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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监督控制是保障行政立法正当性最终的、最有效的机制,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存在对行政立法的司法审查制度。广义的司法审查包括司法机关对立法行为和行政行为的全面审查。我国目前的行政诉讼并不能代表全部司法审查,因为它仅限于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对行政立法的司法审查包括对行政立法的合宪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对授权法(法律)和授权立法(行政立法)的审查,必然涉及违宪审查的问题,同时也必然涉及行政立法之外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因此,我们讨论的领域不得不适当拓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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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利权的效力提出质疑,在我国是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以行政裁决的形式作出判断.任何行政决定都要接受最终的司法审查.行政诉讼模式下专利无效程序的司法审查目前带来的负面效果是不仅损害专利权人、公众的利益,而且还会浪费社会资源.通过历史考察、比较法研究,提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审查范围和司法审查救济手段都过于有限.法院不仅对侵权诉讼中专利权效力问题的判定拥有管辖权,而且对不服无效宣告行政决定的,有最终的司法审查权和司法判定权.专利无效行政程序将作为专利无效民事诉讼程序的替代而存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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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行政法律规范规定了立法、行政和司法上的多方面的监督制度, 但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以致现阶段我国实际上并不存在真正有效的对行政法律规范的监督机制。行政诉讼中行政法律规范的适用体现了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一定的审查, 本文主张应当在此基础上建立对行政法律规范的适用性审查制度, 并认为这是一种与我国现行宪政体制和司法实践相适应的具有特定内涵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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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瑾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6,18(4):76-80
行政计划是行政法学研究中的新兴领域,是行政主体管理社会的重要手段。但我国理论界对这一领域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实践中公民因行政计划侵害而提起行政诉讼也存在诸多障碍。借鉴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台湾地区对行政计划司法审查制度的相关立法与实践,对适用司法审查的行政计划的范围加以界定,对完善我国行政计划司法审查制度,实现对公民合法权益在行政计划领域内的充分保障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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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将行政指导纳入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兼析国外行政指导诉讼的典型案例和特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指导已是常见的行政现象,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发挥着特殊的作用,同时也存在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案例考察表明,一些国家已将行政指导纳入司法审查范围,有利于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和行政机关认真履行职责的积极性。我国已有必要和条件通过若干立法和司法改革措施,将行政指导引起的行政争议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对行政指导行为予以司法审查,以促进行政指导法治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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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豁免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傅士成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4):84-89
抽象行政行为是当前我国法律监督制度中的薄弱环节,必须认真研究,妥善解决。在这个问题 上既要澄清那种轻率否定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监督的错误认识,又要看到目前我国对抽象行 政行为全面进行司法审查监督,还存在一些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出 发,并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既不应对抽象行政行为全部实行司法豁免,也不应全部解除司法豁 免,对这方面的司法豁免应仅限于行政法规形式的抽象行政行为。为此,建议修改《行政诉讼法》,并在全 国人大常委会下设立专门机构,强化对行政法规的监督。在近期,可采取以下两项救济措施:一是建立法 院向人大常委会的专项书面报告制度;二是建立法院向行政机关的专项司法建议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