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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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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界提出合宪性解释是实现宪法司法适用的一条新路,但因合宪性解释与宪法司法适用的概念不清而产生了巨大的争论。合宪性解释存在违宪审查与普通诉讼两个层次的概念,前者与违宪审查没有本质差异,后者是指对法律解释的方案做出合宪性选择。宪法司法适用存在解决机构争议、联邦争议和宪法诉愿等宪法问题、处理法律的效力问题和解决法律适用过程中的模糊、冲突以及解释选择问题等三重空间。违宪审查意义上的合宪性解释难以打开司法适用的局面,但普通诉讼层面上的合宪性解释则具备司法适用性,其宪法解释的性质也揭示了我国宪法司法适用的前途所在。  相似文献   

2.
依宪治国要求法院在宪法框架下运作,不能将宪法排斥在司法审判之外。法院不能取代人大行使违宪审查权,也不能通过其他方式适用宪法,但必须遵守宪法,按照法定方式援引宪法审判案件。依据宪法第126条,法院在审判中要适用"合宪的法律",因此法院在司法审判中负有职权以保证所适用的法律合宪,必要时法院要对法律进行合宪性解释;法院对涉嫌违宪的规范性文件应依据法定程序提起违宪审查;法院还可以援引宪法进行说理;但法院无权在法律缺位时直接援引宪法审判案件。  相似文献   

3.
当今中国法学界关于宪法进入诉讼的讨论被凝结为"宪法司法化"的术语,并进而将"宪法司法化"等同于"违宪审查".然而,在现行政治体制与权力配置框架下,我国法院不可能拥有违宪审查的权力,因此让宪法进入诉讼的路径是行不通的,但这并不意味我国宪法在司法实践中真的"无路可走".相反,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法院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只要我们能够走出"违宪审查"的迷思,宪法进入诉讼的路径不但存在,而且还很宽阔.借鉴域外的相关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当前中国宪法进入诉讼的具体路径包括合宪性解释、发挥宪法的第三者效力、行使法规的选择权、提请违宪审查.  相似文献   

4.
自"齐玉苓案"以来,学界掀起一股探讨中国宪法司法化的热潮。有学者否认中国宪法司法化,但是宪法司法化存在三种形式——违宪审查制度、宪法的直接援用以及宪法的间接性援引,我国现行宪法的权力架构和规范逻辑并不排斥宪法的间接性援引作为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实现形式。此外,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法官运用合宪性解释的可能性与必要性,而进行合宪性解释的过程一般都伴随着宪法的间接性援引。  相似文献   

5.
国内一度引起学者专家争议的宪法司法化、宪法司法化第一案已经经过学者一番严谨讨论,但是"宪法可以司法化"吗?"宪法司法化第一案"的提法是否妥当?宪法是否可以作为裁判案件的法律依据而在裁决文书中直接援引?宪法是否可以司法适用?这一系列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宪法的地位决定了宪法的权威,但是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可以在司法中适用。部门法有具体详细的规定,就应该诉诸部门法;当部门法缺失时,法院还应当诉诸宪法,而不应当以没有法律依据为由拒绝审理。宪法司法适用的主旨:一是宪法间接性援引,二是使合宪性解释成为一种宪法义务。  相似文献   

6.
论合宪性推定原则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在当代的宪政制度发展中违宪审查制度起着有效地解决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冲突的重要功能。合宪性推定作为合理地行使违宪审查权的重要原则,为宪法解释者提供了理性判断的依据。文章分析了合宪性推定原则的概念、理论基础与相关判例,并探讨了其功能与局限性。  相似文献   

7.
第五次《宪法修正案》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改设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继承法律委员会原有职权的同时,增加开展宪法解释、加强宪法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等职权。这对促进以往宪法监督制度中的合法性审查向合宪性审查转变具有积极作用,对宪法监督工作机制建设中的宪法解释工作、合宪性审查工作、具体行为违宪监督纠正处罚机制具有推动作用。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设立,亦启发完善中国宪法监督制度应有要素的思考。  相似文献   

