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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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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对江苏省调查数据的分析,揭示当前农民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的特征及影响因素.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农民在选择纠纷解决方式或策略上,优先选择村委会,而传统家庭及其它传统权威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逐渐减弱;调解依然是农村纠纷解决的主要方式.人们之间的关系距离、教育水平、家庭收入水平对纠纷解决方法的选择存在影响.  相似文献   

2.
本文试图从法律社会学角度,探讨纠纷当事人的关系距离对其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的影响。定量研究表明,传统乡土社会“差序格局”对纠纷当事人选择纠纷解决方式仍然存在影响。但随着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城市居民的关系格局介于“差序格局”与“自我中心网络”之间,由此在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上与传统乡土社会有所不同。这主要表现为,除了关系距离之外,纠纷类型(包括关涉生存利益的纠纷与不关涉生存利益的纠纷)也会影响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基于定量研究的结果,最后提出完善我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尽力促使纠纷当事人达成和解;充分发挥社会型救济的积极作用;不断完善公力救济尤其是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3.
论现代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改革和发展的目标。社会要稳步发展,就必须高效地、公正地解决社会纠纷。在司法资源相对不足的状况下,审视当前社会纠纷的新特征及民众对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对于探索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当代侗族社会刑事纠纷解决机制以一种既有别于传统侗族社会的刑事纠纷解决机制,又有别于汉族地区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方式存在着、作用着,这一机制使得人们的普通纠纷有了解决方式的选择,其不利的一面在于多种解决机制的滥用及机制间的冲突.当冲突发生时需要在多种规范中选择与放弃,并应本着恢复最大化的原则,避免原先的侵害人经处罚后变成受害人,进而导致社会和个人状态再次遭到破坏.  相似文献   

5.
在一定意义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一种追求和谐的和合文化,古代中国人更多地选择调解方式来解决纠纷,从而形成了颇具特色的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机制和文化.通过调解还是诉讼解决纠纷,取决于对诉讼效益大小的权衡.人们"厌讼"而乐于"调解"实在是当事人权衡利弊的结果,也是社会文化影响的结果.文章以传统调解制度为研究文本,从法社会学、法经济学两个不同的视角,揭示该制度得以传承的社会文化与内在因素.  相似文献   

6.
主客体互构理论认为客观的社会结构与主观的行动者是相互作用、相互构造的。将这一理论应用于农村纠纷解决研究,文章一方面指出社会结构对农民纠纷解决观念与行为的影响,另一方面认为农民纠纷解决的观念与行为通过形塑纠纷解决机制,进而影响社会结构。  相似文献   

7.
法治社会全面推进及和谐社会塑造情势下,各种不同纠纷方式构成一个完美匹配、相互联系、功能互补的系统。针就某一具体纠纷,当事人在择选经由何种具体解纷方式解决自身纠纷时,应该综合考量纠纷性质、纠纷解决的社会影响、纠纷当事人间关系的现状及其未来趋势、纠纷解决的目的及纠纷解决的成本耗费等诸多因素,在此基础上才可能做出理性的选择。  相似文献   

8.
在快速转型过程中,中国基层社会的纠纷正朝着多元化方向演化。越来越多的纠纷虽对社会秩序不构成直接影响,但个体选择纠纷管理策略则影响纠纷过程进而影响秩序的构建。社会对纠纷的管理关键不在于寻求最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而是要提供多元化解机制,从而可以让个体选择最优的纠纷管理策略,实现社会或集体的纠纷化解效率的最优化。  相似文献   

9.
中国传统社会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作为社会控制方式之一,对于巩固统治秩序和促进社会和谐不可或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当下,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对现代多元解决纠纷机制的型构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0.
本研究利用全国调查数据,对影响农村居民纠纷解决方式的客观阶层地位因素以及权威认同、法律意识等主观因素进行考察和分析。结果显示,社会经济地位高、关系网络资源丰富的个体更倾向于借助第三方力量解决纠纷;较高的法律知识水平对个体选择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并没有显著影响;个体选择司法途径有较强的工具主义色彩;另外,纠纷解决策略因纠纷类型的不同而体现出一定的差异性。  相似文献   

11.
在追求社会稳定的大背景下,基层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性成为重中之重。研究发现,传统上被视为文化因素的消极行动——"忍",常常伴随着积极寻求纠纷解决的行动,反映出被忽略的"实体性需求"。随着基层纠纷解决过程向后推移,当特定的纠纷解决机制出现失效情形时,往往会激发产生针对纠纷解决第三方的"伦理性需求",个体性怨恨跃迁为对解决机制及背后权威的怨恨,而纠纷解决机制失效的渐进过程,也正是新的怨恨加强的过程。这构成了当前不稳定因素的重要来源。刑罚可以压制实体性需求,但伦理性需求并未随着国家强制力的到来而疏解。丧失对所有经历过的纠纷解决机制和第三方的信任,人们可能退缩回个体独立面对强力社会的世界里,而寄希望于忍耐、权威的保护或者依赖强力,从而导致信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因此,现实利益冲突引发的实体性需求必须得到妥善解决,才能阻止个体化的怨恨跃迁为对各种体制的怨恨,从而阻绝人们理性地选择看似非理性的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12.
人类社会的纠纷解决可以分为自治型和他治型两类.现代社会发展导致法律的增多以及对他治型纠纷解决方式依赖程度的加深,但同时也为自治型纠纷解决方式的转型发展带来新的契机.按照社会契约理论,诉讼程序之中的裁判者同时拥有对纠纷解决程序的控制权以及对纠纷解决结果的决定权,其义务为在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的前提下发现唯一正确的结果.而调解员只能通过对程序的合理掌控促进自治的纠纷解决,因而必须排除强制以及欺骗等因素对合意形成的干扰.调解正当化的首要原理在于自治的实现.  相似文献   

