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清代是云南经济形式多样化的一个时期,随着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契约也随之产生。土地作为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其交易往往较其他更加的严谨而慎重,因此产生了为保障交易双方利益且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土地买卖契约。以«彝族毕摩经典译注»第 101 卷«彝文账簿文书»中收集到清代云南禄劝地区的17份土地买卖契约文献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了解当时彝族地区土地买卖契约的组成部分及特点,结合当时特殊的社会经济形式,从本民族传统文化和其他民族文化的影响两个方面对契约中所体现的特点进行分析?探讨多民族文化相互交融下?对彝族土地买卖契约文献产生的影响。  相似文献   

2.
在新疆出土的千余件佉卢文文书中,仅有Kh.677一件文书记载了鄯善国妇女的土地问题。从中可以看出,其土地是通过购买和赠送两种形式而获得的,鄯善国妇女对土地拥有所有权,既可以自己播种、农耕,也可以作为礼物送人,甚至可以自由买卖,享有对土地的归属权和抉择权,与吐鲁番出土回鹘文、汉文土地买卖契约确保买主权益的条款极为接近,然而与魏晋乃至北朝时期中原地区妇女授田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却颇有不同之处。文书还提到,该地既不交seni税,也不纳niciri税,至于是否需要缴纳其他税收,文书未予涉及。  相似文献   

3.
清代天山南路维吾尔族社会私有土地所有制形态主要特点有:土地买卖的频繁程度、大量的土地买卖引起的纠纷、活卖占绝对优势等;在南疆地区,维吾尔社会已经逐渐接受了这种土地经营权转移的新形式。天山南路土地买卖的原因主要有:小自耕农的普遍贫困化导致私有土地买卖;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农业化商品化程度的增强,土地日益成为人们追逐求利的对象,因而土地的周转和土地买卖亦日益加快;高利贷引起土地买卖。  相似文献   

4.
一般研究强调,明清以来地权分配呈集中趋势发展,形成中国封建社会地主占有制度,侗族地区也不例外。清水江土地契约文书(天柱卷)为我们研究中国乡村社会、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社会发展的第一手素材。从天柱文书看凸洞侗族地区地权分配,自乾隆四十六年到1950年169年问。发生了2097次地权转移,其中田地买卖1158次,816农户出卖田地,537农户购进田地,反映出地权转移相对自由、活跃;因其田地转移大都在中小农户中间进行,未形成少数人占有较大田地局面,呈现凸洞有土地兼并势头而无大土地集中现象。故不存在地主土地所有制,是一个由自耕农为主构成的侗乡社会,即类似一些经济史家所谓“农民所有制”。  相似文献   

5.
具有数量大、时间长、区域广、价值高等特色的清水江文书是深入了解西南地区和乡土中国的第一手珍贵资料。土地买卖、地权转移是清水江文书的主要种类,“白契”、“红契”并存而又以“白契”为主的文书显示出了地权转移“亲房优先购买权”、“典卖”或“借钱借谷以田抵押”、“亲属间买卖以市场惯例操作”、“中人或房族人作证”、“多不惊动权力机构和政府”等特征;约定俗成的习惯性规制及其房族亲族等的仲裁作用使得清水江流域的地权转移在近代一直稳定存在和延续,并使土地资源因人口分化与经济变动得以顺畅而有效的配置。又其地权转移文书的内容与书写格式与汉族地区的极为相似,表明近代清水江流域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活动、市场经济因素与江南经济发达的农村相比差别不大,甚至某些方面更加灵活和便于操作。  相似文献   

6.
翟京襄 《南都学坛》2020,40(6):14-19
两汉时期是我国土地买卖、土地兼并较为严重的时期之一。早在西汉初年,封于南阳郡酂县的萧何(相国)就有强买、贱买当地农民土地和房屋的不良记录。东汉时期这一现象较前有过之而无不及。南阳出土的东汉建宁四年周世雅买地和瓦宅券,从一个侧面证明了这一现象之不虚。关于买地券的性质,国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分歧。一说所有汉代买地券均为"现实生活中的土地买卖文书";一说均"非土地买卖文书本身"。罗振玉则认为所有买地券分为两种,一种为"买之于人",一种为"买之于鬼神"。根据周世雅买地和瓦宅券买地与瓦宅两项内容分析,此券属于罗振玉说的"买之于人"。它真实记载了东汉建宁四年(171)周、郭两家在宛县进行的一次土地、房屋买卖交易,填补了此前南阳无买地券出土的空白,这对于研究东汉后期土地买卖、土地兼并,乃至封建土地制度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因其出土于墓室之中,故此券还有买主死后墓地所有权同生前一样拥有而不应被侵犯之意,亦即"买之于鬼神"。券文用成熟的隶书镌刻涂朱,也为后世留下了不可多得的书法艺术资料。  相似文献   