8.
论宪法在私法秩序内的意义   总被引:4,自引:1,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宪法基本权利具有防御国家的主观性权利和客观法规范的双面性,其效力亦扩散于私法领域.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围绕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的不同特性与法理联系,司法适用过程主要从三个结构层面上展开.但对于我国在私法领域中直接适用宪法权利规范的合理性需要进行反思,确定宪法介入私法领域的方式,在本质上是要明确宪法价值的取向.针对我国法治进程,主张应在司法实践中致力于通过对私法概括性条款的合宪性解释,来促进宪法基本权利规范在私法领域的生效与遵行,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和实现公民的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9.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框架内规章的合宪性审查的制度和机制特征,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是一项已经存在、尚待完善的立法监督制度。可以通过宪法修改或宪法解释的方式,在现行宪法与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军事规章之间建立形式上的法律联系,从而为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提供形式合宪的法理基础。目前关键的制度设计就是要把规章纳入《立法法》所规定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合宪性审查的对象的范围,以保证规章的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10.
一部宪法在三个法域中实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宪制问题,因此对宪法司法性实施图景的描绘不应缺乏对港澳相关实践的探索。通过对有关判决的类型化分析可以发现港澳法院也存在实施宪法的需要,但目前港澳法院在宪法条文的选择、宪法实施方式、与国家权力机关互动等方面仍存在问题。面对港澳复合式宪制结构带来的困境,需要厘清港澳法院实施宪法的事实条件与规范条件,只有案件涉及中央事权或央地关系要素,才存在港澳法院实施宪法的必要。此外,合宪性解释是港澳法院实施宪法的最优方式,具体路径可按识别解释对象类型、建立解释对象与解释依据之间的关系和选择解释规则三步展开。  相似文献   

11.
宪法司法化三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对宪法司法化的学者主要有两点理由:一是可以通过宪政立法的方式将公民的宪法权利具体化,用这些具体法律去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实现,因而从根本上看不需要宪法规范的直接司法适用;二是宪法规范只是行为规则,不是裁判规则,不具备可司法性。对这两点,我不表赞成。首先,公民的某些宪法权利不可能也不需要用宪政立法的方式具体化,因此宪政立法虽然重要,但不可能替代宪法司法化的价值;其次,宪法中虽然有一些纲领性权利规范不具有可司法性,但多数宪法规范既是行为规则,又是裁判规则,具有可司法性。当然,就宪法司法化的具体操作而言,在受案机关上,出于对法治成本的考虑,可以利用现行普通法院系统,而不必另行设立宪法法院专司违宪诉讼案件;在受案范围上,只宜受理具体行为违宪案件,而不应行使对立法的合宪性的审查权和对国家机关权力争议的审查权;在受案程序上,可以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处罚前置等程序,而不必单独设立一套宪法案件的司法诉讼程序;在宪法解释上,应依据经验法则限制在常识范围内,不应作扩大或者限制解释。  相似文献   

12.
法律合宪性推定原则作为违宪审查制度一项重要原则,历来为世界各国和地区的违宪审查机关所遵循。该原则包括2个息息相关的子原则:法律合宪性解释原则与法律明显违宪原则,其中法律合宪性解释原则又包括消极的法律合宪性解释原则与积极的法律合宪性解释原则。  相似文献   

13.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规范蕴含着浓厚的宪法元素。宪法社会主义原则和基本权利条款是民法居住权保护的价值基础,也构成民法居住权解释的背景规范。遵循基本权利处分、基本权利限制、基本权利冲突等宪法原理,居住权的处分受到除当事人约定之外的一定限制和宪法“济弱性”的保护。法院在处理公民居住权与其他公民权利冲突的民事案件和国家基于公共利益对财产实行征收征用的行政案件中,应从宏观层面上培育宪法意识,并在微观层面上区分宪法在“裁判依据”和“裁判说理”中的不同效力定位,准确地以宪法基本权利原理解释和指导民法居住权规范的适用。   相似文献   

