概念,我国《保险法》第11条对保险利益的界定过于抽象、难以把握。利害关系是保险利益的本质所在。对保险利益可以从很多角度进行划分。按照性质的不同,可将保险利益划分为积极的保险利益和消极的保险利益;按照依附对象的不同,可将保险利益划分为财产保险利益和人身保险利益。  相似文献   

11.
现代社会的寿险行业是一种与人的生命价值直接相关的行业。与其他行业不同,它更能体现出人的利益的保障与补偿问题,并且也能反映出更加复杂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从利益关系角度探讨寿险理论问题不仅可以挖掘到寿险理论的核心之处,而且也能够拓展利益理论的研究领域。同时,这一研究也将对我国寿险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本文对寿险利益研究的理论价值、理论溯源、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向以及现实意义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2.
根据"生命价值"理论,人的生命价值可以通过投保人寿保险来体现,即可用人寿保险的保额来衡量一个人生命价值的大小。此外,人寿保险具有很强的价值功能,其强有力的风险保障功能和资产保全功能是其他金融产品所不可替代的。同时,人寿保险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在"养老金"、"教育金"、"医疗金"、"死亡金"等规划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因此,寿险规划问题的深入研究与分析,无疑对人寿保险业的发展和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对于海上保险合同是否存在可保利益,其检验标准一直存在法律利益原则和经济利益原则的争议。从保险产生的根源及其本身的目的和意义来看,适用经济利益原则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同时,基于法律利益原则存在的诸多缺陷,导致实际上享有经济利益的被保险人无法获得保险赔偿,当前有必要转向适用更为宽泛的经济利益原则。针对经济利益原则可能存在的操作性问题,可以结合理论上关于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的适用、特殊情形下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以及法律禁止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考量,并充分借鉴国内外相关实践经验,对该原则做进一步的规范。  相似文献   

14.
在吸纳了各国保险法对重复保险的一般规定的基础上,我国保险法建立了重复保险制度,以防止被保险人利用重复投保而获得不当利益。但是我国的重复保险制度在对恶意重复保险的制裁、善意重复保险的保险责任承担、重复保险对健康保险和伤害保险的适用等问题上,却与各国保险法理论和保险惯例存在着重大差异,致使我国的重复保险制度存在着严重的漏洞。我国的保险立法应当引入恶意复保险理论,使主观具有恶意的投保人所订立的各保险合同均归于无效。至于善意复保险的法律效力,应借鉴连带赔偿主义的立法例。健康保险、伤害保险则属于中间性保险,应当从人身保险中独立出来,适用重复保险规则。  相似文献   

15.
寿险需求的理论研究揭示寿险需求的根本原因;实证研究主要针对影响寿险需求的因素进行定量分析。结合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和计量经济学的有关原理,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丹东市人身保险市场的数量模型的计算分析,剖析影响丹东乃至本省人身保险业未来发展值得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城镇老年职工的基本生活提供了一定保障。但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效率缺失的制度安排。为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借鉴智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通过政府承担转轨成本、实行完全积累的强制性个人账户制、基金运营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等措施,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17.
运用面板数据分析方法,从宏观角度实证分析了2000—2004年我国东西部地区个人寿险需求的影响因素。探讨收入水平、文化意识、居民储蓄存款、赡养(抚养)率、地方财政用于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的支出水平等因素对个人寿险需求的影响。分析结果表明,人均GDP是影响东部个人寿险需求的最主要因素,老年赡养率和受教育水平是两个较为显著的因素。而在西部地区老年赡养率、地方政府用于社会福利救济费的支出和城乡居民的储蓄余额对个人寿险需求的影响较为显著,人均GDP对其影响并不显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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