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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看看居委会成员的当选条件是什么。各地规定的居委会成员资格条件不完全相同,但都基本涵盖以下四个条件:(一)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二)廉洁奉公,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三)工作能力和身体状况能胜任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除这四条要求之外,各地基本上还规定一个开放性的条款,即对候选人的具体要求,居民会议可以根据本社区情况在选举办法中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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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社区居委会对刑劳人员是否有帮教义务?对其顽劣不改分子如何办?就此内容街道办事处对居委会进行考核是否正确?承担这项工作的根据是什么?居委会有什么好处? 答:我国宪法和居委会组织法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功能是组织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刑劳人员在服刑和劳动教养时,在专门地方由专业部门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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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位读者问:社区民警能不能作为社区居委会的当然成员?有的地方建立社区民警进入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制度,这样做对不对? 答:城市居民委员会是由城市居民在本居住地组成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公安民警是国家公务员。按照法律规定,民警不能以公务员身份进入居民自治组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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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居民委员会成员。”“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需要委托居委会承办的事项,应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选举居民委员会应当召开选举大会,由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户的代表或居民小组选出的代表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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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有些地方正在进行或准备进行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笔者在调研和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地方居委会换届选举流于形式,居委会成员并不真正是由居民选出来的,而是由街道任命的。一些地方的街道干部还可以随意撤换社区居委会成员。一位负责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干部告诉笔者,他自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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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主任和其他成员的任职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需要由居民选举产生,无论这种选举是代表选举还是直接选举,居民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是必经程序。经选举产生的居委会成员如果要撤职、停职、转换工作或有其他新人的加入都应该由社区居民以投票方式来解决。这样的程序规定是保证社区群众组织实行自治的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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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居民委员会成员。”“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需要委托居委会承办的事项,应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选举居民委员会应当召开选举大会,由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户的代表或居民小组选出的代表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这些条款是最近正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新增加的内容。草案共32条,分别针对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居务公开以及居委会与有关组织的关系问题作了修订和完善。2004年12月17日,民政部又针对此草案专门召开了听证会,邀请了一些社区居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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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2001,(1)
居委会的规模要调整吗 辽宁省沈阳市一位街道干部问:去年底中央下发23号文件之后,我们这儿要求对街道和居委会进行规模调整,但是我们在文件下发之前已经做过规模调整了。请问,在中央文件出台之前已做过规模调整的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是否需要再做调整? 答:调整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规模,科学合理地划定社区,是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6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100户至700户的范围内设立。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这一规定是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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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地方的读者问:在我们这里,区里和街道老是向居委会派活,一会儿让我们干这,一会儿让我们干那,还要对我们进行检查。但我们听说政府不能对居委会派活了,是这样吗? 答:宪法第111条规定,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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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职责和任务?目前阶段,大量政府工作还要靠居委会完成符正成(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副局长)中国城市基层管理,现正处在一个十字街头,到底前面往哪儿发展?居委会面临的任务是什么?目前的现状怎么样?过去一个居委会是100到700户,设7个居委会成员。这样,一个居委会成员,对应100户左右居民。现在,根据社区建设的要求进行调整,一个社区大概1000到3000户,如果按照100户配备一名工作人员的话,3000户就得有30个工作人员,才能够完成原来的任务。比如我们东城区以前有400多个居委会,1700多居委会干部,现在调整成137个社区之后,反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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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桂花被停职是一起严重违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事件,首先,育才路街道办事处并不具备停止马桂花居委会主任职务的权力。居委会成员的罢免权,按照法律只属于全体社区居民。对于这一点,法律早有明确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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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个居委会主任的遭遇》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既为马桂花不平,又为一些基层政府组织的无知、无能感到痛心。某些政府工作人员不珍惜党和政府赋予他们的权力,认为居委会干部是他们手中的玩物,可以随意地取舍,对经居民选举的居委会干部随意撤换,这是无知的表现。他们自认为了不起,老虎屁股摸不得,“居委会必须服从领导,跟领导作对有啥好处呢?”这就是问题所在。这样的领导能掌好手中的权力,让党和人民放心吗?我身为居委会主任很庆幸,因为我生活工作在大连这个美丽的地方,各级政府对居委会工作非常重视。我们居委会换届选举,我委原有一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