14.
作为宪法实施重要保障的宪法监督是一种特殊的宪法实施方式,但过于宽泛的理解宪法监督缺乏现实意义,狭义的宪法监督与违宪审查、合宪性审查概念不谋而合。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建构不应完全突破现有的制度框架,避免国家权力的重新洗牌。在备案审查作为合宪性审查过滤机制的基础上,由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导合宪性审查工作,同时通过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建构赋予最高法院强制力较高的"审查要求权",由司法机关对个案中法律条款的合宪性争议提交人大常委会决定,形成对审查权的外部制约。  相似文献   

15.
最新修正的《立法法》将宪法精神正式承认为合宪性审查的依据之一,迈出了完善合宪性审查制度的重要一步。《立法法》上的宪法精神,主要是指用文义解释以外的方法解读出的现行宪法规范。宪法精神的提出,为建立包括文义、体系、历史和政策等方法在内的宪法解释方法体系奠定了基础,也提示探索确定宪法解释的立场,据此协调体系内部关系,树立和巩固合宪性审查的法律和政治权威。  相似文献   

16.
回顾我国1982年现行宪法生效以后过去36年中宪法实施监督机构和合宪性审查机制建立的过程、学界的主流观点以及实践中有代表和影响性的案例,可以看到我国的合宪性审查机制的建立在法理上和实践中经历了“机构优先”“司法审查”“违宪审查”和“合宪性审查”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其中,每一个阶段在学理和实践中都形成了主流性的观点和做法.笔者认为,只有依据宪法规定享有监督宪法实施职责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监督宪法实施方面的重要实践才真正具有合宪性审查的制度功能.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的要求,是在总结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过去在监督宪法实施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基础上提出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正是我国合完性审查机制建立和健全的必然要求,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将会在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方面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如所周知,美国式的合宪性司法审查制度具有深厚的英国法根基:其理论和经验层面存在诸多英国普通法的影响。但令人讶异的是,即使是在美国确立合宪性司法审查制度几百年后,英国依然将其司法审查制度停留在合法性审查层面。只是及至当下,由于加入欧盟等外部因素,英国司法审查制度才呈现出向合宪性司法审查转型的可能向度。但由于不成文宪法、议会主权学说和保守主义思想,英国式合宪性司法审查的转型存在不少阻滞因素。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宪法解释属于抽象解释的范畴,这一特征决定了国家机关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宪具有重要的程序价值。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解释权并不通过具体的诉讼案件启动,除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查法规和条例的过程中主动解释宪法外。国家机关在适用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如果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产生合宪性质疑,或者对宪法条文的内容产生疑义,可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此即宪法解释的请求原则。一般来讲,国家机关和公民都是宪法解释的提请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的规定,探讨国家机关请求解释的主体范围与特点。  相似文献   

19.
宪法是争夺、分配和行使政治权力的规则。建构有效的合宪性审查制度,需要政治的民主化、经济的市场化、人民的公民观、宪法的法律化等条件。民主化水平不高、市场经济不完善、公民权利意识缺失和宪法自我防护机制的内在不足导致了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缺位。完善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需要优化政治结构、设立专门机构、推动多元力量的发展、培育公民精神、完善宪法和配套的法律、推动宪政转轨。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法的目的仅仅是保护法益,还是包括惩罚犯罪以维持社会秩序,运用一般的刑法解释方法难以作出解答。刑法目的的合宪性解释在我国有其必要性。根据合宪性解释,我国刑法的目的包括保护法益和惩罚犯罪以维持社会秩序两个方面,而且后者具有一定的优先性。但这不符合刑法以及宪法的发展趋势,因此,有必要根据宪政的精神、价值对宪法以及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使之顺应注重保护法益以及保障个人自由、权利的刑事法治的时代潮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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