13.
我国形式丰富的现行纠纷解决机制仍不足以满足社会纷争可控与树立规则息讼的要求,机构组织不断增加、调解力度片面加大使国家面临纠纷解决成本高、方式实质单一、规则混乱等危险。持“文化整体观”与“文化平等观”的民族法学可以拓宽主流法学的研究视野,其成果可以为现代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带来以下启示:纠纷解决是由多层次多元的社会机制实现的;文化意义的完整性是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之一;社会有自治之能力,国家应释放有效的自治空间。  相似文献   

14.
朱奇志 《学术论坛》2012,35(5):127-130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土地问题关乎着国家长治久安,历来受到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加之农村人口的剧增与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农地的"开荒"现象更为普遍,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同时也因为这一时期开荒的盲目性、缺乏监管和相关法律不完善等原因,引起了诸如使用权纠纷、社会公平、环境破坏等许多社会问题。研究这些问题的成因与特点对解决农村土地问题,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土地整治纠纷之农民参与解决路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整治纠纷表现为土地整治过程中各权益主体间的利益对抗或冲突,且伴随着农村社会结构和土地制度变迁呈现阶段性特征。土地整治纠纷多由农地产权细碎和利益分化所引发,并导致农地利用过程中的"反公地悲剧"。解决土地整治纠纷是一个庞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结合当前土地整治纠纷的特征,构建适合当下、顺应社会结构变化趋势的多元化解决机制,又需要相关的政策支持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不仅涉及政策、法律之间的协调,也涉及解决途径之间相互转换和融通。要鼓励农民参与土地整治、土地流转等土地公共政策的制定,不断培养农村社会资本、依靠农民自治解决土地整治纠纷。  相似文献   

16.
在9省份开展的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和土地纠纷是当前中国农村地区最为常见的纠纷形态,相比之下,计划生育纠纷和干群纠纷已不再突出,另外,医疗纠纷发生的比例不容小视。就纠纷解决途径而言,非正式的纠纷解决途径是当前农村纠纷解决的主要渠道,而且在每类纠纷的处理当中,均有相当比例的纠纷当事人选择"忍忍算了",这意味着相当数量的纠纷只是被消极地压制,没有得到实质的解决。除此之外,纠纷当事人在选择纠纷解决途径时迫不得已的比例较大,并且对所选择的纠纷解决途径的满意程度不高。  相似文献   

17.
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是指在一个社会中,多种多样的纠纷解决方式以其特定的功能和运作方式相互协调地共同存在,所结成的一种互补的、满足社会主体的多样需求的程序体系和动态的调整系统.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方式主要包括协商、调解、裁决构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公力救济、社会救济和私力救济构成的多元化体系;纠纷解决规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程序的多元化等.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民间社会纠纷解决机制是法社会学的重要课题及研究国家—法—社会关系的有力切入点。传统纠纷解决理论重点探讨纠纷如何被解决,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各种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关系模型。东北四所监狱的调查数据显示:存在被既往理论分析长期忽视的一类纠纷,它们无法被例行化的解决手段所消化,最终溢出纠纷解决机制之外,成为国家暴力治理的对象。这类纠纷不能被消化往往是出于纠纷解决过程中的原因;其中很大比例属于上行纠纷,发生在相对经济地位较低的服刑人员和相对经济地位较高的受害者之间;大部分纠纷的行动者对于法律之外的制度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存在普遍的不信任,也缺乏参与感。这一类纠纷的发现,在一定程度上对传统国家—法—社会分析模式提出了挑战。  相似文献   

19.
社会距离与农民间的合作行为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合作的发生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必须有可供选择的合作者;二是行动者之间相互信任.对于农民群体来说,较近的社会距离虽比较容易建立信任感,但由于人的精力所限而决定的近社会距离人群规模过小,进而导致农民找到适当的合作者的机会大大降低,使农民之间真正的合作较少发生;与此相反,较远的社会距离虽可以让农民找到足够的可供选择的合作者,解决了合作者问题,但由于农民特有的人际信任结构决定的相互信任的缺乏,也同样使合作行为很少发生.所以,社会距离过大或过小都会导致农民合作行为的减少,中等社会距离的农民之间才最容易发生合作行为,从而使合作行为发生率曲线呈"倒U"状.因此,在增大农民近社会距离人群规模没有太大的空间的情况下,促进农民间的人际信任向制度信任或契约信任转化,从而使远社会距离的农民间较易建立相互信任感,才是提高农民间合作的最有效的途径.  相似文献   

20.
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和谐社会之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纠纷的合理解决是和谐社会的表现之一,引发社会纠纷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此解决这些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也应是多方面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就是在以司法诉讼程序为中心的同时,发挥各种非诉讼程序灵活解决纠纷、合理分配司法资源的作用,使各种纠纷解决方法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我国已拥有以法院调解、仲裁等为主的多种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并初步形成了一个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但是这些非诉讼程序本身也存在着不足和滞后,因此,对我国现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利弊作出客观评价,在尊重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探索适合我国的具体模式,才能真正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和谐社会秩序构建的促进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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