7.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后,土地由无偿、无限期、无流动的使用改为有偿、有限期、有流动的使用,农民们渐渐认识到,土地不仅作为资源可以种地放牧盖房,同时作为资产又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它可以通过买卖租赁抵押为人们换来钱财。于是受经济利益驱动,他们自然会将手中握有的土地以各种方  相似文献   

8.
《大台北古契字集》是一部非常有价值的关于台湾地区的土地分割、买卖土地、承租土地、子嗣过继的契约文书。美中不足的是,其在文字、标点、词语等方面仍有不少疑误,有必要对其进行校对。  相似文献   

9.
由新疆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编辑的《新疆维吾尔族契约文书资料选编》新近出版了。这本资料集比较集中地反映了清代后期到解放前夕新疆南部维吾尔族社会内部有关土地、私产、遗产的买卖、捐赠、租典、转让、伙种和继承等问题,以及当时是如何通过契约形式解决这些民事问题的。通过这些契约文书,可以更深入地了解近代新疆南部地区的封建经济状况,土地制度,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和其他社会问题,为从事这方面研究的同志以及对此感兴趣的读者提供必要的参考。  相似文献   

10.
通常认为,明确农户土地产权和建立土地市场是扩大农户土地规模和减少土地细碎化从而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必要条件.问题在于,为什么在允许乃至鼓励土地流转的情况下没有发生大规模的土地流转?产权和市场制度本身是否能带来大规模土地流转?本研究调查和分析了农地私有的假设前提下农民间土地买卖的意愿,并进一步运用Logit模型考察了农民卖地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发现现阶段土地具有很强就业保障功能,农民间的土地买卖供给和需求不能匹配,因而产权和市场制度并不必然扩大土地流转数量.  相似文献   

11.
妇女是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自宋代以来即逐渐下降,民国时期则随着女权运动的开展,逐渐产生新的女性话语意识,政府亦因应形势颁布了相应的法权保护文本。本文以天柱土地买卖契约文书中的女性为中心,分析土地买卖过程中其所扮演的卖主、买主、凭中等角色,阐述她们享有的权利和地位等诸多问题。、比观清水江文书与民国时期保护妇女权利和地位的法律和法规,或许可以得出妇女——特别是广大农村妇女——依然缺少争取法律保护的主动权益诉求,其权利和地位仍受到各种或隐或现的历史文化因素的制约.  相似文献   

12.
清水江文书是继徽州文书之后发现的较大规模的地方文书群,其绝大部分为土地、山林买卖和商业活动的契约。而其中与社会生活有关的关于风水先生活动的部分文书,反映了清、民国时期风水观念在清水江流域已深入人心.葬地堪舆、阴地买卖在当地已较为盛行。相当活跃的风水先生堪舆报酬除银钱外,不少被酬以所觅之风水宝地之一部分的做法相当普通,并且风水先生还有作为见证参与墓地的财产分割,这与徽州通常以支付风水先生银钱作为报酬以及风水先生不能参与墓地的分割明显有别,不仅反映出两地风水先生之社会地位存在着差别,也折射出两地人文传统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不一致。  相似文献   

13.
古巴比伦时期,土地买卖活动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私人经济活动.由于原始材料的缺乏和古代语言文字的障碍,国内学术界对古巴比伦时期土地买卖的研究,多年来一直没有取得大的进展.对于土地买卖的一些基本问题,如土地面积、价格等也一直模糊不清.作者根据最近发表的土地买卖楔形文字泥板契约,对土地买卖契约的基本模式、土地面积、土地价格、交易双方的身份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  相似文献   

14.
通过对尼雅遗址出土的亻去卢文简牍中相关农业经济方面文书的研究,揭示出农奴社会制度下的精绝国土地所有制之形态。土地私有是精绝国土地所有制的主要形式。作为私有财产,无论是买卖,还是抵押葡萄园土地,双方均立有契约或协议书。葡萄种植是精绝国的一项经济支柱产业。精绝国大面积种植葡萄促进了葡萄酿酒业的发展。国家对酒业的管理十分严格,设立有专门征收税酒的酒局,以村或百户为单位向酒局上缴税酒,国家将税酒还通过商运销售到周边国家与地区。葡萄种植户拖欠税酒是要支付利息的。酒税是精绝国的一项主要财税来源。  相似文献   

15.
在已公布的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中,有买卖生口和征收生口估税两种簿籍文书。前一种文书内容为政府直接出卖生口,其中郡掌握其属县生口的买卖,以县为单位进行统计。买卖生口的文书内容详细,目的是为了防止出现弄虚作假和明晰生口价格。因生口的来源少以及国家对人口控制的加强,故政府出卖生口数量也不多。后一种文书显示出政府对民间的生口买卖活动要收取百分之十的交易税。孙吴早期的生口主要来源于"部伍夷民"的官方行动,他们在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很低。  相似文献   

16.
本文通过对8省292户农民的调查,得出如下结论:兼业农民在中国农村将会长期存在;中国农地规模经营的实现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今后中国农地经营规模的扩大将主要通过租赁方式,即使农民拥有了土地的转让权,土地买卖在短期内也不会大量发生.农民家庭非农收入比例越低、现有农地经营规模越大的农民更倾向于扩大土地经营规模.赋予农民对土地的转让权,通过城市化和工业化为农民提供长期稳定的非农就业途径,是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17.
我国新疆地区出土的反映魏晋南疆社会日常生活的佉卢文文书,主要包括官方文书、契约和公私往来的书信等,这些珍贵的文书反映了其时新疆南部地区存在社会财富为少数人垄断的现象。因此,在当时人口买卖、土地买卖现象时有发生。并且,由于大地所有者对社会财富的垄断,使当时的社会矛盾日渐尖锐,奴隶盗窃问题更为严重,所以同时期记录的佉卢文书内容表现为被窃物品种类繁多、以生活用品和牲畜这两个方面为主:被窃衣物以绸、麻布、毡等为质地,刺绣工艺已经出现,毛织品也已经使用;被窃牲畜有骆驼、绵羊、牛。文书一方面反映了魏晋时期南疆地区失窃者的奢华生活,另一方面反映了盗窃者无法生存的悲惨命运,这为城邦国家政权的覆灭埋下了伏笔。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农民非农用土地经济权益普遍遭受着大规模、深程度的侵害.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结果.既有政府方面的原因,也有农民和用地企业方面的因素,是涉及诸多关系与矛盾的综合性制度和政策问题.本文以失地农民的就业政策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民非农用土地经济权益的影响为研究对象,揭示了现行制度下农民非农用土地经济权益受侵害的症结,认为失地农民的就业政策很大程度上冲击着农民非农用土地经济权益,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陷则加剧了非农用土地经济权益的长期恶化.  相似文献   

19.
清代清水江流域土地买卖的主要原因是村民需要银、钱使用,次则缺米食用以及合卖、转卖等;其特点表现为:一是田产、山地、土、园地和房屋地基五类土地交易价格差异较大;二是道光二十年前多以银为货币,之后基本上以钱作为货币;三是部分保留了宋代以来"先尽亲房、再尽地邻"的传统,但有较大突破,土地交易的自由度加大,反映了清代宗法关系日益走向松驰;四是土地买卖趋向集中。木杉村的土地买卖凸显了清代土地买卖日益商品化的特征,对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20.
唐中期至明中期土地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唐中叶以后,随着均田制的瓦解,封建国家对土地"不立田制,不抑兼并"。中国封建社会比较完全、比较自由的土地私有制开始逐渐确立,土地至此才成为比较完全的商品,土地买卖遂成为人们占有土地的主要途径,土地市场的范围与规模激剧扩大,土地买卖形式并呈多样化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